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4 特殊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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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瘪了嘴,这个天下第一贼怕是一辈子也不见得能接上几次买卖,不知这个贼和那个色贼谁更穷些。
王妃思绪飘远,回想往事,沉吟了一阵,才接着道:“如果没有接到过他的名牌的人,顶多只是听过他的名,根本无法见着他的人,我有幸成为他的一个主顾。后来他金盆洗手,退出江湖,恰好有一批难民要安置,我就借这机会,建了这个小镇,小镇的居民都是各地转来的难民,所以他过去的身份便从此被抹去。”
无忧听到这里也算是回过味来了,既然将过去的身份抹去,那么姨娘就不该告诉自己这些,现在告诉自己,说明并不想将他过去的身份当真完全抹去,只是由公用转为私用罢了。
但白福这个人毕竟不是自家的人,想用就用。
为了他,不惜建这么大的一个新城,又将开心收在府中,哪怕开心做出再过份的事,也是百般迁就,图的就是给予白福半恩半情的情份。
有来有往,当真有事相求时,白福想着这些情份,自然不好推辞。
想明白了这点,无忧不由的心叹,姨娘实在是个有手段的女人,即下得起重本,也沉得住气。
“那银狐是谁?”
“说起银狐,当真邪门,最近两年突然出现的一个飞贼,神出鬼没,将北齐官家搅得人心惶惶,官府也没少派人去抓,两年来硬是连相貌都不曾见过,别说抓到。”
“他平时都偷些什么东西?”无忧开始后悔当时没把他的面罩扒下来。
王妃秀眉微拧:“没人知道他想要什么,但凡有稀奇的东西现世,他总是会光顾一下,至于要不要,又是另一回事,全凭他心情办事,如果不要,他也会在东西旁边做上记号,表示他到过。如果取去了,绝大多数第二日就会送回来,不过回来的东西,很难再完整,总要少点什么。就连齐皇的玉玺都被他拿去过,三日后又平白挂在了金殿上。”
“那玉玺少了什么没有?”
“玉玺上的龙角被雕成了猪耳朵,龙爪变成了狗脚。”王妃想着前次进宫,齐皇的新玉玺还没雕出来,齐皇拿着猪耳狗脚的玉玺盖章时的黑脸,仍忍俊不禁。
无忧‘扑哧’一笑,这个人倒是有趣:“钱财,他偷不偷?”脑海里晃过他掌心中的三个铜板。
“他出没的地方,从来不见少钱财。”
无忧奇了:“难道他有专让人心里不痛快的古怪嗜好。偷东西的目的就是叫人不痛快?”
“叫人心里不痛快的古怪嗜好?”王妃想了想,笑了:“还真象这么回事。”
“他可有光顾过我们王府?”无忧偷看着王妃脸色。
“岂能没去过,你爹都亲自带兵捉拿,可是鬼影子也不曾见着。”
“可少过什么?”
“这到不曾。”
无忧挑了挑眉,不再多问。
回到王府,千千已随着无忧的护卫队从另一条路到达王府,在二门口巴巴的望着她。
无忧领着千千回到寝院,下意识的抬头瞥了眼屋门口的桂花树,树梢上果然挂了块手帕。
手帕挂的位置有些损人,家中普通的梯子绝对搭不上去。爬上去吧,如果不能身轻如燕,保证还没靠近手帕,就能将那条树枝压断,然后再和手帕一起跌下来,虽然可以拿到手帕,却免不了要接接手骨,或者撑撑拐杖。
这院子里固然不缺有轻功的人,但如果对方当真就是银狐,那她和银狐有瓜葛的事扬了出来,被官府定为捉拿银狐的线人,以后去哪儿,都少不了被人盯哨,自己以后的行动也诸多不便。
暗骂了声:“见鬼。”
思量着以自己的本事,爬上树取到那方手帕,不至于压断树枝,但一个郡主爬树,目标着实大了些。
而且兴宁虽然箭术好,但并不会武,她这一爬,可就漏了馅。
不动声色,等晚膳后才拉了千千,问道:“你能不能带根竹杆爬树?”
