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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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粉店很顺利就有了着落,茶园的名字也终于有了着落——毓秀茶园。
同时,百年古茶牙粉也开始在茶楼作为赠品露面了。
赠品包装是一个小小的白瓷罐子,朴素得只有盖子上烧着“百年古茶”四个字,外加罐底有“毓秀”两个字。罐子很小,像姑娘家用的胭脂盒子,但是看着不女气。赠品嘛,人人都喜欢;更何况总共也就是七天的量,根本谈不上什么马屁之类的。
收到赠品的客人们表示很开心。
但是,牙粉店的开张还需要很多准备。目前只有一个店铺,还剩下手续、装修、人员,甚至连其它品种的牙粉,都还停留在温纶的设想中。不过宣传嘛,越早做越好。
温纶是甩手掌柜当得轻松,熊大忙得几乎脚不沾地,幸好人人都给他面子。
原本这些事情应该赵四来跑腿,可是山上的新房得由赵四来督办,离了人不行。黄真倒是可以跑,但是茶楼也离不开人,换了熊大去代岗了一天,直接吓跑了三成客人。
温纶觉得:“咱们是不是该在府城也请个管家?”
熊大想了想,按照媳妇儿的那些想法,再请个管家是完全有必要的,点了点头:“好管家不容易找,慢慢留意吧。”
温纶想想也是。他现在也算是有自己人脉的人了。文人相轻是不错,但是文人之间的交情却也很铁。温纶和府城这些文人都没见过几次面,尤其是那些大家,可以不买熊大的面,但是对温纶却是客气万分。
这可以说是文人风骨,也可以说是自命清高;但在温纶和这些人实际接触后发现,只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说白了就是没共同语言。
其实温纶觉得自己这个学渣和一群殿堂级人物也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但架不住原身太彪悍。他现在深居简出也被说成了有不浮躁,有隐士之风。
温纶有时候听到这种言论,还挺脸红的。
不过找管家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哪怕温纶在那群很靠谱的文人中透露了点口风,也没什么好的结果,甚至被人悄悄告诫:“管家还是自己养起来的好。”
温纶当时没觉得什么,可是回过头来一想。他家现在用的人几乎都是县伯府上面过来的。那些壮汉们都在茶园工作。药园那边只有华永和一个小药童……唔,药园那边也得添人,总不能让一个大夫种地拔草累死吧?
药童嘛,倒是相对好找一些。温纶托了牙行没几天,就找到了五个,年纪从十三四到十七八的都有,手脚利索,辨识草药的本事也能通过考验。找到人的隔天,温纶就让把人带到山上去了。
然后剩下的就是姚青的大事情——上学。
温纶自己读书的经历十分简单,老爸老妈带着往幼儿园一塞,然后一路塞到高中,大学自己去的。原身的读书经历更简单。原身生活在县城,并没有在府城的书院读书;年纪小的时候请了个先生来教基础,基础飞速学完之后,就上了县城的书塾,从而认识了安澜等人;后来又拜入了姚大先生门下。从头到尾都不需要他操心。
现在轮到他送自己儿子,不,是学生读书去了,那各种手续叫一个繁琐啊!这还是在书院给他打开绿灯的前提下面,关键是姚青还得学武,于是就得走读。
书院不是没有走读的学生,但是所谓的走读都是在书院上几天课,然后一个月回个一两次家这种。这是一小部分府城本地的学生。大部分的书院学生都来自安江城周围各个县城,甚至还有其他教育条件不能那么好的州府过来的。这些书院学生,也就是一年回个一两次家而已。
“天天回家?”接待的金先生一愣,“完全不住在书院吗?”别的学生进书院读书,巴不得一头扎进书海里,剩下的心思就是为了和同窗拉近关系,好为了以后的仕途铺路的。这种要天天回家的纯走读学生,金先生还是第一次见到。
其它手续都没问题,温纶不想卡在这一道上面:“也不是天天,只是阿青现在学武,还是打基础的时候。我家……相公希望能在回山上前,多教一些。等到我们回了山上,阿青就要住在书院里了。阿青年纪小,还需要先生多照拂一二。”
照拂什么的,完全是客气话。在温纶没出现之前,姚青一个七岁的小孩儿,就能一个人生活了几个月。更何况现在又大了一岁,书院的情况也不是那么糟糕,还可以带书童……温纶眉头一皱,他竟然忘记给姚青配一个书童。
嗯,现在还有些时间,得赶紧挑一个。他可不想姚青自己去打饭洗衣服什么的。
这些事情姚青是可以自己做,但是他更想姚青好好读书,生活有自理能力就可以了,现在还是跟着熊大多学些武功才是正经。
校园暴力什么的,无论是文斗还是武斗,温纶都不想姚青被欺负了去。文斗方面没多大问题。武斗方面,府城那么大的书院管理上面应该是不会出现那么大的疏漏,但是万一呢?谁也不能保证万一不是?
