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五章 袁绍的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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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场大战,善后的工作也是很多,很繁琐的。
阵亡的士兵倒是不多,只有两百三十六人,这些人要收敛尸体,酌情送回家乡,还是在当地安葬;比较麻烦的是伤员,尤其是重伤员,这些人若是得不到妥善的照料,命是很难保住的,就算侥幸活下来,很可能也会落下点残疾什么的。
再有就是俘虏了,这是个重头戏。
这一仗抓的俘虏,比青州军本身还要多出两倍,达到了近万之众,几乎是整支大军的半数。很多人都是跑着跑着就跑不动了,或蹲或躺的倒在路边,成了俘虏。
其实这荒郊野外的,又是隆冬时节,身上什么都没带,就算逃过追杀又能如何?在野外饥寒交迫,冻饿而死吗?
俘虏中,也不乏这种机灵人。开始跟着跑,是因为从众心理,是惯性,跑着跑着,就回过味儿了。反正青州军从不虐俘杀俘,何必跑得这么辛苦呢?当俘虏,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啊。
于是,尽管青州军没有特意抓俘虏,只是以驱散为主,但俘虏的数目依然达到了极为可观的地步。
开战前,张、曹的兵力总计约一万八千人。太史慈打败杨丑毙敌逾千,抓到了一千八百多俘虏,然后他把俘虏都放回去了。
这些俘虏被释放后,只回去了一半左右,剩下的都直接返乡了,可见河内军的斗志是何等之低。若没有曹仁的出现,张杨的一万大军,还真有可能被太史慈的三百骑给彻底解决了。
俘虏之外,战死者也有四千多,被青州军格杀的,只有这个数字的一半,剩下的人,多半都是溃逃时自相踩踏而死。此外,吕旷军与河内军短暂的内讧,也造成了大量伤亡,还有一些人是直接跑死的。
逃出追击的,一部分是追随张杨的上党人,有主心骨在,就有组织,就算溃逃,也比单枪匹马的人强。此外,主要就是曹操军了,毕竟是嫡系部队,曹军士兵虽然被打散,可他们还是有着很明确的目标,逃跑的态度也比较坚决。
当然,曹仁亲身断后,也起到了相当的作用。曹仁的武艺固然不如赵云,但他也不是吕旷那种寻常意义上的高手,这么一个人拼起命来,就算是赵云,也只能暂避锋芒,徐徐图之。
见主将拼命,曹军中的那些重甲步卒也顶上来了,他们知道自己速度太慢,逃不掉了,又被主将激起了决死的斗志,于是,怀着杀一个够本的心态,追随在了曹仁左右。
为了对付这支断后的哀兵,赵云也不敢轻视,直接拿出了骑射的看家本领。硬碰硬当然也能赢,但损失未免太大了些,在胜局已定的情况下,没必要和这些困兽正面相搏。
正因为该用了骑射战法,所以赵云也没法留手,生擒曹仁的打算也落了空。事后统计,断后的曹军重甲一共是二百八十六名,人均中了二十箭,曹仁是最后一个倒下的,倒下时,他身上已经插满了箭,生生被射成了刺猬。
曹仁的奋战,使得曹军足足逃掉了一半,抓到的俘虏,不到方悦偏师抓的三分之一。
以太史慈的傲气,都不由感叹,曹操治军的水准,确实很高,不愧是主公认定的劲敌。
不过,也就是感慨感慨罢了,太史慈从来就不在乎敌人有多强,越强的敌人,就越能激起他的斗志。
他对善后这些琐事毫无兴趣,先前对付张杨时,他倒是参与过鉴别俘虏,可那是为了后面的战事。现在么,除非俘虏集体暴动,否则对战局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他当然就没兴趣了,他现在一心想着回大营去。
之前看到的狼烟,当然不是袁绍在平原点燃的,距离太远了。狼烟这种传讯方式,一向都是层层传递的。
尽管进军时走的很急,但袁绍还是保持了足够的谨慎,沿路设下了诸多驿所。等他点起狼烟,警讯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传遍清河全境,甚至更远。
在不同的人看来,这狼烟代表着不同的意义,太史慈认为,狼烟升起代表着平原的仗还没打完,自己还有机会!
