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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8章 时光永恒 (大结局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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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见过LPL总决赛里一个人堵在对面泉水的德莱文吗?

    你见过全明星里,单杀韩国最强中单,一个人秀五个的薇恩吗?”

    “你见过一个从来没有参加LSPL的队伍,却在LPL里面大杀四方,最后在S5系列赛里面获得冠军的中国战队吗?”

    以前都没人见过,然而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一个传奇了,犹记得当年的论坛铺天盖地的在报道这一盛况。

    写下最后一个问号,我合上笔记本,在木质小椅上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钟忆在花店里面浇着花,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夏早晨,鸟语花香,空气中弥漫着幸福的味道。

    “你的回忆录写完了吗?”钟忆穿着一袭白裙,恰如一个空灵的仙子,温柔而婉约。

    五年的时间过去了,我显得更成熟,下巴蓄着一撮人模狗样的小胡须。

    因为我觉得年长的男人看起来比较性感,本来以我的帅气来讲,我是不需要多此一举的,可是一个年龄段应该有一个年龄段的味道,我已经不再适合以前花样美少年的风格。

    “差不多啦。”我朝钟忆露出一丝微笑。

    钟忆相比以前更加成熟动人了,她的成熟是和我不一样的,她是一颗发育正好的水蜜桃。

    在那场LPL总决赛结束后,我率领FTD在季中赛的时候获得了世界冠军,陈逸如愿以偿的虐了韩国棒子,冯善泽也单杀了FAKER。

    在夏季赛的时候,Myth与FTD2合并成一个战队,依旧叫FTD,一路横扫国内的各种战队,进入S系列比赛,最终…获得了冠军,德莱文有个FTD冠军皮肤,身上穿着黑色的队服,高鼓的肌肉,张狂的大笑。

    很适合我。

    拿到世界冠军之后我和陈逸还有钟忆选择了退役,FTD后来的队长叫易达。

    我成为了老板,陈陌在当年LPL总决赛的三天后去世,按照陈陌的遗嘱所说,他被葬在我和钟忆所住小城市的一个小山包里,山清水秀,没有世俗气,很安静,很安宁,我和钟忆逢年过节都会去看他。

    陈陌死的时候钟忆哭得一塌糊涂。

    世界上最疼她的男人估计就只剩我了。

    于是在日后我给予了钟忆双倍的关爱,我把我一切爱情与浪漫都给了她,我们领了结婚证,陈陌手上的无数公司被钟忆请的一群人才管理得井井有条,我只需要在一些时候去检查检查,开下例会就没有啥事了,彻彻底底的甩手掌柜,所以我和钟忆在这五年间环游了世界,看过浪漫的法兰西,风情的意大利,激昂的德意志,辉煌的日不落;也去了历史感厚重的埃及,疾病与贫穷交接的南非,既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耶稣石像祈过祷,也在西藏布达拉宫诵过经,我们用五年见识了世界,世界那么大,我和钟忆都去看了。

    “年纪轻轻就写什么回忆录,你才25岁呢!”钟忆没好气的说道。

    对了,我和钟忆的大学都没有读完,但是凭借过硬的后台,我们俩还是XXX大学的高材生,我觉得如果有机会,我应该去大学把剩下的课程修完的。

    “你不觉得我的前半生青春很精彩吗?记录下来也没什么嘛。”我笑了笑。

    花店的厨房里有煮好的早饭,放着花盆的木台上藏着一个小瓶子,那是一个指甲油瓶子,只不过里面装的都是水,只有半杯,我知道,或许它永远也灌不满了,所以我偷偷藏了起来,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最危险的地方,即便钟忆每天打扫木台,她也发现不了这个瓶子藏在这里。到有一天她需要那个瓶子的时候,我可能会告诉她放在什么地方。

    “你写回忆录,我也要写。”钟忆浇完花,略带俏皮的坐在我旁边的木椅上。

    钟忆的性格越来越洒脱,越来越显得可爱,或许每一个女人最不加掩饰的性格就是天真可爱。

    这才是钟忆本来的性格。

    花店内有个木桌,很大,够我们两个人写,平时的早晨,我们俩就在这里看看书,写写字,偶尔一起去浇浇花,在我看来,钟忆身上的味道是远胜于任何花香味的。

    “我抄了一段诗,念给你听听。”钟忆清了清嗓子,睁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喜滋滋的看着我。

    “炊烟起了,我在门口等你。

    夕阳下了,我在山边等你。

    叶子黄了,我在树下等你。

    月儿弯了,我在十五等你。

    细雨来了,我在伞下等你。

    流水冻了,我在河畔等你。

    生命累了,我在天堂等你。

    我们老了,我在来生等你。”

    “怎么样?很有意境吧?”钟忆如同献了宝似的看着我。

    “这有什么意境的,余秋雨写的破诗,等个毛线等,大好时光不去挥霍,天天放在等上了。”我打击着钟忆说道。

    钟忆不满的嘟了嘟嘴,愤愤的看着我说道:“那我给你念一首我自创的!”

