炯炯有神的爱情[耽美]_分节阅读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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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舒服。
“看好了。”从炯炯的身上起来,东方有打开床边靠窗位置的那个一米宽的衣柜。衣柜里有放置他平时用的简单衣物。从里面拿出尚未穿过的全新内`裤,“先去穿上裤子,然后去教室继续上课。”
“好。”炯炯当场掀开毯子,光着PP穿了起来。全棉的内`裤本来就有弹性,东方有体格又是精瘦,所以穿在炯炯的身上,那裤子倒也不大,恰巧合身,如果穿在东方有的身上,怕是会更加优美的包裹出他的臀形。
炯炯穿好裤子转身的时候,正巧看见东方有脱下了睡衣,那光裸的上身看上去非常结实。炯炯凤目一转,身体朝着东方有扑去。东方有本能的想避开,可在意识到这个人是炯炯时,还是站着让他扑了。
“我看看,小有让我看看。”拉起东方有的手臂,腋下浓黑的毛,和自己的不同。“小有你是黑色的。”炯炯说着忍不住拉了几下。东方有只觉得一阵如针刺般的感觉划过,见炯炯的手中已经扯下了几根。
炯炯咧开嘴一笑:“你看,和我的不一样。”他抬起自己的手臂,非常热情的让东方有看。那浅褐色又恰似奶白色的,像是这个人的性格,倔强中带着几分憨厚。
东方有移开视线,眼中的笑更加沉了,只是怕让这单纯的孩子看见。
两人穿好衣服出去的时候,被炯炯遗忘的记忆也回来,他拉住东方有的衣服:“小有,你还做我媳妇吗?”
东方有正在关门的手一顿,险些把自己的手指给夹进去。可东方有的这一顿,让炯炯心急了:“小有,我们亲亲爱爱过,我要对你负责的。”
东方有的眼中闪过算计,他喜欢极了这孩子的口不择言。“只有女人才可以做媳妇的,而我不是女人,所以不能当你的媳妇。”他们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东方有没有细想过,可是却又那么自然的接受了,甚至连一丝的疑惑和挣扎也没有。他对这个孩子有欲望,超乎对女人的欲望,他想对这个孩子好,想对这个孩子温柔,想跟他睡在一张床上,甚至想……跟他组织成一个家。
心猛地一跳,家的出现,让东方有再一次认真的看着炯炯。从小到大,他都是个聪明的人,聪明的人,当然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曾经他活的没有光彩,借东方神的话说,简直很闷骚,那是因为没有可以引起他兴趣的人事物。但是第一眼,当这双如小鹿般会乱撞的眼睛,进入视线的时候,尽管东方有努力的维持镇定,可小鹿,还是引起了他的兴趣。
然而,在东方神的眼中,他看到了同样的信息。双胞胎的感应,有时是很可怕的。想到曾经,东方有在对小鹿还只是兴趣的时候,就决定放弃他,把小鹿交给自己的弟弟。东方家的男人,一旦认真了,就不会放手,他明白。可是偏偏,小鹿傻兮兮的找了上来。
用甚至不值钱的牛奶和面包,想讨他欢心。一向强冷的心,在听见小鹿哽咽的哭泣时,软了下来。
拥抱和亲吻,是最能表达心灵的一种方式,所以他情不自禁了。
炯炯听了,心底着急了:“那怎么办?我不想和小有你客气。”他想和小有当兄弟,像和小南一样的兄弟,甚至……甚至可以亲亲爱爱的兄弟。
这孩子,说话真不客气。
“其实,还有一种关系,也是可以不用客气的。”东方有表面看起来正经,内心就像个偷腥的狐狸,挖了坑,让炯炯跳下。
“什么关系?”果然,眨着闪亮的双眼,炯炯有兴趣了。
微微一笑,他俯身在炯炯的耳边,轻语:“情`人关系。”故意压低的嗓音,优雅有力,激的炯炯的心脏又噗通噗通的跳。
“情`人关系?”炯炯是知道所谓的情`人关系。
“恩,就是谈恋爱。恋爱之后就是求婚,等成婚之后,两个人就永远在一起。”永远,多么遥远的字眼。可是,听起来它那么动听。
“我知道,成婚之后就是媳妇了。可是小有,你不是说,男人是不能当媳妇的吗?”
