笔趣阁 > 修仙高手混花都 > 第122章 噬血体

第122章 噬血体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盛唐风华银狐逆鳞续南明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15.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122章 噬血体

    “不用,我背着你快一点。”叶欢没有丝毫减慢脚步。

    他倒不是心疼谭颖,他只是不想耽误时间,要是按照谭颖的速度,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达九泉。

    他现在只想快点到达九泉,然后前往川西的原始森林。

    听到叶欢的话,谭颖也不再说话,她知道,像叶欢这样的特种军人,心中的信仰坚定,所以都很固执的。

    她安心地趴在叶欢的背上,心中对叶欢这个特种军人敬佩万分。

    不知不觉,叶欢又加快了一些脚步,一个时辰后,终于看到了九泉的城镇。

    真不愧是边境中的城市,九泉的确很落后,所谓的城市也不过是一些普通的低矮楼房,看上去破破旧旧的,看不到一栋高楼,就华夏三四线的偏远区县差不多。

    “好了,就在这里别过吧,我还有事情要做。”叶欢已经放下了谭颖,直接说道。

    “啊!好。”谭颖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到了。

    她一直沉醉在叶欢的气息中,竟然不知不觉就到九泉了。

    一想到两人就要分别,谭颖心中竟然有些不舍,这么一分别,也不知道两人还有没有再见面的机会。

    “那个,叶欢,不如我们留个电话吧。”谭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要男生电话号码。

    “好。”

    叶欢也没有犹豫,给个电话号码也无所谓,他只想快点离开。

    叶欢拿出手机,准备和谭颖交换号码。

    “啊,你这是——”

    谭颖一下子愣住了,因为她看到了叶欢手中的手机。

    那是一块洁白无瑕的手机,如同一块玻璃般透明,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炫酷无比。

    这是华语集团的手机!

    谭颖一下子震撼了,这是她第一次亲眼见到华语集团的手机。

    作为一个记者,她早就在网上见过了华语集团手机的照片,就是叶欢手中的手机这个样子。

    透亮,洁白,看不到任何零件。

    华语集团的手机到现在也只在华夏售卖过两次啊,而且第一次一部没有卖出去,成为天大的笑话。

    当然,这后来也成为许多嘲笑华语集团的网友最大的讽刺。

    这么算下来,华语集团的手机,只有一万台流传到了市面上,十分珍贵!

    虽然华语集团卖的一万块,可是黑市上早就炒到了十几万,因为欧洲市场的就是一万欧元起卖,还有无数人追求着。

    “这是华语集团的手机,你怎么会有?整个华夏都有一部啊,听说全部都流传到上层社会去了,你居然抢到了。”谭颖惊讶叫道。

    华语集团的手机太火热了,太受欢迎了,尤其是在上层社会,简直成了身份的代表。

    和普通人一样那个双星或者水果手机怎么体现他们的身份呢,可是华语的手机就不一样了,绝对的高贵特别。

    而且听说华语手机还分了“天地玄黄”,现在还只是最低级的“黄”级手机。

    想到这里,谭颖忽然发现,叶欢的手机上竟然有些不同,他的手机上没有那个华语集团的“黄”字。

    “好了,快点把你电话给我吧。”叶欢才懒得和谭颖解释,微微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华语的手机都是他设计的,为了方便,他肯定会用自己设计的手机。

    不是为了炫酷装逼,这手机是他特别制作的,有不一样的功能。

    “哦,哦,好!”谭颖也看出了叶欢好像真的有事。

    她以为叶欢是神秘部门的特种军人,肯定是有特别的任务要执行,自己的确麻烦他太多了。

    两人交换了电话之后,叶欢也不再啰嗦,转身就准备走。

    叶欢刚刚抬脚,却立马停住了。

    因为,他看到一个孩子,一个在路边乞讨的孩子。

    “叶欢,你怎么了?”谭颖看叶欢要走,但又停下来了,奇怪地问道。

    叶欢没有回答,直接走到那个孩子面前,打量这个在路边乞讨的孩子。

    谭颖也跟了过来。

    这是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孩子,身子单薄,很明显的营养不良。

    最关键的是,他只有一只左臂,他的右手,齐肩而断。

    他跪在地上,微微低着头,面前摆了个破碗,一言不发。

    “好可怜的孩子,叶欢你要帮他吗?以前我在青城当记者调查过,这种在路边乞讨的孩子,一般都是有组织控制的。他们故意把这些孩子弄成残疾,然后在路边乞讨!”

    谭颖怜悯地说道,她曾经摸底调查过,那些人的手段简直太恶心了。

    没想到在九泉这种边境地带,居然也有这种人!

    叶欢蹲了下来,轻轻摸在这个孩子的头上,这个孩子身子微微一颤,显然有些恐惧。

    “别怕,跟着我,就没有人能够伤害你了。”

    叶欢不是个好人,他不喜欢见义勇为。

    他走过来,不是想要帮助这个孩子,是因为这个孩子,和普通人,有所不同。

    不凡!

    太不凡了!

    他的不凡之处,即便是让叶欢,都怦然心动!

    因为他的体质,和叶欢一样——噬血体!

    噬血体,天生的杀戮体质,为杀而生,修炼天赋绝伦,把杀戮当做修炼,在杀戮中成长!

    叶欢便是其中的代表,他的一生杀戮无数,无数修士死在他的手上,尸山血海中,他练就了嗜血丹,最为宇宙中赫赫有名地杀神。

    噬血体百亿人中无一,叶欢万万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到了噬血体。

    噬血体,先天灵体,这些都是宇宙中最顶级的体质,偌大的宇宙中,星球大陆无数,都极为罕见,而在地球上,他居然同时遇见了。

    叶欢忽然心头一跳,他意识道,或许地球不如他想象中那么简单。

    不然不可能在这小小的偏远星球上,出现那个如此顶级的体质。

    叶欢暂时也不去多想,这个孩子他必须带走,噬血体,不能就这样平凡地老死在地球上。

    就在叶欢拉住这个孩子的手臂,想要把他拉起来的时候,一个严厉地声音突然响起。

    “站住,你是什么人,给老子放开他!”

    叶欢没有回头,他神识早已经发现了这个男人,是在看管这一片乞讨的孩子的。

    他没有回头,直接反手一枚铁钉飞出,“唰”的一下,洞穿了那人一只手臂。

    见到这一幕,那个孩子的眼睛却是微微亮了起来,这是一丝希望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