千千迷茫的点了点头,不明白爬树为什么还要带竹杆。
无忧隔着窗格,将桂花树上的丝帕指给她看:“你爬到那树杈上,把那帕子给捅下来,不过不能被任何人看见。”
千千一整衣裳,转身就走。
到了门外,打发了院子里的下人,又闲晃了一阵,确认院子里再没有别人,蓦然向桂花树,跑冲几步,单脚在地上一点,身子便飞向树杆,半空中一旋身,双脚在树杆上一蹬,借力向上斜飞,伸手间,已经那块手帕摘下,轻飘飘的落地,动作干净利落。
无忧在窗后看得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千千还有这么好的轻身功夫。
直到千千进了屋,突然感到院子一角的有些异样,寻着方向望去,只看见树梢上只得一处树叶轻摇。
千千取下的手帕果然是那夜所见,上面绣着的白狐憨态可掬,极是可爱。
帕子中另裹着一张草纸。
无忧无语的望了回天,这贼当真是寒酸了些,虽然不是传递情书,却也不至于节约到用草纸传书。
以他的吝啬,让无忧甚至担心这张草纸是否做过某种用场,两根手指拈着草纸一角翻来覆去的细细看过,确认没有异常物体沾付在上面,才放心往上面的图案看去。
照图案线条粗细来看,应该是用千千的那只小炭笔所画,不过画出来的东西如同小儿涂鸦,完全看不得了。
一个圆不圆扁不扁的太阳爬过一座山,又爬过一座山,在第二座山脚处的树林边有两个更夫,正在打更,更夫更是被他画得人不人,鬼不鬼。
其中一个更夫的眼睛大得出奇,眼珠子斜挑挑的望着某处,那处有扇门刚刚开启,有小鬼探头。
千千看了半天,没看懂什么意思,点评道:“这人想学人浪漫,以绣帕、诗画传情。苦于不会写字,所以以画代字,偏偏又不是画画的材料,画出来的东西,不但画功上委实丢人,就连审美和想象力上也是属于下下下三滥。”
点评完了才想起,这些东西是无忧叫她去取下来的,眼珠子转了半圈,定在了无忧脸上,忙捂了嘴:“他该不会是郡主的地下情-人?”
无忧横了她一眼,找情-人也不能找他那样的,嘴上莫名的一麻,象是那日被他咬过的感觉,脸泛了红,脸色顿时沉了下去,这仇不能不报,凑到千千耳边吩咐了几句。
千千一脸迷惑的去了。
无忧笑嘻嘻的看着那方草纸,“后日吗?后日子时就可以得到三百金珠。”
这幅图画的虽然丑些,意思却是不难猜。
太阳连爬了两个山头,也就是两次起落。更夫只有夜间才会撞鬼,这更自然是打的夜更。而小鬼刚刚探头,那门自然是鬼门关,而鬼门关是子时方开。
第二天去和神棍凤止相亲,意外的还见到了另一个人……常乐郡主的五夫—惜了了。
这是无忧第一次正式与惜了了见面。
与一个男人相亲,却带着另一个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跟自己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无忧觉得很匪夷所思,不过这么做,纯粹是姨娘为了投凤止所好。
凤止明明是个神棍,却有个很风雅的爱好,就是品茶。
只要爱茶的人,就不会不知道婉城‘一品香’的茶最好,作为‘一品香’的老板惜了了的茶道,就可想而知了。
虽然惜了了这个灯泡有些不合适,但风雅的气氛熏一熏,凤止或许便只看到杯中的茶,稀里糊涂的也就答应了这门亲事。
说直白些就是王妃对无忧的个人魅力没什么信心,反而觉得惜了了的茶道比无忧的个人魅力更容易取得凤止的欢心。
而无忧也希望凤止把惜了了看上,二人去唱一出郎情郎意,进了郡主府直接搬去跟鸟鸟绑一堆,她就此向姨娘交了差,以后也无需和那神棍有太多纠葛。
所以对由惜了了陪同前往是一叠声的称好。
不过想着那日街上的事,脸上仍是个‘囧’字,好在照着兴宁的习惯,出门仍是面纱遮面,能少几分尴尬。
惜了了有自己的马车,但王妃的意思,他与无忧同乘,再邀凤止一起,三人在车上,饮饮茶,观观风景,气氛和情调也就有了,处得融洽了,也好办事。
于是惜了了被迫捧着茶具上了无忧的车,和她一人坐了花几一头。
无忧虽然蒙了面纱,但惜了了上了车仍径直将脸别开,绝不多看她一眼。
他不看无忧,无忧却毫不客气的看他。
惜了了垂着眼,齐眉的留海下,细长眼线如墨笔勾画出来,显弧线斜斜上飞,再压上小扇子一样的长睫,鼻梁挺直,唇艳红欲滴,配上那张白玉般的瓜子脸,真是媚到了极处。
无忧看一眼,感叹一次,这般容貌怎么却是个男子,叫天下女人情何以堪?
