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寻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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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若善刚想答应跟儿子儿媳出门的时候看到黎如珍的肚子,便改口说:“以后再说吧,如珍还要养胎呢,不适合去人多的地方。”
“妈,要不我自己回娘家,让斯远陪您出去走走。”黎如珍在慕家有些日子了,也知道常若善和金雏凤的关系比较微妙。
斯年每次来几乎都是跟奶奶有说有笑的,对常若善这个正牌妈妈却总是敷衍。当然,常若善对慕斯远的偏心也是众所周知,所以金雏凤也明明白白告诉大家,她的东西要给慕斯年留着。
因为慕斯远的关系,黎如珍也没有办法重新站队,她只能跟常若善亲近,再说了,凭心而论,常若善对黎如珍一直关爱有加,黎如珍也不是 一个不知好歹的人,自然清楚自己该怎么做。
常若善见黎如珍如此体贴,笑了笑,说:“不用了,你也难得回一趟娘家,替我向你父母问好。”
慕斯远和黎如珍走后,慕建国见身边没有外人,便对常若善说:“你最近是不是更年期到了?火气比以前大多了,今天的事情确实是你先挑起来的,若愚给你送一幅字画来,也是想让你明白,夏桐不是没有一点可取的地方,这个孩子,能走到今天,也确实不容易,连梅老这样的大师都出面收了她做关门弟子,还有黄胜利两口子,一直对夏桐是赞誉有加,你呀,也就不要太固执了。我不要求你现在接受夏桐,但是起码,你能静下心来,敞开心扉,换一个角度,不是以婆婆的身份去挑儿媳,而是以一个母亲的身份,你有这样一个女儿,难道不值得你骄傲吗?或是你以一个外人的身份,你想想,这样的女孩子难道不值得你欣赏和喜欢吗?”
慕建国的话说得很诚恳,常若善想了想,说:“最近脾气是大了些,我也觉得不像我自己了,难道真的是更年期来了?我倒不是不喜欢这丫头,这孩子底子薄是一回事,还有一个原因,我只要一想到小二跟我本就不亲,如果再娶一个跟我不亲的儿媳回来,这个儿子,我是再也拉不回来了。”
“你呀你呀,让我说你什么好?你就不会反过来想想,如果你接受了夏桐,小二对你心生感激,母子关系肯定会比先前好多了?你这样一味地执拗,最后伤的不还是小二的心吗?”慕建国摇摇头,说道。
“也不是单指这一个原因,算了,不说这些。你倒是猜猜,妈今天是去见谁了?”
慕建国听了常若善的话,也没有走心,随口问了一句:“你知道?”
“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她这两天都出去了,晚上吃过饭才回来,她说去看夏桐了。”
慕建国一开始没明白看夏桐跟那小姐妹有什么关系,看着常若善,等着常若善解释。
常若善看着慕建国也不说话,慕建国转而一想,便明白了,问:“你说那老太太有可能是吴家的?”
“我猜的,妈这两天也没有去别处,在夏桐那边认识的,不是大陆人,除了吴家还能有谁?”
“没道理啊,吴家的人如果和妈见面了,怎么能不跟我们说一声,也不跟我们见个面,说不过去呀,这老太太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慕建国对自己母亲的行为不大理解了。
再说慕斯年带着金雏凤出门,快到小区门口时,给夏桐打了一个电话,夏桐换了一身白衣绿裤便出门了,三个人去接了吴明伊,吴明伊今天也换了一身装扮,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旗袍,而是一件桃红色T恤配一条米白色七分裤和旅游鞋,也是宽边大墨镜。
吴明伊和金雏凤见了彼此的装扮,都笑了笑,吴明伊说:“老姐姐还是穿带颜色的衣服好看,不光显得年轻,脸色也好看。”
“今天这一身可是为了配合你,我平时可不敢这样穿,怕人笑话我是老妖精,头发都白了,还装什么嫩?”