再说,练武强身,除了像他这样的广播体操运动员之外,其他正经要入仕的书生,都是要会一点武艺的。欺负一个小孩子还不是一盘菜?
金先生听完温纶的理由,再看看比寻常八岁孩子还矮的姚青,表示理解。姚大先生、温纶、姚青,这三个名字构成的故事在府城的文人圈子中,可谓人尽皆知。金先生只要想到姚青那么小一个孩子,就立刻又要离开熟悉的先生一家独自生活在书院里,也很是感慨。
“这件事情我跟院长商议一下,应该没有多大问题。温先生家就在书院旁边吧?”
“是,走过来很近。”温纶当年就羡慕读书离家近的同学,对于那种自己到了学校,住在边上的同学才刚起床的同学,表示各种羡慕嫉妒恨!
由于不能立刻做出结论,金先生只能安排两人参观了一天书院。
温纶看得十分仔细,不仅旁听了几节课,还参观了学生宿舍,重点考察了食堂的卫生情况和饭菜。姚青岁数小,还在长个子,伙食可不能差了。万一再挑食偏食的话,长不高可怎么办?女人长不高,那叫小鸟依人;男人长不高,那根本就是二等残废好嘛!
万一等以后姚青上了朝堂,和别的大人们交流起来,人家一个个都俯视姚青?温纶觉得这个不能忍!可是哪怕在这么繁华的安江城,温纶也始终找不到羊奶,更别提牛奶了。
结果书院的食堂情况比起温纶经历过的那些,简直是良心工程。
温先生表示,再也不用担心小孩子不爱吃饭啦!好吧,姚青其实除了问题有点多之外,实在是一个非常省心的孩子。如果在书院被教歪了,小心他放小浣熊拼命!
金先生吃着饭,觉得突然一寒,抬头看到温纶正对着他露出一个和善的微笑,他也反射性地笑了笑:“书院靠江边,天气比起其它地方更寒凉一些。温先生要多注意。”
温纶点点头:“多谢金先生提醒。”
文人是世界上最不讲究,也是最讲究的一群人。他们不讲究起来,简直幕天席地,草庐窝棚都能各种诗兴大发。但是讲究起来,就像书院这样,那面积叫一个大,完全不输给现代的那些综合大学。综合大学还因为地价关系分几个学区呢!
书院不。书院就是占据了极大的一整块地,包括了一段江岸,有自己的码头,有自己的船——不止一艘,有临江的各种建筑,亭台楼阁应有尽有。因为泛舟江上是一件极风雅的事情。
温纶花了三天时间,才将书院摸了个遍。
然后,他也接到了书院的肯定答复,于是第二天姚青就要上学了。
早上,姚青依旧一大早起来跟着熊大晨练。等到温纶爬起来的时候,姚青已经结束了晨练,急匆匆地准备去上学。
温纶赶紧道:“等等,我送你去。”
姚青第一次反对:“有大熊叔送我就可以了!”他完全可以自己一个人去,书院的金先生说会在门口等他。他认得进先生的。
而且:“先生快点,我要迟到了!”
温纶刷了牙,抹了一把脸,直接就跳上小毛驴媳妇:“走!”
小毛驴媳妇:“恩昂~”
熊大带着姚青上了小毛驴:“走吧。”
然后一路上,熊大看着温纶将自己的头发扎好,把衣服整理好,等到了书院门口,媳妇儿又是一副翩翩书生的样子。
温纶到了书院后,唯一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把姚青交给了金先生。
姚青跟着金先生进了书院。温纶没有跟进去,在大门口站了良久。
熊大一揽媳妇儿,轻轻拍了拍他的背:“别担心。晚上就能见到阿青了。”
温纶点了点头:“也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感到有点心酸。”这种自己的孩子跟着野男人头也不回得走掉的即视感是怎么回事?