所以,他将部队留给赵云,想着先行一步,轻骑快马回返大营,只有这样,他才能尽最大的可能去挽回失去的机会。
他要走,当然没人拦得住,反正善后这种事,本来也用不着他经手,几位副将最擅长的就是这个。不过赵云放心不下,将大军托付给了方悦,追了上来。
“子龙,你跟来做什么?”太史慈疑惑的看着义弟。
“不放心你啊。”赵云坦然回答。
“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太史慈不屑道:“袁绍既然放了狼烟,就说明主公夜袭取得了相当的战果,控制住了局面,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再说了,就算袁绍还有什么后手,又岂能奈何得了你大哥我?”
“担心的就是这个。”赵云摇摇头,很认真的说道:“主公让你去敌后骚扰,你却开辟了个敌后根据地,这次错失了夜袭的那场大战,你这心里啊,肯定相当不甘。若是袁绍真有什么布置,让你给碰上了,你肯定会象主公当初那样,来个单骑袭营。”
“你想太多了,某哪会那么不知轻重?”太史慈瞪着眼睛,却掩饰不住心虚的真相。
赵云看着自己的义兄,又看看脚下的路,笑而不语,半晌,太史慈认输了,放弃了似的大叫道:“好吧,好吧,什么都瞒不过你,某不去清河了,直接去平原,这样总行了吧?”
太史慈可不笨,夜袭既然成功了,就算袁绍没被彻底击垮,想必离死也不远了,他可没兴致痛打落水狗,倒是袁绍放狼烟求援的目标值得关注。
如果曹仁没来救援张杨,太史慈可能会认为,袁绍是在向前者救援,曹军人数确实不多,但战斗力还是很客观的。
可既然袁绍已经放任曹仁自行其是了,他就不会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对方身上。袁绍可不是傻瓜,他只是不太擅长军略,耳根子也软,听不进忠言罢了,这才有了之前的一些失误。
实际上,袁绍是很擅长使用阴谋手段的,既然他还没有绝望,那么,他就应该有某个强力后手。
想了想,太史慈把这个理由拿出了,试图说服赵云:“他的后手,其实很容易猜的,冀州本身已经山穷水尽了,几路盟军也多半都指望不上,不过,他还有外援啊。”
赵云神情一动:“你是说……”
“胡骑呗。”太史慈很肯定的说着,然后话锋一转,问道:“子龙,你知道眼下战局的关键是什么不?”
赵云摇摇头,他离开的时间太长,对整体战局了解得并非很充分,一时间,也只能努力跟着太史慈的思路走,提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
“时间!”为了加重语气,太史慈将手中的马鞭用力甩出,发出了一声响亮破空声。
“时间?怎么说?”赵云也有点兴趣了。
“袁绍原本是打算带着胡骑协同作战的,不过内部反对的声浪太高,他不得不做些妥协。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袁绍肯定不会真的放弃这个打手。先前在大营,主公和军师就商议过,认为袁绍有可能在决战开始后,将胡骑招来助战……”
为了〖自〗由行动的便利,太史慈解释的很详细,前因后果,加上各种权威分析,尽数娓娓道来。
“有道理。”赵云点点头:“小弟也听说过,当初袁绍屯兵河内时,就与匈奴于夫罗交好,不过胡人性情多变,只重眼前之利,在袁绍入冀州后,曾一度叛之,挟持了河内张杨,试图占据河内,进逼魏郡,最终却被麹义击败。胡人性情如浪,对打败过自己的人尤为敬重,此后变得极为服帖,大哥的猜测,确是极有可能发生。”
“是吧,是吧?”赵云附和自己的想法,太史慈这下乐了。
