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节采珠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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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谈论了什么,都会被山风吹走,永恒的只是这些山石而已,贤人都说过把名字刻在石碑上石碑会烂的比尸首还要快,所以千古留名这种事情云烨不打算做。
无论是谁走回头路的时候都会心生怨言,更何况自己是被人家押送回去的,这就更加的让人愤怒,李容这几天受到了许多不好的影响,比如说脏话,队伍里说脏话最多的恰恰就是他的父亲,这让幼小的李容打心眼里认为骂脏话也是一种本事,他最崇拜的人就是爹爹,爹爹都可以说脏话,自己为什么不可以。
当李容踩死一只旱蚂蝗之后很顺溜的骂出一句脏话的以后,被暴怒的舅舅按在大腿上狠狠地打屁股的时候,无良的父亲在一旁笑呵呵的旁观,舅舅教训外甥他无话可说。
“玷污皇家血统。“这就是李泰给云烨下的评语,冯盎却在一旁大加赞赏,并且打算把自己最漂亮的小孙女许给李容,言辞凿凿不容拒绝。
云烨并没有反对,更没有出言不逊,反而表示了谢意,只说李容的婚事需要和他母亲商议,这是事实,冯盎笑着说等待佳音。
这是一个最佳的讥讽冯盎的机会,李泰不觉得云烨忽然心胸变宽阔了,不过他觉得李容娶了冯盎的孙女只有好处没坏处,但是从崔家要把家中掌上明珠许配给云寿被强烈拒绝的事件来看,云烨似乎并不喜欢和大族结亲,不明白其中的含义,在宿营之后就问云烨。为何这一次的态度和对待崔家截然不同呢?是因为李荣不是嫡子的缘故?
“冼夫人的血脉配谁家的儿郎都是合适的,这里面自然包括我儿子,有些人你必须尊敬,我可以羞辱冯盎。但是我绝对不会羞辱冯家祖宗,这是两回事,等安澜回来我一定会和她好好商议这事,成与不成都会去冯家登门致谢。”
云烨把话说得很郑重。冯家的这个绣球接还是不接取决于李安澜而不是自己,说到底,李容是李安澜的孩子,自己虽然也有份,这样大的事情,还是由她做主吧。
冯盎很满意云烨的态度,越是如此慎重,越说明云烨并没有看轻冯家,如果可以用自己的嫡孙女去换取云家的谅解。买卖是划算的。只是一想到自己贪图一时口快招来祸患。不得不如此的放低身段就伤神的厉害,狗日的你聪明有本事就了不起啊?
岭南多山,一路上虎啸猿啼。古意盎然,这样的山里完全不适合人类居住。一想到自己当年孤身穿越大山的时候看到的那个巨大的天坑,云烨就对这片大山充满了敬意,石灰岩地形,天知道一千年来在雨水的冲刷下会产生多大的变化,自己能活下来,确实是侥幸之极,探戈女王的头骨都已经在云家祖庙里供奉了四年,而自己依然奔波在人世间,活的惶恐凄凉,没有一日之心安,难怪很多古人宁可远遁深山也不愿意进入滚滚红尘,做人真的很难,如果像悬崖上的那两只正在肆无忌惮交配的猴子一样无忧无虑就好了,脑容量大了一些其实很吃亏,思前顾后活的不痛快。
“猴子交配而已,没必要看得如此入神并且口水横流吧?你家里又不缺少女人,听说你在扬州搜遍全城寻找美女,不知有没有剩余,送两个给我,我来岭南没带妻妾,三年时间不知道怎么熬。”
李泰斜着眼睛提醒云烨注意身份,不要偷窥人家猴子办事,并且婉转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来到岭南孤身一人自然感到孤寂。
“王爷既然不愿意现在就回长安,那就多逗留一段时间就是,身边无人服侍自然有诸多的不便,老夫已经为王爷在邕州安排好了府邸,仆役下人一应俱全,岭南虽然贫瘠,但是美女倒也不缺,采珠女出了名的身子窈窕,魏王一试便知。”
老流氓,云烨心底暗骂,李泰已经摸着下巴和冯盎并辔而行,从两人眉飞色舞的表情看没说好事,合浦的珍珠是出了名的,那里出名的还有芋头,但是最出名的却是采珠女。
