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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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年代初热极一时的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我没有看错,纽约的号码。

    推开窗,只觉得我听到的风的声音,和电话那端是如此雷同。

    “我在时代广场附近,如果你也在,愿不愿意出来喝一杯?”

    我等了几个月,总算守得云开,是不是能看到明月,老实说,我也不知道。

    但是我心中有无数无数的疑问,他为什么会这么巧出现在纽约,为什么会有我的联系方式,为什么会想要约我出去,还有,最重要的,关于那个答案。

    他也许并不会答应,因为我们互相之间并不了解,就连话也没有说上几句,更不用说我并没有吸引人的资本,丁叙是绅士,如果拒绝,他也一定会给我留足够的台阶。当然,他也许会答应……

    见我没有回应,他自言自语:“好像现在是有一点晚了……”

    “不会不会。”我急着澄清,“我确实在附近,能告诉我确切的地址吗?我可以过来。”

    我按照丁叙给我的地址冲到楼下拦了车,给我一百个脑袋我都不会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发展,也许十分钟后,我就要和他面对面坐下,我要说什么?我该说什么?

    印度大叔把车开的飞快,连十分钟都不需要,我就被送到严酷的现实面前,这应该是丁叙入住的酒店,我还没下车,就看到站在门口的他,一身黑色大衣,长至膝盖,脖子上是灰色的围巾,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嘴里哈出白气。

    我并不是在做梦,d先生就在那里,离我不过五步的距离。

    “丁律师,你好啊。”

    天气这么冷,我的笑容一定很僵硬,丁叙却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我来,仔细辨认了好几秒,才笑着叫我的名字:“苏文幸,我们居然在这里见面了。”

    好吧,我低头看到自己身上套着的宽大的棉衣,知道问题出在哪了,这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个……是我亲哥的衣服,我因为走得急,衣服都没带过来,没想到这么冷……”

    “哈哈——”他的笑声还是那么直接,可眼神却染上一层朦胧的色彩,“我知道你走得急,我都还没来得及说话,你就跑了,是挺急的。”

    我本来就够紧张了,被他这样一说,我简直无地自容,脚尖在地上画圈圈,d先生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淡定,这样会更显出我的蠢笨。

    “丁律师……”

    “行了,以后叫我名字就行,进去吧,再这样站下去,要成冰棍了。”

    我曾经无耻地幻想过,如果有那么一天,我该叫他什么,丁叙?d先生?还是叙……哥?

    丁叙……

    我走神了,然后我撞到突然停下脚步的丁叙的背上,鼻子好痛。

    “还好吗?”彬彬有礼的丁叙轻声细语地问我,那一下子我真的有点鼻子一酸的冲动,不知道是因为真的撞疼了,还是因为被这一刻所感动。暖黄的灯光,古朴的装饰,门童推着行李车在我左右两边穿梭,丁叙温暖的指尖触碰到我的鼻翼。

    “都冻住了,要是撞得再用力一些,保不准真会歪掉。”

    他是那样地轻柔,那样地细致,那样地温暖,我突然脑补了眼前的人换成徐赟会是怎样的画面,他一定会笑我,发什么呆啊,连路都不看……或是用力捏我鼻子,没怎么歪嘛,看来是纯天然的……也有可能装模作样地揉着自己的背,瞎嚷嚷道,痛死了痛死了,你力气怎么这么大,我的腰都要被你撞断了……

    该死,这个时候想他做什么,面前是丁叙,是d先生,是不一样的……

    酒店的角落有一小块区域可以点单,我要了一杯热牛奶,丁叙还是老样子,咖啡。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们有不少客户是在美国上市,每年这个时候,我们都要过来一段时间,年底清算。那天你进我办公室之前,我刚和助理好核对出行的信息。”

    “那你……怎么会有我的电话?”

    “我问了你老板。”

    我惊呼:“徐赟!”

