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节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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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妹不在府里,你抓住的是我妻子,还给我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我让你离开。“云烨知道这个时候不是逞强的时候,温言相劝才是上策。
“胡说,你们把我妹妹抓来献给了王爷,你不还给我我就杀了她。“那个花花绿绿的女子操着奇怪的口音,松开了小铃铛的嘴。
“夫君快走!”小铃铛张嘴就喊,还要去咬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的手非常的有力,只是在小铃铛的颈侧一按,小铃铛就软软的趴在她的手臂上 。
云烨仔细看了一眼小铃铛,见她的胸膛还在起伏就知道她昏了过去,云烨这时候非常的担心她腹中的孩子,强忍着怒火说:“你找错人了,王府在对面,这里是领主府,我的妻子有身孕,你放开她,这是你最后的机会,否则我会杀光你们寨子里的每一个人。”
那女子看看小铃铛,蛮横地说:“你们趁着我们出海寨子里没人守卫抢走了我妹妹,把她还给我,你是当官的,都是坏蛋,我不管,你不还我妹妹,我就杀你老婆。”
“你死定了,你们的寨子里的人也死定了,我会叫你知道什么是后悔。”云烨大声的叫嚣,因为无舌已经站在那个女子的身后了。
那个女人刚要说话的时候,无舌的大手已经攥住了她的咽喉,将她生生拎了起来,在小铃铛的背上一推,人就到了云烨的怀里,顾不上处置那个该死的女人,云烨抱着小铃铛匆匆回到房间,解开她的领口,掐小铃铛的人中。
好半天才见她醒了过来,云烨这才松了一口气。前后不过盏茶的功夫,他的衣衫已经被汗水浸透了,心跳的快要蹦出来了。
“夫君快走。”小铃铛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大喊,云烨紧紧抱住小铃铛,摩挲着她的后背不断的说:“没事了,没事了。坏人被抓住了,没事了。”
小铃铛四处看看发现自己在卧室,身后没有那个恐怖的女人,这时才知道害怕,放声大哭起来,只要哭出来就好,要不然云烨非常担心她和孩子的安全。
府上的大夫匆匆的赶了过来,切过脉之后对云烨说:“侯爷,胎儿无恙。就是夫人受了惊吓,老夫开一贴宁神保胎的药,喝上三天就无碍了。”
小铃铛这时候好像不害怕了,怔怔的看着汗水像小溪一样往下淌的云烨小声说:“夫君,妾身没事了,您莫要惊惶。”
“你没事了,我的魂魄现在还不周全呢,今晚的护卫都到哪里去了。有没有玩忽职守的?”云烨盯着匆匆过来的刘进宝开始咆哮:“公子怎么样了?有没有事?”
“回侯爷,咱家的护卫被人家打晕了五个。都是被这样的鹅卵石打晕的,少爷没事,何大娘子陪着,已经确定进府行刺的就这一个人。”说完刘进宝摊开掌心,只见一颗鸡蛋大小的石头已经快被他攥出油来了。
云烨烦躁的摆摆手,五个大老爷们被一个女人用石头打晕。真是奇闻,云家的护卫都是战场上下来的好手,没想到会如此的脆弱。
都是王八蛋冯盎惹的祸,李泰就算再欲火攻心也绝对干不出强抢民女的下场,能干出这种事情的。只有冯盎这种土豪,平日里在岭南横行霸道惯了,抢几个民女不算大事,更何况是在合浦这么偏远的地方。
李泰的府邸里被五六百人守得水泄不通,想要在那里行凶比登天还难,公主府因为李安澜带着全家去了桂林,护卫少了七成,难免会有空隙被刺客钻进来,看样子这个女人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连无舌都没有发现,那五个护卫就更加不会有警觉。
不过云烨这时候没工夫理会那个女人,安抚铃铛才是大事,其余的事情等到明日再说,云烨没打算放过任何一个和刺杀有关联的人。
扶着小铃铛躺好,却被她抓着手,见她一脸的恳求之色,云烨摸着她的头发说:“好好,我哪里都不去,今晚就守着你,刚刚费了心神,又受了惊吓,乖乖地睡,夫君帮你打扇子。