云烨这样对美女没什么研究的人都知道游泳多了会修塑身材,更不要说那些每年都要潜入海底捞海蚌采珍珠的女子了,听李安澜说过,她们嘴里叼着一节竹管,赤身裸体的跳进大海,在海底找海蚌,大名鼎鼎的南珠就是出自她们之手,南海这边鱼多,可是鲨鱼也多,下海遇到它们想活着回来并不容易,听说每年都有被鲨鱼吃掉的采珠女,而海底下的危险远不是只有鲨鱼一种,在海底要是遇到大海蚌敞开怀觅食,这个时候是最好的机会,采珠女会把手伸进去摸珍珠,就靠竹管撑住海蚌的外壳不让它合拢,如果撑海蚌的竹管没撑好,胳膊就会被大海蚌夹住,这样会活活淹死的。
最恐怖的危险来自章鱼,这东西最喜欢吃海蚌,所以海蚌多的地方章鱼也多,如果被这家伙缠住,下场凄惨。
现在看来,比章鱼更危险的是精虫上脑的李泰,魏王殿下到了地方上,总会有官员敬献一些土产,这些土产自然会有珍珠,芋头,金子,银子一类的东西,当然,采珠女这种老少咸宜的礼品自然是重中之重,发配到这里的官员北归的时候都要捎上一两个,更不要堂堂的魏王殿下了。
回到邕州,公主府对面的一家大宅子就成了李泰的行宫,冯盎已经把这里装饰一新,占地比公主府还要大些,匆匆回来的李泰和云烨都没有告别,就和冯盎一起钻进了自己的新府邸,准备见识一下岭南风物。
云烨回到家最欢喜的自然就是铃铛,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再有两个多月就要生产,见小铃铛满怀欣喜的模样,云烨就觉得桂林的景致看不看的也没什么打紧。
“姨娘生的一定是妹妹!”都说小孩子评论孕妇肚子里胎儿的性别是最准的,李容毫不顾忌说出自己的判断,云烨偷瞄一眼铃铛见她一脸欢喜,就知道她更喜欢女儿一些。
“只要是夫君和妾身的孩子,妾身都喜欢,如果是男的,他一定会像夫君一样聪颖,英俊,会是一个好男儿,如果是女子,妾身希望她能长得像那日暮一样漂亮。”
“净说傻话,铃铛也很漂亮,你的孩子干嘛要长得像那日暮,有她一个夫君我就要愁死了,再多几个还不要了老命。”
铃铛对夫君毫无新意的情话没有一点抵抗力,把脑袋搁在夫君的肩膀上娇气,每到这时候,李容大少爷的管事嬷嬷何家大娘子就会把大少爷领走,把空间留给侯爷和三夫人。
怀孕的女人很麻烦,脚经常肿的像馒头,起夜的次数也非常的频繁,这些事云烨从不假他人之手,给铃铛按摩双腿,夜间扶她起夜,无论多少回从不抱怨。
铃铛最近越发的腻人了,有时候还学会了撒娇,这一行为在小铃铛身上非常的罕见,她是宫女出身,知道自己没资格撒娇,有时候看到那日暮一个虎扑趴到夫君背上,肆无忌惮的欢笑的时候,她也羡慕,有时候也行试试,多年的宫禁生活对她的影响太深,永远是一副小兔子的模样,随时都会受惊。
正在批阅文书的云烨又听到了小铃铛的呢喃声,知道是自己工作的太久了,引起了小铃铛的不满,就放下手中的笔,回过头在小铃铛的鼻子上捏一下,这丫头的鼻子最敏感,轻轻地触碰就让她满脸起红霞。
又到了溜腿的时间,云烨扶着小铃铛在花园里看秋桂,此时正是桂花香飘四溢的时节,满园都是都是馥郁的桂花香气,抬头看看天上的圆月,虽然不是中秋,却一样的明亮皎洁。
小铃铛固执的把云烨的手抓了过去,要他闭上眼睛,说是有礼物给他,这样的小花样云烨自然会配合一下,闭上眼睛摊开手掌,感到小铃铛温热的嘴唇在自己的脸上沾了一下就飞快的离开了,手里多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睁开眼睛,发现小铃铛藏在亭子的柱子后面,而自己手里握着的是一个圆圆的温润的青色石头,很熟悉,这是自己从黄河边上给她捡的,想不到这个傻丫头居然随身带着。
怎么呼唤小铃铛她都不出来,马上就要做母亲了,怎么还这么害羞?云烨正准备走到亭子后面把这个傻女人拉过来,今晚没有那萘烟熏过花园,蚊子很多,穿的又单薄,就不怕蚊子叮咬。
“把我妹子交出来,要不然我就杀了她。”一个激愤的女声传了过来,云烨仔细一看,才发现小铃铛被一个全身涂抹的花花绿绿的女人捂住了口鼻,脖子上架着一把雪亮的剖鱼刀,云烨浑身一激灵,下意识的就要去模腰间的手弩,摸了一个空,在家里,云烨从来都不带这个东西。