    我挑了挑眉毛,作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和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这个怎么样?”钟忆一脸期待的看着我。

    “嗯…”我边品味边赞许的点了点头:“这比你抄的那首好多啦。”

    “那你也说个类似的。”钟忆抱着我的胳膊撒娇道。

    “淫湿啊?我不太会诶。”我故作为难的说道。

    “不嘛,你最会了,亲你一个。”钟忆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可以。”

    我这时才缓缓的点了点头,想了一会,说道:“我会喜欢你老去的容颜,但我更喜欢你现在的样子,如果可以,我想一直保护你,让你不受岁月的摧残。”

    钟忆惊喜的抱住我,在我脸上一顿狂啃。

    钟忆就是这样,在外人面前是个温柔懂事,娴熟善良的大方女子,在我面前就和一只小猫似的,也不似以前的女神范了。

    或许这就是每个情侣从爱情转变为亲情的过程吧。

    在亲情面前,也再也没有所谓的矜持和放不开了。

    变化的是钟忆。

    不变化的是艾诗。

    当天下午,我在花店的木椅上继续练着字。

    没错,我在练字。

    我这个人性格过于浮躁,字也写得差,如今身为一个CEO,虽然啥也不懂,但至少要写得一手好字才能在自己员工面前抬起头,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本事可以没有,但B一定是要装的。哈哈,估计最早说出这句话的人早已被打死啦。

    我拿着毛笔,聚精会神的提笔运气写着字。

    舍得的舍字。

    “王桐,我又来看你啦!”

    艾诗站在门外,五年过去的她也才23岁,正值大好青春,风华正茂。

    长得更漂亮了,毫不夸张的说,那是生得一副倾城倾国,祸国殃民的脸蛋。

    长腿晃眼,屁股挺翘,一个从外貌上找不出瑕疵的丫头,哦,别看她现在已经23岁了,在我眼里她永远是个小丫头。

    “王桐,我经营的奶茶店要开业啦!”

    “……”

    “王桐,我正在学美术,画了一个你的素描,你看不看!”

    “……”

    “王桐,到你这个花店的路我可是比回自己家还要熟悉呢!”

    “王桐…”

    她蓝裙似海,蔚如天空。

    “嗯?我在练字呢,没空回答你。”我皱眉说道。

    “我要嫁人了。”

    不知何故,手中的毛笔重重的描到木桌边缘,漆黑的墨水打翻了一副好字。

    那个舍得的舍字,我竟怎么也写不出来了。

    人要保持单纯和安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是不曾拥有的东西,最好的日子是明天,最好的地方是远方。有些人只是憧憬,有些人努力去找去奔去跑。

    我想艾诗和艾歌就是属于这两种人,两种不同的人,但他们都保持着单纯和安分。

    又是五年过去了,艾诗和艾歌的结婚照大大的挂在他们经营的奶茶店内,艾诗笑得一脸幸福,仿佛是最美丽的新娘。

    我由衷的祝福他们。

    那些消逝了的岁月仿佛隔着一块积着灰尘的玻璃,看得到,抓不着……有些人会一直在怀念着过去的一切,如果每个人能冲破那块积着灰尘的玻璃,那么也许会走回早已消逝的岁月。

    我忘记一个人已经很久了。

    大概十年了吧。

    哦,我都没说那个人是谁。

    或许我真的忘了吧。

    依旧是那个我们经营了五年的花店,钟忆怀孕了,腆着大肚子,正在夏天织着毛衣。

    钟忆会织毛衣,她以前还给我织过一件,所以手法很娴熟。

    她脸上闪着母性的光辉,那种温柔足以融化世间的一切,包括我的心在内,看她一眼就仿佛为她做什么都值得了。

    孩子大概在九,十月出生,孩子出生后就能穿到她母亲亲手为她编织的小毛衣了。

    这段时间看来得多浇几盆花赚点奶粉钱了…我从抽屉取出一个小盒子,在手中小心翼翼的把玩着。

    唉,不能和余木还有陈逸冯善泽这帮老小子到处浪了,这三个逼,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余木和周如开了家餐厅,陈逸接过他爸的店铺,冯善泽当了LOL教练,我们没事就一起喝喝酒,吹吹牛逼,韵味一下当年的往事,然后醉的稀巴烂再高呼一声**万岁。

    这种日子其实也挺不错的。

    我脸上泛起了笑容,又看了一眼手中的发箍,想起了往事。

    片刻后,我把这个精美的发箍悄悄的放回在盒子里,万一以后生了个女儿呢,当传家宝或者嫁妆吧。

    我笑了笑,沉溺在十年前往昔回忆的美好中。

    “呼呼呼!”