“你再想想,袁绍放狼烟,就代表他还有一定的残余实力,可以坚持。不过,匈奴人为了隐藏行迹,肯定躲得比较远,八成不在清河郡内,很有可能是在阳平郡!消息往来,再加上路途上的时间,袁绍能不能坚持住还是两说。”
“确是如此。”赵云认同这个观点。
如果袁绍能在夜袭中保住辎重不失,那就是说明主公的夜袭是以失败而告终的,顶多只能算是骚扰,起不到决定战局的作用。
相反,夜袭如果成功了,袁绍就算勉强保存下了一部分残军,也不可能拥有大量补给。因此,青州军要解决敌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围而不攻,用不了几天,袁军就变成饿殍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倒是将平原战场的情况猜了七七八八。
“主公那脾气,肯定舍不得让弟兄们舍命强攻,但他又确定不了,匈奴人到底什么时候能赶到战场。若是来的晚还好,若是袁军还有战斗力的时候,胡骑就出现了,那就麻烦了,还不如先解决了袁绍再说呢。”
太史慈总结道:“所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时间!胡骑要来,要么走郡城那条路线,要么走聊城到博平那条路。匈奴人都是骑兵,普通的斥候就算迎上去,也未必逃得出来,逃出来了,消息也不可能很及时,所以……”
赵云惊叹:“大哥你想的真远啊。”
太史慈得意洋洋:“那当然了,为国出力,不暇谋事,说的就是我了。”
赵云一脸郑重的提议道:“既然如此,请大哥先回营报讯,小弟往南面探探。”
“诶?”太史慈笑容一僵,继而怒道:“凭啥我回营,你去探查敌情啊?莫非你觉得翅膀硬了,武艺比我高么?不成,某可不信这个邪,元直那个鬼精鬼精的家伙到处捡漏,抢人风头也就罢了,子龙你这个老实人怎地也要学坏?你要去可以,且先赢了某手中的枪戟!”
赵云不慌不忙的一拱手:“小弟的武艺,自然是比不上大哥的……”
“算你识相,其实你的武艺也很了得了,顶多也就差我那么一点点,好吧,就算你武艺跟我一样高强,不过我是大哥,长幼有序,哪有弟弟跟哥哥抢风头的道理?做弟弟的,要知道谦让,你若不明白这个道理,倒是可以向文举公请教请教。”太史慈絮絮叨叨的说着。
“不过,探查敌情这种事,看的可不光是武艺高低,最重要的是……”只听赵云话锋一转,眼神也是一转。
太史慈顺着赵云的眼神一看,心中大叫糟糕,赵云用眼神示意的,可不就是两人胯下的战马么?
武艺还不好说谁高谁低,但这战马么……赵云那匹可是公孙瓒的玉hua骢,神骏非常,就算遍数整个青州,顶多也只有主公那匹乌骓马可堪一比了。自己的黄骠马虽然也不差,但比起玉hua骢,那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没法比啊。
“子龙啊,你真是……”太史慈有气无力的叹了口气,悻悻道:“也罢,你去也好,某去大营等着。唉,遇人不淑啊,一个两个,都是爱抢风头的,我这命啊,咋就这么苦呢?”
“大哥……”赵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要说他贪功吧,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主公对他那么看重,他却从来没主动讨过官职,对出镇一方,独掌一军也没表现出很强的欲望。但一有仗打,他恨不得参加所有的战役,每一仗都冲在最前面。
老实说,赵云并不是很理解太史慈的心理状态。
某种程度而言,自己这位大哥似乎就是单纯的争强好胜,寻求挑战强敌的刺激。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怪异的性格呢?