小铃铛焦急的眨巴眼睛,希望夫君快跑,可是这个时候,就算杀了云烨,他都不会挪动一些脚尖,老婆还在人家手里呢,往哪走?(未完待续)
不管谈论了什么,都会被山风吹走,永恒的只是这些山石而已,贤人都说过把名字刻在石碑上石碑会烂的比尸首还要快,所以千古留名这种事情云烨不打算做。
无论是谁走回头路的时候都会心生怨言,更何况自己是被人家押送回去的,这就更加的让人愤怒,李容这几天受到了许多不好的影响,比如说脏话,队伍里说脏话最多的恰恰就是他的父亲,这让幼小的李容打心眼里认为骂脏话也是一种本事,他最崇拜的人就是爹爹,爹爹都可以说脏话,自己为什么不可以。
当李容踩死一只旱蚂蝗之后很顺溜的骂出一句脏话的以后,被暴怒的舅舅按在大腿上狠狠地打屁股的时候,无良的父亲在一旁笑呵呵的旁观,舅舅教训外甥他无话可说。
“玷污皇家血统。“这就是李泰给云烨下的评语,冯盎却在一旁大加赞赏,并且打算把自己最漂亮的小孙女许给李容,言辞凿凿不容拒绝。
云烨并没有反对,更没有出言不逊,反而表示了谢意,只说李容的婚事需要和他母亲商议,这是事实,冯盎笑着说等待佳音。
这是一个最佳的讥讽冯盎的机会,李泰不觉得云烨忽然心胸变宽阔了,不过他觉得李容娶了冯盎的孙女只有好处没坏处,但是从崔家要把家中掌上明珠许配给云寿被强烈拒绝的事件来看,云烨似乎并不喜欢和大族结亲,不明白其中的含义,在宿营之后就问云烨。为何这一次的态度和对待崔家截然不同呢?是因为李荣不是嫡子的缘故?
“冼夫人的血脉配谁家的儿郎都是合适的,这里面自然包括我儿子,有些人你必须尊敬,我可以羞辱冯盎。但是我绝对不会羞辱冯家祖宗,这是两回事,等安澜回来我一定会和她好好商议这事,成与不成都会去冯家登门致谢。”
云烨把话说得很郑重。冯家的这个绣球接还是不接取决于李安澜而不是自己,说到底,李容是李安澜的孩子,自己虽然也有份,这样大的事情,还是由她做主吧。
冯盎很满意云烨的态度,越是如此慎重,越说明云烨并没有看轻冯家,如果可以用自己的嫡孙女去换取云家的谅解。买卖是划算的。只是一想到自己贪图一时口快招来祸患。不得不如此的放低身段就伤神的厉害,狗日的你聪明有本事就了不起啊?
岭南多山,一路上虎啸猿啼。古意盎然,这样的山里完全不适合人类居住。一想到自己当年孤身穿越大山的时候看到的那个巨大的天坑,云烨就对这片大山充满了敬意,石灰岩地形,天知道一千年来在雨水的冲刷下会产生多大的变化,自己能活下来,确实是侥幸之极,探戈女王的头骨都已经在云家祖庙里供奉了四年,而自己依然奔波在人世间,活的惶恐凄凉,没有一日之心安,难怪很多古人宁可远遁深山也不愿意进入滚滚红尘,做人真的很难,如果像悬崖上的那两只正在肆无忌惮交配的猴子一样无忧无虑就好了,脑容量大了一些其实很吃亏,思前顾后活的不痛快。
“猴子交配而已,没必要看得如此入神并且口水横流吧?你家里又不缺少女人,听说你在扬州搜遍全城寻找美女,不知有没有剩余,送两个给我,我来岭南没带妻妾,三年时间不知道怎么熬。”
李泰斜着眼睛提醒云烨注意身份,不要偷窥人家猴子办事,并且婉转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来到岭南孤身一人自然感到孤寂。
“王爷既然不愿意现在就回长安,那就多逗留一段时间就是,身边无人服侍自然有诸多的不便,老夫已经为王爷在邕州安排好了府邸,仆役下人一应俱全,岭南虽然贫瘠,但是美女倒也不缺,采珠女出了名的身子窈窕,魏王一试便知。”
老流氓,云烨心底暗骂,李泰已经摸着下巴和冯盎并辔而行,从两人眉飞色舞的表情看没说好事,合浦的珍珠是出了名的,那里出名的还有芋头,但是最出名的却是采珠女。
云烨这样对美女没什么研究的人都知道游泳多了会修塑身材,更不要说那些每年都要潜入海底捞海蚌采珍珠的女子了,听李安澜说过,她们嘴里叼着一节竹管,赤身裸体的跳进大海,在海底找海蚌,大名鼎鼎的南珠就是出自她们之手,南海这边鱼多,可是鲨鱼也多,下海遇到它们想活着回来并不容易,听说每年都有被鲨鱼吃掉的采珠女,而海底下的危险远不是只有鲨鱼一种,在海底要是遇到大海蚌敞开怀觅食,这个时候是最好的机会,采珠女会把手伸进去摸珍珠,就靠竹管撑住海蚌的外壳不让它合拢,如果撑海蚌的竹管没撑好,胳膊就会被大海蚌夹住,这样会活活淹死的。
