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阎妞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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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无名。
只因肤色泛黄,而被称之为黄膘马。
与项羽胯下的乌锥马、与汉时的汗血马、三国时的名马赤兔、爪黄飞电相比,李原的坐骑很普通,不论从脚力、还是神骏等方面衡量,都无法与诸多的名马相提并论。
但这一切比较,都不能遮盖李原对它的感情。
从白马之战时相识,四年过去了,李原与这匹渐渐老去的黄膘马一起渡过了峥嵘艰难的岁月,这就象一个在你落魄创业时不离不弃的好兄弟,虽然在一路前行的过程中,渐渐的气喘嘘嘘思想和能力都跟不上趟了,但感情还在,铁甲依旧在。
如今,黄膘马无助的躺倒在了冰冷的地上。
它体内的热量让它连头也支撑不起,间或,失血之后的马腿会不自禁的牵动几下,让人还能感受到它生命的流逝。
老马识途。
一匹有灵性的战马,同时也能够在主人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
如果刚才不是黄膘马的通灵,李原就算能够躲过利苍的一刺,也会被短匕在身上再留一次记号,而多次反复的受伤对人的身体是很致命的,在病痛刚刚离开不久李原若是再躺下的话,会发生什么,谁也不能预料。
李原眸子带红,只是怔怔的蹲在黄膘马的跟前,他用双手轻抚这个救了自己,却逐渐流血快干了的老伙计、老朋友,只希望能用这种方式,让陪伴了自己四年的“朋友”最后的一程少一些痛苦。
——。
有人当街行刺。
围观和欢迎的人群大惊之下,开始相互挤踏四散奔逃,其中,也有几个血气方刚的秦人手里提着根木棒,瞪大眼睛想要寻找刺客,也好在神侯面前立一回大功,但转眼就在忙乱之中失去了目标。
利苍一刺不成。
跃起的身体重重的跌落于地上,“吱喀——!”一声,左臂上剧烈的疼痛传来,让他眼前一阵发黑。
“糟了!”利苍脸色一阵发白,人倒霉时喝口凉水都塞牙,这行刺无果也就罢了,没想到在翻滚之中手臂也折了。
“李贼,莫非真的是真命天子,要不,怎么连马都懂得救主?”利苍惶惶然忍住疼痛,处于绝望和惊慌之中的他已经辩不清方向,只知道往人最多的地方滚去。
阎乐双足扎于地上。
一动不动的紧紧的盯着那一道在地上不停滚动的黑影,当它越来越靠近自己时,阎乐在下意识中,将孩子塞到了身旁的妻子手里,飞快的随手操起一根挑担的木棒。
“噼啪!噼啪!”
响声结实有力。
木棒重重的砸落在利苍的身体上,有一种痛快淋漓的畅快。
阎乐游侠各处,与墨家的高手多次交手,在个人的武力上,比没了一只手的利苍要强了许多,而更重要的是,利苍此时只想逃窜,根本没有与阎乐这样一个斜刺里杀将出来的庄稼汉拼命的念头。
杀李原是扬名,杀一个农夫算什么?
