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第234章 游剑与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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羿城,前阵子四面八方前来的香客信众几乎塞满了整个城,真可以用水泄不通来形容,起因就是听说天台山上发生了神迹,太阳神庙里的羲和神像显灵飞走了,很多人不惜艰辛登上酷热的天台山,发现太阳神庙里真的没了神像,小殿顶部也破了个大窟窿,可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凡人眼中该有的神迹。这世上早已没了信奉太阳神的民众,加上发现神迹之人那日是喝醉了酒,所以大家伙也就兴致渐冷,人潮在天台山顶以及山道上留下大堆香烛不日后便散去了。
要说起来,这次朝拜太阳神之事可比近来发生的两件大事还让羿城轰动,这两件大事便是帝国朝堂的动乱和爆发的尸潮让帝国西北伏尸数千万,前者自然不关百姓事,谁坐那张龙椅谁执掌帝国都无所谓,只要年年风调雨顺生活安泰,后者倒着实让羿城百姓虚惊了一场,但因为地处实在偏远,所以根本感受不到尸潮的恐怖,唯一的切身感受就是赋税临时加了数倍,以作军备。其实有关尸潮的消息都是外面传回的,大家都有点不以为意,还觉得夸夸其谈了,再者有那高高在上的赤阳门和天山在,有什么好担心的,结局也确实如此,正道仙人消灭了尸潮。而今的羿城百姓在街头巷尾谈论的不是尸潮是怎么爆发的,又是以付出怎样的代价结束的,而是谈论着天山的女仙人是多么风华绝代,多么的惊为天人。
华灯初上,羿城的夜静中有闹,那些个坐落在深巷宛如深闺的勾栏喧哗热闹,最大的那处大门招牌上写着“红袖楼”三字。
风韵犹存的老鸨依旧扭着杨柳腰,领着莺莺燕燕们招揽新旧客,乱人心神的胭脂香气被清风吹拂入内里的厅堂,金碧辉煌下一桌桌的风流人士喝着花酒,左揽右抱奉迎着他们的妖艳姑娘,最里的舞台上歌姬跳着舞,曾几何时,这个地方就停留过一个本不该属于这里的舞剑女子,过往的故事已经在酒色中消逝,就连沉鱼这个花名也被新人接替了。
旧店迎新人,在台下中央的那张桌上,放了几坛酒,对坐着两人。
一人背着如同小棺材的木匣,黑衣白靴,极为不搭的造型,一脚踩在长凳上两手剥着花生。另一人也好不到哪去,青布衣草鞋,身旁还蹲着一头瘦黑驴,唯一的区别是,他端坐着,而且还算英俊。
若没有桌上的那柄长剑,谁都不觉得这两人会与江湖有关。
青布衣男子拿起酒碗,但不是送到自己口边,而是送到了那头瘦黑驴的口边,这畜生还真非同凡响,翻唇露着两颗大板牙有模有样的喝起了酒。白靴男子抬起头,朝青布衣男子笑道:“李兄,这几日看你心神不宁的,不如我告诉件事让你得意得意,你可知在落乌城遇到的那位女侠其实很中意你啊,那眼神还有那表情,要不你去把人家收了?”
这话听着语气带酸味,青布衣男子反问道:“雷兄喜欢?”
白靴男子认真思量,将一颗花生米送入口中,细嚼之后拿起酒碗饮了一口,“太嫩了点,这样的女侠江湖阅历尚浅,但又喜欢死缠烂打,我现在可没这份心思了,无福消受啊。”
听着这番言论,青布衣男子微笑着摇摇头。
白靴男子知道对方所笑何意,不服道:“李兄你可别不信,虽然你我都是第一趟行走江湖,但我虽非亲身经历,但见的可不少了。”
白靴男子忽然人一怏,叹道:“尤其是苦苦追求某位女侠,最后被嫌弃没长相之后。”
青布衣男子微笑无言。
“李兄,行走江湖你可憧憬遇上位心爱的女侠,一起浪迹江湖快意恩仇?”白靴男子认真问道。
青布衣男子依旧笑着摇头,伸手拍拍身旁瘦黑驴的头,应该在表示只要有它陪伴就足够了。
“唉。”白靴男子当下很惆怅,独自念道:“女人心海底针啊,最让我感触深的就是那个魔教中人的悲苦爱情。李兄还记得我跟你说过与一个背棺材的魔教中人打了一架吧,大概在半月之后,我又遇上了一个魔教中人,名叫乌依纳伐,那时我元气才刚复原,可见他在摧残一位绝美女子,想着英雄救美就与他苦战了十数日,我的不灭剑体还头一次被人破了,不过那货也好不到哪去,硬是被我捅破了气海。最后虽分不出胜负,但大家都是性情中人吧,虽说正魔不两立,可我跟他倒成了朋友。”
“他就是雷兄一直挂在嘴边的人生第一个朋友?”青布衣男子在专心听讲。
“正是。”白靴男子可能是触动了心中的情愫,豪饮一大口酒,自斟酒碗后才继续说道:“我问他为什么要对那女子如此,他说因为太爱她,我听着可笑,可他说,太爱一个人,但只得到她的人却得不到她的心,会因爱生恨,反正起初我是不大懂。之后他与女子订了百天的约定,只要百天之后还得不到这个女子的心,就愿意放手。