“可以当老公啊。”
“咦?老公?那也是可以不用客气的吗?”听起来,似乎也很好的样子,炯炯有些心动了,“那小有要当我老公吗?”
东方有笑了,并不急着回答,他想看这个孩子着急的样子。
“我知道了。”炯炯点了点头,“小有一定是觉得我没有向小有求婚,所以没有诚意对不对?爸爸说,要感动一个人,是要用实际行动的。所以……”拍了拍自己的胸膛,“我们就先谈恋爱吧。”
“谈恋爱啊。”东方有咬着余音。
“嗯,我会对小有很好很好的,我会当一个很称职的老公,然后让小有很放心的嫁给我。”拍拍东方有的肩膀,炯炯哼着歌往前走,可走了几步见东方有还站在那里,他转身,朝着东方有伸出手,“小有。”
炯炯的手掌大小适中,匀称的手指像是天使的翅膀,东方有觉得,那片纯白的世界在欢迎着他。一步一步,他走向炯炯,把自己的手交给他。小手牵着大手,两人走过长长的走廊,像是在走着教堂里的红地毯。
偶尔,少年抬起头,给了青年甜美的一笑。那笑容的温柔,尽管少年不自知,但是青年看出了其中的特别,他的笑,渗透进眼底,让人回味。
东方有只是送炯炯到音乐系大楼的对面,他看着炯炯的身影慢慢的远离自己,看见炯炯在阳光下不时的回头朝着自己招手,有一种冲动,一种想将他抱回来的冲动。
炯炯一口气跑到四楼,却在楼梯转角的地方,看见于文天倚在那里。“文天。”
于文天沉默的视线,将炯炯上上下下打量了一边。黑色的五分裤遮盖不住膝盖的伤,特别是膝盖上还涂着红药水。对东方有的话,本来存在这几丝怀疑,可小孩膝盖上的伤不会造假。
于文天泛起笑:“去哪儿了,怎么把自己弄伤了?”
炯炯灿烂的双眼眯成了月牙儿:“给小有送早餐去了,然后被石子绊倒了。你看……”炯炯抬起自己的膝盖,“好疼的,不过小有给我擦药水了。”
提起手,想揉揉那颗黑发闪闪的脑袋,但伸出的手还是收回来了。于文天顿了一下:“走吧,去上课了。老师那里给你请了假,就说摔伤了腿。”
“嗯。文天,你是在这里等我的吗?”炯炯心细如水,虽然傻,可也玲珑剔透。
于文天只是笑着。他一则在这里等候炯炯,二则想看看东方有。可是没想到,东方有并没有送他过来。不得不承认东方有是个沉稳的人。昨天送炯炯过来已经引起了论坛上的闲言闲语,如果今天再送他过来,那些流言蜚语势必会伤害到这个单纯的孩子。
音乐系的课程倒是不多,不像企管系有算不玩的数字、也不像法学系有分析不完的案例、更不似医学系有那么多的实验。
会搞音乐的,家底通常都是丰厚的,这样的家庭出来的孩子,也通常都是从小接触音律的。所以开学的第一天,音乐系就有了一个比赛,比赛的时间定于10月国庆前夕,也就是说9月底的最后一天。为了庆国庆,音乐系大一举行的学院杯比赛。
第29章 囧囧爱好
音乐系一年级有四个班级,而9月刚好有四个星期,所以比赛的日期表如下。
第一周:每个班级的选拔赛。也就是从每班20个同学中,选择成绩前五的学生。比赛的时间是周五下午,从1点到5点,每个班级有1个小时的初赛时间,在校多媒体音乐教室里。
第二周:以上被选择出来的20个同学,实行2进1的淘汰赛,留下10个到下一轮。但是有一个规则,必须是男女合奏。也就是说,被选出来的10位同学,要为自己选择一个异性搭档。
第三周:练习。
第四周:总决赛。
总决赛是全校公开的表演,到时莅临的不只是学院的领导,还有社会各层的商政人员,各国的音乐家,甚至各方面的媒体和经济公司。简单来说,这也是一次学校将新生带向全世界的表演。在诺克亚学院中,以往的此类比赛,一曲成名的不在少数,甚至有的已经站在了国际前列的水平。但是追溯诺克亚音乐系至今的历史,被称得上音乐天才的,却只有一人。
这是音乐系第一堂课的内容。
于文天和炯炯从后面溜进去的时候,同学们正在议论纷纷的讨论。所以迟到与否,并不重要。
“你小子去哪里了?”乐棉一张兴高采烈的脸,在看见炯炯之后,换上了埋怨。
炯炯知道对方是关心他,所以他很乖很乖的回答:“我摔倒了,好疼的,然后去擦药水了。”委屈的嘟着嘴,那双眼睛,仿佛只要一眨,就能逼出眼泪。
“摔倒了,严重吗?”还擦了药水?那一定很严重了。乐棉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来到炯炯面前,“我看看,哪里伤了?”