利苍却不知,面前的这个农夫曾经是秦国有数的杀人狂,咸阳令阎乐。
虐人。
是有瘾的。
阎乐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象今天这样的痛快了。而被痛打的利苍此时,却是被打得死去活来痛不欲生。
接二连三的重击更让他的肋骨被生生的打断了好几根,等到李原的亲兵赶过来时,利苍已经被阎乐打得满身是伤,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利苍受擒。
自有亲兵甲士,将这个功败垂成的刺客押解下去,等待他的是生不如死的严刑拷打,而想要好好的死的话,就只有如实交待。
“这位壮士,神侯那边有请。”好不容易等到阎乐停歇下来,亲兵连忙上前,面前的阎乐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不要说这些年轻的士兵,就是曾经见到过阎乐的人,只怕也认不出面前的这见义勇为的壮士,是他们曾经的对手。
“阎——,小民参见神侯。”在亲兵警惕和敬重的目光注视下,阎乐来到李原的跟前。
李原将目光从黄膘马上移开,投向阎乐:“阎将军,李某要多谢方才出手相助,擒获刺客。”
“闲云野鹤,不敢当将军两个字,乐只是做了一个秦人应做的事情罢了,只可惜,技艺荒废多时,反应还是慢了。”阎乐脸上一红,淡然道。
“不然,以阎将军的能为,当我大秦一将军,绰绰有余,将军与其在乡野隐居独处,不如留有用之身为国效力,如何?”李原劝说道。
秦国,百废待兴。
对人才的渴求十分强烈。
曾经的对手。
不一定就永远是对手。
阎乐现在只是一个隐居的秦人,他的心里估计也没有为赵高、赵蓉等负心之人复仇的想法,既然如此,那劝说阎乐出山自然合情合理。
阎乐听李原这么一说,转头看向穿着打补丁布衣的妻儿,默然良久,艰声道:“乐闲在惯了,对朝廷为官的那些东西皆忘了。所以,只怕担不起重托。”
“爹爹说谎,爹爹晚上还看书呢!”妞妞挣扎着,从母亲怀里下来,然后迈着两条小短腿,朝着阎乐跌跌撞撞的奔了过来。
瞧着扎着两条冲天辫子的可爱小女儿,阎乐眸中尽是溺爱,尽管女儿无意中的童言说破了阎乐的慌话,他却似乎不以为意。
“阎将军好好考虑一番,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妻儿的以后多多考量,若是改变了主意,就到长安城的神武侯府上留书。”李原一边说着,一边抱起一步踏空快要跌倒的阎妞妞。
奔跑中的小女孩显然对这个陌生出现的叔叔感到惊讶,只瞪着乌溜溜的一对杏眼紧盯着李原。
“呜,不许说我爹爹坏话,妞妞不许。”小姑娘嘴巴动了动,然后,一双肉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握着小拳,冲着李原挥动起来。
跟在后面的阎氏被小妞妞这一番“斩钉截铁”的警告吓得心足无措,面前的这个人是谁?就是再无知的村妇也已然明白,阎氏能够嫁给阎乐,自然不会真的没有见识。
帝王怒。
血流千里。
婴儿止哭。
阎氏是真怕李原动怒,将自家的小女给摔到地上,或者直接要了阎妞妞的小命,相比较之下,阎乐尽管心中也有担忧,但在面上还是表现的很平静,至少,在他的认识里,李原并不是一个不分青红皂白连三岁小儿也要杀的人。
孩子是最可爱的。
孩子也是国家的未来,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李原当然不会跟一个三岁小儿去争执什么,说实话,阎妞妞生气的样子还是相当可爱的,这倒让一直以来没有孩子的李原有点羡慕起来。
“赢玉漱、顾芸娘、还是辛追先中奖,第一个到是有可能,如果赢玉漱愿意公开关系的话,第二个还没有名正言顺,顾芸娘顶多同意抱一抱,解一解相思之苦,第三个辛小娘,实在太幼了点,还下不去手。”
相濡以沫。
对于普通的百姓来说,是一种幸福。
对地位显赫,掌握着一国子民生杀予夺大权的人来说,是一种奢望。
李原的身边,不是没有女人,也不是不能生孩子,但是一想到各个子女关于继承权上演你死我夺的宫杀大戏,李原就感到不寒而栗。
赢玉漱希望能生下一个儿子,继承赢氏皇族的血缘,从而继承秦国的皇帝宝座;顾芸娘希望有一个孩子,能够唯系牢自己与李原之间那一份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温暖感觉,希望能在未来有一个依靠。
而辛追,则还没有想的那么远,充其量她只是对李原有那么一点的期望,那么一点的憧憬。
当地位越来越高,当山盟海誓成为云烟,当身边的女人或?