他穿的也是一身深蓝的阔袖长袍,简单的款式,只在领口和袖口绣着重重叠叠的番红花,在常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衣裳,被他穿得明艳照人
??忧瘪了嘴,这个天下第一贼怕是一辈子也不见得能接上几次买卖,不知这个贼和那个色贼谁更穷些。
王妃思绪飘远,回想往事,沉吟了一阵,才接着道:“如果没有接到过他的名牌的人,顶多只是听过他的名,根本无法见着他的人,我有幸成为他的一个主顾。后来他金盆洗手,退出江湖,恰好有一批难民要安置,我就借这机会,建了这个小镇,小镇的居民都是各地转来的难民,所以他过去的身份便从此被抹去。”
无忧听到这里也算是回过味来了,既然将过去的身份抹去,那么姨娘就不该告诉自己这些,现在告诉自己,说明并不想将他过去的身份当真完全抹去,只是由公用转为私用罢了。
但白福这个人毕竟不是自家的人,想用就用。
为了他,不惜建这么大的一个新城,又将开心收在府中,哪怕开心做出再过份的事,也是百般迁就,图的就是给予白福半恩半情的情份。
有来有往,当真有事相求时,白福想着这些情份,自然不好推辞。
想明白了这点,无忧不由的心叹,姨娘实在是个有手段的女人,即下得起重本,也沉得住气。
“那银狐是谁?”
“说起银狐,当真邪门,最近两年突然出现的一个飞贼,神出鬼没,将北齐官家搅得人心惶惶,官府也没少派人去抓,两年来硬是连相貌都不曾见过,别说抓到。”
“他平时都偷些什么东西?”无忧开始后悔当时没把他的面罩扒下来。
王妃秀眉微拧:“没人知道他想要什么,但凡有稀奇的东西现世,他总是会光顾一下,至于要不要,又是另一回事,全凭他心情办事,如果不要,他也会在东西旁边做上记号,表示他到过。如果取去了,绝大多数第二日就会送回来,不过回来的东西,很难再完整,总要少点什么。就连齐皇的玉玺都被他拿去过,三日后又平白挂在了金殿上。”
“那玉玺少了什么没有?”
“玉玺上的龙角被雕成了猪耳朵,龙爪变成了狗脚。”王妃想着前次进宫,齐皇的新玉玺还没雕出来,齐皇拿着猪耳狗脚的玉玺盖章时的黑脸,仍忍俊不禁。
无忧‘扑哧’一笑,这个人倒是有趣:“钱财,他偷不偷?”脑海里晃过他掌心中的三个铜板。
“他出没的地方,从来不见少钱财。”
无忧奇了:“难道他有专让人心里不痛快的古怪嗜好。偷东西的目的就是叫人不痛快?”
“叫人心里不痛快的古怪嗜好?”王妃想了想,笑了:“还真象这么回事。”
“他可有光顾过我们王府?”无忧偷看着王妃脸色。
“岂能没去过,你爹都亲自带兵捉拿,可是鬼影子也不曾见着。”
“可少过什么?”
“这到不曾。”
无忧挑了挑眉,不再多问。
回到王府,千千已随着无忧的护卫队从另一条路到达王府,在二门口巴巴的望着她。
无忧领着千千回到寝院,下意识的抬头瞥了眼屋门口的桂花树,树梢上果然挂了块手帕。
手帕挂的位置有些损人,家中普通的梯子绝对搭不上去。爬上去吧,如果不能身轻如燕,保证还没靠近手帕,就能将那条树枝压断,然后再和手帕一起跌下来,虽然可以拿到手帕,却免不了要接接手骨,或者撑撑拐杖。
这院子里固然不缺有轻功的人,但如果对方当真就是银狐,那她和银狐有瓜葛的事扬了出来,被官府定为捉拿银狐的线人,以后去哪儿,都少不了被人盯哨,自己以后的行动也诸多不便。
暗骂了声:“见鬼。”
思量着以自己的本事,爬上树取到那方手帕,不至于压断树枝,但一个郡主爬树,目标着实大了些。
而且兴宁虽然箭术好,但并不会武,她这一爬,可就漏了馅。
不动声色,等晚膳后才拉了千千,问道:“你能不能带根竹杆爬树?”
