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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生的向往(上架十连更求保底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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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生荒原地广人稀。如果不是凑巧闯进聚居点,基本很难看到人,可是就在白银骷髅跑过来的方向,十几个健壮的骷髅带头,后面跟着一堆残弱的骷髅,一窝蜂乱哄哄的狂奔过来。

    一般的情况下,两个陌生领地的不死生物碰到一起,都不会视若无睹,大多数情况下是弱小的一方掉头就跑。

    可是这群骷髅完全远视了几百米外的格里斯一行,径自沿着那个白银骷髅经过的路线,头也不回的跑过去。

    乱哄哄的残健壮弱不一的骷髅,有的速度快,有的速度慢,稀稀落落的拉了好长的队伍,但谁也不管不顾,只埋头朝前奔跑,即使前面的同伴有的摔倒,后面的也绝不绕道,而是直接踩过去。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后面追着它们一样。

    回过神来的普尔森和奥尼几个巫妖,看到这些乱哄哄的骷髅们,好像想起了点什么。集体脸色大变,普尔森更直接朝空中施放了一个巫师之眼,控制着往骷髅奔来的方向飞去。

    死寂荒凉的荒野,不知什么时候沸腾了起来,平时不知道藏到哪个角落的不死生物们,纷纷从阴暗的藏身之地钻出来,布满了荒野。

    它们集体朝着同一个方向,或快或慢的拼命奔跑着。

    远方的地平线上,一道黑色的洪流冒了出来,转眼间遍布了大半条地平线,飞速的朝了格里斯等人所在的位置涌来,那是由无数的不死生物组成的洪流。

    “往生洪潮!”普尔森情不自禁的惊呼出声。

    往生洪潮?什么东西?格里斯脑袋里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刚想询问,奥尼三个巫妖就不约而同的叫了起来:“不可能,这边不是往生洪潮流经的方向,怎么可能会有洪潮!?”

    “什么是往生洪潮?”格里斯问到。

    “主人,现在不是解释的时候,我们快跑吧?”奥尼方寸尽失,慌乱的说到,显然在他的心目中,往生洪潮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对,我们一边走一边解释,领地恐怕保不住了,洪潮的方向看起来正好是这个方向。”普尔森也同意奥尼的提意,附和到。

    看到场中对死亡世界最熟悉的四个巫妖都是同样表情,格里斯只好加快速度赶路,然后在途中听取普尔森对往生洪潮的解释。

    在死亡世界的中心。有一个巨大的海洋,那里面的不是水,而是无数的尸骸,骨骼,肢体和灵魂能量。

    这个由尸骸和灵魂组成的海洋,是整个死亡世界的源泉,在普尔森和奥尼这些巫妖所知道的历史中,所有的不死生物都是来源于这里。

    其实在学院的时候,格里斯的心里就隐隐约约的产生了一个疑问:死亡世界的不死生物来源自哪里?如果这里没有生命种族,那尸骸是从哪里来?如果有生命种族,他们又生活在哪里?

    总不成这些骨头尸体是凭空蹦出来的吧?不死生物又不懂生孩子。

    不过因为格里斯对死亡世界并不了解,这个疑问只是隐隐约约的出现,并没有最终成型。现在听普尔森的说法,敢情所有的不死生物都是来源于那个尸骸与灵魂的海洋。

    “这个地方,我们称之为往生之海。里面全部都是骨头尸体和游离的灵魂,都还没成为不死生物。”普尔森仿佛沉浸入了回忆之中,用一种略带缅怀的语气说到。

    “每隔一段时间,大概是三五十年的间隔,猛烈的灵魂风暴就会在往生之海中吹拂,这个时候,就是大量不死生物诞生的时刻。无数的灵魂之火在这一刻凝结,有的附着在骨头上,有的附着在尸体上,有的直接成形,转生成了骷髅,尸巫和亡灵。”

    “成为不死生物后,为了争夺活动的空间,骷髅,尸巫和亡灵们大打出手,一部分残弱的会直接淘汰,重新归回尸骸的状态,而那些强壮的会吞噬弱小的,加速的进化。”

    “三五年之间,这种争夺会达到均衡的态势,效弱小的会依附在最强壮的同类之下,听从号令。这个时候,领头的一般都达到了灰骨骷髅或铜皮僵尸的境界,少部分更会进化到领主级别。”

    “势均力敌的各方,为了取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必然会向外扩张出来,也许是某种规律在作用着,往生之海有数个出口,每次,存活下来的不死生物都会集体选择一个出口,涌向了死亡世界的各个地方。”