马无名。
只因肤色泛黄,而被称之为黄膘马。
与项羽胯下的乌锥马、与汉时的汗血马、三国时的名马赤兔、爪黄飞电相比,李原的坐骑很普通,不论从脚力、还是神骏等方面衡量,都无法与诸多的名马相提并论。
但这一切比较,都不能遮盖李原对它的感情。
从白马之战时相识,四年过去了,李原与这匹渐渐老去的黄膘马一起渡过了峥嵘艰难的岁月,这就象一个在你落魄创业时不离不弃的好兄弟,虽然在一路前行的过程中,渐渐的气喘嘘嘘思想和能力都跟不上趟了,但感情还在,铁甲依旧在。
如今,黄膘马无助的躺倒在了冰冷的地上。
它体内的热量让它连头也支撑不起,间或,失血之后的马腿会不自禁的牵动几下,让人还能感受到它生命的流逝。
老马识途。
一匹有灵性的战马,同时也能够在主人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
如果刚才不是黄膘马的通灵,李原就算能够躲过利苍的一刺,也会被短匕在身上再留一次记号,而多次反复的受伤对人的身体是很致命的,在病痛刚刚离开不久李原若是再躺下的话,会发生什么,谁也不能预料。
李原眸子带红,只是怔怔的蹲在黄膘马的跟前,他用双手轻抚这个救了自己,却逐渐流血快干了的老伙计、老朋友,只希望能用这种方式,让陪伴了自己四年的“朋友”最后的一程少一些痛苦。
——。
有人当街行刺。
围观和欢迎的人群大惊之下,开始相互挤踏四散奔逃,其中,也有几个血气方刚的秦人手里提着根木棒,瞪大眼睛想要寻找刺客,也好在神侯面前立一回大功,但转眼就在忙乱之中失去了目标。
利苍一刺不成。
跃起的身体重重的跌落于地上,“吱喀——!”一声,左臂上剧烈的疼痛传来,让他眼前一阵发黑。
“糟了!”利苍脸色一阵发白,人倒霉时喝口凉水都塞牙,这行刺无果也就罢了,没想到在翻滚之中手臂也折了。
“李贼,莫非真的是真命天子,要不,怎么连马都懂得救主?”利苍惶惶然忍住疼痛,处于绝望和惊慌之中的他已经辩不清方向,只知道往人最多的地方滚去。
阎乐双足扎于地上。
一动不动的紧紧的盯着那一道在地上不停滚动的黑影,当它越来越靠近自己时,阎乐在下意识中,将孩子塞到了身旁的妻子手里,飞快的随手操起一根挑担的木棒。
“噼啪!噼啪!”
响声结实有力。
木棒重重的砸落在利苍的身体上,有一种痛快淋漓的畅快。
阎乐游侠各处,与墨家的高手多次交手,在个人的武力上,比没了一只手的利苍要强了许多,而更重要的是,利苍此时只想逃窜,根本没有与阎乐这样一个斜刺里杀将出来的庄稼汉拼命的念头。
杀李原是扬名,杀一个农夫算什么?
