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磅礴而又辉煌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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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难忘的早晨,整个金陵都弥漫在漫天轰鸣无处不在的杀声之中,突然从十二条里巷冲出来的锦衣卫,像是十二条红色的毒蛇,蜿蜒盘转,吐着信子窜了出来,一口咬在猝不及防的僚人大军的背后。
两万多僚人轰然沸腾了,排山倒海的倒了一批批的尸体,目瞪口呆下,如同八月老农割麦子,一排一排的倒下,境况惨烈惊心的令人不忍目睹。
漫天的惨叫声打着转的在一江流韵的秦淮河畔肆虐狂吼,胭脂再红红不过英雄血,无数尸体的倒下,汇聚成了无数条带着热气的红色血流,细细的流进了秦淮河中,清碧的河水,就在流进的那一刻”红了。
最恐怖的是,河水越来越红,红的越来越浓,浓的令人心寒。
“奉天子诏,令:代游击将军李津,祭酒李安期,率剩下所有唐兵让开道路,以免恐兽犹斗下无谓伤亡。”归海一刀策马而至,一手勒住马鞭,一手持圣旨高高举起,黑色战马马蹄高扬,高喝的声音惊雷穿过嘈杂的两军交战声,滚过李津、李安期的耳边,没有任何犹豫,李津几乎在瞬间扬手道:“末将接令,所有人都有撤退。”
队伍中的伍长持戟长立马将命令传下,于是退潮一般,这四千伤残严重的唐军,带着他们同伴的尸首,迅速退去,脱离战场。
没了阻障,眼见生路在前,只要上了船一切就安全了,求生意志下,靠近河岸的僚人做了一个意料之中的举动:他们停止攻击,转身向河岸跑去。
面对气势阴冷恢弘的锦衣卫,这群僚人根本不敢接战。身高、兵器、技巧、阵形、指挥、必胜之心,没有一样,这群僚人能比得过唐人的,更何况对方的人数是自己的好几倍”战斗几乎从一开始就跟被呼啸狂风压弯了腰的衰草”狂风不过去,是甭指望挺直腰板喘口气了。
与此同时,归海一刀也回到了李治老人家的身边,此时在李治身边的,只有区区七八人,鸠摩那、金风神、裴民、张果老、孟木、舍得、西门十三,看这几头牲口的眼神,除了张果老、鸠摩那和舍得这三个出家的“慈悲人”正常点,其他几个看战场的眼神,如狼似虎,恨不得空手入白刃的杀过去。
摇摇头,李治看向归海一刀道:“别那么装可怜的看我,想去就去吧,小心点!”
“陛下同意了”,刺激之下,归海一刀也没谦虚,乌啦啦的大叫一声:“兄弟们,冲啊。”归海一刀是老实人,他喊兄弟们冲”可自己确却是第一个先冲了进去。
一马当先,势如猛虎,如饥似渴,这便是归海一刀此时的样子,鸠摩那、金风神、裴民、张果老、孟木、西门十三,七人七骑。
一股飓风卷了过去。
两万僚人大军这次是真正的背水一战了,死死的抵挡住锦衣卫主力”却具河畔上侧后烟尘大起,知其不妙,却根本无心也无力分兵,竟眼睁睁看着七只黑色铁骑,怒潮般掠阵直冲后阵主帅而去。
便在僚人大军一分神间”归海一刀一声怒吼,从马背上费力的拔出一把李治特地为其打造的大刀,刀名“归海”。
“归海”造型一般,材料一般,手工一般,重量和长度十分不一般。
重九十九斤”长两米,可归海一刀单手耍起来,倒跟拨弄一根稻草般轻松,此时这把颇具玄幻的巨刃“归海”在群战中发挥出了它应有的恐怖杀伤力。
一经舞起,气势狂霸的无以复加”敌我皆伤。
“大家离他远点,大统领疯了。”身后的裴民勒马,淡淡的道了一句。
手中长剑急扫,闪电般划过几个想乘机偷袭的僚人喉咙,下一个呼吸,一丝红线闪现脖子,高压压得鲜血从狭窄的伤口中喷出了三丈高,最优雅的剑法,最残暴的杀生术,这就是《裴将军剑式》。
几乎在裴民说出的瞬间,西门十三几人停下了,而在下一秒,被压抑了太久的归海一刀彻底暴走了,双眼血红,不知是涨红的,还是溅上的,这一刻的归海一刀哪有平时的憨厚压迫,简直就跟从史前走出的人形怪兽。
“砰!”也许是马上杀人不舒服,这头怪兽轻飘飘的跳下了马,双手捂着新鲜出炉的“归海”,跃跃欲井,大步向前。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死!”
