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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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治疗完了,才半个多小时。”林奶奶看着去而复返的方默南和贝拉道。

    方默南意味不明的笑了笑,准备加治疗、收尾才不到十分钟。

    “还需在针灸两次,估计就痊愈了。”方默南说着拉着贝拉一起坐在石凳上。

    贝拉对哪儿都好奇,“我参观一下如何?”她有礼地问道。

    “现在太阳晒!你也要去。”方默南指指天上的毒辣的太阳。

    石榴坐在六月的枝头,收起五月的芬芳争妍,在骄阳下用流光溢彩编织膨胀饱满,在浓密的绿叶中若隐若现。

    贝拉看了看烈日当空,骄阳似火,只好作罢,反正还要在这里住一些日子,乖乖的坐在了石凳上。

    “这葡萄颗粒好大啊!”贝拉抬眼看着头顶的葡萄架上缀满了翠绿翠绿的葡萄,个大溜圆,看的十分诱人。

    “还没完成熟,太酸。”方默南头也不抬的说道。

    俗话说得好,‘吃葡萄,六月鲜’,六月葡萄多是催熟的,从口感上来说,催熟的葡萄很酸,而自然熟的葡萄口感较为甜滑,还要等上些日子,等葡萄晒成玫瑰紫,才是食用的最佳时刻。

    “在过上十来天穗穗宝石红色的葡萄,清香爽口,风味极佳,让人一见,即有垂涎欲滴之感;而颗粒饱满水灵,美轮美奂的外观,酸甜爽口,充溢着玫瑰香味的鲜葡萄会让人爱不释口。”方默南说道,“耐心点儿。”

    贝拉不信邪,实在是这葡萄实在太诱人了,起身摘了一颗,剥掉外皮,放进嘴里,“嘶……酸!”

    方默南给了她一个早告诉了你的眼神。

    “酸的爽啊!”贝拉眨眨眼看着方默南,“南南!”声音甜的能腻死个人儿,这要是男人身子肯定酥半边儿。

    “剪刀放在屋里,你自己剪去,先说好,牙倒了,我可治不了。”方默南好笑地摇头道。

    方默南忘了,国外的果汁酸度高,所以这点儿酸,对于贝拉来说小意思。

    “还不快去!”贝拉嗔道。

    伯格早在方默南说出剪刀在房间的时候,就已经去了,三两步走了回来,抬手剪下一串葡萄,在水龙头下洗洗,递给了贝拉。

    贝拉吃着葡萄是一口一个,“酸的过瘾!”

    方默南则好奇地问道,“爷爷,看什么呢!”

    林老爷子看了眼曹家两口子征求道,“可以吗?”

    曹家两口子点点头道,“行!就是您别笑话!写的不好!”

    方默南接过林老爷子递来的几页纸,一看乐了,这字写的跟小学生似的,横平竖直,但一笔一划非常的用心。

    内容记得‘乱七八糟’的,不过总体的能看懂就是农家乐,只不过有些杂乱无章。

    “写的不错,佩服!”方默南拱手道,

    “我就是比葫芦画瓢。”余庆庆谦逊地说道,她挠挠头不好意思道,“我悄悄地计算过小饭馆儿的利润,辛苦一年下来我们就能把债全部还上了。我们哪里很有特色的,反正就是想做些什么,不做的话太遗憾了。”

    “特色?”方默南挑眉问道。

    “就是石屋,石头啦!整个小城都是石头做的。”熊报春笑着坐在旁边的竹椅上。

    “能详细描述一下吗?”方默南说道。

    “好啊!”余庆庆笑着应道。

    “你等等……”方默南跑进屋里很快折了回来,手中拿了纸和笔,“可以开始了。”

    “南南!你要画下来吗?”贝拉好奇地问道。

    “嗯!”方默南郑重地看向曹家两口子道,“尽量详细地叙说一下你的家乡。”

    曹家两口子看着方默南严肃地小脸,有些紧张,方默南笑道,“放松,那是你住了半辈子的家,还有什么好紧张的,想想文学作品里,从石头里孕育出来的物什,都带着灵性。比如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孙悟空,就是一个生命的奇迹。而从石头里横空出世的古城,也绝对能算是一个生命的奇迹。想想生活在那里的人家,生活在一块大石头上达千年之久,任谁听来都像一个神话。

    一花一天堂,一石一世界。”

    随着方默南的描述,曹家两口子放松了下来,余庆庆对自己的家乡感情最深,她缓缓道来,“虽然叫石城,却袖珍了一点儿,也就一千来户,还没有有的地方一个村儿大。”

    “这倒是真的,我老爸的那个村就有三千多户。”方默南说道。

    余庆庆手托着下巴继续说道,“小城的布局却是十分严谨的。三横五纵的街巷设置,使整座城街路畅达,巷道通幽。房屋家什的筑造,都是石头做的。地基是从大石头上开凿出来的,阶石、柱石、房檐石,自然也从大石头中剥离而出。再看看房内那些石床、石枕、石槽、石桌、石凳、石灶、石缸、石穴……一样一样,都是从大石头上雕凿出来的。从‘城’的角度看,我们那里很小;从另一个角度看,那里又……又……怎么形容。”