“这女子是只妖,好像还得罪了妖界一大势力,因为不断有大妖穿越星海追杀而来。而我也想看看百天后的结局,所以一路与他并肩而战,在差不多杀尽那些大妖后,百天之期也到了,但被摧残折磨得心力交瘁的女子还是没有动心。”
“有些东西不能强求。”青布衣男子适时评论了一句。
白靴男子摇摇头,在四周的喧哗中开始说完故事的结尾,“这乌依纳伐非人非妖,乃是天地所生的精灵,他说他天生不会流泪,所以不明白那女子望着他流泪的感觉,最后他掏出了自己的心脏,神形俱灭,临终最后一句说的是,他想知道心痛的感觉。”
青布衣男子骇然,魔教中人秉性大多不恶也非善,这乌依纳伐应该也算是其中的异类了。
白靴男子再饮一口酒,眼神落寞,笑道:“其实乌依纳伐根本不对百天之约报以希望,应该说他内心早已对她放弃了希望,更多的只是执念。之所以定下此约,是算准了时间确保能将那女子保护到安全的地方。”
“倒跟我的小师叔有些相像。”青布衣男子有趣道。
白靴男子继续剥起花生,碎念着:“乌依纳伐说,剥的开花生,但剥不开人心。我之所以说女人心海底针,是因为在乌依纳伐死后,那女子也自杀了,虽然她什么也没说,但当我从夏辕帝国走到北蛮帝国后才后知后觉,原来她也是爱乌依纳伐的,之所以那么欺骗,是不想让乌依纳伐卷入无止尽的仇杀中。”
两人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陷入了沉静,自顾自喝着酒,许久后白靴男子才又说道:“所以啊,李兄,我再也不愿去猜什么女子心思了,更不想谈什么江湖儿女情,都是扯淡。还是做个采花贼来得好呀,直截了当,你不用再去猜对方的心思,按到床上翻云覆雨之后,她们反而对我恋恋不舍,大多还欲罢不能,谁叫我有不灭剑体呐,哈哈!当然!我可从不碰尼姑女侠黄花大闺女,三大忌哦。”
青布衣男子微叹一口气,与对面这家伙结伴行走江湖以来,什么都投机,而且一路上也有趣了许多,唯独对两件事不为苟同,第一件是看那些有违正道的图书,第二件就是采花一事,但这家伙倒也说的出道理,说这勾当也就伤点风败点俗,又不伤天害理,他深居八卦山也不懂什么是伤风败俗,单纯的觉得这家伙没害人就好,所以也就听之任之。
白靴男子拿起酒碗饮几口润润喉,说完了那个深刻他心中的故事后看神色明显释然了许多,也就朝青布衣男子打趣道:“李兄,你什么都好,就是话太少。”
青布衣男子苦笑着将身子往后仰端坐之后,嘴角微扬,说道:“雷兄,其实你方才有句话说得很对,江湖儿女情,是不该碰。我也结识过一个魔教中人,不过当时他的身份还非道非魔,来自炎龙帝国,在出云帝国尸潮大战中你见过,正是那赤月第九天魔君。”
“呵,是他!”白靴男子倍感惊讶,那时他与青布衣男子一道加入尸潮大战,最惨的一战就是与这第九天魔君打了,他心底还一直藏了个疑问,总觉得青布衣男子在第九天魔君在对打时留手了,原来是旧相识啊。白靴男子想起了当时的情形,叹道:“他的那柄剑着实厉害,身上那件神甲也难破,还有身边那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娘么也难缠。”
“或许我们两个全力联手也不是他的对手。”青布衣男子直言道。
“或许吧。”白靴男子难得也不吹牛了,摆着一张深有同感的脸,“人家境界高,命又好,有神剑神甲在手,还有娘么相伴,不是有句话嘛,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不过要不是龙虎山的王八蛋来捣乱,我真想看看他到底有多厉害。”
“他跟我说过,他曾经只是皇宫内公主身旁的一个侍卫,能有如今的造化,是得了贵人的相助,所以雷兄不必妄自菲薄,你我都还有机会。”青布衣男子替那个叫辰傲的第九天魔君解释道。
“当然有机会!”白靴男子得意道:“李兄你我离仙尊境只有一线之差,来日方长,只可惜这么个人物入了魔道。”
说到这,白靴男子惊醒一点又皱眉问道:“莫非李兄想说的是他是为了一个情字入魔?”
青布衣男子点点头,唏嘘道:“成魔杀魔。”
“依我看他的面相,阳满阴损,难说入魔反而能助其在修炼一途走的更远,到时候我再会会他。”白靴男子又吹嘘起了他的面相天赋,曾信誓旦旦跟青布衣男子说过,他能看出天下女子谁是面带桃花,心有红杏。
两人聊着聊着便几碗酒下肚了,红袖楼也几近客满,在外迎客的老鸨扭着杨柳腰走了进来,眼见厅堂内居中的两位客人还没钦点姑娘,心想可不能耽误了赚银子这档子事,赶忙挤出一张老娘心情无限好的笑脸凑上前。话说白靴男子能看面相,这老鸨也自成一派,扫了眼桌上两人便知剥花生的是花丛老鸟,而这位带驴行走江湖的剑客就八成没花丛道行了,当即一手恰到好处的搭在青布衣男子的肩头,再将身子贴紧了,就想让这雏脸红脸红,谄媚道:“两位爷是看不上我家姑娘不成,要不让妈妈我亲自上楼挑两个镇楼花魁下来?”
