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奇怪的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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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自己的想法对玄妙说了下,他轻轻点头,说你要去丰都,师弟肯定也跟着你一起去。你们加上老狗还有那个大个子,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我们闲聊了几句,玄妙告辞出去,我们又在山上住了几天,苏郁虽然还没有痊愈,但是已经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了。
我知道要是等她伤好了之后一定会跟着我一起去丰都,我不想让她跟着一块冒险,所以第五天的时候我就准备要下山。
这几天张耀辉跟老狗在山上差点被玄妙给烦死,早就嚷嚷着要走了,苏郁知道我的想法。没有说什么。只是临走之前让我注意安全。
我把凤凰那小鬼头留下来照顾她,虽然小蛊王现在还在昏睡,可是我已经能够成功的使用招鬼术,碰到什么危险也基本上也能够自己解决了。
苏郁身子虚弱,不能下山,所以玄妙把我们给送到山下,这家伙拉着张耀辉的手不停的嘱咐,差点没把张耀辉给烦死,拉着老狗赶紧跑远了。
我和玄妙告别,请他照顾好苏郁。玄妙连连微笑点头。
一到山下。张耀辉就脱掉了那身道袍,眼睛滴溜溜直转,拉着我们就要去买衣服。
我说我们是去干正事,又不是搞时装表演。换什么衣服啊!
张耀辉一脸鄙视的望着我,说小鬼物,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得欢,你瞧瞧你现在这土鳖模样,走到哪能有姑娘能正眼瞧你。
我还没说话,后面的大个子就插了一句:”他有老婆了。”
这一下把张耀辉给噎的直翻白眼,跳脚说道:”我他娘知道,道爷我不是还没媳妇吗,你也没有啊,这小鬼物跟我们一伙,他穿的像土鳖一样,丢我们人啊!”
张耀辉气急败坏的拉着我们去选衣服,我随便弄了身西装,大个子又是以前他那副黑超打扮,张耀辉那家伙给自己弄了个风衣,头发打的油光呈亮,颇有几分上海滩文强哥的气势。
老狗那家伙冷笑了两声,说咱们可是去丰都啊,那地方在重庆,热死你个狗日的。
张耀辉自我感觉良好,踢了老狗一脚,说老狗,要不让道爷也给你捯饬捯饬,路上勾搭个小母狗啥的。
不过这家伙说话就猛地一拍脑袋,说我操,我差点忘了,你狗日的是条阉狗,有小母狗也没用。
老狗被他戳中了要害,张开嘴就要咬他,我赶紧把这俩家伙给拉开,我们这几个人张耀辉油头粉面,打扮的跟个小流氓一样,大个子光着头,一身黑西装,再加上他将近两米的身高,看上去就充满了暴力,再加上老狗那家伙,这组合怎么看怎么别扭,不少行人都扭头看我们。
我觉得十分的丢人,张耀辉那家伙却是感觉良好,让大个子走在他身后,挺着胸得意非凡。
我赶紧找了辆出租车,省的再让这家伙丢人现眼,朝着火车站就杀了过去。
火车直达重庆,下车后我们转车去丰都,丰都这城市在重庆的西北部,属于长江上流流域,这县城被群山包围,起于汉代,之所以被称为鬼城,有不少的历史传说,但是张耀辉告诉我,这丰都地理位置特殊,乃是阳间阴气最重之地,所以才会被称为鬼城。
我们坐渡轮横跨长江,然后来到丰都县城,这地方有很多的游览的好去处,甚至专门模仿阴曹地府建了鬼府,但是这些东西我们并不感兴趣。
我们赶到丰都正好是中午,大家伙饿得前胸贴后背,一下船张耀辉就张罗着找了个饭店,我们早就饿坏了,加上重庆的小吃确实不错,众人一阵狼吞虎咽,大个子的食量再一次成为了这小饭馆的焦点。
正当我们吃的不亦乐乎的时候,外面走进来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的黑衣,高鼻蓝眼,赫然是个外国人。
最奇怪的,这人手中居然撑着一把黑色的雨伞,直到走进饭馆之后才将雨伞合住,然后走到角落里面坐下,要了一碗小面安静的吃着。
这人应该是饭馆的熟客,那老板一看他来,根本就没拿菜单,点了点头就算是打了招呼。
这老外虽然金发碧眼,相貌极为的突出,但是我发现饭馆里面的食客并没有对他表示出太多的关注,仿佛见惯了一样。
虽然这外国人十分的低调,但是我还是不停的向着他望去,并不是我没有见过外国人,而是至从这人一进到饭馆,我就在他身上察觉到一股特殊的气味你,那是人血的味道,虽然很淡,但是为依旧能够闻得出来。