“死!”
“死!”
森冷低沉的声音,阳刚极具压迫的两米来高的身躯,两米长寒光闪烁最善一刀两端的“归海”,人海中,归海一刀漩涡一般吸引了无数的眼光,也集聚了周围无数僚人的杀意,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不过谁都不承认机灵的自己会成为那“将”脚下的枯骨。
“长安御前侍卫第一统领归海一刀人头在此,何人敢取?”黑色的巨型铁甲包裹下的归海一刀,狂放的像个不可一世的杀神,像身下面带惧色的所有僚人发出挑战。
身姿如九幽修罗,手握巨人的巨汉狂妄无前的气概,令太多太多眼界从小到大没离开过山城寨子的僚人胆战心惊,再狂傲的人在此刻的归海一刀面前也没有一丝桀骜不驯。居高临下,归海一刀拖着两米长刀面血光淋漓的“归海”向后阵的张要离、候弦高、孟山走去。
周围厮杀依旧,可归海一刀身前的人却下意识的弯下腰,挤着同伴,为归海一刀让开了一条大道,直通他们的主帅,如临大敌的眼神和他们的行为一样,荒唐可笑。
民风彪悍的岭南出来的僚人有一天也会手心全是汗水 放在以前,他们只当做笑话来听,可在归海一刀肆意狂舞的气势压迫下,一个呼吸也是慢慢呼出,心寒的不敢有一丝懈怠。
作为俚獠、夷獠知名的勇士,朵木在整个僚人部落中有着超然的地位。
虽然改投于孟木头人麾下,但是在妾多僚人中绝对是最强大的勇士,自交战来,他一直在后阵掠阵观看于他来说胜与败无关紧要,战争的最大乐趣,是找一个对手生死相见,这也是他改投的原因,孟桃huā不肯与高手如云的汉人为敌,他就找敢于唐人一战的头人孟木。
尽管局势如山倒,可朵木依然无聊,他想找一个可以与他一人死战的对手,当看到归海一刀的第一眼,朵木便笑了他相信从无败绩的他这次遇到值得认真对待的高手了,于是,朵木动了,拨开人群,扛着一把同样巨大的弯刀,荡开人海,出现在归海一刀面前。
两人身高全在两米开外,同样两把异于常人的巨刃,同样杀意如潮同样气焰肆无忌惮。
一时间,周围再凶否惨烈的厮杀,也遮不住这区区两个人的光彩,老天爷借他们的出现,来给这场注定成为传奇的交战,添上一点略显神话的色彩。
他们像天神一样伟岸。
“你是汉人的高手?”,朵木笑了笑,眼角处的肉瘤让他笑起来比绷着脸还恐怖朵木借着这句话平心静气了,这是他发起攻击前的准备。
这个时代是崇拜英雄的,当归海一刀和僚人山寨第一勇士朵木对峙的时候,所有人都没有出手偷袭,那样简直就在背叛这个英雄时代的信条武士的对决,历来都是值得尊敬的,任何阴谋诡计,无论实施的成功与失败,带来的都是自己的失败。
“嗯,我是汉人的高手我很厉害,你要和我打?”归海一刀淡雅一笑,他识字不多平身老父让他记得的惟一“忠”,字耳:他不好色,一个妻子一个儿子而已;他好酒,可袁天罡说喝酒伤身,上乘的武学须养身静气枯坐如老僧,为此,归海一刀滴酒不沾,哪怕小桂子说他比自己还太监也无所谓。
年复一年,他是大明宫有史以来最尽职的御前统领,无论刮风下雨都要召集御前侍卫在大明宫〖广〗场上亲自演武,原因简单的不值一提,因为他喜欢练武。不知何时,练武已经成了归海一刀的习惯,没女人归海一刀会和所有男人一样活的很寂寞,可没功夫练,归海一刀根本就不会再活一天。
至于武人最在意的胜与负,就在朵木发出的挑战的那一个意念间,归海一刀才恍然醒悟,自己好久没有注意胜负这种无聊的东西了。
“我们都是武夫,我不做侮辱你的事,我会全力以赴将你一刀两段的。”归海一刀这句话说的荒唐,可说的极认真。
车怪的铜黑色的肉瘤变得红的发亮,朵木简直要喷火了,“汉人勇士,我敬你勇猛,可你太看不起僚人第一勇士朵木了,我可不希望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对手因为轻敌而被我杀死,那样我又要发狂了,我家中的婢女已经被我失手杀的太多了。”
在朵木心中,能和他对阵本身就是一种荣耀,从他十三岁起,就再没人战胜过自己,那个叫孟桃huā的女人,也不过和自己打一个平手而已,从朵木的角度,这句话倒也不算狂妄,不过说出了一个乡下人扬威乡下的事实而已。
“战!”归海一刀不再废话,平静的说了一声,双手握刀。
一瞬间,刚才还盛怒的朵木也刹那收起了愤怒的脑残样,波澜不惊。
“战!”