白靴男子盯着老鸨调侃道:“妈妈,你美好犹在啊。”
老鸨适时瞟了眼身下青布衣男子的脸色,竟是气定神闲,眉心那道赤红印记格外瘆人,好比那贴门上的镇鬼大神的眼神,她估摸着此人不好惹赶忙甩了下手绢,搭上白靴男子的话又笑盈盈飘到这位老鸟身边,“这位爷好雅兴,不过妈妈我是人老珠黄了,要不我这就给你们挑姑娘去?”
“妈妈别急。”白靴男子伸手揽住老鸨的杨柳腰,且说道:“小弟今日身上银子不多,不如舍命陪妈妈一晚,顺道赏个红包权当今日吃酒钱?”
瘦黑驴似乎听懂了人话,咧嘴笑了。
“调皮。”老鸨手指轻轻推了推白靴男子靠怀里的头。
白靴男子松开老鸨单手饮酒,好像酒量与修为是天差地别,因为脸颊开始微红,醉笑道:“要不这样,妈妈你猜猜我们两个剑法谁厉害?厉害的陪你,剩下的那个把楼里的姑娘包了。”
老鸨好像已经嗅到了银子的味道,哪还有心思猜,下巴指了指青布衣男子笑道:“当然是这位爷厉害啦,人家有剑,你连剑也没有。”
“妈妈你眼拙,我的剑在这里。”白靴男子用手指指当下。
老鸨被耍得楞在当场,那头瘦黑驴又在笑了。
白靴男子调戏完了也收了收心,望着青布衣男子说道:“好了妈妈,我且告诉你,有他在我就只喝花酒,放心银子不少你。”
青布衣男子忽然变得尴尬,因为无论是这话还是这家伙的眼神,一旁的老鸨已经误会了。
“额……”老鸨浮想联翩,再盯了一眼青布衣男子,确实看出了那么几分不易察觉的秀气。话说红袖楼少有只喝花酒不点姑娘的客人,她还清楚记得那年也有一个潇洒中年剑客带着一个俊小子只来喝花酒,不过老鸨赶忙打住了思绪,因为想起那些事就觉得倒霉晦气,那年的凶案可害苦了红袖楼,死了的还是个大人物,好在那些前来办案的大人物不迁怒于红袖楼,让她命大得不受牵连,经过在官府打点一切后才算保住了红袖楼的招牌。
“妈妈!”这时楼里的一个小厮跑了过来。
老鸨才转身回头,就见羿城最大的一尊煞神到了,赶忙上前奉迎。
来的有十数人,但大多数抱胸站在了外头,阵仗不小,只有两人走了进来,为首的是个书生打扮的黄脸公子,另一个敞着短打布衫膀大腰圆,是个凶神。
“秦爷虎爷来了,请上座。”老鸨大气都不敢喘,见了寻常官老爷都不用这么低声下气。
黄脸书生不打正眼看老鸨,径直往厅堂中央走去,在座的几位豪绅见了黄脸书生赶忙上前寒暄,只见黄脸书生摆着架子道:“今日不上楼,让羞花上台唱小曲。”
“是是是。”老鸨低头应着,又给小厮使了个眼色,命他赶紧去办,可当她跟上前抬头看到中央那桌上只喝花酒的两人时,心里咯噔大呼完了。
秦爷停下脚步,也在打量眼前两人,发现一个是像庄稼汉的穷剑客一个也好不到哪去,立马有了大鱼吃小虾的架势低看了他们,冷声道:“让他们滚。”
老鸨倍感头疼啊,她最恨的就是做砸自己生意的事,可秦爷在羿城顶天大怎么惹得起,只好希望桌上才刚相熟过的两位年轻人识相点起身,大不了再给他们安排个雅间。老鸨转着眼珠子上前,四周那些个在姑娘面前爷来爷去的客人这会都噤若寒蝉,老鸨正要圆场,谁知那白靴男子先开口道:“妈妈没你的事,让他自己来请。”
“好大的口气!倒是什么来头?!”黄脸书生边上的大汉怒道。
外面的人听到了大汉的怒骂立马冲了进来,杀气腾腾。
“李兄,不如咱们报个名号。”白靴男子笑嘻嘻的转身迎向这些人。
“它叫桃花。”青布衣男子目光落向桌上的长剑。
黄面书生发出嗤笑,白靴男子也觉得丢份,转而摆出个酷酷的造型,手按身后木匣,以侧脸示人,淡淡说道:“不如来个如雷贯耳的,听好了,天下道门魁首八荒剑冢。”
率先惊骇的不是别人,而是青布衣男子,而当他睁大双眼时,全场所有人宛如雕塑不动了,仿佛时间停止。
瘦黑驴不解的望向青布衣男子,它被后者此时忽然流露出的一股情绪惊到了。
“李兄,怎么了?”白靴男子也莫名诧异。
青布衣男子道了句“原来你真是八荒剑冢的弟子”,竟然开始自顾自倒酒灌酒,一碗接一碗,情绪中夹杂着惊讶,憎恨,痛苦,惆怅。
白靴男子出奇安静的看着他灌酒。
“师父为了那柄剑不得不呕心修炼,最后落得境界大退阳寿折损,小师叔也被那柄剑困住,不得不扛起师门,终日郁郁。”
青布衣男子没前没后说了这番话,拍开第三坛酒,倒满酒完后拿起就灌,湿了衣襟。