    丁叙点头:“确切地说,他今后可能不会是你老板了,他已经加入我们所……”看到我一脸的诧异,丁叙顿了顿,觉得应该把来龙去脉都跟我解释一遍才行:“很久之前,姚老就想把徐赟挖过来,没想到他自己开了个所,虽然自己做老板很风光,但和恒赢所的高级合伙人这个职位比起来,还是要逊色很多,他这次接受姚老的邀约,其中一项条件就是要把你也带进来……你似乎都还不清楚?也难怪,就是这两天的事。”

    我怎么可能会清楚,我想起徐赟说的那些话,对了,他总是这样,一个人就安排好所有。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也是从他那里知道你在纽约的消息,他的航班比我提前一天,我到了以后,问他要了你的号码。”

    “他给你了?”

    丁叙冲我一笑,“不然,我怎么找到你?”

    “那你……找我出来……”我咬住下嘴唇,眼睛只敢盯着丁叙修剪得整齐的手指甲。

    丁叙却是不给我任何缓冲的时间:“你想不想知道我的回答?”

    今天是美国的感恩节,是分别了一年的亲人从天南海北归来一家人团圆的日子,我站在阳台上看喧嚣的广场,当中应该有不少模仿印第安人的模样穿上离奇古怪服装的孩子,画着脸谱戴着面具,应该有不少昼夜排队只为了第二天“黑色星期五”的扫货,而围着火炉的一家人应该正在分享大大的火鸡,看着电视上万人游~行的盛况。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热牛奶,开始阅读d先生给我的回信。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突然觉得,d先生知不知道我的存在,已经不重要了,可如果让我停止写信,我又放不下,二十六个字母已经聊到一半,凡事有始有终,在达到一半时我的生活有了新的突破,有没有可能,在全篇结束时,我的人生会有更大的转折?

    “s小姐:

    不久前我参加了一场中学同学聚会,很多人都是毕业之后就没有再见,从前每个班级,总有那么些人,家里很有钱的富二代,成绩很好的乖女孩,爱打小报告的眼镜男,情书收到手软的班花,还有胖子和瘦子,高个和矮子,仅仅是外观,就已经让每个人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顿饭下来,会很奇妙地发现,那个成绩很好的女孩没有实现课堂发言时说的理想,成为了富太太,眼镜男没有成为八卦记者,变成了沉默寡言的底层公务员,提倡自由平等的胖子打起孩子来毫不手软,嚷着要一个人流浪的文艺小清新成了开淘宝店的宅女。

    为了能在这个社会生存,再尖锐的人也要磨平棱角,圆滑得失去本色;为了绑住身边的爱人,再任性的人也要忍气吞声,经营者摇摇欲坠的幸福;为了更广阔的未来,拉几个旧时朋友做垫背,为了更大的利益,违背良心也时常有之。

    我们总想变成自己喜欢的那种人,可最后,往往成了自己讨厌的那种人。

    这世界发展得太快,有虚无缥缈、有变幻无常,我们总是渴望快速地成长,变得成熟,却不知,没有阅历的累积,不叫成熟,充其量只是伪装的世故。

    你说的故事虽然很美,可现实中,却未必能有这么童话的结局。

    回答你的提问,如果爱情中一定要有一个人先走,那我愿意做留下来的那个人,我不忍心把痛苦留给我爱的人承担。

    d先生。”

    这封信写得匆忙,他刚到纽约没多久,能回信给我已经难得。

    从我住的地方望下去,摩天大楼和被灯火燃烧的瑰丽天色一览无遗,隐隐还能听到融在风中的喧闹。这座城市可以很光鲜,傲然耸立于世界城市之巅,但他又很阴暗,那些见不得光的死角充斥着肮脏的贫穷、暴力、色~情、犯罪。

    三个小时之前,丁叙的咖啡已经续了第三杯,而我面前满满一杯牛奶已经变冷。

    “你想不想知道我的回答?”

    我双手握住那没有温度的盛着牛奶的玻璃杯,点点头。

    “这些年我忙于工作,已经很久没有恋爱的感觉了,从前我一个人站在楼顶的天台上,不觉得有什么不好,那天推门看到你,和你站在一起,让我觉得,好像这样也挺好……”

    我身子微微前倾,十个手指停止在玻璃杯上弹钢琴。

    然后呢?所以呢?

    我不敢眨眼睛,生怕错过他的表情,丁叙抿着嘴唇,我如临大敌,听他一字一字说出那句回答。

    “我想不出理由拒绝你,所以,苏文幸,我们……要不试着从朋友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