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对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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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楼后,魏军找到聂玲,两人开车离开了宴会厅,魏军和姜玲说起自己的决定的时候,姜玲也非常支持。
她同样也不喜欢魏军经营古玩店,她也希望魏军奋发起来,而且她和魏军一样都是独生子女,她家也有着一个不小的集团公司。
她家的公司以后也是要他们接手的,只是魏军不喜欢经营公司,只爱玩弄古玩,她也就尊重了魏军的意见,此时,姜玲听到魏军的话,自是高兴异常。
魏军虽然决定了这么做,但是想想他经营了一年多的古玩店,心里还是有些不舍,所以才会打电话找萧煜喝酒。
魏军既然决定要找萧煜喝酒,就把姜玲送回了家。
魏军把姜玲送回家后,给萧煜打了个电话,得知萧煜在回家的路上,所以,挂掉电话后,也驱车向着萧煜的家里走去。
萧煜在接到魏军的电话后,就去超市买了些熟食,又搬了一箱酒回到了家里。
萧煜经过小区门口的时候,对着今晚值班的保安说了一声魏军的车牌号,一会让他们直接放行就可以。
萧爆回到家后,正坐在客厅中看电视,不多时,萧煜听到了门铃声,便站起身来到了别墅门口,萧煜用遥控打开大门后,把魏军迎了进来。
“军哥,出了什么事情呢?”
客厅中,萧煜看着情待有些低落的魏军问道。
“嗅………”
魏军听到萧煜的话,长长的叹了。气,接着就给萧煜讲起了,他今天晚上参加宴会的时候,他们父子如何被人轻视,以及他父亲说的话和他做出的决定。
萧煜听完起军的讲述,心里对这个港岛李家的印象也非常恶劣,港岛李家的名字他也听说过,也可以说是如雷贯耳,而且李家家主也是从穷苦人家奋斗出来的,没想到才短短几十年,李家也染上了富贵人家的通病‘傲、狂”
本来这些都跟萧煜没有什么关系,但是这傲、狂用在了他的好兄弟魏军身上,这就使他的心里非常不舒服。
至于魏军的决定,他不好多说什么,人之一生,好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再说魏军也比一般人好的多。
大多数的人这一生,为了生活,不得不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不喜欢也得做,即使萧煜也不例外,当年的他,非常不喜欢医术,但是,他还是也不得不走上这条道路。
而魏军已经算是非常的幸运,他因为家庭的关系,已经在自己喜欢的行当做了不少的时间,而且他家庭条件好,以后即使接手他家的企业,他也可以兼着玩玩自弓喜欢的行当,已经算非常幸运的一批人。
“军哥,别难过了,男人就就应该有所担当,何况你也可以业余的时间搞搞收藏,你看那些著名的收藏家,那个不是有着丰厚的身家,而且收藏古玩的行当,你没有钱的话也根本玩不转!”
萧煜看着坐在沙发上情绪低落的魏军,沉思了一下,对着他劝解道。
萧煜说的也是实情,爱好古玩这行的话,如果没有钱的话,想搞收藏,你即使倾家荡产也收不到几样好东西,但是有了钱的话,再搞收藏,不但收的好东西多,日子过得也不用那么窘迫。
他记得以前看到网上的一篇报道,说京城一个酷爱收藏的老人,他的一生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收藏上,甚至到了年老力衰的时候,他因为喜欢古玩,所有他收藏的东西都舍不得卖,而他又没有别的来钱的渠道,以至于老了后连基本的生活都难以维持。
“嗯,你说的我也都知道,只是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来,不说了,陪哥哥喝点!”
魏军听了萧煜的话,点了点头说道。
对于萧煜说的话,魏军心里也十分的明白,只是明白归明白,但是一想到他自己以后,不能再一心一意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情绪还是有些低落。
“对,喝酒,醉一场后,明天就会感觉好很多!”萧煜看着魏军说道,说完,就去把他买的那些熟食和刚买的酒拿了过私
萧煜和魏军两人,吃着喝着,萧煜还时的对着魏军劝解几句,慢慢的随着魏军越喝越多,他的心情也逐渐好了起来。
人生不如意十之**,什么事不可能都事事顺心,一个人这一生,总在取舍中度过,就像是萧煜,当年的时候,不也是为了外公,去上了医科大学,而没有去学他自己喜欢的画画。
毕业后为了生活,不得已,去了个小医务室做个医生,最后又为了外公的遗愿,接受并传承了万生堂。
如果不是因为钟馗的传承,他在这条路上还得继续艰难的爬行,但是从他接受了外公和钟馗的传承后,他现在不也渐渐喜欢上了医生这一行当吗?