千千迷茫的点了点头,不明白爬树为什么还要带竹杆。
无忧隔着窗格,将桂花树上的丝帕指给她看:“你爬到那树杈上,把那帕子给捅下来,不过不能被任何人看见。”
千千一整衣裳,转身就走。
到了门外,打发了院子里的下人,又闲晃了一阵,确认院子里再没有别人,蓦然向桂花树,跑冲几步,单脚在地上一点,身子便飞向树杆,半空中一旋身,双脚在树杆上一蹬,借力向上斜飞,伸手间,已经那块手帕摘下,轻飘飘的落地,动作干净利落。
无忧在窗后看得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千千还有这么好的轻身功夫。
直到千千进了屋,突然感到院子一角的有些异样,寻着方向望去,只看见树梢上只得一处树叶轻摇。
千千取下的手帕果然是那夜所见,上面绣着的白狐憨态可掬,极是可爱。
帕子中另裹着一张草纸。
无忧无语的望了回天,这贼当真是寒酸了些,虽然不是传递情书,却也不至于节约到用草纸传书。
以他的吝啬,让无忧甚至担心这张草纸是否做过某种用场,两根手指拈着草纸一角翻来覆去的细细看过,确认没有异常物体沾付在上面,才放心往上面的图案看去。
照图案线条粗细来看,应该是用千千的那只小炭笔所画,不过画出来的东西如同小儿涂鸦,完全看不得了。
一个圆不圆扁不扁的太阳爬过一座山,又爬过一座山,在第二座山脚处的树林边有两个更夫,正在打更,更夫更是被他画得人不人,鬼不鬼。
其中一个更夫的眼睛大得出奇,眼珠子斜挑挑的望着某处,那处有扇门刚刚开启,有小鬼探头。
千千看了半天,没看懂什么意思,点评道:“这人想学人浪漫,以绣帕、诗画传情。苦于不会写字,所以以画代字,偏偏又不是画画的材料,画出来的东西,不但画功上委实丢人,就连审美和想象力上也是属于下下下三滥。”
点评完了才想起,这些东西是无忧叫她去取下来的,眼珠子转了半圈,定在了无忧脸上,忙捂了嘴:“他该不会是郡主的地下情-人?”
无忧横了她一眼,找情-人也不能找他那样的,嘴上莫名的一麻,象是那日被他咬过的感觉,脸泛了红,脸色顿时沉了下去,这仇不能不报,凑到千千耳边吩咐了几句。
千千一脸迷惑的去了。
无忧笑嘻嘻的看着那方草纸,“后日吗?后日子时就可以得到三百金珠。”
这幅图画的虽然丑些,意思却是不难猜。
太阳连爬了两个山头,也就是两次起落。更夫只有夜间才会撞鬼,这更自然是打的夜更。而小鬼刚刚探头,那门自然是鬼门关,而鬼门关是子时方开。
第二天去和神棍凤止相亲,意外的还见到了另一个人……常乐郡主的五夫—惜了了。
这是无忧第一次正式与惜了了见面。
与一个男人相亲,却带着另一个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跟自己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无忧觉得很匪夷所思,不过这么做,纯粹是姨娘为了投凤止所好。
凤止明明是个神棍,却有个很风雅的爱好,就是品茶。
只要爱茶的人,就不会不知道婉城‘一品香’的茶最好,作为‘一品香’的老板惜了了的茶道,就可想而知了。
虽然惜了了这个灯泡有些不合适,但风雅的气氛熏一熏,凤止或许便只看到杯中的茶,稀里糊涂的也就答应了这门亲事。
说直白些就是王妃对无忧的个人魅力没什么信心,反而觉得惜了了的茶道比无忧的个人魅力更容易取得凤止的欢心。
而无忧也希望凤止把惜了了看上,二人去唱一出郎情郎意,进了郡主府直接搬去跟鸟鸟绑一堆,她就此向姨娘交了差,以后也无需和那神棍有太多纠葛。
所以对由惜了了陪同前往是一叠声的称好。
不过想着那日街上的事,脸上仍是个‘囧’字,好在照着兴宁的习惯,出门仍是面纱遮面,能少几分尴尬。
惜了了有自己的马车,但王妃的意思,他与无忧同乘,再邀凤止一起,三人在车上,饮饮茶,观观风景,气氛和情调也就有了,处得融洽了,也好办事。
于是惜了了被迫捧着茶具上了无忧的车,和她一人坐了花几一头。
无忧虽然蒙了面纱,但惜了了上了车仍径直将脸别开,绝不多看她一眼。
他不看无忧,无忧却毫不客气的看他。
惜了了垂着眼,齐眉的留海下,细长眼线如墨笔勾画出来,显弧线斜斜上飞,再压上小扇子一样的长睫,鼻梁挺直,唇艳红欲滴,配上那张白玉般的瓜子脸,真是媚到了极处。
无忧看一眼,感叹一次,这般容貌怎么却是个男子,叫天下女人情何以堪?
他穿的也是一身深蓝的阔袖长袍,简单的款式,只在领口和袖口绣着重重叠叠的番红花,在常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衣裳,被他穿得明艳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