我不好直接观察这奇怪的外国人,用余光不停的打量他,我发现,虽然这人是白种人,但是身上的皮肤却是白的吓人,就仿佛一层薄薄的纸一般贴在皮肤上,可以清晰的看到皮肤下面青色的血管。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外国人并不简单,尤其是他刚刚进来的时候手里面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丰都这地方街道两旁都是大树,阳光很少能够照进来,就算是街上那些爱美的小姑娘都没有打伞,这人居然举着一把大大的黑伞,这一切都显得有些不正常,尤其是我在这人身上感觉到的淡淡的血腥味,更是让我对他充满了戒备,正常人的身上根本就不会有这种血腥味。
只见这外国人要了一碗小面,坐在角落里面安静的吃着,他吃的很文雅,我甚至在他身上看到了一种欧洲中世纪贵族才有的风范。
我一直在注意他,这时候对面的张耀辉轻轻的敲了一下筷子,我抬头向他望去,只见他也紧紧的盯着这个外国人,张嘴对我做了几个口语,我看的出来,他是在对我说这个外国人有问题。
我轻轻的点了点头,默默的吃着饭,一边观察那个外国人,他有一头金色的卷发,一双深蓝色的眼睛就像是深邃的海水,看上去不过四十岁左右,一举一动都十分的得体恰当,让人无可挑剔。
这人吃着面,似乎感觉到我们的注视,抬起头向着我们望了过来,我和他那双蓝色的眼睛对视,一瞬间脑海中居然有些模糊,等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这人对着我客气的淡淡一笑,然后低头对付着眼前的食物。
这一个对视,更加坚定了我心中的想法,刚才我在这人的注视之下居然有了一丝的迷茫,他那双深蓝色的眼睛就像是大海一样让人沉迷,这一切都表明,眼前这个外国人并不简单。夹冬斤划。
我知道我们的窥视已经被这人发现,不好再继续盯着他看,只见这外国人吃完面条,在桌上放下钱,然后转身走了出去,只不过走到门口的时候又撑起了他那把黑色的雨伞。
张耀辉这时候放下筷子,对我说道:”小鬼物,这老外不简单啊!”
我点点头,刚才我就已经看出来这老外的异常,只不过我们来丰都是为了寻找那鬼使的,这外国人虽然有些异常,可是我并没有放在心上。
吃完饭张耀辉去结账,想着刚才那外国人似乎跟这老板很熟悉,随口问了一句:”老板,刚才那老外是什么来头。”
饭店的老板笑了笑,说几位是外地来的吧,那位是德拉库拉伯爵,在我们这已经住了三年了,别看人家是个老外,但是最喜欢的就是我这的小面,每天都会过来吃一碗的。
我听到老板的话,心中奇怪,心说这老外到底什么来头,居然还叫什么伯爵,这他娘不是欧洲的贵族头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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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两瓶啤酒居然有些头晕,今天的第五更恐怕是搞不定了,明天四更补上,大家莫喷,都是老烟的错,掩面泪奔............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我把自己的想法对玄妙说了下,他轻轻点头,说你要去丰都,师弟肯定也跟着你一起去。你们加上老狗还有那个大个子,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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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要是等她伤好了之后一定会跟着我一起去丰都,我不想让她跟着一块冒险,所以第五天的时候我就准备要下山。
这几天张耀辉跟老狗在山上差点被玄妙给烦死,早就嚷嚷着要走了,苏郁知道我的想法。没有说什么。只是临走之前让我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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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郁身子虚弱,不能下山,所以玄妙把我们给送到山下,这家伙拉着张耀辉的手不停的嘱咐,差点没把张耀辉给烦死,拉着老狗赶紧跑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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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山下。张耀辉就脱掉了那身道袍,眼睛滴溜溜直转,拉着我们就要去买衣服。
我说我们是去干正事,又不是搞时装表演。换什么衣服啊!
