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4节 《梁父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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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风浑身是土,像是一个真正的野人了。
他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到了隐龙山庄的地界。一是因为自己走的慌张,而且第一次从山林里直接流窜进来,这里的莽荒区域,有很多都是他没有去过的。
二是因为,他整整五年没回来了,隐龙山庄的奇门遁甲,也是经常改变,更换的。装修和山体布局,也发生了一些改变。一个发展中的城市,五年前和五年后,也绝对不一样。
李怀风失去了所有的朋友,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现在去那个什么山庄了。没有意义了。
他需要恢复,恢复之后,至少要先能保护自己。
他不走羊场小路,在丛林里穿梭,小心谨慎。
嵇子规和嵇千双,都被救活了,两个人虽然虚弱,但是还算是活过来了,虚弱地依靠在沙发上。唯独疯子,明明毒已经全部压制住了,但是却一直没有苏醒过来。
陈浩方看着老不死的三下五除二就解了他们的毒,感觉十分惊异!他警惕地去看陈梦欣,发现陈梦欣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这里其他的世家子弟,也都开始相互介绍,干笑着假装随意地聊天,相互打招呼,拉家常。
季云笑着道:“李傲兄,你不是说来到这隐龙山庄,你来罩着我们吗?看来,人家要找的不是你,是你弟弟啊,他比你有面子啊!”
李傲脸色通红,尴尬地道:“都……都差不多……差不多,我和怀风的感情很好,很好。”
人们开始偷偷研究。
“哎?你说,这个隐龙公子是什么来头?看上去病病殃殃的,但是好像轻功还不错?”季云开始研究起来。
季风道:“可不是!坦白说,他虽然看上去病病殃殃的,但是我面对他,感觉压力很大。这样的人,如何和我战斗,还没动手,我就快要崩溃了。”
李傲哼了一声:“这里是他的地盘儿,你最近被那个黑衣人吓傻了。”
嵇子规虚弱地道:“我恍惚中也看到了,此家主人,有人主风范,不可轻视。”
李傲道:“你就安心养病吧,真是的。”
季风道:“那只仙鹤也好帅,妈的以后我也养一只,看他站在先仙鹤背上,感觉跟神仙似得,真特么帅!我回头说什么也要弄一只。”
“骑鹤是很不吉利的。”季风道:“自古以来,要么是神仙,要么是死人才驾鹤,但是我看这个家主,似乎丝毫不以为意。”
“人家是高傲,不把那些忌讳放在眼里,同时就是摆出一副神仙的架势。”
李傲偷偷凑近了大伙,小声道:“各位,咱们也别瞎聊了,现在刀在脖子上架着呢!李怀风肯定是死了,我亲自验证过了的,但是看那个诸葛公子的意思,李怀风要是死了,他肯定要发飙的,到时候我们……。”
季云点点头,赞同地道:“我们现在就应该达成一致,大家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一旦动手,大家必须相互配合!”
季风摇摇头:“李怀风真的死了!?”
“千真万确啊!”李傲道:“现在的情况你们也看到了,但是我感觉,他们这里就那个老不死的似乎很厉害,那个公子哥,虽然厉害,但是却是个病秧子。浩方,一会儿万一打起来,你们去对付那个公子哥,他跟一片叶子似得,一阵风都能吹走,估计中毒就完活!其余的人,我看都不足为据,他们这里的家臣,都不是很厉害!”
“恩!”季云道:“你说的对!就这么定了,咱们合力杀出一条血路!”
陈浩方回头看陈梦欣,发现陈梦欣还在专注地看着门口的老不死的,在认真地研究着那个疯子,十分认真。
此时老不死的突然开口道:“你们这群小鬼,甭在那里瞎研究,来到我们隐龙山庄,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也得给我卧着。别说是你们几个小东西,就是四柱一封来了,也得客客气气,规规矩矩。研究怎么打架,不如祈祷仲德那小子没事,他如果出事了,你们就自求多福吧。”
大伙没想到,这个老家伙耳朵还这么灵,明明都是用真气小声传输的话语,他却都听过去了,感觉十分惊讶。
李傲赶紧干笑着道:“哎呀,这个……人有旦夕祸福,前辈别怪罪,我们这不也是……也是担心自己人嘛!”
“就是就是。”季风赶紧道:“敢问前辈高姓大名!?”