话音稍落,两人两刀带起一阵刺耳撕裂的长风,雷霆玩具的交击在一起,带起万点火星。
空气轰然爆哦※※※※※※※※※※※※※※※※※※※※※※※※※※※
弯下腰,拍了拍躁动不安的战马。
不断抖动的马蹄让这匹战马看起来有点惊慌失措,摇摇头,李治振了振披着黑色皮裘,不知何时,高高用紫色丝带扎着的长长的马尾辫,在风中彻底凌乱,被风吹到前胸。长发挂在了嘴角,而深秋秦淮河畔刮起的风,也吹的人眼睛发酸,不愿睁开。
不得不说,此时坐在马上微眯眼睛,逢大事有静气,处变不惊的李大帝,潇洒从容性感的没边了那挂在嘴角的黑发竟然让这牲口有点一溧亮,不仅像个太监,此刻更像个女人。
目光淡淡的从马下低头念经的舍得小和尚掠过,虽然没有直接接触李大帝的目光,可舍得还是本能的背后寒澈澈的,刺入他心底,一股不安让舍得本能做出了一个举动:小和尚转过身,双手合十,深深作了个揖,“贫僧乃出家之人不能妄开杀戒,望陛下见谅,阿弥陀佛,善哉善哉。”,面对舍得小和尚近乎解释的举动,李治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回过神来,舍得有点茫然自己这个突兀的举动,为何如此呢?
沈贤一身紫色锦衣走了过来,道:,“陛下,三百艘战船已经顺江而下再有半个时辰就要堵住秦淮河北上南下的缺口,将这群僚人堵死在金陵渡口,现在就算放他们上船也没用了,为了以防万一,臣已经令人在江面上设了八道连横铁索,插翅难飞。”
冷冷的神色松动了一二,可眼神依旧锐利如果武媚娘和萧淑然这两个和李治青梅竹马长大的女人在的话,一眼便能透过李治表面的震惊、愤怒和冷酷,毫不费力的看到他潜在的惊慌和担忧。
李治的心渐渐有些发寒,像是化雪时从冰层上流动的水,森冷冷的,他真的从没有想过,自己的女人和孩子会被绑架,会危在旦夕。最最重要的是,他除了能拉上一大帮人去打去杀,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完全没有把握能毫发无损的救出妻儿。
若放在他人身上”李治还能潇洒从容的像个谈判专家一样和张要离、候弦高你来我往、唇枪舌剑的谈条件,可放在自己身上,李治清楚知道”怕是两句话不到,自己就爆发了。
寒暄”他等她等了好久,每每快乐高兴的时候突兀的想起这个名字,便兴趣全无,只剩一叹。
还有季白起、李冉阅两个小王八羔子,这可是自己想的最霸气的名字了。寄予的不仅仅是一份童趣、一份对自己孩子的期望,更实实在在透着一个即将为人父心中那种,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古怪心情。
自己爱的入骨的女人能为自己怀个孩子。
高兴的发狂吗,抑或〖兴〗奋的要哭泣,激动的手足无措,还是情不自禁的哭泣?
