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三喜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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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浅曜的婚期就这样定了下来,为四月二十日,和夏浅笑嫁入东宫为同一天。燕王世子和其胞妹容华郡主的婚事一时在盛京成为美谈,大家都跑过来恭喜燕王府将会双喜临门。
夏文帝知道夏浅曜将会娶世子妃,也派人送过来了很多的赏赐。两场将要举行的婚礼也冲散了西北独立带来的愤怒与严肃气氛,只是燕王爷带兵出征,他注定看不到自己儿子娶妻,自己女儿嫁人。盛京也开始热闹起来,谁都想把这两场婚礼办的热热闹闹,漂漂亮亮。
然而,燕王世子娶亲的消息刚刚传出,老百姓还沉浸于激动和欣喜当中。礼部尚书府又传出个劲爆的消息,礼部尚书也将会娶妻,婚期同为四月二十日,娶的人为醉心楼掌柜家的小女儿。
这无疑又同一阵风一样刮遍了盛京,要说以前老百姓对礼部尚书是不屑的,即使是从一品官员,但毕竟是商人出身,满身的铜臭味,老百姓骨子里还是瞧不起商人。士农工商,谁叫你排在最末位,然而,商人富裕,这又是不能不承认的事实。因此,大家只有一边羡慕商人,一边瞧不起商人,人真的是种很纠结的生物。
对于这个礼部尚书,老百姓对他因为陷在女人的温柔乡中,而不愿上早朝,大家都还是记忆犹新。燕王世子是不学无术,但人家洁身自好啊,也遵纪守法,没做出什么危害盛京的事情出来。因此这盛京第一纨绔,也被封给了礼部尚书。然而,前不久礼部尚书血洗三皇子府的事情,却使大家对他的印象改观,看见礼部尚书抱着容华郡主从里面走出来,大家都以为他只为红颜。再加上又看到了礼部尚书那惊为天人的容貌,老百姓也不再像以前那样看待他了。施宴并不知道,他的容颜让大家赏心悦目,不得不说,古往今来,外貌协会,以貌取人者还是居多。
后来,因为此事并没有让施宴受到夏文帝的惩罚,人家照样吃好睡好,屁事也没有。老百姓才对他渐渐好奇起来,这一打听,才知道这人大有开头,乃是以前施丞相的独生子,施丞相对大夏所做的贡献,老一辈都是知道的,对他自有一股敬意存在。再加上夏文帝后来又在朝堂上申明,施宴之所以会血洗三皇子府,是经过他的同意的,三皇子通敌叛国,皇家怎会容许这样的孽子存在。本是夏文帝为施宴血洗三皇子府找到的借口,没有想到,之后传来的三皇子宣布西北独立的消息,却让这一切成为了事实,三皇子坐实了这个罪名。一时之间,在大夏,夏衍曦成为了过街老鼠。
而施宴,在众人眼中也成为了皇帝眼前的大红人,老百姓心中的英雄。试想一下,如果不是深受皇上的盛宠,这么机密的事情,老皇帝怎么会交给你去做。老百姓只是遗憾,当时三皇子不在府中,让他这个贼子逃过了一劫,不然,哪会有后面的这些事情,不然,西北怎会独立,大夏怎会分裂!
暖玉阁中,夏浅笑正在给萧慕写信,施宴答应过她,将会让紫衣去天山送信。
这可急坏了夏浅笑,既担心萧慕赶不上婚礼的日期,又害怕萧慕不肯过来,她当然是不敢告诉萧慕实话,她这次是过来和她大哥成亲的。想到此,夏浅笑不禁担忧起以后她对萧慕,萧慕对她的称呼,萧慕是施宴的兄妹,一直以来也是叫她嫂子的,等到萧慕嫁给她大哥后,她不是也得叫萧慕嫂子吗?称呼问题,真是让人头疼。
多次提笔,又放下,夏浅笑始终找不到一个说服萧慕过来的理由。
“郡主,你干脆就告诉萧姑娘实话吧。”见夏浅笑快要抓狂了,芳菲建议道。说真话,省时省力还省脑细胞,哪会像现在,搞得这么麻烦。
“那可不行,要是把她吓跑了,我去哪里找个嫂子回来?”夏浅笑不是没有想过这个,可是,看萧慕以前和她说过的话,这人是爱夏浅曜,爱到连命都不要了,可是,却没有想要嫁给夏浅曜的打算,因此,此方法不可行。夏浅笑想到夏浅曜脸红的样子,不禁有点好奇这两人到底发生过什么?真是一对别扭的人啊,像她和施宴多好,小打小闹的,小日子还过的挺滋润。
“那就说你快要生了。”这个主意不错,芳菲真心觉得自己是个天才,萧姑娘知道这个消息一定会赶过来的。
夏浅笑白了她一眼,这人为何要放弃治疗,才几个月她就要生了,她还是第一次听说女人怀孕的时间这么短的。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郡主,那怎么办?”芳菲急了,她是心疼夏浅笑好不?