    “这种由往生之海里的不死生物组成的队伍,我们称之为往生洪潮,那是可以淹没大部分领地的可怕力量,虽然里面最高级的也只是一些领主级别的白银骷髅铁之僵尸,但是普通不生物的数量却数以千万计的。它们对永生堡这类有巫妖王坐镇的领地没有威胁。但对挡在它们道路前面的普通领地,却是个灭顶之灾。”

    这个时候,奥尼也忍不住插言说到:“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不死生物,而是那些跟随着洪潮前进的掠食者。”

    每当这个时候,都是那些靠掠夺为生的强大掠食者们最高兴的时候,数量庞大的不死生物集中在一起,将会引来全世界的掠食者,它们跟着洪潮一起前进,尽全力掠夺灵魂能量,吃饱了就消化,消化完再吃。直到洪潮彻底散落到无垦的死亡大地中,才会罢休。

    这样的一次饱餐的机会,掠夺的灵魂能量也许是平常辛辛苦苦十几年的收获,怎么能不引得掠食者们为之疯狂呢?

    所以在洪潮流经的地方,黄金骷髅铁皮僵尸是常见的,就连巫妖王和亡灵圣者也不少,甚至还有巫妖龙亡灵龙之类可怕存在。

    领地弱的挡不住潮水般的不死洪潮,领地强的也挡不住随之前进的掠食者,所以除了永生堡之类有巫妖王镇守的地方,别的领地能跑的就跑,不能跑的就等死吧。

    “可是平常这里根本不是往生洪潮经过的方向,为什么会这样?”奥尼失措的叫到。

    这里是整个永生荒原最偏僻的地方,这可不是说说的。从领地的规模就可以轻易比较得出。

    在永生堡为中心的几百公里范围内,一般的领地不死生物的数量都上千,大的甚至能上万,而一些上位不死生物统领的领地,生物的数量更是达到十几万。

    可是这个地方的领地,一般也就几百个。

    当初奥尼三个巫妖逃离永生堡时,正是专门找最偏僻的地方钻,除了实力不够,更主要的原因就是越偏僻的地方,越不会有永生洪潮的出现。

    洪潮不旦带来毁灭,更带来新生。洪潮所过之外,短期内虽然毁灭了一切,但留下的却是大量的尸骸与灵魂能量。只要有这些存在,不用多久,新的不死生物又会重新出现。

    因此,洪潮流经的地方,不死生物的密度更大,领地的生物数量也就越多。

    往生洪潮为什么会改道呢?普尔森几个巫妖的心里不约而同的冒出了这个疑问。

    逃跑?那领地怎么办?听完普尔森的话,格里斯第一个就想到了领地的地穴中那些数量庞大的怨灵和巨人骸骨,如果逃跑的话,这些东西怎么办?

    往生洪潮已经出现在远方了,没时间进行搬迁,就算有时间,那些东西也搬不动啊。难道就这样扔在那里?万一被人发现呢?

    那些东西之所以没被发现,第一是因为这个地方实在太偏僻,强大的存在几乎没有。第二是因为地穴一直掩埋在地下,与外界隔绝。可是现在已经把它挖开了,只要有人顺着地下堡垒摸过去,就一定会发现这个地穴的。

    就算把出口掩埋了也没用,亡灵可是直接穿透地层,除非把入口埋个几百米深,但仓促能办得到吗?

    还有他费尽工夫终于成形的地下堡垒,就这样放弃吗?没有一个安全的容身之所,很难在死亡世界生存,就算他能逃过了往生洪潮,在别的陌生领地,他有可能逃得过别的掠食者吗?

    在领地里,依托着地下堡垒,即使是黄金骷髅和尸巫王,格里斯都有信心斗一斗。地下堡垒的防御基本上已经成形了,只要守住洞口,来得再多也不会形成数量优势,至于那些顶级的不死生物,更不会三五成群的出动。

    “我们不逃,回堡垒。”想到这里,格里斯不容置疑的说到。与其被赶出领地朝不保夕,还不如依托地下堡垒全力抗争。

    何况地下堡垒还有一条退往数公里外的地下通道。到时真的顶不住,再逃也不迟。

    “啊?”听到他的这个决定,几个巫妖面面相觑,还待再劝的时候,格里斯已经加快速度,大步朝领地的方向奔去。

    格里斯是个贪生怕死的骷髅,但那绝对不是懦弱,而是生命对生的向往,对死的恐惧,一切都是发自本能的。

    所以面对这种生死抉择的关头,当抗争的生存机率大于逃避的时候,格里斯绝对不缺乏抗争的勇力。

    “躲在堡垒里,比逃跑更安全。”意识到普尔森几个巫妖的迟疑,格里斯走了几步后,忽然回头说到。

    十连更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