嵇子规和嵇千双也一起道:“嵇家子弟,承蒙前辈大恩,求问前辈高名,日后也好回报一二。”
“用不着!”老不死的研究着疯子,嘴里道:“你们如果真的是仲德的朋友,救你们应当应份,不用什么回报,如果不是仲德的朋友,或者是敌人,大不了我再弄死你们,捎带手的事儿。”
气氛瞬间尴尬了,这些人都是四柱一封的后人,以后可能执掌天下大权,但是这个老头子,一丝一毫的面子都不给,明明救了人,可是连句漂亮话都不会说,甚至根本不屑于去离间他们,拉拢什么人。
此时陈梦欣开口道:“如果我没猜错,前辈就是当年的解毒圣手,穷书生。”
老不死的的手突然停下。
所有人都惊呆了!
老不死的,他们不知道,但是穷书生,他们可是太知道了!那是传说中的人物啊!几乎可以和四柱一封相提并论的前辈!只不过他是以医学学武学,医学为主,武学为辅。所以当初天下论武,他根本不屑于参加,认为那是一些武林人的事儿,自己是个大夫,不掺和。而且论辈分,他出道可是比嵇康、李弘基他们还要早呢!
老不死的手停了一下,继续动作,嘴里道:“穷书生已经死了,现在只有一个老不死的。”
陈梦欣继续道:“当年的穷书生脾气古怪,行事乖张,屡屡得罪中原人士,后来被人围困,是剑神诸葛峰救了你。你感念剑神的风雅度量,发誓一声追随。后来剑神剑圣之战,剑神一招惜败,从此退隐江湖,并留下祖训‘不染江湖’,你也就追随剑神隐居,从此销声匿迹,再也不在武林中出现。可惜了一代解毒圣手穷书生,就这么身怀天下大才,归隐泉林。”
“哼!神圣之战!?”老不死的愤怒地将手里的一把银针摔在地上:“那是最恶心的一场战斗!不要跟我提剑神、剑圣之争!永远不要提!”
所有人被他吓坏了,心说这家伙怎么就突然发起脾气来了呢!?突然就歇斯底里了,气的脸都红了,浑身哆嗦。
老不死的道:“这世界上没有剑神!没有剑圣!也没有什么狗屎解毒圣手!没有,听清楚了没有!?”
陈梦欣显然也被他的反应吓坏了,但是稳下来之后,微微一笑:“想必,刚刚的诸葛公子,就是剑神的后人吧?”
老不死的站了起来,转过身,盯着陈梦欣:“你再说一句,我就杀了你!”
陈浩方赶紧走过来,挡住陈梦欣,陪着笑道:“前辈莫怪,前辈莫怪,我妹妹她胡说的,她胡说的,别生气,别生气!我代替她给您赔罪了!”
老不死的啪地一声关上了大门,将其余的人都关在里面。
嵇千双看着屋子里所有人的沉默,小心翼翼地问:“哥哥,剑神是什么人啊?剑圣又是什么人啊?”
嵇子规道:“他们都是早于我们师祖成名的伟人,如果他们没有退隐江湖,失去踪迹,我们的师祖……或许根本拿不到天下第一的称号。”
所有人都疯了。内心的震惊无以复加!
隐龙山庄,真的是……隐龙山庄啊!
李怀风潜伏在一个岩石缝里,这里连个山洞都算不上,顶多算是个能容下一个人的缝隙。李怀风吃了自己珍藏的烤肉(和嵇子规他们一起生火的时候烤的,李怀风储存了一些),之后太累了,就沉沉地睡着了。
迷迷糊糊之中,就听到有人在唱歌。歌声深沉悲怆,古老而沧桑。
步出齐城门,遥望荡阴里。
里中有三坟,累累正相似。
问是谁家墓,田疆古冶氏。
力能排南山,又能绝地纪。
一朝被谗言,二桃杀三士。
谁能为此谋,相国齐晏子。
(注:此诗为《梁父吟》,《三国志》记载,三国时期西蜀丞相诸葛亮,在隆中静待天时的时候,喜欢吟诵此诗。)
李怀风迷迷糊糊地醒过来,顺着洞口看过去,远处两个人,一只鹿,走了过来。
李怀风揉了揉眼睛,看到一个年轻人,穿着浑身都是方块补丁的破袍子,抱着一把古剑,横着坐在梅花鹿的后背上,双目微微闭着,轻轻地吟诵此诗。
年轻人虽然穿的破烂,但是李怀风看得出,他的气质绝对是仙风道骨,不食人间烟火,而且脸白,修长,剑眉星目,两鬓垂到肩头,整个就一古典美男子!帅到掉渣!
那身补丁衣服,他穿着都像是艺术品一样,韵味十足。
他旁边一个童子,背着一个长条形的包裹,头顶一个葫芦发髻,才十二三岁的样子,跟着他走。
但是,他手中的剑,却最让李怀风惊讶!