都不是,是一种庆幸和欣慰。
庆幸老天爷的慈悲,庆幸老天爷让爱能更完美,让爱能在这群小家伙们的身上延续,渗透进未来一家人生活的点点滴滴中,随着孩子的长大,爱变得愈久弥香:欣慰,欣慰甚么?自然是欣慰自己后继有人呗,能继承自己的为之奋斗的大唐帝国,继续冉冉升起,继往开来。
而当这些曾经藏在心底最深处舍都舍不得和其他人分享的甜蜜,被人彻彻底底扯出来,在自己的眼底下,就要撕碎时,对甚么都好似不在意的自己彻底愤怒可,李治发誓,如果女人和孩子出了哪怕一点意外,朝中赋闲的、在职的将军、国公爷们也不用养老了,一个族一个族给我诛灭彻底吧。
三万人只是个开始,这次李治是下了决心,七十万僚人,要不,彻底的归顺,移居中原,溶入汉家,李治自仍自己这个皇帝和大唐自认都有这个气量去容纳区区七十万僚人,稍微不平等是有的,可若是处处都跟汉人平等,那才是真的不平等,凭什么你们有资格和汉人平等?
至于不答应的,都去死吧,《爱我中华》这首歌以后还是换首歌词吧。
“沈贤,朕知道你的脾气,没绝对的把握你不会放出大话,不过既然说出了豪言壮志,咱们按照正规严肃的来,若有一个人逃走,你明天我的脾气,和钱不丰一起收拾收拾行礼回家养老去吧。当然,如果有人能大冷天的跳进这秦淮河,逃出朕的重重包围圈,游走,朕一定带着全体将士在岸上掌声鼓励。”
“喏!”沈贤被李治的冷幽默说锋心里冷嗖嗖的,得意尽去,恭敬的单膝跪倒答道。
沈贤离开了,李治挥挥手,舍得小和尚也合十作揖退下,轻轻的拍了拍胯下的黑马,黑马打着响鼻缓缓向前。
面前的一幕其实是像一幅画的。
前面波涛汹涌,数万人在数十里长的秦淮河畔绞杀在一起,早已白热化了,鲜血和碎肉撤了满地,风中的气息都凝滞着作呕的血腥味。
可大军交战的后方,空空的街道头,却空寂的只有一今年轻人和一匹高大油光发亮的黑马,混着吹着街道边酒家的旗幡烈烈作响的秋风,唯美的只能在梦中出现。
寒风呼啦啦的吹着,今日的天气古怪的要命,当一阵冰凉东西狠狠的刮在脸上时,李治下意识的一摸。
不是雪huā,是雪粒,哦,江南竟也要下雪了,媚娘信上说,长安已经下了好几场,她等着我回家过年,也许小隆基今年就要蹦达出来了。
雪粒打在脸上,冰凉凉却不怎么疼,反倒心里暖暖的,奇怪了哈。
李治驱马向前,喃喃自语道:“仗打倒这里也差不多了,该我上了,要不然,兔子急了会咬人的。”
胯下随意牵来的良驹不是啥子汗血宝马,只是一匹很普通的青海骋,也许此刻的李治真正的淡定影响了它,注定没有名字的战马停止了躁动不安,静静向远处的沙场缓步迈去,盛装优雅的如同和母马一起散步。
没有说话,李治的眼神直直的望着前方,他似乎能感受到从万军交战中,有两道温暖的视线,巴巴的望着自己,不可思议之极,可他真的感受到了,错觉吗?
