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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锐士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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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锐士营奉命招新,不问出身,不究既往,凡是有勇力能死战者皆可入营。 ≥  ≦”一杆迎风招展的大旗下,一个身穿黑色盔甲,脸上有一道刀疤,身体壮得像头牛的军官沉声道:“丑话说在前面,一入锐士营,生死自负。”声如洪钟,演武场上数百人,居然全都被震得耳朵嗡嗡作响。

    锐士营,或者叫敢死营,先登营,在大秦边疆的各支军团里,都有类似的编制存在,攻城时先登,撤退时殿后,两军交战时打前锋,总之什么危险就干什么,是个随时都会掉脑袋的地方。兵源却不一样,有的是抽调各支部队的精英组成,是地地道道的精锐,有的则是因过受罚的士卒军官,甚至是奴隶囚犯组成的炮灰营。

    西疆一向是大秦战乱最频繁的地方,尤其最近几十年,更是三月一小打,半年一大打,小规模的冲突和战斗,几乎天天都有,没有一刻消停的时候,不管是西疆蛮族还是大秦,都深受困扰,却谁也不肯放手。

    这种情况下,锐士营这样的先锋兵力损耗尤为严重,因此在招收兵源时虽然不像后者一样尽选些送死的人,却也不像前者那样严格,而是介乎两者之间,实行的是自愿参加的募兵制,只要你有胆量,敢拼命,不管原来是兵还是民,也不管你以前犯过什么事,一律来者不拒,至于能不能通过选拔,入营后能不能挺过重重审查和训练,能不能在日后执行任务时活下来,全看个人的实力和运气。

    不过加入锐士营也并非全无好处,按照大秦律法,只要能在锐士营待满三年,除非以前造过反,否则任何罪行都可以免除。除此之外,锐士营虽然危险了些,待遇却是相当的优厚:军饷是其他队伍的三倍,每次作战所得,除了上头指定的东西,剩下全都归自己,只要不当逃兵不违反命令,几乎不受任何规矩限制……立功机会多,升官快就更不用说了,光是西疆锐士营,二十年来就出了三名将军。

    也正是因为有这些好处,尽管明知道进锐士营是脑袋别在腰带上的活计,每到招新的时候,仍然有不少人来报名。其中固然有被逼无奈,想要借锐士营洗白的亡命,却也不乏热血青年,甚至一些一心想建功立业的豪门子弟。大秦朝以武立国,就算是高门大阀的子弟,如果没有上过战场见过血,依然会被人瞧不起。

    不过这一次这支锐士营招募的对象,却仅仅限于军队之外的人士,按照官方给出的说法,这是由于不久之前同西疆联军的大战致使各部队全都伤亡惨重,无法及时补充锐士营所需而致。

    “这家伙嗓门好大,对敌时恐怕光是这么一吼,就能震趴下不少敌人,却是凭空占了好大的便宜。”队列中,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回过头,冲着站在自己身后的雷烈露齿一笑:“这儿好像就属我们两个年纪最小,等下选拔时恐怕会成为众矢之的,临时结盟怎么样?”他身材高挑,皮肤白净,笑起来让人颇生好感,怎么看都不像来报名参加锐士营的,反倒像是翘家出走的豪门公子。

    锐士营虽然募兵报名的条件较其他部队宽松,每年能够进入的却不多,几百年来,锐士营选拔始终只有一条标准:不管用什么办法,在一炷香过后,仍然还站在竞技场中,并且至少要击倒一个对手。雷烈和少年不光在在场的人里面年龄最小,个头也是最小的,在一帮二三十岁的壮汉群里格外醒目,真要是选拔开始,十有八、九会被别人当成软柿子先捏。

    “可以,除非你先行违约。”雷烈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他虽然有信心通过选拔,却不愿因为拒绝对方而成为其心中的敌人——在这种情况下拒绝结盟的要求,很容易被当做是怀有敌意的表现,这少年看起来文弱,武功却颇是不弱,雷烈当然犯不上在一开始就树下这么样一个强敌。