“主公应该会有妥善安排吧?”半是宽慰,半是猜测,赵云如是说道。
“得了吧。”太史慈一脸的不以为然,悻悻然道:“主公会怎么安排,你当某不知道吗?他肯定会说,他有个很重要的任务,非能独当一面的上将不可,然后……”
这样一场大战,善后的工作也是很多,很繁琐的。
阵亡的士兵倒是不多,只有两百三十六人,这些人要收敛尸体,酌情送回家乡,还是在当地安葬;比较麻烦的是伤员,尤其是重伤员,这些人若是得不到妥善的照料,命是很难保住的,就算侥幸活下来,很可能也会落下点残疾什么的。
再有就是俘虏了,这是个重头戏。
这一仗抓的俘虏,比青州军本身还要多出两倍,达到了近万之众,几乎是整支大军的半数。很多人都是跑着跑着就跑不动了,或蹲或躺的倒在路边,成了俘虏。
其实这荒郊野外的,又是隆冬时节,身上什么都没带,就算逃过追杀又能如何?在野外饥寒交迫,冻饿而死吗?
俘虏中,也不乏这种机灵人。开始跟着跑,是因为从众心理,是惯性,跑着跑着,就回过味儿了。反正青州军从不虐俘杀俘,何必跑得这么辛苦呢?当俘虏,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啊。
于是,尽管青州军没有特意抓俘虏,只是以驱散为主,但俘虏的数目依然达到了极为可观的地步。
开战前,张、曹的兵力总计约一万八千人。太史慈打败杨丑毙敌逾千,抓到了一千八百多俘虏,然后他把俘虏都放回去了。
这些俘虏被释放后,只回去了一半左右,剩下的都直接返乡了,可见河内军的斗志是何等之低。若没有曹仁的出现,张杨的一万大军,还真有可能被太史慈的三百骑给彻底解决了。
俘虏之外,战死者也有四千多,被青州军格杀的,只有这个数字的一半,剩下的人,多半都是溃逃时自相踩踏而死。此外,吕旷军与河内军短暂的内讧,也造成了大量伤亡,还有一些人是直接跑死的。
逃出追击的,一部分是追随张杨的上党人,有主心骨在,就有组织,就算溃逃,也比单枪匹马的人强。此外,主要就是曹操军了,毕竟是嫡系部队,曹军士兵虽然被打散,可他们还是有着很明确的目标,逃跑的态度也比较坚决。
当然,曹仁亲身断后,也起到了相当的作用。曹仁的武艺固然不如赵云,但他也不是吕旷那种寻常意义上的高手,这么一个人拼起命来,就算是赵云,也只能暂避锋芒,徐徐图之。
见主将拼命,曹军中的那些重甲步卒也顶上来了,他们知道自己速度太慢,逃不掉了,又被主将激起了决死的斗志,于是,怀着杀一个够本的心态,追随在了曹仁左右。
为了对付这支断后的哀兵,赵云也不敢轻视,直接拿出了骑射的看家本领。硬碰硬当然也能赢,但损失未免太大了些,在胜局已定的情况下,没必要和这些困兽正面相搏。
正因为该用了骑射战法,所以赵云也没法留手,生擒曹仁的打算也落了空。事后统计,断后的曹军重甲一共是二百八十六名,人均中了二十箭,曹仁是最后一个倒下的,倒下时,他身上已经插满了箭,生生被射成了刺猬。
曹仁的奋战,使得曹军足足逃掉了一半,抓到的俘虏,不到方悦偏师抓的三分之一。
以太史慈的傲气,都不由感叹,曹操治军的水准,确实很高,不愧是主公认定的劲敌。
不过,也就是感慨感慨罢了,太史慈从来就不在乎敌人有多强,越强的敌人,就越能激起他的斗志。
他对善后这些琐事毫无兴趣,先前对付张杨时,他倒是参与过鉴别俘虏,可那是为了后面的战事。现在么,除非俘虏集体暴动,否则对战局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他当然就没兴趣了,他现在一心想着回大营去。
之前看到的狼烟,当然不是袁绍在平原点燃的,距离太远了。狼烟这种传讯方式,一向都是层层传递的。
尽管进军时走的很急,但袁绍还是保持了足够的谨慎,沿路设下了诸多驿所。等他点起狼烟,警讯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传遍清河全境,甚至更远。
在不同的人看来,这狼烟代表着不同的意义,太史慈认为,狼烟升起代表着平原的仗还没打完,自己还有机会!