“不要怕哦,朕是有大福之人,天子。知道甚么是天子吗?就是书里记载生下来经常出现满室红光、生有奇香、生而能言的妖孽。作为妖孽,此生何曾输,安能输?”拍了拍胯下的马,李治“安慰”着,倒更像在心理暗示自己。
轻笑一声,将满腔的担忱深深压下,李治按住缰绳,缓步走上战场。
一股漆黑的风暴渐渐在秦淮河畔升起,天上阴云随风而动,遮住了太阳。
普照大地的阳光,被阴云分裂成斑驳的一块块,天地间阳光不再普照大地,而是化成一缕缕一丝丝的光线,零落散乱的投射在白浪滔天的秦淮河畔。
寒风带来的也不仅是深深的彻骨冷意,还有不知从哪里得来的勇气,让厮杀的人们更加疯狂,远处涛涛杀声混弃江水波浪潮汐,更加摧人耳鸣,动人心境。
就在此时,一个青年,一匹马,一身黑袍,执着缰绳,缓缓的轻轻的合着喊杀声的节拍,行走在这光怪陆离像镜子碎片洒满一地阳光的世界中,向远方而去。
青年的背影,磅礴而又辉煌。
这是一个难忘的早晨,整个金陵都弥漫在漫天轰鸣无处不在的杀声之中,突然从十二条里巷冲出来的锦衣卫,像是十二条红色的毒蛇,蜿蜒盘转,吐着信子窜了出来,一口咬在猝不及防的僚人大军的背后。
两万多僚人轰然沸腾了,排山倒海的倒了一批批的尸体,目瞪口呆下,如同八月老农割麦子,一排一排的倒下,境况惨烈惊心的令人不忍目睹。
漫天的惨叫声打着转的在一江流韵的秦淮河畔肆虐狂吼,胭脂再红红不过英雄血,无数尸体的倒下,汇聚成了无数条带着热气的红色血流,细细的流进了秦淮河中,清碧的河水,就在流进的那一刻”红了。
最恐怖的是,河水越来越红,红的越来越浓,浓的令人心寒。
“奉天子诏,令:代游击将军李津,祭酒李安期,率剩下所有唐兵让开道路,以免恐兽犹斗下无谓伤亡。”归海一刀策马而至,一手勒住马鞭,一手持圣旨高高举起,黑色战马马蹄高扬,高喝的声音惊雷穿过嘈杂的两军交战声,滚过李津、李安期的耳边,没有任何犹豫,李津几乎在瞬间扬手道:“末将接令,所有人都有撤退。”
队伍中的伍长持戟长立马将命令传下,于是退潮一般,这四千伤残严重的唐军,带着他们同伴的尸首,迅速退去,脱离战场。
没了阻障,眼见生路在前,只要上了船一切就安全了,求生意志下,靠近河岸的僚人做了一个意料之中的举动:他们停止攻击,转身向河岸跑去。
面对气势阴冷恢弘的锦衣卫,这群僚人根本不敢接战。身高、兵器、技巧、阵形、指挥、必胜之心,没有一样,这群僚人能比得过唐人的,更何况对方的人数是自己的好几倍”战斗几乎从一开始就跟被呼啸狂风压弯了腰的衰草”狂风不过去,是甭指望挺直腰板喘口气了。
与此同时,归海一刀也回到了李治老人家的身边,此时在李治身边的,只有区区七八人,鸠摩那、金风神、裴民、张果老、孟木、舍得、西门十三,看这几头牲口的眼神,除了张果老、鸠摩那和舍得这三个出家的“慈悲人”正常点,其他几个看战场的眼神,如狼似虎,恨不得空手入白刃的杀过去。
摇摇头,李治看向归海一刀道:“别那么装可怜的看我,想去就去吧,小心点!”
“陛下同意了”,刺激之下,归海一刀也没谦虚,乌啦啦的大叫一声:“兄弟们,冲啊。”归海一刀是老实人,他喊兄弟们冲”可自己确却是第一个先冲了进去。
一马当先,势如猛虎,如饥似渴,这便是归海一刀此时的样子,鸠摩那、金风神、裴民、张果老、孟木、西门十三,七人七骑。
一股飓风卷了过去。
两万僚人大军这次是真正的背水一战了,死死的抵挡住锦衣卫主力”却具河畔上侧后烟尘大起,知其不妙,却根本无心也无力分兵,竟眼睁睁看着七只黑色铁骑,怒潮般掠阵直冲后阵主帅而去。
便在僚人大军一分神间”归海一刀一声怒吼,从马背上费力的拔出一把李治特地为其打造的大刀,刀名“归海”。
“归海”造型一般,材料一般,手工一般,重量和长度十分不一般。
重九十九斤”长两米,可归海一刀单手耍起来,倒跟拨弄一根稻草般轻松,此时这把颇具玄幻的巨刃“归海”在群战中发挥出了它应有的恐怖杀伤力。
一经舞起,气势狂霸的无以复加”敌我皆伤。
“大家离他远点,大统领疯了。”身后的裴民勒马,淡淡的道了一句。
手中长剑急扫,闪电般划过几个想乘机偷袭的僚人喉咙,下一个呼吸,一丝红线闪现脖子,高压压得鲜血从狭窄的伤口中喷出了三丈高,最优雅的剑法,最残暴的杀生术,这就是《裴将军剑式》。
几乎在裴民说出的瞬间,西门十三几人停下了,而在下一秒,被压抑了太久的归海一刀彻底暴走了,双眼血红,不知是涨红的,还是溅上的,这一刻的归海一刀哪有平时的憨厚压迫,简直就跟从史前走出的人形怪兽。
“砰!”也许是马上杀人不舒服,这头怪兽轻飘飘的跳下了马,双手捂着新鲜出炉的“归海”,跃跃欲井,大步向前。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死!”