利苍却不知,面前的这个农夫曾经是秦国有数的杀人狂,咸阳令阎乐。
虐人。
是有瘾的。
阎乐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象今天这样的痛快了。而被痛打的利苍此时,却是被打得死去活来痛不欲生。
接二连三的重击更让他的肋骨被生生的打断了好几根,等到李原的亲兵赶过来时,利苍已经被阎乐打得满身是伤,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利苍受擒。
自有亲兵甲士,将这个功败垂成的刺客押解下去,等待他的是生不如死的严刑拷打,而想要好好的死的话,就只有如实交待。
“这位壮士,神侯那边有请。”好不容易等到阎乐停歇下来,亲兵连忙上前,面前的阎乐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不要说这些年轻的士兵,就是曾经见到过阎乐的人,只怕也认不出面前的这见义勇为的壮士,是他们曾经的对手。
“阎——,小民参见神侯。”在亲兵警惕和敬重的目光注视下,阎乐来到李原的跟前。
李原将目光从黄膘马上移开,投向阎乐:“阎将军,李某要多谢方才出手相助,擒获刺客。”
“闲云野鹤,不敢当将军两个字,乐只是做了一个秦人应做的事情罢了,只可惜,技艺荒废多时,反应还是慢了。”阎乐脸上一红,淡然道。
“不然,以阎将军的能为,当我大秦一将军,绰绰有余,将军与其在乡野隐居独处,不如留有用之身为国效力,如何?”李原劝说道。
秦国,百废待兴。
对人才的渴求十分强烈。
曾经的对手。
不一定就永远是对手。
阎乐现在只是一个隐居的秦人,他的心里估计也没有为赵高、赵蓉等负心之人复仇的想法,既然如此,那劝说阎乐出山自然合情合理。
阎乐听李原这么一说,转头看向穿着打补丁布衣的妻儿,默然良久,艰声道:“乐闲在惯了,对朝廷为官的那些东西皆忘了。所以,只怕担不起重托。”
“爹爹说谎,爹爹晚上还看书呢!”妞妞挣扎着,从母亲怀里下来,然后迈着两条小短腿,朝着阎乐跌跌撞撞的奔了过来。
瞧着扎着两条冲天辫子的可爱小女儿,阎乐眸中尽是溺爱,尽管女儿无意中的童言说破了阎乐的慌话,他却似乎不以为意。
“阎将军好好考虑一番,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妻儿的以后多多考量,若是改变了主意,就到长安城的神武侯府上留书。”李原一边说着,一边抱起一步踏空快要跌倒的阎妞妞。
奔跑中的小女孩显然对这个陌生出现的叔叔感到惊讶,只瞪着乌溜溜的一对杏眼紧盯着李原。
“呜,不许说我爹爹坏话,妞妞不许。”小姑娘嘴巴动了动,然后,一双肉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握着小拳,冲着李原挥动起来。
跟在后面的阎氏被小妞妞这一番“斩钉截铁”的警告吓得心足无措,面前的这个人是谁?就是再无知的村妇也已然明白,阎氏能够嫁给阎乐,自然不会真的没有见识。
帝王怒。
血流千里。
婴儿止哭。
阎氏是真怕李原动怒,将自家的小女给摔到地上,或者直接要了阎妞妞的小命,相比较之下,阎乐尽管心中也有担忧,但在面上还是表现的很平静,至少,在他的认识里,李原并不是一个不分青红皂白连三岁小儿也要杀的人。
孩子是最可爱的。
孩子也是国家的未来,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李原当然不会跟一个三岁小儿去争执什么,说实话,阎妞妞生气的样子还是相当可爱的,这倒让一直以来没有孩子的李原有点羡慕起来。
“赢玉漱、顾芸娘、还是辛追先中奖,第一个到是有可能,如果赢玉漱愿意公开关系的话,第二个还没有名正言顺,顾芸娘顶多同意抱一抱,解一解相思之苦,第三个辛小娘,实在太幼了点,还下不去手。”
相濡以沫。
对于普通的百姓来说,是一种幸福。
对地位显赫,掌握着一国子民生杀予夺大权的人来说,是一种奢望。
李原的身边,不是没有女人,也不是不能生孩子,但是一想到各个子女关于继承权上演你死我夺的宫杀大戏,李原就感到不寒而栗。
赢玉漱希望能生下一个儿子,继承赢氏皇族的血缘,从而继承秦国的皇帝宝座;顾芸娘希望有一个孩子,能够唯系牢自己与李原之间那一份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温暖感觉,希望能在未来有一个依靠。
而辛追,则还没有想的那么远,充其量她只是对李原有那么一点的期望,那么一点的憧憬。
当地位越来越高,当山盟海誓成为云烟,当身边的女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