所以,他将部队留给赵云,想着先行一步,轻骑快马回返大营,只有这样,他才能尽最大的可能去挽回失去的机会。
他要走,当然没人拦得住,反正善后这种事,本来也用不着他经手,几位副将最擅长的就是这个。不过赵云放心不下,将大军托付给了方悦,追了上来。
“子龙,你跟来做什么?”太史慈疑惑的看着义弟。
“不放心你啊。”赵云坦然回答。
“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太史慈不屑道:“袁绍既然放了狼烟,就说明主公夜袭取得了相当的战果,控制住了局面,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再说了,就算袁绍还有什么后手,又岂能奈何得了你大哥我?”
“担心的就是这个。”赵云摇摇头,很认真的说道:“主公让你去敌后骚扰,你却开辟了个敌后根据地,这次错失了夜袭的那场大战,你这心里啊,肯定相当不甘。若是袁绍真有什么布置,让你给碰上了,你肯定会象主公当初那样,来个单骑袭营。”
“你想太多了,某哪会那么不知轻重?”太史慈瞪着眼睛,却掩饰不住心虚的真相。
赵云看着自己的义兄,又看看脚下的路,笑而不语,半晌,太史慈认输了,放弃了似的大叫道:“好吧,好吧,什么都瞒不过你,某不去清河了,直接去平原,这样总行了吧?”
太史慈可不笨,夜袭既然成功了,就算袁绍没被彻底击垮,想必离死也不远了,他可没兴致痛打落水狗,倒是袁绍放狼烟求援的目标值得关注。
如果曹仁没来救援张杨,太史慈可能会认为,袁绍是在向前者救援,曹军人数确实不多,但战斗力还是很客观的。
可既然袁绍已经放任曹仁自行其是了,他就不会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对方身上。袁绍可不是傻瓜,他只是不太擅长军略,耳根子也软,听不进忠言罢了,这才有了之前的一些失误。
实际上,袁绍是很擅长使用阴谋手段的,既然他还没有绝望,那么,他就应该有某个强力后手。
想了想,太史慈把这个理由拿出了,试图说服赵云:“他的后手,其实很容易猜的,冀州本身已经山穷水尽了,几路盟军也多半都指望不上,不过,他还有外援啊。”
赵云神情一动:“你是说……”
“胡骑呗。”太史慈很肯定的说着,然后话锋一转,问道:“子龙,你知道眼下战局的关键是什么不?”
赵云摇摇头,他离开的时间太长,对整体战局了解得并非很充分,一时间,也只能努力跟着太史慈的思路走,提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
“时间!”为了加重语气,太史慈将手中的马鞭用力甩出,发出了一声响亮破空声。
“时间?怎么说?”赵云也有点兴趣了。
“袁绍原本是打算带着胡骑协同作战的,不过内部反对的声浪太高,他不得不做些妥协。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袁绍肯定不会真的放弃这个打手。先前在大营,主公和军师就商议过,认为袁绍有可能在决战开始后,将胡骑招来助战……”
为了〖自〗由行动的便利,太史慈解释的很详细,前因后果,加上各种权威分析,尽数娓娓道来。
“有道理。”赵云点点头:“小弟也听说过,当初袁绍屯兵河内时,就与匈奴于夫罗交好,不过胡人性情多变,只重眼前之利,在袁绍入冀州后,曾一度叛之,挟持了河内张杨,试图占据河内,进逼魏郡,最终却被麹义击败。胡人性情如浪,对打败过自己的人尤为敬重,此后变得极为服帖,大哥的猜测,确是极有可能发生。”
“是吧,是吧?”赵云附和自己的想法,太史慈这下乐了。
“你再想想,袁绍放狼烟,就代表他还有一定的残余实力,可以坚持。不过,匈奴人为了隐藏行迹,肯定躲得比较远,八成不在清河郡内,很有可能是在阳平郡!消息往来,再加上路途上的时间,袁绍能不能坚持住还是两说。”
“确是如此。”赵云认同这个观点。
