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午夜惊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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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到了山居客栈中,我才感到这里的气氛好像有点儿不对劲儿。按照正常的情况,这里也是一个客栈,标准的服务行业,应该有个热乎劲儿吧,虽然是在大山之中,也是开门做生意的,可是当我和丰华两个人走进了旅馆中之后,竟然连一个过来接待的人都没有。院子中也非常的冷清,只是看到不着调的那辆快要散架的破车停靠在了院子的当中。
“呃,这个客栈难道也是自助的,什么事儿都由每个人自己来做?”
我低声的说道,丰华眼角露出了笑容,但是嘴巴上没有说什么,转身向一个房间中走过去,看她的样子,好像对这里非常的熟悉一样。就在丰华还没有走进房间中的时候,马宇田慌慌张张的跑过来,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
“兄弟,我们走吧!”
看着他慌张的样子,弄的我一愣,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听到了老马的话,丰华也停住了脚步,饶有兴致的回过头看着站在院子中的我们两个。
“走,刚来这里就要走么?再说,现在太阳已经落山了,山里面黑天早,这个时候出去,根本就拦截不到大客车,难不成你要走着回去,哈哈!”
“这个地方有古怪!”
老马的脸色非常难看,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这家伙有过这个模样的表情。
“古怪?有什么古怪的?”
“你有没有发现这里虽然名义上是一个旅馆,可是实际上一个人都没有?”
“呵呵,这还用你说,我早就已经看到了啊,这有什么古怪的,没准原来这里开旅馆的人觉得不赚钱,所有举家搬走了呢,房子当然搬不走了,只好扔在这里了。而且这深山老林的,这个房子估计也不会有人买,所以原来的主人也就不要了,没什么说不通的啊,哈哈!老马,你是当警察时间长了,有职业病了吧?”
在说服老马的同时,我也在试图着说服自己,同时也在心里暗骂开了这个山居客栈的老板,真是脑子进水了,在这样的深山老林中,能够有人过来居住才怪。虽然也有一条大路是通到这里的,可是估计进山的人,没有几个会舍弃主干道,而跑到这个小路上来,除非对这里非常的熟悉,专门为了到这里歇脚才会到达。
“不是的,我看了这里的东西和摆设,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出来,最多是在一天之前,这里还有人居住。桌椅什么的清扫的非常的干净,甚至在厨房中,还能够看到一些人留下的,还没有完全变质的残羹冷炙!”
我的眼睛越瞪越大,良久才冒出了一句废话:
“那现在人呢?”
说完之后真想抽自己两个大嘴巴,老马和我一样,他只不过是比我早来了一会儿而已,我不知道的事情,估计他知道的也不会比我多。老马的脸上也露出了苦笑,这样的废话他当然不会给出任何的答案。就在老马张口想要继续说什么,忽然从另外的一个房间中,拐叔和不着调两个人走了出来,看样子他们好像是在房间中正在商量着什么事情。
“哟,你们可够快的,我们屁股还没坐热乎,你们就到了,和我们说说那条近路在什么地方,免得还要绕远路,浪费我的油!”
“道路窄的地方你可以自己扛着车走么?如果可以,我可以带着你们走一趟,呵呵!”
站在房间门口的丰华轻笑着说道,然后转身进入到了房间中,她将老马和我的话全程都听了一个明白,可是对老马说的古怪,丝毫不以为意的样子。
不着调也是哈哈一笑:
“我可不是大力士,就算我是大力士,也没有力气扛着车子在山路中走,哈哈,还是宁可浪费点汽油钱吧。大鹏鸟,过来,商量一下明天上山的事情,这可是你成为一个挖参人学习的好机会啊!”
“一起过去吧!”
我冲着老马点了点头,老马微微的犹豫了一下,然后还是跟在了我的身后:
房间中果然非常干净,桌椅板凳都擦拭的干干净净的,看看不着调和拐叔两个人,怎么看着也不像是一个干净利索的人,想要他们亲自动手将这里清扫到现在的这个程度,还真的有点不敢相信,而且,无论是按照不着调的说法,还是之前老马的说法,在算算时间,他们也根本没有机会把整个客栈都清理到现在的这个程度。
想到了这些,我的心里也不由得忐忑了起来,小心翼翼的坐在了一张椅子上,老马表情更加的难看,战战兢兢的坐在了旁边。看他现在的样子,怎么看着也不像是一个当了一辈子警察的人。我们两个人奇怪的表情落入到了拐叔的眼中,拐叔哼了一声:
“怎么了,神神叨叨的。小马,你是不是又把你的猜想说给大彭了,在大山中的很多事情你不懂,就不要胡乱的猜测了!”
