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一只蓝毛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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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直还算安静,乖乖把自己的两千灵石交给林忘忧,又从林忘忧手上拿到十九块灵石的反馈,就安静地去自己的离开。
而殷千雪,比司徒直更加一副“我是你的人”的架势,不但留在林忘忧房里,还抢林忘忧衣服穿,抢她床睡!
没见过这么自来熟的。
妖兽们都有领地意识,林忘忧是人,也同样有这东西,怎么能任由人欺负,就算是“准师娘”也不行!
被老家伙欺负够了,又要被他的女兽欺负,林忘忧终于忍无可忍,对着殷千雪大喊一嗓子:
“你去找海木,别跟着我。”
“喜欢你。不,他。”
“你,你,你。”林忘忧气不打一处来,心里告诉自己淑女,要淑女。
强压下怒气,才柔柔地看向殷千雪:“你修为是不是很高,会不会帮我打怪?”
殷千雪摇头。
“那你还化形,有什么意思?去去去,找你的海木老爷爷去。别扯我衣角,我不会心软的。”
可是看看殷千雪什么都不懂就扯着她的样子,林忘忧莫名地又觉得有点心软了,如此场景,似曾相熟。谁规定化形妖兽就一定要厉害?说不定人家失忆了,散功了、或者本来就是跟那只三阶弱兔子一样的观赏兽。
鬼使神差地,最怕麻烦的林忘忧,居然一念心软,就松了口气:
“你要是留下可以,我们必须约法三章,我的卧室你不准进,我的东西你不准拿,还有最重要的就是有人欺负我你必须帮我。”
“好,帮我。”殷千雪点头。
“错了,是帮你。”
“帮你。”
林忘忧偷偷抹了把汗,殷千雪这种习惯性复述,也不知道有没有理解她的意思。
至于殷千雪穿上身的那套门服,就让她穿着吧,总不能让人家在灵剑派还穿着御兽门的衣服。
其实,林忘忧私心里,还是觉得自己能有个化形妖兽当保镖,还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在外屋给殷千雪折腾了一张床,看看天色已晚,这一天的事情太多了,林忘忧也是真的累的想倒头就睡了。
想睡觉?可没那么容易呢!
林忘忧刚躺上床,就“啊”的一声尖叫着爬起来。
她这一生可真够大的,殷千雪进来了,司徒直也不知从哪儿跑过来了,连秦寻都突然出现了。
司徒直进来之后,看了眼林忘忧穿着一套露出半截小臂的睡服,连忙遮了眼睛碎碎念:“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殷千雪说话说不好,偏偏听力特别好,饶是司徒直念叨的很小声,她还是一点不给面子地复述出来“非礼
、勿视。”声音还不小,就是听着很别扭。
秦寻反应倒还是正常,毕竟林忘忧又不是没穿衣服,只是穿的少了一点,凡界女子穿的更少的都有,露个胳膊又不算什么,用得着那么夸张吗。
“秦寻,你帮我把床上那个鬼东西收了!”林忘忧指着床上的一条长长软软的东西。
秦寻白了林忘忧一眼,对于林忘忧下意识跑过来躲在他身后并且让他帮忙,秦寻感觉很满意,若是林忘忧这次再去找那个司徒直,他肯定再也不要理林忘忧。
秦寻用剑鞘挑了挑床上的那只蓝色大毛虫,原本是想扔出去,却发现有些不同。
秦寻眉头微微皱起,打量着眼前的毛虫。
一般毛虫只有手指长短,以绿皮为主。这只且不说蓝色看上去就像是有毒的,体型也太惊人了点,居然有半剑长短,却是肥肥圆圆的,比剑鞘粗多了,被秦寻剑鞘一挑,居然就近趴在剑鞘上不肯下来了。
“虫子而已,没想到还是有灵性的。”秦寻难得温柔地笑笑,他的温柔是因为今晚林忘忧的表现,至今还死死拽着他腰上的衣服呢。
可那只毛虫不懂啊,看有人对它笑,也对秦寻发出人性化的笑容,赖在秦寻的剑鞘上,还就不肯下来了。
“快把它弄出去。”林忘忧急的跳脚:“我最讨厌虫子了。”
“好。”秦寻就准备把它丢出去了。
“等一等。”司徒直急得脸又红了,有点磕巴地开头:“那个,忘忧姑娘,秦师兄,能不能,把它给我养?”