如果袁绍能在夜袭中保住辎重不失,那就是说明主公的夜袭是以失败而告终的,顶多只能算是骚扰,起不到决定战局的作用。
相反,夜袭如果成功了,袁绍就算勉强保存下了一部分残军,也不可能拥有大量补给。因此,青州军要解决敌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围而不攻,用不了几天,袁军就变成饿殍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倒是将平原战场的情况猜了七七八八。
“主公那脾气,肯定舍不得让弟兄们舍命强攻,但他又确定不了,匈奴人到底什么时候能赶到战场。若是来的晚还好,若是袁军还有战斗力的时候,胡骑就出现了,那就麻烦了,还不如先解决了袁绍再说呢。”
太史慈总结道:“所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时间!胡骑要来,要么走郡城那条路线,要么走聊城到博平那条路。匈奴人都是骑兵,普通的斥候就算迎上去,也未必逃得出来,逃出来了,消息也不可能很及时,所以……”
赵云惊叹:“大哥你想的真远啊。”
太史慈得意洋洋:“那当然了,为国出力,不暇谋事,说的就是我了。”
赵云一脸郑重的提议道:“既然如此,请大哥先回营报讯,小弟往南面探探。”
“诶?”太史慈笑容一僵,继而怒道:“凭啥我回营,你去探查敌情啊?莫非你觉得翅膀硬了,武艺比我高么?不成,某可不信这个邪,元直那个鬼精鬼精的家伙到处捡漏,抢人风头也就罢了,子龙你这个老实人怎地也要学坏?你要去可以,且先赢了某手中的枪戟!”
赵云不慌不忙的一拱手:“小弟的武艺,自然是比不上大哥的……”
“算你识相,其实你的武艺也很了得了,顶多也就差我那么一点点,好吧,就算你武艺跟我一样高强,不过我是大哥,长幼有序,哪有弟弟跟哥哥抢风头的道理?做弟弟的,要知道谦让,你若不明白这个道理,倒是可以向文举公请教请教。”太史慈絮絮叨叨的说着。
“不过,探查敌情这种事,看的可不光是武艺高低,最重要的是……”只听赵云话锋一转,眼神也是一转。
太史慈顺着赵云的眼神一看,心中大叫糟糕,赵云用眼神示意的,可不就是两人胯下的战马么?
武艺还不好说谁高谁低,但这战马么……赵云那匹可是公孙瓒的玉hua骢,神骏非常,就算遍数整个青州,顶多也只有主公那匹乌骓马可堪一比了。自己的黄骠马虽然也不差,但比起玉hua骢,那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没法比啊。
“子龙啊,你真是……”太史慈有气无力的叹了口气,悻悻道:“也罢,你去也好,某去大营等着。唉,遇人不淑啊,一个两个,都是爱抢风头的,我这命啊,咋就这么苦呢?”
“大哥……”赵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要说他贪功吧,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主公对他那么看重,他却从来没主动讨过官职,对出镇一方,独掌一军也没表现出很强的欲望。但一有仗打,他恨不得参加所有的战役,每一仗都冲在最前面。
老实说,赵云并不是很理解太史慈的心理状态。
某种程度而言,自己这位大哥似乎就是单纯的争强好胜,寻求挑战强敌的刺激。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怪异的性格呢?
“主公应该会有妥善安排吧?”半是宽慰,半是猜测,赵云如是说道。
“得了吧。”太史慈一脸的不以为然,悻悻然道:“主公会怎么安排,你当某不知道吗?他肯定会说,他有个很重要的任务,非能独当一面的上将不可,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