“不是啊,这里真的是有古怪!”
老马据理力争,看来他对自己的判断非常的坚定。
“不就是没有人嘛,很正常,房间也清扫过了,那又如何呢,长白山中污染非常低,即使是在几天前清理过的,也会保持的很好,你以为这里是在污染严重的城市中呐,就是走在大街上,都快要到了戴上防毒面具的程度了。”
拐叔倒是满不在乎,从口袋中摸出了一包烟,给房间中的每个人都丢了一支:
“我们只是在这里住上一宿,明天天明的时候,只要山中的雾气散去,我们就马上上路,就是这里有什么说不清楚的地方,也只不过是一夜而已,把心放在肚子里吧。常年在大山中行走,如果连这点儿胆量都没有,可怎么成啊?”
不着调的嘴角微微上扬:
“一个是年富力强的大小伙子,一个是当了一辈子警察的人,没想到胆子最小的竟然是你们两个,哈哈!”
不着调哈哈一笑,然后优哉游哉的坐在椅子上,翘起了二郎腿,视线落在了拐叔的身上:
“拐叔,这里只有你的经验最丰富,我们几个和你比起来,那就是菜鸟,你还是安排一下做一个挖参人到了山上要预备些什么吧,还需要哪些禁忌?”
“你们还不算是挖参人,尤其是你,成为挖参人的可能性也不大,至于从前的那些规矩,都是老一辈的人留下的。现在对于你们来说,用不着特别的在意,只是不要错过了好参!”
拐叔说完,如同变戏法一样的从随身带着的一个包裹中摸出了方盒子,将盒子打开,露出了一株完整的人参,五片精致的参叶子,在芦头的位置还有一朵红色的参花。之前这段时间拐叔可是一直和我住在一起的,我就从来没有看到过他随身还带着这样的东西。
低头看着放在桌子上的人参,个头不小,而且参形非常漂亮,包括一些细小的参须子都保留在上面。虽然对于人参并不是非常的了解,可是一些基本的知识我还是知道的。拐叔随手拿出来的这株人参已经有五片叶子了,这在人参中可是非常值钱的东西,参龄至少应该在三十年以上了。而且看芦头的形状,长长的参颈,都能够判断出这个人参价值不菲。
按照正常的想法这样的好东西,早就应该已经被换成了真金白银了,可是拐叔竟然将他随身携带着来到了山上,而且看他的样子,好像还是要把这样价值连城的东西作为授课的工具,用这玩意来告诉我们如何辨认人参。这样的手笔,无异于用金子打耗子一样,根本就是一种浪费。可是看拐叔淡定的样子,就好像他拿出来的就是一根不值钱的胡萝卜一样,大手笔也不带这么玩儿的吧!
接下来拐叔和我们介绍的就是辨别人参的好坏,我也没有注意,但是拐叔尤其强调了一句:
“你们不是挖参人,所以在进入到大山之后,不要说自己是挖参人。如果你们自己承认自己是挖参人了,那就要接受挖参人很多繁琐的规矩,明白么?”
对于他的训示我们当然不管明白不明白都要跟着点头了,何况我压根就没有成为一个挖参人的想法,对于那些繁琐的规矩也不感冒。就在我们在房间中说话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丰华来到了院子里,在她的口中发出了一声惊呼:
“这是什么?”
大家的心里都明白,别看丰华的年纪比较小,可是无论是在大山中生活的经验,还是仅仅从挖参的这个角度讲,恐怕拐叔都会逊色一筹,她竟然能够有这样惊诧的喊声,还真是从来没有见到过。因此在听到了丰华的喊声之后,众人都从房间中冲了出来,只见丰华站在院子的中央,在她的手上拿着一个晶莹的匕首,匕首上插着一条血淋淋的东西,那个东西的形状看上去是一个长条,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到了这玩意的第一眼的时候,我就感觉着,这是好像是一个人的手臂……
进入到了山居客栈中,我才感到这里的气氛好像有点儿不对劲儿。按照正常的情况,这里也是一个客栈,标准的服务行业,应该有个热乎劲儿吧,虽然是在大山之中,也是开门做生意的,可是当我和丰华两个人走进了旅馆中之后,竟然连一个过来接待的人都没有。院子中也非常的冷清,只是看到不着调的那辆快要散架的破车停靠在了院子的当中。
“呃,这个客栈难道也是自助的,什么事儿都由每个人自己来做?”