“在出云帝国,我听大梵寺的和尚说,小师叔在缥缈峰与雪湖宫的人一战最后被赤月魔教抓走了。要知道,如果不是为了那柄剑,小师叔早就娶了玄月宫宫主,或许就不会让赤月有可趁之机,最让我担心的是……在师父走的时候,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而这几日,这种预感又来了。”
青布衣男子湿了眼眶,两行清泪划过脸庞,再不是白靴男子眼中那个笑看一切淡然到不能再淡然的家伙。
“我本来无所求,但这次出山之后,我是那么的有所求。为师父寻找续命之法,只可惜才没走多远,师父却走了,但我还要继续寻找,因为这样我会觉得师父一直在。”青布衣男子掏出了怀里一双崭新的布鞋,默默看着,“我要扛起师门,不断修炼,直到去一个地方说说道理,为师门求得百年千年的安宁。”
“八……卦……山?”白靴男子懂了。
“我要去的地方,是八荒剑冢。”青布衣男子抬头望向白靴男子,他乃赤阳门弟子,李灏然。
至于这白靴男子,正是棺材道独一个背八柄锈剑的绝世天才,雷止虽。
两人结伴行走江湖第一次相互知道身份。
“若小师叔不能回八卦山,我便去你们八荒剑冢不讲道理!”李灏然眉心赤红渐深。
雷止虽怔怔出神,良久才“哦”了一声。
瘦黑驴望向雷止虽,眼神复杂。
“今晚,你我便一决高下吧。”李灏然神情冷漠。
“啊?”雷止虽心神不定,关系的骤然转变让他还来不及面对,只好傻傻的回道:“不是说好了么,等我们喝到一万碗酒再一决高下。”
李灏然收回目光,意态阑珊,只道:“从今往后,我不碰酒了。”
雷止虽惘然。
李灏然给了雷止虽一个眼神后,神魂出窍飞上了夜空。
“好吧,算我为八荒剑冢背黑锅,当回你的出气筒。”雷止虽还是了解李灏然性格的,呢喃一句,也神魂出窍。
厅堂内所有人顿时恢复了自由,没人知道时间已经过了一刻,也没人注意到桌上的酒坛空了几坛,那柄长剑消失不见了。
“天下道门魁首?八荒剑冢?”黄脸书生心中重复起这句话,他从没听说过什么八荒剑冢,只当是唬人的名头,刚要发难,却发现桌上的两人一动不动,不禁纳闷道:“他们怎么了?”
“这是怎么了?”老鸨蹑手蹑脚伸手到雷止虽眼前晃了晃,发现没反应。
“故弄玄虚?”黄脸书生惊疑不定,脑海中浮现起当年怎么也打不死的那两人。
“刀!”大汉朝手下要来一把长柄朴刀,拔刀出鞘朝桌上一动不动的两人威胁道:“再不说话就休怪我砍你们了!”
停顿了几息见没有回应,火烈性子的大汉遂将刀劈向了相比之下长得更让人不爽的雷止虽。
刀刃离雷止虽的黑衣只差毫厘,在场的凡人脑海中已经预想到鲜血飞溅,可恰在这瞬间,刀刃激起青光,犹如砸碎了琉璃,蓦地无数青光剑从雷止虽身上飞溅而出,当先的大汉首当其冲被吓破了胆,不过好在所有迎面而来的剑刃只是划碎了他的布衫,有一道剑刃最刁钻,从他的裤裆斩过,离重要部位只差分毫。
大汉露出了背上刺的那头大牛,可人再也不敢妄动,其实不单单他,在场所有人都或多或少被青光剑袭身,但都又悬之又悬的只是破了外衣。
“轰隆——”
夜空有巨大光晕乍现,声如惊雷,身在红袖楼里的人只知道外面有强光照耀,脚下地面颤动。
……
红袖楼成了座空楼,厅堂中酒杯器物掉了一地,凌乱的场面唯有那头手黑驴嚼着花生,再用牙咬着酒碗喝起酒。
有两道金光如白马过隙分别飞入在座的两人,瘦黑驴咬着酒碗牛头望向李灏然,见他拿剑起身朝外面走去,它也就放了酒碗跟了上去,又恋恋不舍得回头看低头的雷止虽。
红袖楼只剩雷止虽一人,酒量奇差的他倒酒喝酒,自言道:“你是怕以后我夹在中间难做人吧,跟那个娘么没两样。”
雷止虽起身,大概是见李灏然看布鞋有感,也从怀里掏出一本“好”书,看了眼后又收好,边向外走边笑道:“回去的路就只剩它陪我了,你说再不碰酒,那我便再不交朋友。”
羿城,前阵子四面八方前来的香客信众几乎塞满了整个城,真可以用水泄不通来形容,起因就是听说天台山上发生了神迹,太阳神庙里的羲和神像显灵飞走了,很多人不惜艰辛登上酷热的天台山,发现太阳神庙里真的没了神像,小殿顶部也破了个大窟窿,可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凡人眼中该有的神迹。这世上早已没了信奉太阳神的民众,加上发现神迹之人那日是喝醉了酒,所以大家伙也就兴致渐冷,人潮在天台山顶以及山道上留下大堆香烛不日后便散去了。