    突然,一个不速之客打破了这片美好的宁静。

    那是一个估摸着九,十岁的小男孩,个头不高,留着短发,眉毛又长又细,眼睛一片漆黑,如同宇宙,眉宇间充满着机灵与狡黠,在看到我和钟忆时他的眼睛骨碌碌直转,一看就是一个调皮的熊孩子,满脑子坏主意的那种。

    “小朋友,你在干嘛呀?”钟忆露出微笑问道。

    快当妈妈的钟忆对待一切都是温柔的,虽然她以前也是,不过她现在看起来格外喜欢小孩子。

    “嘘!”那个小男孩对我们作出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我和钟忆对视一眼,都是情不自禁的笑了出来。

    “小朋友,你在干嘛?干了坏事跑这躲难吗?”我露出一副憨厚长者的神态,蹲在那个孩子面前。

    那个小孩子没有理我,偷偷的朝着门外瞅了一眼,似乎没发现什么异样,他松了口气,这个时候注意到了我,一挑眉毛对我说道:“大叔,你啥眼神啊,你看看我,身板笔直,浩然正气,神鬼不侵,勇敢机智,这是多么正派的形象,多么严肃的楷模啊,像是那种干坏事的熊孩子吗?”

    钟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把头别过去,想努力抑制笑意以免前俯后仰动了胎气。

    我古怪的看了这小子一眼,说道:“小朋友,你这语文学得挺好啊?年纪轻轻成语词汇掌握得如此之多,真是让我目不暇接大开眼界,五体投地暗道佩服啊!”

    那小子得意一笑,露出一口铮亮的牙齿,对我说道:“那是当然了,算你有点见识,你成语也挺会用啊,咱们五五开,实在是让我感觉到了高山流水般的惺惺相惜之情,如果你信得过我,我们结拜忘年之交,我认你做捞大哥,如何?”

    我没好气的说道:“小朋友,结拜这种事情是不能够开玩笑的,你我仅仅是一面之缘,我不会和你结拜的,还有,什么叫做捞大哥?”

    那小子尴尬的挠了挠后脑勺,说道:“不好意思,发音有些不标准,是老,老大哥。”

    我哈哈一笑,觉得这个小子说话既可爱又率真,十分对我胃口,抱着好玩的心态我接着说道:“好,小弟,你先告诉大哥你有何困难了,大哥看看能不能帮你一把。”

    那小子朝我鞠了一躬,说道:“那小弟先谢谢大哥了,小弟生活所迫,不得已要在你这躲避几分钟,躲避几分钟就好,大哥不赶我走就行。”

    我笑道:“大哥怎么会赶小弟走,但是大哥好奇你怎么生活所迫了。”

    那小子一拍大腿,捶胸顿足的说道:“小弟一言难尽啊!”

    此时那小子脸上出现为难的神色。

    我在此时趁热打铁的说道:“既然我信得过小弟,小弟自然也要信得过大哥我了,此乃江湖规矩,你这么掖掖藏藏的,似乎是有点看不起我了。”

    我故意板着一个脸蛋。

    那小子立即慌张起来,对我说道:“大哥,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带我来这玩,去拜访别人,我觉得无聊,几个叔叔阿姨和我有什么共同语言的,他妈…他们的还没老大哥你有意思!就溜出来上网了,结果我妈出来找我,我先避避风头再回去找我妈,让她气消点,就说我肚子疼,拉屎去了!”

    我哈哈一笑,说道:“你这小子,还有几分机智,颇有大哥我当年的风范,不过话说你这么小还知道上网?哪个网吧会允许你进?”

    此时这小子脸上露出一片傲然的神色,对我说道:“这你就不懂了,我直接找到了一个叫啥,Myth网咖,一进去我就说我是这个网咖老板娘的儿子,他们就让我上了。”

    钟忆一直默默听着,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又忍俊不禁的把头给别了过去,眉梢的笑意止也止不住。

    我神色古怪的看着他说道:“Myth网咖?你确定?”