我低声的说道,丰华眼角露出了笑容,但是嘴巴上没有说什么,转身向一个房间中走过去,看她的样子,好像对这里非常的熟悉一样。就在丰华还没有走进房间中的时候,马宇田慌慌张张的跑过来,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
“兄弟,我们走吧!”
看着他慌张的样子,弄的我一愣,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听到了老马的话,丰华也停住了脚步,饶有兴致的回过头看着站在院子中的我们两个。
“走,刚来这里就要走么?再说,现在太阳已经落山了,山里面黑天早,这个时候出去,根本就拦截不到大客车,难不成你要走着回去,哈哈!”
“这个地方有古怪!”
老马的脸色非常难看,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这家伙有过这个模样的表情。
“古怪?有什么古怪的?”
“你有没有发现这里虽然名义上是一个旅馆,可是实际上一个人都没有?”
“呵呵,这还用你说,我早就已经看到了啊,这有什么古怪的,没准原来这里开旅馆的人觉得不赚钱,所有举家搬走了呢,房子当然搬不走了,只好扔在这里了。而且这深山老林的,这个房子估计也不会有人买,所以原来的主人也就不要了,没什么说不通的啊,哈哈!老马,你是当警察时间长了,有职业病了吧?”
在说服老马的同时,我也在试图着说服自己,同时也在心里暗骂开了这个山居客栈的老板,真是脑子进水了,在这样的深山老林中,能够有人过来居住才怪。虽然也有一条大路是通到这里的,可是估计进山的人,没有几个会舍弃主干道,而跑到这个小路上来,除非对这里非常的熟悉,专门为了到这里歇脚才会到达。
“不是的,我看了这里的东西和摆设,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出来,最多是在一天之前,这里还有人居住。桌椅什么的清扫的非常的干净,甚至在厨房中,还能够看到一些人留下的,还没有完全变质的残羹冷炙!”
我的眼睛越瞪越大,良久才冒出了一句废话:
“那现在人呢?”
说完之后真想抽自己两个大嘴巴,老马和我一样,他只不过是比我早来了一会儿而已,我不知道的事情,估计他知道的也不会比我多。老马的脸上也露出了苦笑,这样的废话他当然不会给出任何的答案。就在老马张口想要继续说什么,忽然从另外的一个房间中,拐叔和不着调两个人走了出来,看样子他们好像是在房间中正在商量着什么事情。
“哟,你们可够快的,我们屁股还没坐热乎,你们就到了,和我们说说那条近路在什么地方,免得还要绕远路,浪费我的油!”
“道路窄的地方你可以自己扛着车走么?如果可以,我可以带着你们走一趟,呵呵!”
站在房间门口的丰华轻笑着说道,然后转身进入到了房间中,她将老马和我的话全程都听了一个明白,可是对老马说的古怪,丝毫不以为意的样子。
不着调也是哈哈一笑:
“我可不是大力士,就算我是大力士,也没有力气扛着车子在山路中走,哈哈,还是宁可浪费点汽油钱吧。大鹏鸟,过来,商量一下明天上山的事情,这可是你成为一个挖参人学习的好机会啊!”
“一起过去吧!”
我冲着老马点了点头,老马微微的犹豫了一下,然后还是跟在了我的身后:
房间中果然非常干净,桌椅板凳都擦拭的干干净净的,看看不着调和拐叔两个人,怎么看着也不像是一个干净利索的人,想要他们亲自动手将这里清扫到现在的这个程度,还真的有点不敢相信,而且,无论是按照不着调的说法,还是之前老马的说法,在算算时间,他们也根本没有机会把整个客栈都清理到现在的这个程度。
想到了这些,我的心里也不由得忐忑了起来,小心翼翼的坐在了一张椅子上,老马表情更加的难看,战战兢兢的坐在了旁边。看他现在的样子,怎么看着也不像是一个当了一辈子警察的人。我们两个人奇怪的表情落入到了拐叔的眼中,拐叔哼了一声:
“怎么了,神神叨叨的。小马,你是不是又把你的猜想说给大彭了,在大山中的很多事情你不懂,就不要胡乱的猜测了!”