要说起来,这次朝拜太阳神之事可比近来发生的两件大事还让羿城轰动,这两件大事便是帝国朝堂的动乱和爆发的尸潮让帝国西北伏尸数千万,前者自然不关百姓事,谁坐那张龙椅谁执掌帝国都无所谓,只要年年风调雨顺生活安泰,后者倒着实让羿城百姓虚惊了一场,但因为地处实在偏远,所以根本感受不到尸潮的恐怖,唯一的切身感受就是赋税临时加了数倍,以作军备。其实有关尸潮的消息都是外面传回的,大家都有点不以为意,还觉得夸夸其谈了,再者有那高高在上的赤阳门和天山在,有什么好担心的,结局也确实如此,正道仙人消灭了尸潮。而今的羿城百姓在街头巷尾谈论的不是尸潮是怎么爆发的,又是以付出怎样的代价结束的,而是谈论着天山的女仙人是多么风华绝代,多么的惊为天人。
华灯初上,羿城的夜静中有闹,那些个坐落在深巷宛如深闺的勾栏喧哗热闹,最大的那处大门招牌上写着“红袖楼”三字。
风韵犹存的老鸨依旧扭着杨柳腰,领着莺莺燕燕们招揽新旧客,乱人心神的胭脂香气被清风吹拂入内里的厅堂,金碧辉煌下一桌桌的风流人士喝着花酒,左揽右抱奉迎着他们的妖艳姑娘,最里的舞台上歌姬跳着舞,曾几何时,这个地方就停留过一个本不该属于这里的舞剑女子,过往的故事已经在酒色中消逝,就连沉鱼这个花名也被新人接替了。
旧店迎新人,在台下中央的那张桌上,放了几坛酒,对坐着两人。
一人背着如同小棺材的木匣,黑衣白靴,极为不搭的造型,一脚踩在长凳上两手剥着花生。另一人也好不到哪去,青布衣草鞋,身旁还蹲着一头瘦黑驴,唯一的区别是,他端坐着,而且还算英俊。
若没有桌上的那柄长剑,谁都不觉得这两人会与江湖有关。
青布衣男子拿起酒碗,但不是送到自己口边,而是送到了那头瘦黑驴的口边,这畜生还真非同凡响,翻唇露着两颗大板牙有模有样的喝起了酒。白靴男子抬起头,朝青布衣男子笑道:“李兄,这几日看你心神不宁的,不如我告诉件事让你得意得意,你可知在落乌城遇到的那位女侠其实很中意你啊,那眼神还有那表情,要不你去把人家收了?”
这话听着语气带酸味,青布衣男子反问道:“雷兄喜欢?”
白靴男子认真思量,将一颗花生米送入口中,细嚼之后拿起酒碗饮了一口,“太嫩了点,这样的女侠江湖阅历尚浅,但又喜欢死缠烂打,我现在可没这份心思了,无福消受啊。”
听着这番言论,青布衣男子微笑着摇摇头。
白靴男子知道对方所笑何意,不服道:“李兄你可别不信,虽然你我都是第一趟行走江湖,但我虽非亲身经历,但见的可不少了。”
白靴男子忽然人一怏,叹道:“尤其是苦苦追求某位女侠,最后被嫌弃没长相之后。”
青布衣男子微笑无言。
“李兄,行走江湖你可憧憬遇上位心爱的女侠,一起浪迹江湖快意恩仇?”白靴男子认真问道。
青布衣男子依旧笑着摇头,伸手拍拍身旁瘦黑驴的头,应该在表示只要有它陪伴就足够了。
“唉。”白靴男子当下很惆怅,独自念道:“女人心海底针啊,最让我感触深的就是那个魔教中人的悲苦爱情。李兄还记得我跟你说过与一个背棺材的魔教中人打了一架吧,大概在半月之后,我又遇上了一个魔教中人,名叫乌依纳伐,那时我元气才刚复原,可见他在摧残一位绝美女子,想着英雄救美就与他苦战了十数日,我的不灭剑体还头一次被人破了,不过那货也好不到哪去,硬是被我捅破了气海。最后虽分不出胜负,但大家都是性情中人吧,虽说正魔不两立,可我跟他倒成了朋友。”
“他就是雷兄一直挂在嘴边的人生第一个朋友?”青布衣男子在专心听讲。
“正是。”白靴男子可能是触动了心中的情愫,豪饮一大口酒,自斟酒碗后才继续说道:“我问他为什么要对那女子如此,他说因为太爱她,我听着可笑,可他说,太爱一个人,但只得到她的人却得不到她的心,会因爱生恨,反正起初我是不大懂。之后他与女子订了百天的约定,只要百天之后还得不到这个女子的心,就愿意放手。
“这女子是只妖,好像还得罪了妖界一大势力,因为不断有大妖穿越星海追杀而来。而我也想看看百天后的结局,所以一路与他并肩而战,在差不多杀尽那些大妖后,百天之期也到了,但被摧残折磨得心力交瘁的女子还是没有动心。”
“有些东西不能强求。”青布衣男子适时评论了一句。
白靴男子摇摇头,在四周的喧哗中开始说完故事的结尾,“这乌依纳伐非人非妖,乃是天地所生的精灵,他说他天生不会流泪,所以不明白那女子望着他流泪的感觉,最后他掏出了自己的心脏,神形俱灭,临终最后一句说的是,他想知道心痛的感觉。”