至于他喜欢的画画,他自从得到钟馗的传承后,到现在连动笔的时间也没有,甚至也很少想到它。
萧煜和魏军喝着说着,渐渐的魏军也越喝越多,甚至到了最后,萧煜也有了几分醉意,而魏军此时早已经喝得不省人事。
萧煜看到趴在桌子上已经醉倒的魏军,魏军本来只有半斤多点的酒量,今天却喝了一斤多,而萧煜呢?今天却只喝了三斤左右,也已经有了七八分醉意。
本来萧煜不应该这么不堪,但是看到魏军的样子,他也想到了他喜爱的画画,心里也不是很舒服,所以也没有运行正气诀来解酒。
萧煜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把魏军扶到客房休息,而他今天也没有打坐修行,直挺挺躺在床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其实萧煜一直也没有发现,他没有从事他的画画这一行当,已经在他心里形成了一道魔障,而今天他和魏军喝酒,与其说是他开导劝解魏军,不如说是他在开导劝解他自己。
经过这一晚上和魏军的喝酒,萧煜自己都不知道,在无形当中,他心中的魔障已经被粉碎化解。
这也多亏他修行的时间短,如果随着他的修为境界加深,等待这魔障自己爆发出来时候,那后果咖能让他魂飞魄散也不夸张!
只是这一切都在无形当中,所以就连萧煜也不知道,他在不知不觉中化解了他生命中的一个死劫。
第二天清早,萧煜醒来后,从床上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萧煜从床上站起来,走到了窗户跟并望向窗非
此时,萧煜站在窗边,看着外边的景色,只觉得心头一阵舒畅,脑海中十分清明,体内的正气诀的运行,更是通达透彻,再也没有一点生涩的感觉。
萧煜感觉到他自己体内和心头的变化,顿时就怔住愣了起来,心中暗暗奇怪道‘这是怎么回事呢?,
萧煜心念急转间,突然,一大股的信息洪流,猛然涌入萧煜的脑海。
萧煜站在窗前,闭上了眼睛,微微皱着眉头,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萧煜这一站就是一个多小时,
突然,正闭目沉思的萧煜,猛地一下子睁开了眼睛,在他睁开眼睛的瞬间,一道金光在他眼睛里一闪而逝。
此时,萧煜心头通明,而那股信息也被萧煜吸收融合,那股信息就是一段钟馗的记忆,因为萧煜脑海念头通达,心头清明,心境上提高了不少,所以存储在他脑海中,还没有被他融合的钟馗那庞大的记忆中,又分出一段记忆被他融合。
这段记忆就是记录的一些,关于心魔、魔障的记忆。
所以,在他融合完这股已经后,他已经明白为什么他醒来后,他的心头、体内会产生了这样的变化。
同时,他心里也是暗暗庆幸,现在化解了心中的魔障,否则随着他修为境界的加深,这些魔障也会越来越顽固,到时候要清楚这些魔障可就不会如此简单。
这时,萧煜想到了昨天晚上找自己来喝酒的魏军,想到魏军时,萧煜一阵讶然,难道这魏军是自己的福星吗?