李怀风浑身是土,像是一个真正的野人了。
他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到了隐龙山庄的地界。一是因为自己走的慌张,而且第一次从山林里直接流窜进来,这里的莽荒区域,有很多都是他没有去过的。
二是因为,他整整五年没回来了,隐龙山庄的奇门遁甲,也是经常改变,更换的。装修和山体布局,也发生了一些改变。一个发展中的城市,五年前和五年后,也绝对不一样。
李怀风失去了所有的朋友,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现在去那个什么山庄了。没有意义了。
他需要恢复,恢复之后,至少要先能保护自己。
他不走羊场小路,在丛林里穿梭,小心谨慎。
嵇子规和嵇千双,都被救活了,两个人虽然虚弱,但是还算是活过来了,虚弱地依靠在沙发上。唯独疯子,明明毒已经全部压制住了,但是却一直没有苏醒过来。
陈浩方看着老不死的三下五除二就解了他们的毒,感觉十分惊异!他警惕地去看陈梦欣,发现陈梦欣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这里其他的世家子弟,也都开始相互介绍,干笑着假装随意地聊天,相互打招呼,拉家常。
季云笑着道:“李傲兄,你不是说来到这隐龙山庄,你来罩着我们吗?看来,人家要找的不是你,是你弟弟啊,他比你有面子啊!”
李傲脸色通红,尴尬地道:“都……都差不多……差不多,我和怀风的感情很好,很好。”
人们开始偷偷研究。
“哎?你说,这个隐龙公子是什么来头?看上去病病殃殃的,但是好像轻功还不错?”季云开始研究起来。
季风道:“可不是!坦白说,他虽然看上去病病殃殃的,但是我面对他,感觉压力很大。这样的人,如何和我战斗,还没动手,我就快要崩溃了。”
李傲哼了一声:“这里是他的地盘儿,你最近被那个黑衣人吓傻了。”
嵇子规虚弱地道:“我恍惚中也看到了,此家主人,有人主风范,不可轻视。”
李傲道:“你就安心养病吧,真是的。”
季风道:“那只仙鹤也好帅,妈的以后我也养一只,看他站在先仙鹤背上,感觉跟神仙似得,真特么帅!我回头说什么也要弄一只。”
“骑鹤是很不吉利的。”季风道:“自古以来,要么是神仙,要么是死人才驾鹤,但是我看这个家主,似乎丝毫不以为意。”
“人家是高傲,不把那些忌讳放在眼里,同时就是摆出一副神仙的架势。”
李傲偷偷凑近了大伙,小声道:“各位,咱们也别瞎聊了,现在刀在脖子上架着呢!李怀风肯定是死了,我亲自验证过了的,但是看那个诸葛公子的意思,李怀风要是死了,他肯定要发飙的,到时候我们……。”
季云点点头,赞同地道:“我们现在就应该达成一致,大家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一旦动手,大家必须相互配合!”
季风摇摇头:“李怀风真的死了!?”
“千真万确啊!”李傲道:“现在的情况你们也看到了,但是我感觉,他们这里就那个老不死的似乎很厉害,那个公子哥,虽然厉害,但是却是个病秧子。浩方,一会儿万一打起来,你们去对付那个公子哥,他跟一片叶子似得,一阵风都能吹走,估计中毒就完活!其余的人,我看都不足为据,他们这里的家臣,都不是很厉害!”
“恩!”季云道:“你说的对!就这么定了,咱们合力杀出一条血路!”
陈浩方回头看陈梦欣,发现陈梦欣还在专注地看着门口的老不死的,在认真地研究着那个疯子,十分认真。
此时老不死的突然开口道:“你们这群小鬼,甭在那里瞎研究,来到我们隐龙山庄,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也得给我卧着。别说是你们几个小东西,就是四柱一封来了,也得客客气气,规规矩矩。研究怎么打架,不如祈祷仲德那小子没事,他如果出事了,你们就自求多福吧。”
大伙没想到,这个老家伙耳朵还这么灵,明明都是用真气小声传输的话语,他却都听过去了,感觉十分惊讶。
李傲赶紧干笑着道:“哎呀,这个……人有旦夕祸福,前辈别怪罪,我们这不也是……也是担心自己人嘛!”
“就是就是。”季风赶紧道:“敢问前辈高姓大名!?”