青布衣男子骇然,魔教中人秉性大多不恶也非善,这乌依纳伐应该也算是其中的异类了。
白靴男子再饮一口酒,眼神落寞,笑道:“其实乌依纳伐根本不对百天之约报以希望,应该说他内心早已对她放弃了希望,更多的只是执念。之所以定下此约,是算准了时间确保能将那女子保护到安全的地方。”
“倒跟我的小师叔有些相像。”青布衣男子有趣道。
白靴男子继续剥起花生,碎念着:“乌依纳伐说,剥的开花生,但剥不开人心。我之所以说女人心海底针,是因为在乌依纳伐死后,那女子也自杀了,虽然她什么也没说,但当我从夏辕帝国走到北蛮帝国后才后知后觉,原来她也是爱乌依纳伐的,之所以那么欺骗,是不想让乌依纳伐卷入无止尽的仇杀中。”
两人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陷入了沉静,自顾自喝着酒,许久后白靴男子才又说道:“所以啊,李兄,我再也不愿去猜什么女子心思了,更不想谈什么江湖儿女情,都是扯淡。还是做个采花贼来得好呀,直截了当,你不用再去猜对方的心思,按到床上翻云覆雨之后,她们反而对我恋恋不舍,大多还欲罢不能,谁叫我有不灭剑体呐,哈哈!当然!我可从不碰尼姑女侠黄花大闺女,三大忌哦。”
青布衣男子微叹一口气,与对面这家伙结伴行走江湖以来,什么都投机,而且一路上也有趣了许多,唯独对两件事不为苟同,第一件是看那些有违正道的图书,第二件就是采花一事,但这家伙倒也说的出道理,说这勾当也就伤点风败点俗,又不伤天害理,他深居八卦山也不懂什么是伤风败俗,单纯的觉得这家伙没害人就好,所以也就听之任之。
白靴男子拿起酒碗饮几口润润喉,说完了那个深刻他心中的故事后看神色明显释然了许多,也就朝青布衣男子打趣道:“李兄,你什么都好,就是话太少。”
青布衣男子苦笑着将身子往后仰端坐之后,嘴角微扬,说道:“雷兄,其实你方才有句话说得很对,江湖儿女情,是不该碰。我也结识过一个魔教中人,不过当时他的身份还非道非魔,来自炎龙帝国,在出云帝国尸潮大战中你见过,正是那赤月第九天魔君。”
“呵,是他!”白靴男子倍感惊讶,那时他与青布衣男子一道加入尸潮大战,最惨的一战就是与这第九天魔君打了,他心底还一直藏了个疑问,总觉得青布衣男子在第九天魔君在对打时留手了,原来是旧相识啊。白靴男子想起了当时的情形,叹道:“他的那柄剑着实厉害,身上那件神甲也难破,还有身边那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娘么也难缠。”
“或许我们两个全力联手也不是他的对手。”青布衣男子直言道。
“或许吧。”白靴男子难得也不吹牛了,摆着一张深有同感的脸,“人家境界高,命又好,有神剑神甲在手,还有娘么相伴,不是有句话嘛,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不过要不是龙虎山的王八蛋来捣乱,我真想看看他到底有多厉害。”
“他跟我说过,他曾经只是皇宫内公主身旁的一个侍卫,能有如今的造化,是得了贵人的相助,所以雷兄不必妄自菲薄,你我都还有机会。”青布衣男子替那个叫辰傲的第九天魔君解释道。
“当然有机会!”白靴男子得意道:“李兄你我离仙尊境只有一线之差,来日方长,只可惜这么个人物入了魔道。”
说到这,白靴男子惊醒一点又皱眉问道:“莫非李兄想说的是他是为了一个情字入魔?”
青布衣男子点点头,唏嘘道:“成魔杀魔。”
“依我看他的面相,阳满阴损,难说入魔反而能助其在修炼一途走的更远,到时候我再会会他。”白靴男子又吹嘘起了他的面相天赋,曾信誓旦旦跟青布衣男子说过,他能看出天下女子谁是面带桃花,心有红杏。
两人聊着聊着便几碗酒下肚了,红袖楼也几近客满,在外迎客的老鸨扭着杨柳腰走了进来,眼见厅堂内居中的两位客人还没钦点姑娘,心想可不能耽误了赚银子这档子事,赶忙挤出一张老娘心情无限好的笑脸凑上前。话说白靴男子能看面相,这老鸨也自成一派,扫了眼桌上两人便知剥花生的是花丛老鸟,而这位带驴行走江湖的剑客就八成没花丛道行了,当即一手恰到好处的搭在青布衣男子的肩头,再将身子贴紧了,就想让这雏脸红脸红,谄媚道:“两位爷是看不上我家姑娘不成,要不让妈妈我亲自上楼挑两个镇楼花魁下来?”