“容我仔细想想。”夏浅笑看了芳菲一眼,越看越怀疑,她一直想不来肯定是芳菲站在这里,干扰了她的思路,芳菲的叽叽喳喳的功夫堪比超声波。
“芳菲,你去门口站着,还有不准说话。”这下,她就可以安心的想了。
芳菲很郁闷,她站在这里碍郡主的事了吗?唉,还是去门口吧,做个木头,不然郡主把这个事情怪罪在她的头上。
“有了。”夏浅笑脑袋突然灵光起来,看来真是芳菲在这里碍事了,你看看,这丫头一离她远点,她就想出好的办法来了。
“郡主,是什么办法?”芳菲急忙跑了上去,神情激动,那模样就好像她挖到了一座金矿一样。
“你,离我远点。”
芳菲只得不情愿地又走到门口,她讨人嫌了。
思考了一下,夏浅笑才开始动笔,这段时间,她虽然是识字了,但写的字却是不好看,歪歪斜斜的,看者需要用一番心思才能够看懂她写的是什么?她一个现代人真的不习惯古代这毛笔。
“亲爱的人妖。”夏浅笑写道:“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们几个月不见,我对你的思念可想而知了,我因为思念你,已经瘦的皮包骨了,但我还是不后悔。嫂子知道,就算再怎样想念你,也不应该去打扰你平静的生活,让你来操心你师兄和我的事情。”
“可是,有件事一直憋在我的心中,很久很久了,我不说心里又憋得慌,说了我又怕我们做不成朋友,但我还是要说出来,希望你能够看在我们在漓城那段同甘苦共患难的日子上,亲近我,远离你师兄。就在半个月前,你师兄不知从哪里带了个小狐狸精回来,自此,你师兄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天天陷在她的温柔乡,我已经很多天都没有见到他了。”
搁下笔,夏浅笑把她写好的字,重头看了一遍,只希望施宴不会知道,她写了什么?
“所以,人妖,这次我是恳请你来盛京,助我一臂之力,收了那个狐狸精,最好把老头和睡货也带过来,凭我们四人之力,一定可以把你师兄打趴下……”
终于写完了,夏浅笑松了一口气,又提笔在后面写道:速来。
想了一下,夏浅笑还是不放心:“芳菲,你去给我拔几根鸡毛过来。”
芳菲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但还是听话地跑去找鸡毛去了。抓了一把鸡毛回来:“郡主,你要这个东西干嘛?”
“放一把鸡毛在这里,代表十万火急(鸡),这样人妖才会早点过来啊。”夏浅笑也不知这个方法可行不?前世的她,在电视上是这样看的,有紧急的军情时,传信之人都会加根鸡毛在上面。
“哦。”芳菲觉得自己总算是长见识了,她还真没有听说过,不过郡主说的话总是对的。想明白了这一点,芳菲才拿过夏浅笑写好的信看起来,等下她就把这两样东西装好,一块交给紫衣,叫她送到天山,交给他们未来的世子妃。
看完后,芳菲纠结了,这,郡主写的都是什么啊?要是姑爷知道了,那该多生气,姑爷多洁身自好的一人,结果被郡主说成了个喜新厌旧之人。
“郡主,这不好吧,要是姑爷知道你,你肯定会?”后面的话芳菲不敢说出来了,因为她看到夏浅笑已经有点不高兴了。
“你不要随便否定我的劳动成果啊。”夏浅笑可宝贝这封信了,她想了多久才想出来的。
“芳菲,你不说,我不说,人妖也不会说的,就没人知道了。”夏浅笑心内诽谤,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只要人妖能够过来。
“好吧。”芳菲听话地点点头,忙把那信放进了信封里,又把那一把鸡毛放了进去。
夏浅笑一看:“留几根在外面啊。”
“哦,我什么都听郡主的。”忙按着夏浅笑说的在做,但芳菲心中想的却是,等下把信交给紫衣的时候,一定要让那丫头把这信拿去给姑爷看看。
夏浅笑尤不自知,她身边的小丫鬟已经被某个男人收买了,某个狡猾的男人怎会让这只小猴子逃出他的五指山呢?