嵇子规和嵇千双也一起道:“嵇家子弟,承蒙前辈大恩,求问前辈高名,日后也好回报一二。”
“用不着!”老不死的研究着疯子,嘴里道:“你们如果真的是仲德的朋友,救你们应当应份,不用什么回报,如果不是仲德的朋友,或者是敌人,大不了我再弄死你们,捎带手的事儿。”
气氛瞬间尴尬了,这些人都是四柱一封的后人,以后可能执掌天下大权,但是这个老头子,一丝一毫的面子都不给,明明救了人,可是连句漂亮话都不会说,甚至根本不屑于去离间他们,拉拢什么人。
此时陈梦欣开口道:“如果我没猜错,前辈就是当年的解毒圣手,穷书生。”
老不死的的手突然停下。
所有人都惊呆了!
老不死的,他们不知道,但是穷书生,他们可是太知道了!那是传说中的人物啊!几乎可以和四柱一封相提并论的前辈!只不过他是以医学学武学,医学为主,武学为辅。所以当初天下论武,他根本不屑于参加,认为那是一些武林人的事儿,自己是个大夫,不掺和。而且论辈分,他出道可是比嵇康、李弘基他们还要早呢!
老不死的手停了一下,继续动作,嘴里道:“穷书生已经死了,现在只有一个老不死的。”
陈梦欣继续道:“当年的穷书生脾气古怪,行事乖张,屡屡得罪中原人士,后来被人围困,是剑神诸葛峰救了你。你感念剑神的风雅度量,发誓一声追随。后来剑神剑圣之战,剑神一招惜败,从此退隐江湖,并留下祖训‘不染江湖’,你也就追随剑神隐居,从此销声匿迹,再也不在武林中出现。可惜了一代解毒圣手穷书生,就这么身怀天下大才,归隐泉林。”
“哼!神圣之战!?”老不死的愤怒地将手里的一把银针摔在地上:“那是最恶心的一场战斗!不要跟我提剑神、剑圣之争!永远不要提!”
所有人被他吓坏了,心说这家伙怎么就突然发起脾气来了呢!?突然就歇斯底里了,气的脸都红了,浑身哆嗦。
老不死的道:“这世界上没有剑神!没有剑圣!也没有什么狗屎解毒圣手!没有,听清楚了没有!?”
陈梦欣显然也被他的反应吓坏了,但是稳下来之后,微微一笑:“想必,刚刚的诸葛公子,就是剑神的后人吧?”
老不死的站了起来,转过身,盯着陈梦欣:“你再说一句,我就杀了你!”
陈浩方赶紧走过来,挡住陈梦欣,陪着笑道:“前辈莫怪,前辈莫怪,我妹妹她胡说的,她胡说的,别生气,别生气!我代替她给您赔罪了!”
老不死的啪地一声关上了大门,将其余的人都关在里面。
嵇千双看着屋子里所有人的沉默,小心翼翼地问:“哥哥,剑神是什么人啊?剑圣又是什么人啊?”
嵇子规道:“他们都是早于我们师祖成名的伟人,如果他们没有退隐江湖,失去踪迹,我们的师祖……或许根本拿不到天下第一的称号。”
所有人都疯了。内心的震惊无以复加!
隐龙山庄,真的是……隐龙山庄啊!
李怀风潜伏在一个岩石缝里,这里连个山洞都算不上,顶多算是个能容下一个人的缝隙。李怀风吃了自己珍藏的烤肉(和嵇子规他们一起生火的时候烤的,李怀风储存了一些),之后太累了,就沉沉地睡着了。
迷迷糊糊之中,就听到有人在唱歌。歌声深沉悲怆,古老而沧桑。
步出齐城门,遥望荡阴里。
里中有三坟,累累正相似。
问是谁家墓,田疆古冶氏。
力能排南山,又能绝地纪。
一朝被谗言,二桃杀三士。
谁能为此谋,相国齐晏子。
(注:此诗为《梁父吟》,《三国志》记载,三国时期西蜀丞相诸葛亮,在隆中静待天时的时候,喜欢吟诵此诗。)
李怀风迷迷糊糊地醒过来,顺着洞口看过去,远处两个人,一只鹿,走了过来。
李怀风揉了揉眼睛,看到一个年轻人,穿着浑身都是方块补丁的破袍子,抱着一把古剑,横着坐在梅花鹿的后背上,双目微微闭着,轻轻地吟诵此诗。
年轻人虽然穿的破烂,但是李怀风看得出,他的气质绝对是仙风道骨,不食人间烟火,而且脸白,修长,剑眉星目,两鬓垂到肩头,整个就一古典美男子!帅到掉渣!
那身补丁衣服,他穿着都像是艺术品一样,韵味十足。
他旁边一个童子,背着一个长条形的包裹,头顶一个葫芦发髻,才十二三岁的样子,跟着他走。
但是,他手中的剑,却最让李怀风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