“不行。”林忘忧残忍拒绝:“我最讨厌虫子了,你养了它,就别跟着我了。”
“我,我。”司徒直是真的急了,他性格腼腆不代表真的完全不会做人,有时候投其所好的事还是会的,比如,林忘忧爱财,他已经领教过了。
所以司徒直急中生智地就开口了:“我师傅说,比妖兽更值钱的是精怪。精怪在进化之前,一般都是虫形,会与普通虫不同。我在想,它可能,是精怪的幼虫。”
当然是实话,即便是急中生智,司徒直也不会像林忘忧一样没节操滴说假话。
其他都是废话,林忘忧的耳朵里只钻进了三个字——很值钱!
“有多值钱?”
“听说门里有位前辈,曾经以一只精怪,为御兽门换了一条灵石矿脉。”
“矿脉?!”
来条矿脉敲晕我吧!林忘忧心中得意,比起矿脉来,别说一只毛毛虫,十只她都养了。
“这只虫子是来找我的,它说它与我有缘。”林忘忧赶紧先霸占了“矿脉”的所有权。
“您是有大造化的人,所以才能吸引精怪。精怪的饲养需要花费很多心血,我可以替您养。”司徒直兴奋地开口,作为从小就热爱研究兽类的专业型人才,司徒直对于能亲手养大一只精怪,充满着
“好啊,就这么定了,但是你不准贪污我的小虫虫。”
林忘忧,你能更无耻一点吗?刚才是谁一脸讨厌嫌弃要扔了人家?好意思说是你的虫虫?
但是司徒直是善良听话的好孩子,深觉林忘忧言之有理,不停地点头。
可是林忘忧是小女子啊,当然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么值钱的东西,怎么能放心交给别人,林忘忧想了想,总算有了主意:
“那我要让他先认主。”
“不行的,认主之后,就不好卖了。”司徒直忙提醒。“忘忧姑娘,你要是担心,我就发血誓好了。”
说罢司徒直就开始发血誓,都发完了,林忘忧才幽幽地来了一句:“其实我不是不信任你,完全不用发血誓的。”
早怎么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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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直还算安静,乖乖把自己的两千灵石交给林忘忧,又从林忘忧手上拿到十九块灵石的反馈,就安静地去自己的离开。
而殷千雪,比司徒直更加一副“我是你的人”的架势,不但留在林忘忧房里,还抢林忘忧衣服穿,抢她床睡!
没见过这么自来熟的。
妖兽们都有领地意识,林忘忧是人,也同样有这东西,怎么能任由人欺负,就算是“准师娘”也不行!
被老家伙欺负够了,又要被他的女兽欺负,林忘忧终于忍无可忍,对着殷千雪大喊一嗓子:
“你去找海木,别跟着我。”
“喜欢你。不,他。”
“你,你,你。”林忘忧气不打一处来,心里告诉自己淑女,要淑女。
强压下怒气,才柔柔地看向殷千雪:“你修为是不是很高,会不会帮我打怪?”
殷千雪摇头。
“那你还化形,有什么意思?去去去,找你的海木老爷爷去。别扯我衣角,我不会心软的。”
可是看看殷千雪什么都不懂就扯着她的样子,林忘忧莫名地又觉得有点心软了,如此场景,似曾相熟。谁规定化形妖兽就一定要厉害?说不定人家失忆了,散功了、或者本来就是跟那只三阶弱兔子一样的观赏兽。
鬼使神差地,最怕麻烦的林忘忧,居然一念心软,就松了口气:
“你要是留下可以,我们必须约法三章,我的卧室你不准进,我的东西你不准拿,还有最重要的就是有人欺负我你必须帮我。”
“好,帮我。”殷千雪点头。
“错了,是帮你。”
“帮你。”
林忘忧偷偷抹了把汗,殷千雪这种习惯性复述,也不知道有没有理解她的意思。
至于殷千雪穿上身的那套门服,就让她穿着吧,总不能让人家在灵剑派还穿着御兽门的衣服。
其实,林忘忧私心里,还是觉得自己能有个化形妖兽当保镖,还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在外屋给殷千雪折腾了一张床,看看天色已晚,这一天的事情太多了,林忘忧也是真的累的想倒头就睡了。
想睡觉?可没那么容易呢!