    那小子更加骄傲的拍了拍胸脯,说道:“当然确定了,是不是觉得我很厉害?我说我是这家网咖老帮娘的儿子,他们那里的人就都说我长得像老板娘的儿子,然后就放我进了,他们那什么眼神,我长得像我妈,而他们居然真的觉得我长得像他们老板娘?那岂不是说他们老板娘长得像我妈?真是降低我妈的身份了!”

    我看了钟忆一眼,好奇的问道:“为什么降低你妈的身份了,不过话说你为什么不说是那个网咖老板的儿子?”

    那小子像是看一个弱智似的看了我一眼,说道:“你不知道一般厉害的网吧都是有钱人给她老婆管的吗?”

    我竖起大拇指:“牛逼,你这话说得太对了。”

    我又说道:“小弟,你看看这位阿姨,和你妈妈比起来咋样?”

    钟忆抬起头,脸含笑意的看着那个小子。

    那小子摸着小下巴砸吧着嘴打量了钟忆半天,然后说道:“不吹不黑,和我妈五五开,大哥,你真有福气,居然娶到了一个这么漂亮的老婆!”

    我鄙夷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这啥眼神啊!还五五开,我就不信了,你妈能有那么漂亮吗?养了你一个十岁大的熊孩子还能比我保养得当如花似玉的老婆漂亮?”

    那小子无辜的看了我一眼,说道:“我妈生我生得早,不过你不信我也没办法,我说的是真的,没有半点偏袒,能和我妈长相五五开的女人绝对是对她莫大的夸赞。”

    此时钟忆嗔怪的看了我一眼,意思是和一个小孩子较什么劲。

    我此时又打量了那熊孩子一眼,这个时候才注意到他一边的裤兜里揣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圆柱,像是什么东西被卷成一团塞进裤兜里的,远远超过了他裤子口袋的深度,长出一大截,看起来分外可笑。

    “小弟,你裤兜里塞的是啥啊?”我好奇的指了指他的裤兜说道。

    那小子骄傲的从裤兜里掏出那个黑色圆柱,让后把它张开,而我和钟忆则目瞪口呆,下巴都快跌在地上了。

    “这个鼠标垫是我祖传鼠标垫,我用它超过无数神,我爸留给我的唯一东西,不要太羡慕,虽然有点破了,但我一直很喜欢,因为上面有我爸当年征战过的痕迹,不要问我我爸是谁,我也不知道,我妈没和我说过!不过我感觉他一定是个很厉害的爸爸!”那小子得意洋洋的向我挥了挥那张鼠标垫,一个早已褪色的绞肉机侩子手正转动着斧头,握紧拳头看着我。

    “小弟,你叫什么名字?”我声音有些颤抖的问道。

    “我和我妈姓,姓钟,我叫钟不妄,我妈说不希望我在任何时候自大狂妄,怎么样?这名字酷吧?喂,老大哥,你怎么呆了?我名字虽然霸气深度有内涵,但你也不用这样吧?”钟不妄奇怪的看着我说道。

    “终不忘…”

    就仿佛像是很久以前酝酿成酒的一首老诗。

    每一盏霓虹灯照亮一条回家的路,

    每一张鼠标垫燃烧一颗炽热的心。

    海洋另一头日夜不休的守望。

    谁是光亮,谁就会带来希望。

    我把我的坚韧给你,

    你会不会带着热血前行。

    生命的距离并不在长短,

    而在希望与铭记之间。

    谁的孜孜不倦历历在目,

    谁的眉目如画挥之不去。

    是谁,在我眼前,在光亮中踮起脚尖。

    如天鹅般翩翩起舞,

    给我轻轻的依偎,

    给我无法磨灭的想念。

    我看见了,我看见了你。

    在那些步伐匆匆过往而逝的人群里

    像一座无法停摆的古钟,

    过去的,用以现在来终结。

    现在的,是为往后的渊源。

    如果有一天,

    我再也不能与时间挽手而行,

    我依然会记得你,

    穿过光阴悠长的隧道,

    看见你的光亮,听见你的声响。

    在心中遗忘的某处悬崖峭壁中久久回荡。

    ……

    她笑靥如花,泪珠悄挂。

    隔着十五公分的湿润空气,站在花店前的一处街角,微风吹得她及腰长发轻轻摇动,阳光照得她手中的戒指闪闪发光,刺得我眼睛有些睁不开,直视阳光的时候眼睛是会流泪的。

    夏风吹到了花店的每个角落,栽在花盆中的鲜花微微摇动,空气中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

    有一个门口。

    下午,阳光照在草上。

    我们站着 。

    我扶着自己的门扇,

    门很低,但太阳是明亮的。

    草在结它的种子 ,

    风在摇它的叶子 。

    我们站着,不说话 ,

    就十分美好 。

    ......

    (全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