白靴男子盯着老鸨调侃道:“妈妈,你美好犹在啊。”
老鸨适时瞟了眼身下青布衣男子的脸色,竟是气定神闲,眉心那道赤红印记格外瘆人,好比那贴门上的镇鬼大神的眼神,她估摸着此人不好惹赶忙甩了下手绢,搭上白靴男子的话又笑盈盈飘到这位老鸟身边,“这位爷好雅兴,不过妈妈我是人老珠黄了,要不我这就给你们挑姑娘去?”
“妈妈别急。”白靴男子伸手揽住老鸨的杨柳腰,且说道:“小弟今日身上银子不多,不如舍命陪妈妈一晚,顺道赏个红包权当今日吃酒钱?”
瘦黑驴似乎听懂了人话,咧嘴笑了。
“调皮。”老鸨手指轻轻推了推白靴男子靠怀里的头。
白靴男子松开老鸨单手饮酒,好像酒量与修为是天差地别,因为脸颊开始微红,醉笑道:“要不这样,妈妈你猜猜我们两个剑法谁厉害?厉害的陪你,剩下的那个把楼里的姑娘包了。”
老鸨好像已经嗅到了银子的味道,哪还有心思猜,下巴指了指青布衣男子笑道:“当然是这位爷厉害啦,人家有剑,你连剑也没有。”
“妈妈你眼拙,我的剑在这里。”白靴男子用手指指当下。
老鸨被耍得楞在当场,那头瘦黑驴又在笑了。
白靴男子调戏完了也收了收心,望着青布衣男子说道:“好了妈妈,我且告诉你,有他在我就只喝花酒,放心银子不少你。”
青布衣男子忽然变得尴尬,因为无论是这话还是这家伙的眼神,一旁的老鸨已经误会了。
“额……”老鸨浮想联翩,再盯了一眼青布衣男子,确实看出了那么几分不易察觉的秀气。话说红袖楼少有只喝花酒不点姑娘的客人,她还清楚记得那年也有一个潇洒中年剑客带着一个俊小子只来喝花酒,不过老鸨赶忙打住了思绪,因为想起那些事就觉得倒霉晦气,那年的凶案可害苦了红袖楼,死了的还是个大人物,好在那些前来办案的大人物不迁怒于红袖楼,让她命大得不受牵连,经过在官府打点一切后才算保住了红袖楼的招牌。
“妈妈!”这时楼里的一个小厮跑了过来。
老鸨才转身回头,就见羿城最大的一尊煞神到了,赶忙上前奉迎。
来的有十数人,但大多数抱胸站在了外头,阵仗不小,只有两人走了进来,为首的是个书生打扮的黄脸公子,另一个敞着短打布衫膀大腰圆,是个凶神。
“秦爷虎爷来了,请上座。”老鸨大气都不敢喘,见了寻常官老爷都不用这么低声下气。
黄脸书生不打正眼看老鸨,径直往厅堂中央走去,在座的几位豪绅见了黄脸书生赶忙上前寒暄,只见黄脸书生摆着架子道:“今日不上楼,让羞花上台唱小曲。”
“是是是。”老鸨低头应着,又给小厮使了个眼色,命他赶紧去办,可当她跟上前抬头看到中央那桌上只喝花酒的两人时,心里咯噔大呼完了。
秦爷停下脚步,也在打量眼前两人,发现一个是像庄稼汉的穷剑客一个也好不到哪去,立马有了大鱼吃小虾的架势低看了他们,冷声道:“让他们滚。”
老鸨倍感头疼啊,她最恨的就是做砸自己生意的事,可秦爷在羿城顶天大怎么惹得起,只好希望桌上才刚相熟过的两位年轻人识相点起身,大不了再给他们安排个雅间。老鸨转着眼珠子上前,四周那些个在姑娘面前爷来爷去的客人这会都噤若寒蝉,老鸨正要圆场,谁知那白靴男子先开口道:“妈妈没你的事,让他自己来请。”
“好大的口气!倒是什么来头?!”黄脸书生边上的大汉怒道。
外面的人听到了大汉的怒骂立马冲了进来,杀气腾腾。
“李兄,不如咱们报个名号。”白靴男子笑嘻嘻的转身迎向这些人。
“它叫桃花。”青布衣男子目光落向桌上的长剑。
黄面书生发出嗤笑,白靴男子也觉得丢份,转而摆出个酷酷的造型,手按身后木匣,以侧脸示人,淡淡说道:“不如来个如雷贯耳的,听好了,天下道门魁首八荒剑冢。”
率先惊骇的不是别人,而是青布衣男子,而当他睁大双眼时,全场所有人宛如雕塑不动了,仿佛时间停止。
瘦黑驴不解的望向青布衣男子,它被后者此时忽然流露出的一股情绪惊到了。
“李兄,怎么了?”白靴男子也莫名诧异。
青布衣男子道了句“原来你真是八荒剑冢的弟子”,竟然开始自顾自倒酒灌酒,一碗接一碗,情绪中夹杂着惊讶,憎恨,痛苦,惆怅。
白靴男子出奇安静的看着他灌酒。
“师父为了那柄剑不得不呕心修炼,最后落得境界大退阳寿折损,小师叔也被那柄剑困住,不得不扛起师门,终日郁郁。”