牙粉店很顺利就有了着落,茶园的名字也终于有了着落——毓秀茶园。
同时,百年古茶牙粉也开始在茶楼作为赠品露面了。
赠品包装是一个小小的白瓷罐子,朴素得只有盖子上烧着“百年古茶”四个字,外加罐底有“毓秀”两个字。罐子很小,像姑娘家用的胭脂盒子,但是看着不女气。赠品嘛,人人都喜欢;更何况总共也就是七天的量,根本谈不上什么马屁之类的。
收到赠品的客人们表示很开心。
但是,牙粉店的开张还需要很多准备。目前只有一个店铺,还剩下手续、装修、人员,甚至连其它品种的牙粉,都还停留在温纶的设想中。不过宣传嘛,越早做越好。
温纶是甩手掌柜当得轻松,熊大忙得几乎脚不沾地,幸好人人都给他面子。
原本这些事情应该赵四来跑腿,可是山上的新房得由赵四来督办,离了人不行。黄真倒是可以跑,但是茶楼也离不开人,换了熊大去代岗了一天,直接吓跑了三成客人。
温纶觉得:“咱们是不是该在府城也请个管家?”
熊大想了想,按照媳妇儿的那些想法,再请个管家是完全有必要的,点了点头:“好管家不容易找,慢慢留意吧。”
温纶想想也是。他现在也算是有自己人脉的人了。文人相轻是不错,但是文人之间的交情却也很铁。温纶和府城这些文人都没见过几次面,尤其是那些大家,可以不买熊大的面,但是对温纶却是客气万分。
这可以说是文人风骨,也可以说是自命清高;但在温纶和这些人实际接触后发现,只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说白了就是没共同语言。
其实温纶觉得自己这个学渣和一群殿堂级人物也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但架不住原身太彪悍。他现在深居简出也被说成了有不浮躁,有隐士之风。
温纶有时候听到这种言论,还挺脸红的。
不过找管家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哪怕温纶在那群很靠谱的文人中透露了点口风,也没什么好的结果,甚至被人悄悄告诫:“管家还是自己养起来的好。”
温纶当时没觉得什么,可是回过头来一想。他家现在用的人几乎都是县伯府上面过来的。那些壮汉们都在茶园工作。药园那边只有华永和一个小药童……唔,药园那边也得添人,总不能让一个大夫种地拔草累死吧?
药童嘛,倒是相对好找一些。温纶托了牙行没几天,就找到了五个,年纪从十三四到十七八的都有,手脚利索,辨识草药的本事也能通过考验。找到人的隔天,温纶就让把人带到山上去了。
然后剩下的就是姚青的大事情——上学。
温纶自己读书的经历十分简单,老爸老妈带着往幼儿园一塞,然后一路塞到高中,大学自己去的。原身的读书经历更简单。原身生活在县城,并没有在府城的书院读书;年纪小的时候请了个先生来教基础,基础飞速学完之后,就上了县城的书塾,从而认识了安澜等人;后来又拜入了姚大先生门下。从头到尾都不需要他操心。
现在轮到他送自己儿子,不,是学生读书去了,那各种手续叫一个繁琐啊!这还是在书院给他打开绿灯的前提下面,关键是姚青还得学武,于是就得走读。
书院不是没有走读的学生,但是所谓的走读都是在书院上几天课,然后一个月回个一两次家这种。这是一小部分府城本地的学生。大部分的书院学生都来自安江城周围各个县城,甚至还有其他教育条件不能那么好的州府过来的。这些书院学生,也就是一年回个一两次家而已。
“天天回家?”接待的金先生一愣,“完全不住在书院吗?”别的学生进书院读书,巴不得一头扎进书海里,剩下的心思就是为了和同窗拉近关系,好为了以后的仕途铺路的。这种要天天回家的纯走读学生,金先生还是第一次见到。
其它手续都没问题,温纶不想卡在这一道上面:“也不是天天,只是阿青现在学武,还是打基础的时候。我家……相公希望能在回山上前,多教一些。等到我们回了山上,阿青就要住在书院里了。阿青年纪小,还需要先生多照拂一二。”
照拂什么的,完全是客气话。在温纶没出现之前,姚青一个七岁的小孩儿,就能一个人生活了几个月。更何况现在又大了一岁,书院的情况也不是那么糟糕,还可以带书童……温纶眉头一皱,他竟然忘记给姚青配一个书童。
嗯,现在还有些时间,得赶紧挑一个。他可不想姚青自己去打饭洗衣服什么的。
这些事情姚青是可以自己做,但是他更想姚青好好读书,生活有自理能力就可以了,现在还是跟着熊大多学些武功才是正经。
校园暴力什么的,无论是文斗还是武斗,温纶都不想姚青被欺负了去。文斗方面没多大问题。武斗方面,府城那么大的书院管理上面应该是不会出现那么大的疏漏,但是万一呢?谁也不能保证万一不是?