林忘忧刚躺上床,就“啊”的一声尖叫着爬起来。
她这一生可真够大的,殷千雪进来了,司徒直也不知从哪儿跑过来了,连秦寻都突然出现了。
司徒直进来之后,看了眼林忘忧穿着一套露出半截小臂的睡服,连忙遮了眼睛碎碎念:“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殷千雪说话说不好,偏偏听力特别好,饶是司徒直念叨的很小声,她还是一点不给面子地复述出来“非礼
、勿视。”声音还不小,就是听着很别扭。
秦寻反应倒还是正常,毕竟林忘忧又不是没穿衣服,只是穿的少了一点,凡界女子穿的更少的都有,露个胳膊又不算什么,用得着那么夸张吗。
“秦寻,你帮我把床上那个鬼东西收了!”林忘忧指着床上的一条长长软软的东西。
秦寻白了林忘忧一眼,对于林忘忧下意识跑过来躲在他身后并且让他帮忙,秦寻感觉很满意,若是林忘忧这次再去找那个司徒直,他肯定再也不要理林忘忧。
秦寻用剑鞘挑了挑床上的那只蓝色大毛虫,原本是想扔出去,却发现有些不同。
秦寻眉头微微皱起,打量着眼前的毛虫。
一般毛虫只有手指长短,以绿皮为主。这只且不说蓝色看上去就像是有毒的,体型也太惊人了点,居然有半剑长短,却是肥肥圆圆的,比剑鞘粗多了,被秦寻剑鞘一挑,居然就近趴在剑鞘上不肯下来了。
“虫子而已,没想到还是有灵性的。”秦寻难得温柔地笑笑,他的温柔是因为今晚林忘忧的表现,至今还死死拽着他腰上的衣服呢。
可那只毛虫不懂啊,看有人对它笑,也对秦寻发出人性化的笑容,赖在秦寻的剑鞘上,还就不肯下来了。
“快把它弄出去。”林忘忧急的跳脚:“我最讨厌虫子了。”
“好。”秦寻就准备把它丢出去了。
“等一等。”司徒直急得脸又红了,有点磕巴地开头:“那个,忘忧姑娘,秦师兄,能不能,把它给我养?”
“不行。”林忘忧残忍拒绝:“我最讨厌虫子了,你养了它,就别跟着我了。”
“我,我。”司徒直是真的急了,他性格腼腆不代表真的完全不会做人,有时候投其所好的事还是会的,比如,林忘忧爱财,他已经领教过了。
所以司徒直急中生智地就开口了:“我师傅说,比妖兽更值钱的是精怪。精怪在进化之前,一般都是虫形,会与普通虫不同。我在想,它可能,是精怪的幼虫。”
当然是实话,即便是急中生智,司徒直也不会像林忘忧一样没节操滴说假话。
其他都是废话,林忘忧的耳朵里只钻进了三个字——很值钱!
“有多值钱?”
“听说门里有位前辈,曾经以一只精怪,为御兽门换了一条灵石矿脉。”
“矿脉?!”
来条矿脉敲晕我吧!林忘忧心中得意,比起矿脉来,别说一只毛毛虫,十只她都养了。
“这只虫子是来找我的,它说它与我有缘。”林忘忧赶紧先霸占了“矿脉”的所有权。
“您是有大造化的人,所以才能吸引精怪。精怪的饲养需要花费很多心血,我可以替您养。”司徒直兴奋地开口,作为从小就热爱研究兽类的专业型人才,司徒直对于能亲手养大一只精怪,充满着
“好啊,就这么定了,但是你不准贪污我的小虫虫。”
林忘忧,你能更无耻一点吗?刚才是谁一脸讨厌嫌弃要扔了人家?好意思说是你的虫虫?
但是司徒直是善良听话的好孩子,深觉林忘忧言之有理,不停地点头。
可是林忘忧是小女子啊,当然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么值钱的东西,怎么能放心交给别人,林忘忧想了想,总算有了主意:
“那我要让他先认主。”
“不行的,认主之后,就不好卖了。”司徒直忙提醒。“忘忧姑娘,你要是担心,我就发血誓好了。”
说罢司徒直就开始发血誓,都发完了,林忘忧才幽幽地来了一句:“其实我不是不信任你,完全不用发血誓的。”
早怎么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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