“不是啊,这里真的是有古怪!”
老马据理力争,看来他对自己的判断非常的坚定。
“不就是没有人嘛,很正常,房间也清扫过了,那又如何呢,长白山中污染非常低,即使是在几天前清理过的,也会保持的很好,你以为这里是在污染严重的城市中呐,就是走在大街上,都快要到了戴上防毒面具的程度了。”
拐叔倒是满不在乎,从口袋中摸出了一包烟,给房间中的每个人都丢了一支:
“我们只是在这里住上一宿,明天天明的时候,只要山中的雾气散去,我们就马上上路,就是这里有什么说不清楚的地方,也只不过是一夜而已,把心放在肚子里吧。常年在大山中行走,如果连这点儿胆量都没有,可怎么成啊?”
不着调的嘴角微微上扬:
“一个是年富力强的大小伙子,一个是当了一辈子警察的人,没想到胆子最小的竟然是你们两个,哈哈!”
不着调哈哈一笑,然后优哉游哉的坐在椅子上,翘起了二郎腿,视线落在了拐叔的身上:
“拐叔,这里只有你的经验最丰富,我们几个和你比起来,那就是菜鸟,你还是安排一下做一个挖参人到了山上要预备些什么吧,还需要哪些禁忌?”
“你们还不算是挖参人,尤其是你,成为挖参人的可能性也不大,至于从前的那些规矩,都是老一辈的人留下的。现在对于你们来说,用不着特别的在意,只是不要错过了好参!”
拐叔说完,如同变戏法一样的从随身带着的一个包裹中摸出了方盒子,将盒子打开,露出了一株完整的人参,五片精致的参叶子,在芦头的位置还有一朵红色的参花。之前这段时间拐叔可是一直和我住在一起的,我就从来没有看到过他随身还带着这样的东西。
低头看着放在桌子上的人参,个头不小,而且参形非常漂亮,包括一些细小的参须子都保留在上面。虽然对于人参并不是非常的了解,可是一些基本的知识我还是知道的。拐叔随手拿出来的这株人参已经有五片叶子了,这在人参中可是非常值钱的东西,参龄至少应该在三十年以上了。而且看芦头的形状,长长的参颈,都能够判断出这个人参价值不菲。
按照正常的想法这样的好东西,早就应该已经被换成了真金白银了,可是拐叔竟然将他随身携带着来到了山上,而且看他的样子,好像还是要把这样价值连城的东西作为授课的工具,用这玩意来告诉我们如何辨认人参。这样的手笔,无异于用金子打耗子一样,根本就是一种浪费。可是看拐叔淡定的样子,就好像他拿出来的就是一根不值钱的胡萝卜一样,大手笔也不带这么玩儿的吧!
接下来拐叔和我们介绍的就是辨别人参的好坏,我也没有注意,但是拐叔尤其强调了一句:
“你们不是挖参人,所以在进入到大山之后,不要说自己是挖参人。如果你们自己承认自己是挖参人了,那就要接受挖参人很多繁琐的规矩,明白么?”
对于他的训示我们当然不管明白不明白都要跟着点头了,何况我压根就没有成为一个挖参人的想法,对于那些繁琐的规矩也不感冒。就在我们在房间中说话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丰华来到了院子里,在她的口中发出了一声惊呼:
“这是什么?”
大家的心里都明白,别看丰华的年纪比较小,可是无论是在大山中生活的经验,还是仅仅从挖参的这个角度讲,恐怕拐叔都会逊色一筹,她竟然能够有这样惊诧的喊声,还真是从来没有见到过。因此在听到了丰华的喊声之后,众人都从房间中冲了出来,只见丰华站在院子的中央,在她的手上拿着一个晶莹的匕首,匕首上插着一条血淋淋的东西,那个东西的形状看上去是一个长条,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到了这玩意的第一眼的时候,我就感觉着,这是好像是一个人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