------题外话------
祝大家双节快乐,元宵节快乐,情人节快乐,当汤圆遇上玫瑰,一个也不要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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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浅曜的婚期就这样定了下来,为四月二十日,和夏浅笑嫁入东宫为同一天。燕王世子和其胞妹容华郡主的婚事一时在盛京成为美谈,大家都跑过来恭喜燕王府将会双喜临门。
夏文帝知道夏浅曜将会娶世子妃,也派人送过来了很多的赏赐。两场将要举行的婚礼也冲散了西北独立带来的愤怒与严肃气氛,只是燕王爷带兵出征,他注定看不到自己儿子娶妻,自己女儿嫁人。盛京也开始热闹起来,谁都想把这两场婚礼办的热热闹闹,漂漂亮亮。
然而,燕王世子娶亲的消息刚刚传出,老百姓还沉浸于激动和欣喜当中。礼部尚书府又传出个劲爆的消息,礼部尚书也将会娶妻,婚期同为四月二十日,娶的人为醉心楼掌柜家的小女儿。
这无疑又同一阵风一样刮遍了盛京,要说以前老百姓对礼部尚书是不屑的,即使是从一品官员,但毕竟是商人出身,满身的铜臭味,老百姓骨子里还是瞧不起商人。士农工商,谁叫你排在最末位,然而,商人富裕,这又是不能不承认的事实。因此,大家只有一边羡慕商人,一边瞧不起商人,人真的是种很纠结的生物。
对于这个礼部尚书,老百姓对他因为陷在女人的温柔乡中,而不愿上早朝,大家都还是记忆犹新。燕王世子是不学无术,但人家洁身自好啊,也遵纪守法,没做出什么危害盛京的事情出来。因此这盛京第一纨绔,也被封给了礼部尚书。然而,前不久礼部尚书血洗三皇子府的事情,却使大家对他的印象改观,看见礼部尚书抱着容华郡主从里面走出来,大家都以为他只为红颜。再加上又看到了礼部尚书那惊为天人的容貌,老百姓也不再像以前那样看待他了。施宴并不知道,他的容颜让大家赏心悦目,不得不说,古往今来,外貌协会,以貌取人者还是居多。
后来,因为此事并没有让施宴受到夏文帝的惩罚,人家照样吃好睡好,屁事也没有。老百姓才对他渐渐好奇起来,这一打听,才知道这人大有开头,乃是以前施丞相的独生子,施丞相对大夏所做的贡献,老一辈都是知道的,对他自有一股敬意存在。再加上夏文帝后来又在朝堂上申明,施宴之所以会血洗三皇子府,是经过他的同意的,三皇子通敌叛国,皇家怎会容许这样的孽子存在。本是夏文帝为施宴血洗三皇子府找到的借口,没有想到,之后传来的三皇子宣布西北独立的消息,却让这一切成为了事实,三皇子坐实了这个罪名。一时之间,在大夏,夏衍曦成为了过街老鼠。
而施宴,在众人眼中也成为了皇帝眼前的大红人,老百姓心中的英雄。试想一下,如果不是深受皇上的盛宠,这么机密的事情,老皇帝怎么会交给你去做。老百姓只是遗憾,当时三皇子不在府中,让他这个贼子逃过了一劫,不然,哪会有后面的这些事情,不然,西北怎会独立,大夏怎会分裂!
暖玉阁中,夏浅笑正在给萧慕写信,施宴答应过她,将会让紫衣去天山送信。
这可急坏了夏浅笑,既担心萧慕赶不上婚礼的日期,又害怕萧慕不肯过来,她当然是不敢告诉萧慕实话,她这次是过来和她大哥成亲的。想到此,夏浅笑不禁担忧起以后她对萧慕,萧慕对她的称呼,萧慕是施宴的兄妹,一直以来也是叫她嫂子的,等到萧慕嫁给她大哥后,她不是也得叫萧慕嫂子吗?称呼问题,真是让人头疼。
多次提笔,又放下,夏浅笑始终找不到一个说服萧慕过来的理由。
“郡主,你干脆就告诉萧姑娘实话吧。”见夏浅笑快要抓狂了,芳菲建议道。说真话,省时省力还省脑细胞,哪会像现在,搞得这么麻烦。
“那可不行,要是把她吓跑了,我去哪里找个嫂子回来?”夏浅笑不是没有想过这个,可是,看萧慕以前和她说过的话,这人是爱夏浅曜,爱到连命都不要了,可是,却没有想要嫁给夏浅曜的打算,因此,此方法不可行。夏浅笑想到夏浅曜脸红的样子,不禁有点好奇这两人到底发生过什么?真是一对别扭的人啊,像她和施宴多好,小打小闹的,小日子还过的挺滋润。
“那就说你快要生了。”这个主意不错,芳菲真心觉得自己是个天才,萧姑娘知道这个消息一定会赶过来的。
夏浅笑白了她一眼,这人为何要放弃治疗,才几个月她就要生了,她还是第一次听说女人怀孕的时间这么短的。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郡主,那怎么办?”芳菲急了,她是心疼夏浅笑好不?