自己跟他去和地鼠交易时,让自己得到了钟馗的传承,魏军烦闷找自己陪他喝酒,没想到喝一场酒,无形中又化解了他自己心中的魔障。
萧煜看了看时间,已经马上就要八点钟,萧煜来的隔壁的客房,想喊醒因为醉酒而沉睡的魏军,但是萧煜叫了半天,魏军打了滚连眼也没有睁,继续昏昏沉沉的睡去。
萧煜知道他这是他昨天晚上喝的太多的缘故,所以看到没有喊醒他,便没有再继续叫他,萧煜找到纸笔,给他留了一张纸条,告诉他,自己去了万生堂。
魏军从今天醒来后,也将要开始他的新生活,古玩收藏将彻底成为了他的业余爱好,这也是魏军成熟的一个标志,标志这他将正式成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男人。
萧煜开着车,从别墅里走了出来,向着万生堂的方向驶去。
“叮铃铃…………”当萧煜的车,快要行驶到万生堂的时候,他的电话响了起来。
下楼后,魏军找到聂玲,两人开车离开了宴会厅,魏军和姜玲说起自己的决定的时候,姜玲也非常支持。
她同样也不喜欢魏军经营古玩店,她也希望魏军奋发起来,而且她和魏军一样都是独生子女,她家也有着一个不小的集团公司。
她家的公司以后也是要他们接手的,只是魏军不喜欢经营公司,只爱玩弄古玩,她也就尊重了魏军的意见,此时,姜玲听到魏军的话,自是高兴异常。
魏军虽然决定了这么做,但是想想他经营了一年多的古玩店,心里还是有些不舍,所以才会打电话找萧煜喝酒。
魏军既然决定要找萧煜喝酒,就把姜玲送回了家。
魏军把姜玲送回家后,给萧煜打了个电话,得知萧煜在回家的路上,所以,挂掉电话后,也驱车向着萧煜的家里走去。
萧煜在接到魏军的电话后,就去超市买了些熟食,又搬了一箱酒回到了家里。
萧煜经过小区门口的时候,对着今晚值班的保安说了一声魏军的车牌号,一会让他们直接放行就可以。
萧爆回到家后,正坐在客厅中看电视,不多时,萧煜听到了门铃声,便站起身来到了别墅门口,萧煜用遥控打开大门后,把魏军迎了进来。
“军哥,出了什么事情呢?”
客厅中,萧煜看着情待有些低落的魏军问道。
“嗅………”
魏军听到萧煜的话,长长的叹了。气,接着就给萧煜讲起了,他今天晚上参加宴会的时候,他们父子如何被人轻视,以及他父亲说的话和他做出的决定。
萧煜听完起军的讲述,心里对这个港岛李家的印象也非常恶劣,港岛李家的名字他也听说过,也可以说是如雷贯耳,而且李家家主也是从穷苦人家奋斗出来的,没想到才短短几十年,李家也染上了富贵人家的通病‘傲、狂”
本来这些都跟萧煜没有什么关系,但是这傲、狂用在了他的好兄弟魏军身上,这就使他的心里非常不舒服。
至于魏军的决定,他不好多说什么,人之一生,好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再说魏军也比一般人好的多。
大多数的人这一生,为了生活,不得不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不喜欢也得做,即使萧煜也不例外,当年的他,非常不喜欢医术,但是,他还是也不得不走上这条道路。
而魏军已经算是非常的幸运,他因为家庭的关系,已经在自己喜欢的行当做了不少的时间,而且他家庭条件好,以后即使接手他家的企业,他也可以兼着玩玩自弓喜欢的行当,已经算非常幸运的一批人。
“军哥,别难过了,男人就就应该有所担当,何况你也可以业余的时间搞搞收藏,你看那些著名的收藏家,那个不是有着丰厚的身家,而且收藏古玩的行当,你没有钱的话也根本玩不转!”
萧煜看着坐在沙发上情绪低落的魏军,沉思了一下,对着他劝解道。
萧煜说的也是实情,爱好古玩这行的话,如果没有钱的话,想搞收藏,你即使倾家荡产也收不到几样好东西,但是有了钱的话,再搞收藏,不但收的好东西多,日子过得也不用那么窘迫。
他记得以前看到网上的一篇报道,说京城一个酷爱收藏的老人,他的一生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收藏上,甚至到了年老力衰的时候,他因为喜欢古玩,所有他收藏的东西都舍不得卖,而他又没有别的来钱的渠道,以至于老了后连基本的生活都难以维持。
“嗯,你说的我也都知道,只是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来,不说了,陪哥哥喝点!”
魏军听了萧煜的话,点了点头说道。
对于萧煜说的话,魏军心里也十分的明白,只是明白归明白,但是一想到他自己以后,不能再一心一意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情绪还是有些低落。
“对,喝酒,醉一场后,明天就会感觉好很多!”萧煜看着魏军说道,说完,就去把他买的那些熟食和刚买的酒拿了过私
萧煜和魏军两人,吃着喝着,萧煜还时的对着魏军劝解几句,慢慢的随着魏军越喝越多,他的心情也逐渐好了起来。
人生不如意十之**,什么事不可能都事事顺心,一个人这一生,总在取舍中度过,就像是萧煜,当年的时候,不也是为了外公,去上了医科大学,而没有去学他自己喜欢的画画。
毕业后为了生活,不得已,去了个小医务室做个医生,最后又为了外公的遗愿,接受并传承了万生堂。
如果不是因为钟馗的传承,他在这条路上还得继续艰难的爬行,但是从他接受了外公和钟馗的传承后,他现在不也渐渐喜欢上了医生这一行当吗?