青布衣男子没前没后说了这番话,拍开第三坛酒,倒满酒完后拿起就灌,湿了衣襟。
“在出云帝国,我听大梵寺的和尚说,小师叔在缥缈峰与雪湖宫的人一战最后被赤月魔教抓走了。要知道,如果不是为了那柄剑,小师叔早就娶了玄月宫宫主,或许就不会让赤月有可趁之机,最让我担心的是……在师父走的时候,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而这几日,这种预感又来了。”
青布衣男子湿了眼眶,两行清泪划过脸庞,再不是白靴男子眼中那个笑看一切淡然到不能再淡然的家伙。
“我本来无所求,但这次出山之后,我是那么的有所求。为师父寻找续命之法,只可惜才没走多远,师父却走了,但我还要继续寻找,因为这样我会觉得师父一直在。”青布衣男子掏出了怀里一双崭新的布鞋,默默看着,“我要扛起师门,不断修炼,直到去一个地方说说道理,为师门求得百年千年的安宁。”
“八……卦……山?”白靴男子懂了。
“我要去的地方,是八荒剑冢。”青布衣男子抬头望向白靴男子,他乃赤阳门弟子,李灏然。
至于这白靴男子,正是棺材道独一个背八柄锈剑的绝世天才,雷止虽。
两人结伴行走江湖第一次相互知道身份。
“若小师叔不能回八卦山,我便去你们八荒剑冢不讲道理!”李灏然眉心赤红渐深。
雷止虽怔怔出神,良久才“哦”了一声。
瘦黑驴望向雷止虽,眼神复杂。
“今晚,你我便一决高下吧。”李灏然神情冷漠。
“啊?”雷止虽心神不定,关系的骤然转变让他还来不及面对,只好傻傻的回道:“不是说好了么,等我们喝到一万碗酒再一决高下。”
李灏然收回目光,意态阑珊,只道:“从今往后,我不碰酒了。”
雷止虽惘然。
李灏然给了雷止虽一个眼神后,神魂出窍飞上了夜空。
“好吧,算我为八荒剑冢背黑锅,当回你的出气筒。”雷止虽还是了解李灏然性格的,呢喃一句,也神魂出窍。
厅堂内所有人顿时恢复了自由,没人知道时间已经过了一刻,也没人注意到桌上的酒坛空了几坛,那柄长剑消失不见了。
“天下道门魁首?八荒剑冢?”黄脸书生心中重复起这句话,他从没听说过什么八荒剑冢,只当是唬人的名头,刚要发难,却发现桌上的两人一动不动,不禁纳闷道:“他们怎么了?”
“这是怎么了?”老鸨蹑手蹑脚伸手到雷止虽眼前晃了晃,发现没反应。
“故弄玄虚?”黄脸书生惊疑不定,脑海中浮现起当年怎么也打不死的那两人。
“刀!”大汉朝手下要来一把长柄朴刀,拔刀出鞘朝桌上一动不动的两人威胁道:“再不说话就休怪我砍你们了!”
停顿了几息见没有回应,火烈性子的大汉遂将刀劈向了相比之下长得更让人不爽的雷止虽。
刀刃离雷止虽的黑衣只差毫厘,在场的凡人脑海中已经预想到鲜血飞溅,可恰在这瞬间,刀刃激起青光,犹如砸碎了琉璃,蓦地无数青光剑从雷止虽身上飞溅而出,当先的大汉首当其冲被吓破了胆,不过好在所有迎面而来的剑刃只是划碎了他的布衫,有一道剑刃最刁钻,从他的裤裆斩过,离重要部位只差分毫。
大汉露出了背上刺的那头大牛,可人再也不敢妄动,其实不单单他,在场所有人都或多或少被青光剑袭身,但都又悬之又悬的只是破了外衣。
“轰隆——”
夜空有巨大光晕乍现,声如惊雷,身在红袖楼里的人只知道外面有强光照耀,脚下地面颤动。
……
红袖楼成了座空楼,厅堂中酒杯器物掉了一地,凌乱的场面唯有那头手黑驴嚼着花生,再用牙咬着酒碗喝起酒。
有两道金光如白马过隙分别飞入在座的两人,瘦黑驴咬着酒碗牛头望向李灏然,见他拿剑起身朝外面走去,它也就放了酒碗跟了上去,又恋恋不舍得回头看低头的雷止虽。
红袖楼只剩雷止虽一人,酒量奇差的他倒酒喝酒,自言道:“你是怕以后我夹在中间难做人吧,跟那个娘么没两样。”
雷止虽起身,大概是见李灏然看布鞋有感,也从怀里掏出一本“好”书,看了眼后又收好,边向外走边笑道:“回去的路就只剩它陪我了,你说再不碰酒,那我便再不交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