最恐怖的危险来自章鱼,这东西最喜欢吃海蚌,所以海蚌多的地方章鱼也多,如果被这家伙缠住,下场凄惨。
现在看来,比章鱼更危险的是精虫上脑的李泰,魏王殿下到了地方上,总会有官员敬献一些土产,这些土产自然会有珍珠,芋头,金子,银子一类的东西,当然,采珠女这种老少咸宜的礼品自然是重中之重,发配到这里的官员北归的时候都要捎上一两个,更不要堂堂的魏王殿下了。
回到邕州,公主府对面的一家大宅子就成了李泰的行宫,冯盎已经把这里装饰一新,占地比公主府还要大些,匆匆回来的李泰和云烨都没有告别,就和冯盎一起钻进了自己的新府邸,准备见识一下岭南风物。
云烨回到家最欢喜的自然就是铃铛,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再有两个多月就要生产,见小铃铛满怀欣喜的模样,云烨就觉得桂林的景致看不看的也没什么打紧。
“姨娘生的一定是妹妹!”都说小孩子评论孕妇肚子里胎儿的性别是最准的,李容毫不顾忌说出自己的判断,云烨偷瞄一眼铃铛见她一脸欢喜,就知道她更喜欢女儿一些。
“只要是夫君和妾身的孩子,妾身都喜欢,如果是男的,他一定会像夫君一样聪颖,英俊,会是一个好男儿,如果是女子,妾身希望她能长得像那日暮一样漂亮。”
“净说傻话,铃铛也很漂亮,你的孩子干嘛要长得像那日暮,有她一个夫君我就要愁死了,再多几个还不要了老命。”
铃铛对夫君毫无新意的情话没有一点抵抗力,把脑袋搁在夫君的肩膀上娇气,每到这时候,李容大少爷的管事嬷嬷何家大娘子就会把大少爷领走,把空间留给侯爷和三夫人。
怀孕的女人很麻烦,脚经常肿的像馒头,起夜的次数也非常的频繁,这些事云烨从不假他人之手,给铃铛按摩双腿,夜间扶她起夜,无论多少回从不抱怨。
铃铛最近越发的腻人了,有时候还学会了撒娇,这一行为在小铃铛身上非常的罕见,她是宫女出身,知道自己没资格撒娇,有时候看到那日暮一个虎扑趴到夫君背上,肆无忌惮的欢笑的时候,她也羡慕,有时候也行试试,多年的宫禁生活对她的影响太深,永远是一副小兔子的模样,随时都会受惊。
正在批阅文书的云烨又听到了小铃铛的呢喃声,知道是自己工作的太久了,引起了小铃铛的不满,就放下手中的笔,回过头在小铃铛的鼻子上捏一下,这丫头的鼻子最敏感,轻轻地触碰就让她满脸起红霞。
又到了溜腿的时间,云烨扶着小铃铛在花园里看秋桂,此时正是桂花香飘四溢的时节,满园都是都是馥郁的桂花香气,抬头看看天上的圆月,虽然不是中秋,却一样的明亮皎洁。
小铃铛固执的把云烨的手抓了过去,要他闭上眼睛,说是有礼物给他,这样的小花样云烨自然会配合一下,闭上眼睛摊开手掌,感到小铃铛温热的嘴唇在自己的脸上沾了一下就飞快的离开了,手里多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睁开眼睛,发现小铃铛藏在亭子的柱子后面,而自己手里握着的是一个圆圆的温润的青色石头,很熟悉,这是自己从黄河边上给她捡的,想不到这个傻丫头居然随身带着。
怎么呼唤小铃铛她都不出来,马上就要做母亲了,怎么还这么害羞?云烨正准备走到亭子后面把这个傻女人拉过来,今晚没有那萘烟熏过花园,蚊子很多,穿的又单薄,就不怕蚊子叮咬。
“把我妹子交出来,要不然我就杀了她。”一个激愤的女声传了过来,云烨仔细一看,才发现小铃铛被一个全身涂抹的花花绿绿的女人捂住了口鼻,脖子上架着一把雪亮的剖鱼刀,云烨浑身一激灵,下意识的就要去模腰间的手弩,摸了一个空,在家里,云烨从来都不带这个东西。
小铃铛焦急的眨巴眼睛,希望夫君快跑,可是这个时候,就算杀了云烨,他都不会挪动一些脚尖,老婆还在人家手里呢,往哪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