至于他喜欢的画画,他自从得到钟馗的传承后,到现在连动笔的时间也没有,甚至也很少想到它。
萧煜和魏军喝着说着,渐渐的魏军也越喝越多,甚至到了最后,萧煜也有了几分醉意,而魏军此时早已经喝得不省人事。
萧煜看到趴在桌子上已经醉倒的魏军,魏军本来只有半斤多点的酒量,今天却喝了一斤多,而萧煜呢?今天却只喝了三斤左右,也已经有了七八分醉意。
本来萧煜不应该这么不堪,但是看到魏军的样子,他也想到了他喜爱的画画,心里也不是很舒服,所以也没有运行正气诀来解酒。
萧煜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把魏军扶到客房休息,而他今天也没有打坐修行,直挺挺躺在床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其实萧煜一直也没有发现,他没有从事他的画画这一行当,已经在他心里形成了一道魔障,而今天他和魏军喝酒,与其说是他开导劝解魏军,不如说是他在开导劝解他自己。
经过这一晚上和魏军的喝酒,萧煜自己都不知道,在无形当中,他心中的魔障已经被粉碎化解。
这也多亏他修行的时间短,如果随着他的修为境界加深,等待这魔障自己爆发出来时候,那后果咖能让他魂飞魄散也不夸张!
只是这一切都在无形当中,所以就连萧煜也不知道,他在不知不觉中化解了他生命中的一个死劫。
第二天清早,萧煜醒来后,从床上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萧煜从床上站起来,走到了窗户跟并望向窗非
此时,萧煜站在窗边,看着外边的景色,只觉得心头一阵舒畅,脑海中十分清明,体内的正气诀的运行,更是通达透彻,再也没有一点生涩的感觉。
萧煜感觉到他自己体内和心头的变化,顿时就怔住愣了起来,心中暗暗奇怪道‘这是怎么回事呢?,
萧煜心念急转间,突然,一大股的信息洪流,猛然涌入萧煜的脑海。
萧煜站在窗前,闭上了眼睛,微微皱着眉头,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萧煜这一站就是一个多小时,
突然,正闭目沉思的萧煜,猛地一下子睁开了眼睛,在他睁开眼睛的瞬间,一道金光在他眼睛里一闪而逝。
此时,萧煜心头通明,而那股信息也被萧煜吸收融合,那股信息就是一段钟馗的记忆,因为萧煜脑海念头通达,心头清明,心境上提高了不少,所以存储在他脑海中,还没有被他融合的钟馗那庞大的记忆中,又分出一段记忆被他融合。
这段记忆就是记录的一些,关于心魔、魔障的记忆。
所以,在他融合完这股已经后,他已经明白为什么他醒来后,他的心头、体内会产生了这样的变化。
同时,他心里也是暗暗庆幸,现在化解了心中的魔障,否则随着他修为境界的加深,这些魔障也会越来越顽固,到时候要清楚这些魔障可就不会如此简单。
这时,萧煜想到了昨天晚上找自己来喝酒的魏军,想到魏军时,萧煜一阵讶然,难道这魏军是自己的福星吗?
自己跟他去和地鼠交易时,让自己得到了钟馗的传承,魏军烦闷找自己陪他喝酒,没想到喝一场酒,无形中又化解了他自己心中的魔障。
萧煜看了看时间,已经马上就要八点钟,萧煜来的隔壁的客房,想喊醒因为醉酒而沉睡的魏军,但是萧煜叫了半天,魏军打了滚连眼也没有睁,继续昏昏沉沉的睡去。
萧煜知道他这是他昨天晚上喝的太多的缘故,所以看到没有喊醒他,便没有再继续叫他,萧煜找到纸笔,给他留了一张纸条,告诉他,自己去了万生堂。
魏军从今天醒来后,也将要开始他的新生活,古玩收藏将彻底成为了他的业余爱好,这也是魏军成熟的一个标志,标志这他将正式成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男人。
萧煜开着车,从别墅里走了出来,向着万生堂的方向驶去。
“叮铃铃…………”当萧煜的车,快要行驶到万生堂的时候,他的电话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