    余庆庆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家乡,曹墨接着说道,“它又是一件巨大无比的雕塑作品。”

    “对!就是这样。”余庆庆笑道。“那里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一样安宁美好。”

    “这陶渊明还是跟妹伢子学的。”余庆庆不好意思地笑道。

    “接下来当家的你说吧!你见多识广,我怕自己表达的不够好。”余庆庆说道。

    曹墨拉着她的手,拍了拍道,“那我说说我印象中的家乡,我记得没当兵的时候,清晨时分,叫上左邻右舍一起扛着锄头下地,拾阶而上,缓步前行。走在青石铺就的小路上,前后两人之间间隔至少半米以上,因为满地都是动物埋下的地雷。若不当心,一脚踏上去,便会飞溅开来,不小心的话就中奖了。”

    “呵呵……”

    曹墨接着说道,“沿路会碰到一些跟我们一样的趁着天气不太热下地的村民,和我们擦肩而过的同时,脸上都带着淳朴善良的微笑。”

    “山路错综复杂搞不好真的会迷路。”余庆庆笑了起来,“我小时候没少迷路,不过都让村民给抱了回去,阿爸那时候常常捏着我的鼻子道:‘小迷糊鬼儿。’又迷路走丢了。”那笑容满是幸福地怀念。

    曹墨接着道,“扛着锄头,走到城门口,一大群老太太和老爷爷提着自家的菜篮子里面装满了刚刚从地里采摘新鲜的蔬菜,坐在城门口着聊天。东家长李家短的,他们身上的着的蜡染服装,原始且古朴。映衬着身后灰白色的城门,那么好看;他们脸上的皱纹在朝阳里显得深刻,加上那淳朴的笑容,就像一朵朵盛放的菊花。城墙的外面,一大片一大片油菜花长得蓬勃,梯田片片青绿地蔓延在充满层次感的山坡上,山脚下湘水依依,远方山脉绵延,天空高远,世态祥和。”

    “当城门失去了防御和安全的功效,却成了居民晾晒人生欢喜的场所。跨入那道城门,似乎也能感染小城的古朴、沧桑和幸福。”熊报春若有所思道。

    熊报春的感触良深,尤其从花花世界走出来的他,“都市生活中,忙得跳脚的时候,生活是以分秒来计算的,城市的夜空找不到乡间夜幕上耀眼的星星。在灯光的照耀下,甚至连月亮也迷失了。

    如此想来,就更加地怀念起家乡那轮皎洁的明月,以及漆黑夜幕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大大小小的星星。儿时无比向往城市的繁华和热闹,现在却厌倦了城市的 喧嚣与浮躁。最让人窒息的是城市的灰尘,不仅落满了周身,也蒙蔽了温热的内心。”

    林奶奶道,“住在乡间,我们可以轻易地忘了时钟的存在,日子就这样悄然流逝。是的,就在这里,和乡民聊天时、看着猫和狗打架时……一切仿佛静止。”

    “庆嫂子,你的想法可行。”熊报春点点头道。

    “你们说的可真好!”余庆庆夸赞道。

    熊报春接着说道,“如果在乡间,遇到熟人,肯定停了下来,闲扯两句家常。若是在永汉路碰上熟人,第一句如果是‘你好’,第二句必定是‘你去哪呢’,然后第三句肯定是‘那好,你先忙,改天约了见面再聊’。然后匆匆分别,而约定的哪天见面却是再也遥遥无期了。都市的街头相遇,通常都逃不脱这样的结局。”

    “噗嗤……爆熊形容地还蛮贴切的。”众人抿嘴偷笑道。

    余庆庆道,“在乡下则不同,遇见熟人,放下手中的柴火,或者篮子、或者锄头,能聊一个多小时。”

    “在城市中,人们努力装着维持一个文明人的形象,而在这里,我们回归了最原始的环境,以及自己。一种不错的奇妙的体验。这是农家乐的精髓。”林老爷子笑道。

    “走在小城里,能看见四处悠闲溜达瞎转的黑猪、目光温和迷离的白马、站在路当中上演母子亲情的母驴和小驴、勇猛冲下来击退调戏自家母鸡的大白公鸡、顽皮又好动的山中小狗、在大太阳里眯着眼睛享受生活的花猫……入住在农家小院里,吃着山核桃,看小院里的狗和猫半真半假地打架,小鸡跟着母鸡扑腾着玩耍……还能听见织布机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方默南说道。

    “呀!你怎么知道?”曹家两口子好奇地问道。

    “纸上写着呢!”方默南头也不抬地笑道。

    余庆庆把自己写的纸拿了过来,左看右看,也没有那么形象啊!上面只写着,织布、和蓄养家禽,而方医生直接把它变成了热闹好玩儿的农家乐的画面了。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