“容我仔细想想。”夏浅笑看了芳菲一眼,越看越怀疑,她一直想不来肯定是芳菲站在这里,干扰了她的思路,芳菲的叽叽喳喳的功夫堪比超声波。
“芳菲,你去门口站着,还有不准说话。”这下,她就可以安心的想了。
芳菲很郁闷,她站在这里碍郡主的事了吗?唉,还是去门口吧,做个木头,不然郡主把这个事情怪罪在她的头上。
“有了。”夏浅笑脑袋突然灵光起来,看来真是芳菲在这里碍事了,你看看,这丫头一离她远点,她就想出好的办法来了。
“郡主,是什么办法?”芳菲急忙跑了上去,神情激动,那模样就好像她挖到了一座金矿一样。
“你,离我远点。”
芳菲只得不情愿地又走到门口,她讨人嫌了。
思考了一下,夏浅笑才开始动笔,这段时间,她虽然是识字了,但写的字却是不好看,歪歪斜斜的,看者需要用一番心思才能够看懂她写的是什么?她一个现代人真的不习惯古代这毛笔。
“亲爱的人妖。”夏浅笑写道:“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们几个月不见,我对你的思念可想而知了,我因为思念你,已经瘦的皮包骨了,但我还是不后悔。嫂子知道,就算再怎样想念你,也不应该去打扰你平静的生活,让你来操心你师兄和我的事情。”
“可是,有件事一直憋在我的心中,很久很久了,我不说心里又憋得慌,说了我又怕我们做不成朋友,但我还是要说出来,希望你能够看在我们在漓城那段同甘苦共患难的日子上,亲近我,远离你师兄。就在半个月前,你师兄不知从哪里带了个小狐狸精回来,自此,你师兄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天天陷在她的温柔乡,我已经很多天都没有见到他了。”
搁下笔,夏浅笑把她写好的字,重头看了一遍,只希望施宴不会知道,她写了什么?
“所以,人妖,这次我是恳请你来盛京,助我一臂之力,收了那个狐狸精,最好把老头和睡货也带过来,凭我们四人之力,一定可以把你师兄打趴下……”
终于写完了,夏浅笑松了一口气,又提笔在后面写道:速来。
想了一下,夏浅笑还是不放心:“芳菲,你去给我拔几根鸡毛过来。”
芳菲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但还是听话地跑去找鸡毛去了。抓了一把鸡毛回来:“郡主,你要这个东西干嘛?”
“放一把鸡毛在这里,代表十万火急(鸡),这样人妖才会早点过来啊。”夏浅笑也不知这个方法可行不?前世的她,在电视上是这样看的,有紧急的军情时,传信之人都会加根鸡毛在上面。
“哦。”芳菲觉得自己总算是长见识了,她还真没有听说过,不过郡主说的话总是对的。想明白了这一点,芳菲才拿过夏浅笑写好的信看起来,等下她就把这两样东西装好,一块交给紫衣,叫她送到天山,交给他们未来的世子妃。
看完后,芳菲纠结了,这,郡主写的都是什么啊?要是姑爷知道了,那该多生气,姑爷多洁身自好的一人,结果被郡主说成了个喜新厌旧之人。
“郡主,这不好吧,要是姑爷知道你,你肯定会?”后面的话芳菲不敢说出来了,因为她看到夏浅笑已经有点不高兴了。
“你不要随便否定我的劳动成果啊。”夏浅笑可宝贝这封信了,她想了多久才想出来的。
“芳菲,你不说,我不说,人妖也不会说的,就没人知道了。”夏浅笑心内诽谤,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只要人妖能够过来。
“好吧。”芳菲听话地点点头,忙把那信放进了信封里,又把那一把鸡毛放了进去。
夏浅笑一看:“留几根在外面啊。”
“哦,我什么都听郡主的。”忙按着夏浅笑说的在做,但芳菲心中想的却是,等下把信交给紫衣的时候,一定要让那丫头把这信拿去给姑爷看看。
夏浅笑尤不自知,她身边的小丫鬟已经被某个男人收买了,某个狡猾的男人怎会让这只小猴子逃出他的五指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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