“这有什么,年纪越大才越要穿鲜亮的衣服,这样人才不会显得暮气,别人看了也觉得眼前一亮。”吴明伊说完特地扯了扯自己身上的衣服,“我这个比你这个还鲜亮呢,正好,我们两个做一对老妖精。”
金雏凤听了这话哈哈大笑,说:“这话倒像是我玛法说的,想当年,我玛法,也就是我奶奶就喜欢大红大绿的,说是以前的正经大户人家,都喜欢穿红着绿的,上了年纪不能穿红着绿,可是手里的帕子和头巾什么的也要弄一个红的或绿的,你奶奶总笑话她是一个老妖精,我奶奶非要送你奶奶一些红的绿的小东西,说是两人做一对老妖精,没想到六十年后,我们姐俩也说要做一对老妖精。”
“可不,你说这个我也想起来,你奶奶冬天的棉袄还是那种大红缎面的,没敢穿外头,我见过她扯着棉袄衣袖向我奶奶显摆,说那是什么宫里的花样。”吴明伊拍手笑着说。
慕斯年见两位老人家越说越黏糊,从清末说到民国,从民国说到现在,说完服装衣料说小吃,说完小吃说那些年一起追过的张恨水的连载小说,夏桐见两人颇为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车子很快在原来的17号会馆门前停了下来,这里已经交还给了吴仁越,作为交换,吴仁越在旁边胡同另外置了一个大院子安置了那个私家菜馆。
吴明伊带着大家先进了院子,院子里有不少施工的人,整个院子大变样了,房子改成二进,回廊和左右厢房都重新改建了,花草树木也都重新移栽了。
“明伊,你是打算回来住吗?”金雏凤看着院子里大兴土木,问了一句。
“我也说是浪费,我都这个年纪了,要住也住不了多久的,可我孙子非要买回来,说是留一个念想。”吴明伊叹口气。
“年纪大了就是那样,看到以前的旧东西,哪有不想的?走吧,我带你去看我娘家的院子。”金雏凤见吴明伊伤感起来,便赶紧说。
“现在还有人住着呢?”
“有,我娘家侄子。”
金雏凤带头往前走了二十来米,便到一个十字胡同口,指着这胡同口说:“我小的时候去念书,每天都要经过这胡同口,你奶奶和我奶奶就是在这胡同口晒太阳,当时这附近闲的老人家都拿一个小马扎,挤在这里,说说胡同里的新鲜事,也说说外面的时局。”
“这个我记得,我还陪过我奶奶在这里听大家八卦呢,只是,这一片的胡同好像少了好多。”吴明伊还记得第一次来时,自己在附近转了许久,感觉变化好大。
“是拆了不少,幸好这几条胡同都还保留了下来,给我们留个念想。”
金雏凤说着便把大家带到一个院子前,拍了拍大门上的铁环,说:“这铁环都多少年了还是老样子。”
里面很快有人应声,门打开了,门口站着一对六十多岁的男子和妇人,看见金雏凤,满口喊着“姑姑”,夏桐知道这是金雏凤的娘家侄子,听说是著名的老中医。
“这是我娘家侄子和侄媳,这位老人家也叫姑姑吧,她家以前就是那17号院子的,六十年没回来了,现在回来找点记忆。”金雏凤介绍说。
“来来,快请进,我们家这院子变化最小,现在退休了,没有什么事,更是每天弄弄花草,还种点小菜,我姑说,跟以前没什么两样。”
夏桐一看,进门是一个影壁,转过影壁,才是厢房和走廊,院子里有一棵高大的西府海棠,一看有些年头了,花期已过,上面挂满了细细的小果。院子另一边,有一个葡萄架。
“对啊,看到这棵海棠树,我又记起来了,我还吃过你奶奶腌过的蜜饯呢,回来我就吵着跟我父母说,也要在院子里种一棵海棠树。”吴明伊仰起脖子,看着树上的小果,想起了往事。
“每年果实下来后,我奶奶和我妈妈都要忙乎好几天,把这些烂果子和虫子咬过的果子挑出来,然后再去腌制,腌好了还要给左右邻舍送去,那时的邻里关系,可不像现在。”
金雏凤也想起了自己的少女时代,每到夏天,一家子坐在海棠树下,她依偎在奶奶怀里,听奶奶讲那些宫里的往事,讲金家的家族史。
金雏凤带着吴明伊看了看金家小院,接着便出了门,在胡同里溜达,金雏凤自从结婚后,便鲜少回娘家长住,加上胡同里的住户也渐渐换了新的面孔,金雏凤就更不认识了。