摇着扇子扇了两下,心里又担忧李容,就让刘进宝把熟睡的李容也抱过来放在小铃铛的床里面,自己亲眼看着才放心。
在床边上整整守了一夜,不知道什么时候趴在床边上睡过去的,醒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了,见小铃铛和李容睡的香甜,就伸个懒腰吩咐下人准备洗脸水,要凉的,精神振奋一下就要把昨晚的事情搞清楚,虽说已经猜了七八成,云烨觉得很有核实的必要。
小铃铛被惊醒了,见李容睡在自己身边,就把他蹬掉的毯子给盖好,自己趴在正在洗脸的云烨背上娇气。
“好了,天亮了,乖乖地去吃早饭,把容儿也唤醒,都乖乖得,我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大胆,敢到这里行刺。
“夫君,您不要杀那个女人好不好,她妹妹被抢走了,很可怜的,不要难为她。”
“胡说,昨晚要是我们失手了,你和孩子要是有个好歹,你夫君我才可怜呢,这样的祸害不能留,那是男人的事,你乖乖地带着容儿去用饭。”
云烨把还在熟睡的李容轰起来,让何家大娘子给她们准备早饭,自己没时间吃。套上一件袍子就去了地牢。
一夜不见,那个女子已经奄奄一息了,浑身上下都是鞭痕,刘进宝对昨夜的刺杀非常的愤怒,下手半点不留情,如果不是侯爷今天要问话,这个女人会被剁碎了喂狗。
云烨来到绑在木头架子上的女人跟前,上下打量一番,原来花花绿绿的颜色是一件白色的麻衣,为了夜间出行方便,特意用花草的汁液染了很多的颜色,大部分呈一种诡异的青灰色,好些地方染得不均匀,在月光下就显得花花绿绿的。
这个女人给云烨的第一感觉就是腿很长,非常的长,有一种在肚脐眼下面就分叉的感觉,细腰,宽肩,双臂的肌肉很发达,赤着双脚,头发并不长,散乱的披散在脸上,小麦色的肌肤油光水滑,显得非常健康。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采珠女吧,只听说采珠女的美艳,从来没听说采珠女会如此的彪悍,不过也是,常年和鲨鱼打交道的女人,能柔弱到那里去。
“把我妹子还给我!”那个女人恍恍惚惚的重复着这一句话。
“侯爷,昨晚到现在,这个女人就说这一句话,怎么上刑都不说,这就砍掉她那只伤害夫人的手看她说不说。”
“把刘福禄找来,他是公主府的属官,岭南他现在应该很熟悉了,我要知道这个女人是哪个寨子的,为何能说一口流利的官话。”
刚才那一声云烨听的清清楚楚,的确是长安官话,一个采珠女居然会说官话,尤其是在三里不同音,十里不同俗的岭南,这可是一个怪现象,如果她只是一个采珠女,云烨会下令杀掉,而且不会有一丝毫的犹豫,所有伤害云家妇孺的人都要在第一时间清除,不管她有没有冤屈,她找错了人,就应该受到惩罚。
刘福禄很快就过来了,昨夜的刺客事件他也听说了,很担心自己会受到牵连,如今自己能在岭南呼风唤雨的就是依仗了云侯的支持,只要云侯放弃,自己立刻就会被打回原形,下场只会更加凄惨,谁都一样,得到了就绝对不愿意轻易地失去。
“侯爷,此女绝对是采珠女无疑,您看她双肩宽阔手臂粗壮宛如男子,这就是因为要经常游水造就的体型,头发短,是为了减少水中的阻碍,也是为了不让海蚌夹住头发,她的皮肤就像涂了一层蜡,原因就是她们为了在水底下保暖,经常涂蜂蜡留下的痕迹,这样的采珠女只有合浦县存在,那里历来就是南珠的产地。
前汉年间因为采收的过于疯狂,南珠几乎绝迹,一度有南珠迁徙安南之说,采珠女这个行当也几乎消亡,也就是这两三百年有了好转,采珠女又重新出现,但是数量并不多,采到的珠子也不太好,所以她们的日子过得并不富裕。“
“你听说过会说官话的采珠女么?”云烨疑惑的问刘福禄。
“绝无可能,侯爷,没这个可能,采珠女都是当地的土人,性情彪悍,敢在大海里和鲨鱼搏斗,全都是目不识丁的蠢妇,会说官话,就说明识字,侯爷,这不可能。”李福禄像是听到了笑话,连忙纠正云烨的话。
“那可不一定,刘福禄,还是你少见多怪了,你眼前的这个刺客,她是采珠女,她也会说官话,不信你自细听听,她说的是不是官话。”
云烨示意让他闭嘴,凑近那个采珠女仔细听听她说的是不是官话。
刘福禄把耳朵凑近那个采珠女的嘴边,只听那个女人依然在梦呓一般的喃喃自语:“把我妹妹还给我。”