    抛开这一层不谈,锐士营干的都是玩命的活儿,能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得多,两人如果真的全都通过选拔,有今天的这份交情在,今后执行任务的关键时刻说不定就能救自己一条命。当然,如果这少年打算借着结盟麻痹自己,在背后下刀子,雷烈也绝不会手软。

    “三息之内,有后悔的可以退出,三息之后,选拔正式开始,不问过程,不计手段,一炷香后还能站着的人,入选锐士营。”军官这时继续道,目光灼灼地扫视着面前众人,无数次沙场拼杀孕育的气势随之散,似乎要将混在人群中的胆怯者逼出来。

    敢来参加锐士营的,要么是走投无路的亡命,要么是存心闯出一番功业的雄心勃勃之人,唯独没有滥竽充数的胆小鬼。三息很快过去,没有人退出。

    “选拔开始。”军官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却没有再多说,只是简单地下了个命令,随后退到了场外。

    几乎就在命令下达的同时,少年突然飞起一脚,踹在旁边向雷烈扑来的一名大汉小腹上,将他踢得倒着飞出去,同时笑道:“这一脚算是见面礼,从现在起,我们就是盟友了。”说话的同时,已经躲过了两名大汉的拳脚。

    锐士营的选拔只看结果,但同样有着底线,就是不能在选拔中动用兵刃。这倒不是出于什么仁慈之心,而是为了防止比斗失控,演变成江湖仇杀——锐士营的历史上,就曾经有过这样的教训,参加选拔的几百人打出了真火,到最后全都杀红了眼,最终活下来的只有不到十分之一,而且几乎全都成了残废,就连维持秩序的军官和士卒也伤亡了数十人。相比之下,拳脚虽然也会出人命,概率却终究小了很多,而且一旦有问题也容易弹压。

    “一报还一报。”雷烈身形前冲,脚踩连环,抬手挡住一个挥向秦威的拳头,随即提起膝盖,狠狠撞在对手的裆部,后者顿时嚎叫着躺倒在地。

    “好身手!”少年大叫道,身形一闪,和雷烈交换位置,突兀地出现在那个想要从背后偷袭雷烈的大汉面前,一拳击中了对手面门。

    数百人的大斗殴,场面混乱之极,绝大多数人很难在这种情况下保持理智,更难对形势作出正确的判断。雷烈和少年这一对组合从外表上看无疑是最弱的,尽管已经用战绩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却仍然有人前赴后继地冲过来想捡便宜。

    “难道我长得就是一副好欺负的样?”少年不满地嘟囔着,脚下却快如闪电,一脚踢飞了一名长得活像大狗熊一样的对手,满脸的兴高采烈,哪有半点郁闷的样子?

    “保存实力,和对手缠斗。”雷烈双掌交错,把一名施展鹰爪功向自己当胸抓来的大汉肩关节卸掉,而后挥拳与另外一人战在一起:“尽量不要过度引人注意。”

    雷烈虽然没有上过战场,师门中却有着不少在疆场鏖战的祖师,许多武功也是从征战中领悟创出,更是留下了不少有关冷兵器时代战场生存的心得,他作为师门唯一的传人,自然有责任把这些全都继承下来。前世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如同屠龙之技,雷烈学得再精,却注定了一辈子没有使用的机会,这一世却不然,同那些宗门弟子的血战,不仅让他能得以学以致用,而且对这些保命的经验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掌握。

    在战场上,尤其是混战的局面中,有两种人是死得最快的。一是表现荏弱,一上战场就手软脚软,惊慌失措的人,对于久经沙场的人来说,这些人就是送上门来的功劳,二是自恃勇力,横冲直撞,却又和其他人差距不大,没达到以一当百的人,面对这样的对手,所有人都会放弃成见,不惜一切手段,也要将之击杀,以免自己成为其下一个目标。

    知道了。”少年是个聪明人,不用雷烈多说已经明白过来,本来打向空门的铁掌硬生生收回,改为格挡,和对手打得有声有色,过了五六招才将之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