“死!”
“死!”
森冷低沉的声音,阳刚极具压迫的两米来高的身躯,两米长寒光闪烁最善一刀两端的“归海”,人海中,归海一刀漩涡一般吸引了无数的眼光,也集聚了周围无数僚人的杀意,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不过谁都不承认机灵的自己会成为那“将”脚下的枯骨。
“长安御前侍卫第一统领归海一刀人头在此,何人敢取?”黑色的巨型铁甲包裹下的归海一刀,狂放的像个不可一世的杀神,像身下面带惧色的所有僚人发出挑战。
身姿如九幽修罗,手握巨人的巨汉狂妄无前的气概,令太多太多眼界从小到大没离开过山城寨子的僚人胆战心惊,再狂傲的人在此刻的归海一刀面前也没有一丝桀骜不驯。居高临下,归海一刀拖着两米长刀面血光淋漓的“归海”向后阵的张要离、候弦高、孟山走去。
周围厮杀依旧,可归海一刀身前的人却下意识的弯下腰,挤着同伴,为归海一刀让开了一条大道,直通他们的主帅,如临大敌的眼神和他们的行为一样,荒唐可笑。
民风彪悍的岭南出来的僚人有一天也会手心全是汗水 放在以前,他们只当做笑话来听,可在归海一刀肆意狂舞的气势压迫下,一个呼吸也是慢慢呼出,心寒的不敢有一丝懈怠。
作为俚獠、夷獠知名的勇士,朵木在整个僚人部落中有着超然的地位。
虽然改投于孟木头人麾下,但是在妾多僚人中绝对是最强大的勇士,自交战来,他一直在后阵掠阵观看于他来说胜与败无关紧要,战争的最大乐趣,是找一个对手生死相见,这也是他改投的原因,孟桃huā不肯与高手如云的汉人为敌,他就找敢于唐人一战的头人孟木。
尽管局势如山倒,可朵木依然无聊,他想找一个可以与他一人死战的对手,当看到归海一刀的第一眼,朵木便笑了他相信从无败绩的他这次遇到值得认真对待的高手了,于是,朵木动了,拨开人群,扛着一把同样巨大的弯刀,荡开人海,出现在归海一刀面前。
两人身高全在两米开外,同样两把异于常人的巨刃,同样杀意如潮同样气焰肆无忌惮。
一时间,周围再凶否惨烈的厮杀,也遮不住这区区两个人的光彩,老天爷借他们的出现,来给这场注定成为传奇的交战,添上一点略显神话的色彩。
他们像天神一样伟岸。
“你是汉人的高手?”,朵木笑了笑,眼角处的肉瘤让他笑起来比绷着脸还恐怖朵木借着这句话平心静气了,这是他发起攻击前的准备。
这个时代是崇拜英雄的,当归海一刀和僚人山寨第一勇士朵木对峙的时候,所有人都没有出手偷袭,那样简直就在背叛这个英雄时代的信条武士的对决,历来都是值得尊敬的,任何阴谋诡计,无论实施的成功与失败,带来的都是自己的失败。
“嗯,我是汉人的高手我很厉害,你要和我打?”归海一刀淡雅一笑,他识字不多平身老父让他记得的惟一“忠”,字耳:他不好色,一个妻子一个儿子而已;他好酒,可袁天罡说喝酒伤身,上乘的武学须养身静气枯坐如老僧,为此,归海一刀滴酒不沾,哪怕小桂子说他比自己还太监也无所谓。
年复一年,他是大明宫有史以来最尽职的御前统领,无论刮风下雨都要召集御前侍卫在大明宫〖广〗场上亲自演武,原因简单的不值一提,因为他喜欢练武。不知何时,练武已经成了归海一刀的习惯,没女人归海一刀会和所有男人一样活的很寂寞,可没功夫练,归海一刀根本就不会再活一天。
至于武人最在意的胜与负,就在朵木发出的挑战的那一个意念间,归海一刀才恍然醒悟,自己好久没有注意胜负这种无聊的东西了。
“我们都是武夫,我不做侮辱你的事,我会全力以赴将你一刀两段的。”归海一刀这句话说的荒唐,可说的极认真。
车怪的铜黑色的肉瘤变得红的发亮,朵木简直要喷火了,“汉人勇士,我敬你勇猛,可你太看不起僚人第一勇士朵木了,我可不希望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对手因为轻敌而被我杀死,那样我又要发狂了,我家中的婢女已经被我失手杀的太多了。”
在朵木心中,能和他对阵本身就是一种荣耀,从他十三岁起,就再没人战胜过自己,那个叫孟桃huā的女人,也不过和自己打一个平手而已,从朵木的角度,这句话倒也不算狂妄,不过说出了一个乡下人扬威乡下的事实而已。
“战!”归海一刀不再废话,平静的说了一声,双手握刀。
一瞬间,刚才还盛怒的朵木也刹那收起了愤怒的脑残样,波澜不惊。
“战!”