张耀辉一脸鄙视的望着我,说小鬼物,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得欢,你瞧瞧你现在这土鳖模样,走到哪能有姑娘能正眼瞧你。
我还没说话,后面的大个子就插了一句:”他有老婆了。”
这一下把张耀辉给噎的直翻白眼,跳脚说道:”我他娘知道,道爷我不是还没媳妇吗,你也没有啊,这小鬼物跟我们一伙,他穿的像土鳖一样,丢我们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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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辉自我感觉良好,踢了老狗一脚,说老狗,要不让道爷也给你捯饬捯饬,路上勾搭个小母狗啥的。
不过这家伙说话就猛地一拍脑袋,说我操,我差点忘了,你狗日的是条阉狗,有小母狗也没用。
老狗被他戳中了要害,张开嘴就要咬他,我赶紧把这俩家伙给拉开,我们这几个人张耀辉油头粉面,打扮的跟个小流氓一样,大个子光着头,一身黑西装,再加上他将近两米的身高,看上去就充满了暴力,再加上老狗那家伙,这组合怎么看怎么别扭,不少行人都扭头看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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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紧找了辆出租车,省的再让这家伙丢人现眼,朝着火车站就杀了过去。
火车直达重庆,下车后我们转车去丰都,丰都这城市在重庆的西北部,属于长江上流流域,这县城被群山包围,起于汉代,之所以被称为鬼城,有不少的历史传说,但是张耀辉告诉我,这丰都地理位置特殊,乃是阳间阴气最重之地,所以才会被称为鬼城。
我们坐渡轮横跨长江,然后来到丰都县城,这地方有很多的游览的好去处,甚至专门模仿阴曹地府建了鬼府,但是这些东西我们并不感兴趣。
我们赶到丰都正好是中午,大家伙饿得前胸贴后背,一下船张耀辉就张罗着找了个饭店,我们早就饿坏了,加上重庆的小吃确实不错,众人一阵狼吞虎咽,大个子的食量再一次成为了这小饭馆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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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的点了点头,默默的吃着饭,一边观察那个外国人,他有一头金色的卷发,一双深蓝色的眼睛就像是深邃的海水,看上去不过四十岁左右,一举一动都十分的得体恰当,让人无可挑剔。
这人吃着面,似乎感觉到我们的注视,抬起头向着我们望了过来,我和他那双蓝色的眼睛对视,一瞬间脑海中居然有些模糊,等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这人对着我客气的淡淡一笑,然后低头对付着眼前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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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们的窥视已经被这人发现,不好再继续盯着他看,只见这外国人吃完面条,在桌上放下钱,然后转身走了出去,只不过走到门口的时候又撑起了他那把黑色的雨伞。
张耀辉这时候放下筷子,对我说道:”小鬼物,这老外不简单啊!”
我点点头,刚才我就已经看出来这老外的异常,只不过我们来丰都是为了寻找那鬼使的,这外国人虽然有些异常,可是我并没有放在心上。
吃完饭张耀辉去结账,想着刚才那外国人似乎跟这老板很熟悉,随口问了一句:”老板,刚才那老外是什么来头。”
饭店的老板笑了笑,说几位是外地来的吧,那位是德拉库拉伯爵,在我们这已经住了三年了,别看人家是个老外,但是最喜欢的就是我这的小面,每天都会过来吃一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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