再说,练武强身,除了像他这样的广播体操运动员之外,其他正经要入仕的书生,都是要会一点武艺的。欺负一个小孩子还不是一盘菜?
金先生听完温纶的理由,再看看比寻常八岁孩子还矮的姚青,表示理解。姚大先生、温纶、姚青,这三个名字构成的故事在府城的文人圈子中,可谓人尽皆知。金先生只要想到姚青那么小一个孩子,就立刻又要离开熟悉的先生一家独自生活在书院里,也很是感慨。
“这件事情我跟院长商议一下,应该没有多大问题。温先生家就在书院旁边吧?”
“是,走过来很近。”温纶当年就羡慕读书离家近的同学,对于那种自己到了学校,住在边上的同学才刚起床的同学,表示各种羡慕嫉妒恨!
由于不能立刻做出结论,金先生只能安排两人参观了一天书院。
温纶看得十分仔细,不仅旁听了几节课,还参观了学生宿舍,重点考察了食堂的卫生情况和饭菜。姚青岁数小,还在长个子,伙食可不能差了。万一再挑食偏食的话,长不高可怎么办?女人长不高,那叫小鸟依人;男人长不高,那根本就是二等残废好嘛!
万一等以后姚青上了朝堂,和别的大人们交流起来,人家一个个都俯视姚青?温纶觉得这个不能忍!可是哪怕在这么繁华的安江城,温纶也始终找不到羊奶,更别提牛奶了。
结果书院的食堂情况比起温纶经历过的那些,简直是良心工程。
温先生表示,再也不用担心小孩子不爱吃饭啦!好吧,姚青其实除了问题有点多之外,实在是一个非常省心的孩子。如果在书院被教歪了,小心他放小浣熊拼命!
金先生吃着饭,觉得突然一寒,抬头看到温纶正对着他露出一个和善的微笑,他也反射性地笑了笑:“书院靠江边,天气比起其它地方更寒凉一些。温先生要多注意。”
温纶点点头:“多谢金先生提醒。”
文人是世界上最不讲究,也是最讲究的一群人。他们不讲究起来,简直幕天席地,草庐窝棚都能各种诗兴大发。但是讲究起来,就像书院这样,那面积叫一个大,完全不输给现代的那些综合大学。综合大学还因为地价关系分几个学区呢!
书院不。书院就是占据了极大的一整块地,包括了一段江岸,有自己的码头,有自己的船——不止一艘,有临江的各种建筑,亭台楼阁应有尽有。因为泛舟江上是一件极风雅的事情。
温纶花了三天时间,才将书院摸了个遍。
然后,他也接到了书院的肯定答复,于是第二天姚青就要上学了。
早上,姚青依旧一大早起来跟着熊大晨练。等到温纶爬起来的时候,姚青已经结束了晨练,急匆匆地准备去上学。
温纶赶紧道:“等等,我送你去。”
姚青第一次反对:“有大熊叔送我就可以了!”他完全可以自己一个人去,书院的金先生说会在门口等他。他认得进先生的。
而且:“先生快点,我要迟到了!”
温纶刷了牙,抹了一把脸,直接就跳上小毛驴媳妇:“走!”
小毛驴媳妇:“恩昂~”
熊大带着姚青上了小毛驴:“走吧。”
然后一路上,熊大看着温纶将自己的头发扎好,把衣服整理好,等到了书院门口,媳妇儿又是一副翩翩书生的样子。
温纶到了书院后,唯一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把姚青交给了金先生。
姚青跟着金先生进了书院。温纶没有跟进去,在大门口站了良久。
熊大一揽媳妇儿,轻轻拍了拍他的背:“别担心。晚上就能见到阿青了。”
温纶点了点头:“也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感到有点心酸。”这种自己的孩子跟着野男人头也不回得走掉的即视感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