话音稍落,两人两刀带起一阵刺耳撕裂的长风,雷霆玩具的交击在一起,带起万点火星。
空气轰然爆哦※※※※※※※※※※※※※※※※※※※※※※※※※※※
弯下腰,拍了拍躁动不安的战马。
不断抖动的马蹄让这匹战马看起来有点惊慌失措,摇摇头,李治振了振披着黑色皮裘,不知何时,高高用紫色丝带扎着的长长的马尾辫,在风中彻底凌乱,被风吹到前胸。长发挂在了嘴角,而深秋秦淮河畔刮起的风,也吹的人眼睛发酸,不愿睁开。
不得不说,此时坐在马上微眯眼睛,逢大事有静气,处变不惊的李大帝,潇洒从容性感的没边了那挂在嘴角的黑发竟然让这牲口有点一溧亮,不仅像个太监,此刻更像个女人。
目光淡淡的从马下低头念经的舍得小和尚掠过,虽然没有直接接触李大帝的目光,可舍得还是本能的背后寒澈澈的,刺入他心底,一股不安让舍得本能做出了一个举动:小和尚转过身,双手合十,深深作了个揖,“贫僧乃出家之人不能妄开杀戒,望陛下见谅,阿弥陀佛,善哉善哉。”,面对舍得小和尚近乎解释的举动,李治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回过神来,舍得有点茫然自己这个突兀的举动,为何如此呢?
沈贤一身紫色锦衣走了过来,道:,“陛下,三百艘战船已经顺江而下再有半个时辰就要堵住秦淮河北上南下的缺口,将这群僚人堵死在金陵渡口,现在就算放他们上船也没用了,为了以防万一,臣已经令人在江面上设了八道连横铁索,插翅难飞。”
冷冷的神色松动了一二,可眼神依旧锐利如果武媚娘和萧淑然这两个和李治青梅竹马长大的女人在的话,一眼便能透过李治表面的震惊、愤怒和冷酷,毫不费力的看到他潜在的惊慌和担忧。
李治的心渐渐有些发寒,像是化雪时从冰层上流动的水,森冷冷的,他真的从没有想过,自己的女人和孩子会被绑架,会危在旦夕。最最重要的是,他除了能拉上一大帮人去打去杀,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完全没有把握能毫发无损的救出妻儿。
若放在他人身上”李治还能潇洒从容的像个谈判专家一样和张要离、候弦高你来我往、唇枪舌剑的谈条件,可放在自己身上,李治清楚知道”怕是两句话不到,自己就爆发了。
寒暄”他等她等了好久,每每快乐高兴的时候突兀的想起这个名字,便兴趣全无,只剩一叹。
还有季白起、李冉阅两个小王八羔子,这可是自己想的最霸气的名字了。寄予的不仅仅是一份童趣、一份对自己孩子的期望,更实实在在透着一个即将为人父心中那种,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古怪心情。
自己爱的入骨的女人能为自己怀个孩子。
高兴的发狂吗,抑或〖兴〗奋的要哭泣,激动的手足无措,还是情不自禁的哭泣?