几人在附近转了一圈,又回到金家吃了一顿地道的炸酱面以及几样老北京小菜,听金大爷说着现在还有哪些老街坊留在这里,每家都是做什么的,有的吴明伊还有印象,有的则完全记不得。
从金家出来,慕斯年见天气太热,怕两位老人家中暑,便带着大家回了景园先休息一会,下午四点,又带着两位老人家去了一趟恭王府和北海公园,晚上自然是在北海的仿膳吃了一顿北京风味的饭菜。RS
常若善刚想答应跟儿子儿媳出门的时候看到黎如珍的肚子,便改口说:“以后再说吧,如珍还要养胎呢,不适合去人多的地方。”
“妈,要不我自己回娘家,让斯远陪您出去走走。”黎如珍在慕家有些日子了,也知道常若善和金雏凤的关系比较微妙。
斯年每次来几乎都是跟奶奶有说有笑的,对常若善这个正牌妈妈却总是敷衍。当然,常若善对慕斯远的偏心也是众所周知,所以金雏凤也明明白白告诉大家,她的东西要给慕斯年留着。
因为慕斯远的关系,黎如珍也没有办法重新站队,她只能跟常若善亲近,再说了,凭心而论,常若善对黎如珍一直关爱有加,黎如珍也不是 一个不知好歹的人,自然清楚自己该怎么做。
常若善见黎如珍如此体贴,笑了笑,说:“不用了,你也难得回一趟娘家,替我向你父母问好。”
慕斯远和黎如珍走后,慕建国见身边没有外人,便对常若善说:“你最近是不是更年期到了?火气比以前大多了,今天的事情确实是你先挑起来的,若愚给你送一幅字画来,也是想让你明白,夏桐不是没有一点可取的地方,这个孩子,能走到今天,也确实不容易,连梅老这样的大师都出面收了她做关门弟子,还有黄胜利两口子,一直对夏桐是赞誉有加,你呀,也就不要太固执了。我不要求你现在接受夏桐,但是起码,你能静下心来,敞开心扉,换一个角度,不是以婆婆的身份去挑儿媳,而是以一个母亲的身份,你有这样一个女儿,难道不值得你骄傲吗?或是你以一个外人的身份,你想想,这样的女孩子难道不值得你欣赏和喜欢吗?”
慕建国的话说得很诚恳,常若善想了想,说:“最近脾气是大了些,我也觉得不像我自己了,难道真的是更年期来了?我倒不是不喜欢这丫头,这孩子底子薄是一回事,还有一个原因,我只要一想到小二跟我本就不亲,如果再娶一个跟我不亲的儿媳回来,这个儿子,我是再也拉不回来了。”
“你呀你呀,让我说你什么好?你就不会反过来想想,如果你接受了夏桐,小二对你心生感激,母子关系肯定会比先前好多了?你这样一味地执拗,最后伤的不还是小二的心吗?”慕建国摇摇头,说道。
“也不是单指这一个原因,算了,不说这些。你倒是猜猜,妈今天是去见谁了?”
慕建国听了常若善的话,也没有走心,随口问了一句:“你知道?”
“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她这两天都出去了,晚上吃过饭才回来,她说去看夏桐了。”
慕建国一开始没明白看夏桐跟那小姐妹有什么关系,看着常若善,等着常若善解释。
常若善看着慕建国也不说话,慕建国转而一想,便明白了,问:“你说那老太太有可能是吴家的?”
“我猜的,妈这两天也没有去别处,在夏桐那边认识的,不是大陆人,除了吴家还能有谁?”
“没道理啊,吴家的人如果和妈见面了,怎么能不跟我们说一声,也不跟我们见个面,说不过去呀,这老太太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慕建国对自己母亲的行为不大理解了。
再说慕斯年带着金雏凤出门,快到小区门口时,给夏桐打了一个电话,夏桐换了一身白衣绿裤便出门了,三个人去接了吴明伊,吴明伊今天也换了一身装扮,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旗袍,而是一件桃红色T恤配一条米白色七分裤和旅游鞋,也是宽边大墨镜。
吴明伊和金雏凤见了彼此的装扮,都笑了笑,吴明伊说:“老姐姐还是穿带颜色的衣服好看,不光显得年轻,脸色也好看。”
“今天这一身可是为了配合你,我平时可不敢这样穿,怕人笑话我是老妖精,头发都白了,还装什么嫩?”