这让刘福禄感到奇怪极了,不由自主的把耳朵靠的更近一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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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妹不在府里,你抓住的是我妻子,还给我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我让你离开。“云烨知道这个时候不是逞强的时候,温言相劝才是上策。
“胡说,你们把我妹妹抓来献给了王爷,你不还给我我就杀了她。“那个花花绿绿的女子操着奇怪的口音,松开了小铃铛的嘴。
“夫君快走!”小铃铛张嘴就喊,还要去咬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的手非常的有力,只是在小铃铛的颈侧一按,小铃铛就软软的趴在她的手臂上 。
云烨仔细看了一眼小铃铛,见她的胸膛还在起伏就知道她昏了过去,云烨这时候非常的担心她腹中的孩子,强忍着怒火说:“你找错人了,王府在对面,这里是领主府,我的妻子有身孕,你放开她,这是你最后的机会,否则我会杀光你们寨子里的每一个人。”
那女子看看小铃铛,蛮横地说:“你们趁着我们出海寨子里没人守卫抢走了我妹妹,把她还给我,你是当官的,都是坏蛋,我不管,你不还我妹妹,我就杀你老婆。”
“你死定了,你们的寨子里的人也死定了,我会叫你知道什么是后悔。”云烨大声的叫嚣,因为无舌已经站在那个女子的身后了。
那个女人刚要说话的时候,无舌的大手已经攥住了她的咽喉,将她生生拎了起来,在小铃铛的背上一推,人就到了云烨的怀里,顾不上处置那个该死的女人,云烨抱着小铃铛匆匆回到房间,解开她的领口,掐小铃铛的人中。
好半天才见她醒了过来,云烨这才松了一口气。前后不过盏茶的功夫,他的衣衫已经被汗水浸透了,心跳的快要蹦出来了。
“夫君快走。”小铃铛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大喊,云烨紧紧抱住小铃铛,摩挲着她的后背不断的说:“没事了,没事了。坏人被抓住了,没事了。”
小铃铛四处看看发现自己在卧室,身后没有那个恐怖的女人,这时才知道害怕,放声大哭起来,只要哭出来就好,要不然云烨非常担心她和孩子的安全。
府上的大夫匆匆的赶了过来,切过脉之后对云烨说:“侯爷,胎儿无恙。就是夫人受了惊吓,老夫开一贴宁神保胎的药,喝上三天就无碍了。”
小铃铛这时候好像不害怕了,怔怔的看着汗水像小溪一样往下淌的云烨小声说:“夫君,妾身没事了,您莫要惊惶。”
“你没事了,我的魂魄现在还不周全呢,今晚的护卫都到哪里去了。有没有玩忽职守的?”云烨盯着匆匆过来的刘进宝开始咆哮:“公子怎么样了?有没有事?”
“回侯爷,咱家的护卫被人家打晕了五个。都是被这样的鹅卵石打晕的,少爷没事,何大娘子陪着,已经确定进府行刺的就这一个人。”说完刘进宝摊开掌心,只见一颗鸡蛋大小的石头已经快被他攥出油来了。
云烨烦躁的摆摆手,五个大老爷们被一个女人用石头打晕。真是奇闻,云家的护卫都是战场上下来的好手,没想到会如此的脆弱。
都是王八蛋冯盎惹的祸,李泰就算再欲火攻心也绝对干不出强抢民女的下场,能干出这种事情的。只有冯盎这种土豪,平日里在岭南横行霸道惯了,抢几个民女不算大事,更何况是在合浦这么偏远的地方。
李泰的府邸里被五六百人守得水泄不通,想要在那里行凶比登天还难,公主府因为李安澜带着全家去了桂林,护卫少了七成,难免会有空隙被刺客钻进来,看样子这个女人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连无舌都没有发现,那五个护卫就更加不会有警觉。
不过云烨这时候没工夫理会那个女人,安抚铃铛才是大事,其余的事情等到明日再说,云烨没打算放过任何一个和刺杀有关联的人。
扶着小铃铛躺好,却被她抓着手,见她一脸的恳求之色,云烨摸着她的头发说:“好好,我哪里都不去,今晚就守着你,刚刚费了心神,又受了惊吓,乖乖地睡,夫君帮你打扇子。
摇着扇子扇了两下,心里又担忧李容,就让刘进宝把熟睡的李容也抱过来放在小铃铛的床里面,自己亲眼看着才放心。