都不是,是一种庆幸和欣慰。
庆幸老天爷的慈悲,庆幸老天爷让爱能更完美,让爱能在这群小家伙们的身上延续,渗透进未来一家人生活的点点滴滴中,随着孩子的长大,爱变得愈久弥香:欣慰,欣慰甚么?自然是欣慰自己后继有人呗,能继承自己的为之奋斗的大唐帝国,继续冉冉升起,继往开来。
而当这些曾经藏在心底最深处舍都舍不得和其他人分享的甜蜜,被人彻彻底底扯出来,在自己的眼底下,就要撕碎时,对甚么都好似不在意的自己彻底愤怒可,李治发誓,如果女人和孩子出了哪怕一点意外,朝中赋闲的、在职的将军、国公爷们也不用养老了,一个族一个族给我诛灭彻底吧。
三万人只是个开始,这次李治是下了决心,七十万僚人,要不,彻底的归顺,移居中原,溶入汉家,李治自仍自己这个皇帝和大唐自认都有这个气量去容纳区区七十万僚人,稍微不平等是有的,可若是处处都跟汉人平等,那才是真的不平等,凭什么你们有资格和汉人平等?
至于不答应的,都去死吧,《爱我中华》这首歌以后还是换首歌词吧。
“沈贤,朕知道你的脾气,没绝对的把握你不会放出大话,不过既然说出了豪言壮志,咱们按照正规严肃的来,若有一个人逃走,你明天我的脾气,和钱不丰一起收拾收拾行礼回家养老去吧。当然,如果有人能大冷天的跳进这秦淮河,逃出朕的重重包围圈,游走,朕一定带着全体将士在岸上掌声鼓励。”
“喏!”沈贤被李治的冷幽默说锋心里冷嗖嗖的,得意尽去,恭敬的单膝跪倒答道。
沈贤离开了,李治挥挥手,舍得小和尚也合十作揖退下,轻轻的拍了拍胯下的黑马,黑马打着响鼻缓缓向前。
面前的一幕其实是像一幅画的。
前面波涛汹涌,数万人在数十里长的秦淮河畔绞杀在一起,早已白热化了,鲜血和碎肉撤了满地,风中的气息都凝滞着作呕的血腥味。
可大军交战的后方,空空的街道头,却空寂的只有一今年轻人和一匹高大油光发亮的黑马,混着吹着街道边酒家的旗幡烈烈作响的秋风,唯美的只能在梦中出现。
寒风呼啦啦的吹着,今日的天气古怪的要命,当一阵冰凉东西狠狠的刮在脸上时,李治下意识的一摸。
不是雪huā,是雪粒,哦,江南竟也要下雪了,媚娘信上说,长安已经下了好几场,她等着我回家过年,也许小隆基今年就要蹦达出来了。
雪粒打在脸上,冰凉凉却不怎么疼,反倒心里暖暖的,奇怪了哈。
李治驱马向前,喃喃自语道:“仗打倒这里也差不多了,该我上了,要不然,兔子急了会咬人的。”
胯下随意牵来的良驹不是啥子汗血宝马,只是一匹很普通的青海骋,也许此刻的李治真正的淡定影响了它,注定没有名字的战马停止了躁动不安,静静向远处的沙场缓步迈去,盛装优雅的如同和母马一起散步。
没有说话,李治的眼神直直的望着前方,他似乎能感受到从万军交战中,有两道温暖的视线,巴巴的望着自己,不可思议之极,可他真的感受到了,错觉吗?
“不要怕哦,朕是有大福之人,天子。知道甚么是天子吗?就是书里记载生下来经常出现满室红光、生有奇香、生而能言的妖孽。作为妖孽,此生何曾输,安能输?”拍了拍胯下的马,李治“安慰”着,倒更像在心理暗示自己。
轻笑一声,将满腔的担忱深深压下,李治按住缰绳,缓步走上战场。
一股漆黑的风暴渐渐在秦淮河畔升起,天上阴云随风而动,遮住了太阳。
普照大地的阳光,被阴云分裂成斑驳的一块块,天地间阳光不再普照大地,而是化成一缕缕一丝丝的光线,零落散乱的投射在白浪滔天的秦淮河畔。
寒风带来的也不仅是深深的彻骨冷意,还有不知从哪里得来的勇气,让厮杀的人们更加疯狂,远处涛涛杀声混弃江水波浪潮汐,更加摧人耳鸣,动人心境。
就在此时,一个青年,一匹马,一身黑袍,执着缰绳,缓缓的轻轻的合着喊杀声的节拍,行走在这光怪陆离像镜子碎片洒满一地阳光的世界中,向远方而去。
青年的背影,磅礴而又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