“这有什么,年纪越大才越要穿鲜亮的衣服,这样人才不会显得暮气,别人看了也觉得眼前一亮。”吴明伊说完特地扯了扯自己身上的衣服,“我这个比你这个还鲜亮呢,正好,我们两个做一对老妖精。”
金雏凤听了这话哈哈大笑,说:“这话倒像是我玛法说的,想当年,我玛法,也就是我奶奶就喜欢大红大绿的,说是以前的正经大户人家,都喜欢穿红着绿的,上了年纪不能穿红着绿,可是手里的帕子和头巾什么的也要弄一个红的或绿的,你奶奶总笑话她是一个老妖精,我奶奶非要送你奶奶一些红的绿的小东西,说是两人做一对老妖精,没想到六十年后,我们姐俩也说要做一对老妖精。”
“可不,你说这个我也想起来,你奶奶冬天的棉袄还是那种大红缎面的,没敢穿外头,我见过她扯着棉袄衣袖向我奶奶显摆,说那是什么宫里的花样。”吴明伊拍手笑着说。
慕斯年见两位老人家越说越黏糊,从清末说到民国,从民国说到现在,说完服装衣料说小吃,说完小吃说那些年一起追过的张恨水的连载小说,夏桐见两人颇为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车子很快在原来的17号会馆门前停了下来,这里已经交还给了吴仁越,作为交换,吴仁越在旁边胡同另外置了一个大院子安置了那个私家菜馆。
吴明伊带着大家先进了院子,院子里有不少施工的人,整个院子大变样了,房子改成二进,回廊和左右厢房都重新改建了,花草树木也都重新移栽了。
“明伊,你是打算回来住吗?”金雏凤看着院子里大兴土木,问了一句。
“我也说是浪费,我都这个年纪了,要住也住不了多久的,可我孙子非要买回来,说是留一个念想。”吴明伊叹口气。
“年纪大了就是那样,看到以前的旧东西,哪有不想的?走吧,我带你去看我娘家的院子。”金雏凤见吴明伊伤感起来,便赶紧说。
“现在还有人住着呢?”
“有,我娘家侄子。”
金雏凤带头往前走了二十来米,便到一个十字胡同口,指着这胡同口说:“我小的时候去念书,每天都要经过这胡同口,你奶奶和我奶奶就是在这胡同口晒太阳,当时这附近闲的老人家都拿一个小马扎,挤在这里,说说胡同里的新鲜事,也说说外面的时局。”
“这个我记得,我还陪过我奶奶在这里听大家八卦呢,只是,这一片的胡同好像少了好多。”吴明伊还记得第一次来时,自己在附近转了许久,感觉变化好大。
“是拆了不少,幸好这几条胡同都还保留了下来,给我们留个念想。”
金雏凤说着便把大家带到一个院子前,拍了拍大门上的铁环,说:“这铁环都多少年了还是老样子。”
里面很快有人应声,门打开了,门口站着一对六十多岁的男子和妇人,看见金雏凤,满口喊着“姑姑”,夏桐知道这是金雏凤的娘家侄子,听说是著名的老中医。
“这是我娘家侄子和侄媳,这位老人家也叫姑姑吧,她家以前就是那17号院子的,六十年没回来了,现在回来找点记忆。”金雏凤介绍说。
“来来,快请进,我们家这院子变化最小,现在退休了,没有什么事,更是每天弄弄花草,还种点小菜,我姑说,跟以前没什么两样。”
夏桐一看,进门是一个影壁,转过影壁,才是厢房和走廊,院子里有一棵高大的西府海棠,一看有些年头了,花期已过,上面挂满了细细的小果。院子另一边,有一个葡萄架。
“对啊,看到这棵海棠树,我又记起来了,我还吃过你奶奶腌过的蜜饯呢,回来我就吵着跟我父母说,也要在院子里种一棵海棠树。”吴明伊仰起脖子,看着树上的小果,想起了往事。
“每年果实下来后,我奶奶和我妈妈都要忙乎好几天,把这些烂果子和虫子咬过的果子挑出来,然后再去腌制,腌好了还要给左右邻舍送去,那时的邻里关系,可不像现在。”
金雏凤也想起了自己的少女时代,每到夏天,一家子坐在海棠树下,她依偎在奶奶怀里,听奶奶讲那些宫里的往事,讲金家的家族史。
金雏凤带着吴明伊看了看金家小院,接着便出了门,在胡同里溜达,金雏凤自从结婚后,便鲜少回娘家长住,加上胡同里的住户也渐渐换了新的面孔,金雏凤就更不认识了。
几人在附近转了一圈,又回到金家吃了一顿地道的炸酱面以及几样老北京小菜,听金大爷说着现在还有哪些老街坊留在这里,每家都是做什么的,有的吴明伊还有印象,有的则完全记不得。
从金家出来,慕斯年见天气太热,怕两位老人家中暑,便带着大家回了景园先休息一会,下午四点,又带着两位老人家去了一趟恭王府和北海公园,晚上自然是在北海的仿膳吃了一顿北京风味的饭菜。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