在床边上整整守了一夜,不知道什么时候趴在床边上睡过去的,醒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了,见小铃铛和李容睡的香甜,就伸个懒腰吩咐下人准备洗脸水,要凉的,精神振奋一下就要把昨晚的事情搞清楚,虽说已经猜了七八成,云烨觉得很有核实的必要。
小铃铛被惊醒了,见李容睡在自己身边,就把他蹬掉的毯子给盖好,自己趴在正在洗脸的云烨背上娇气。
“好了,天亮了,乖乖地去吃早饭,把容儿也唤醒,都乖乖得,我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大胆,敢到这里行刺。
“夫君,您不要杀那个女人好不好,她妹妹被抢走了,很可怜的,不要难为她。”
“胡说,昨晚要是我们失手了,你和孩子要是有个好歹,你夫君我才可怜呢,这样的祸害不能留,那是男人的事,你乖乖地带着容儿去用饭。”
云烨把还在熟睡的李容轰起来,让何家大娘子给她们准备早饭,自己没时间吃。套上一件袍子就去了地牢。
一夜不见,那个女子已经奄奄一息了,浑身上下都是鞭痕,刘进宝对昨夜的刺杀非常的愤怒,下手半点不留情,如果不是侯爷今天要问话,这个女人会被剁碎了喂狗。
云烨来到绑在木头架子上的女人跟前,上下打量一番,原来花花绿绿的颜色是一件白色的麻衣,为了夜间出行方便,特意用花草的汁液染了很多的颜色,大部分呈一种诡异的青灰色,好些地方染得不均匀,在月光下就显得花花绿绿的。
这个女人给云烨的第一感觉就是腿很长,非常的长,有一种在肚脐眼下面就分叉的感觉,细腰,宽肩,双臂的肌肉很发达,赤着双脚,头发并不长,散乱的披散在脸上,小麦色的肌肤油光水滑,显得非常健康。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采珠女吧,只听说采珠女的美艳,从来没听说采珠女会如此的彪悍,不过也是,常年和鲨鱼打交道的女人,能柔弱到那里去。
“把我妹子还给我!”那个女人恍恍惚惚的重复着这一句话。
“侯爷,昨晚到现在,这个女人就说这一句话,怎么上刑都不说,这就砍掉她那只伤害夫人的手看她说不说。”
“把刘福禄找来,他是公主府的属官,岭南他现在应该很熟悉了,我要知道这个女人是哪个寨子的,为何能说一口流利的官话。”
刚才那一声云烨听的清清楚楚,的确是长安官话,一个采珠女居然会说官话,尤其是在三里不同音,十里不同俗的岭南,这可是一个怪现象,如果她只是一个采珠女,云烨会下令杀掉,而且不会有一丝毫的犹豫,所有伤害云家妇孺的人都要在第一时间清除,不管她有没有冤屈,她找错了人,就应该受到惩罚。
刘福禄很快就过来了,昨夜的刺客事件他也听说了,很担心自己会受到牵连,如今自己能在岭南呼风唤雨的就是依仗了云侯的支持,只要云侯放弃,自己立刻就会被打回原形,下场只会更加凄惨,谁都一样,得到了就绝对不愿意轻易地失去。
“侯爷,此女绝对是采珠女无疑,您看她双肩宽阔手臂粗壮宛如男子,这就是因为要经常游水造就的体型,头发短,是为了减少水中的阻碍,也是为了不让海蚌夹住头发,她的皮肤就像涂了一层蜡,原因就是她们为了在水底下保暖,经常涂蜂蜡留下的痕迹,这样的采珠女只有合浦县存在,那里历来就是南珠的产地。
前汉年间因为采收的过于疯狂,南珠几乎绝迹,一度有南珠迁徙安南之说,采珠女这个行当也几乎消亡,也就是这两三百年有了好转,采珠女又重新出现,但是数量并不多,采到的珠子也不太好,所以她们的日子过得并不富裕。“
“你听说过会说官话的采珠女么?”云烨疑惑的问刘福禄。
“绝无可能,侯爷,没这个可能,采珠女都是当地的土人,性情彪悍,敢在大海里和鲨鱼搏斗,全都是目不识丁的蠢妇,会说官话,就说明识字,侯爷,这不可能。”李福禄像是听到了笑话,连忙纠正云烨的话。
“那可不一定,刘福禄,还是你少见多怪了,你眼前的这个刺客,她是采珠女,她也会说官话,不信你自细听听,她说的是不是官话。”
云烨示意让他闭嘴,凑近那个采珠女仔细听听她说的是不是官话。
刘福禄把耳朵凑近那个采珠女的嘴边,只听那个女人依然在梦呓一般的喃喃自语:“把我妹妹还给我。”
这让刘福禄感到奇怪极了,不由自主的把耳朵靠的更近一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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