关心是真,好奇也是真。
炯炯把裤子往上拉了拉:“你看看,红红的。”
这白白的一条腿,就膝盖上一点红,那也是万分的妖娆。乐棉咽了咽口水,被韩墨拉回凳子上坐好。
前排的同学传下来一张表格,那是周末比赛时的项目。大学最大的好处就是座位自由,308寝室的四个人,刚好凑成前后两桌。
“小炯,你报什么项目?”乐棉把身子转过来,面对着炯炯而坐。
“这个……”一眼下去,项目很多。竖琴、口琴、小提琴、中提琴……但是无疑,钢琴是学音乐的入门项目,又或者说,学音乐的,没有一个不会钢琴,特别是那些所谓豪门里的小姐少爷,钢琴是一种象征,身份的象征。“这个。”炯炯在钢琴的小方块里点了个勾。“小棉你呢?”
“我喜欢小提琴。”乐棉在小提琴的小方块里打了个勾,“墨喜欢吉他和贝斯,但是选哪个好呢?”转过头看着韩墨。
“随便。”韩墨仍然惜字如金。
“怎么能随便,他刚才没听老师说吗?如果一举成名,我们就成明星了,还没毕业就可以组织明星乐队,到时候发财了。”乐棉的眼底冒出一颗颗的星星,如同闪亮的黄金。
“做梦吧你。”韩墨哼了一声。
大一共四个班,每个班级20个学生,也就是一共有80个。80个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而乐棉的水平韩墨是知道的,要进入前十,根本那是不可能的。
“哼。”乐棉不愿意自己的梦想被看扁,“小炯你说,我们出名了,组织乐队当明星好不好?”
这个?炯炯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下,然后很酷的说:“我不追星的。”
一句话,三个不同的表情。冷静如于文天,相当意外;冷酷如韩墨,唇角在动;活泼如乐棉,只差没流下口水。他们得到一致的结论,追星的人,被这个孩子看不起了。
“玩物丧志嘛。”炯炯卷着嘴解释。他是好孩子啊,“可是我喜欢看柯南,我也喜欢看哈比,我也喜欢比卡丘。”
下一刻,三人唉声叹气,用正常的思维去问他,这是行不通的。
可是,柯南大家是知道的,毕竟从小,谁不是听着或者看着柯南长大的。比卡丘也耳有所闻,可哈比是谁?
“哈比是什么谁啊?”乐棉问了。
炯炯笑了,非常得意。“哈比是一只猫,取自英文happy的意思,是动漫妖精的尾巴里的宠物哦。而且啊……”凤目一转,“它还是一只公猫,会飞的公猫哦。”
“哇,会飞的猫我喜欢。”乐棉生性好玩,这一听就来了兴致。于是,两人喋喋不休了。
韩墨目光瞥过于文天,他的那张纸上,还是空白的。察觉了他的意思,于文天微笑:“我跟那群贵公子不一样,从小不喜欢这些,所以对这些东西一窍不通。”意思是,他退出了。韩墨只是挑眉,不答。
等那些名单全部收回去之后,班导继续:“下午一点半,大家去音乐楼集合,我带大家去熟悉乐器,然后分组练习,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同学们兴奋的叫嚣。
“君炯炯,有人找。”坐在门口的同学大声嚷嚷,这原本热闹的气氛,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接着又是一阵哄堂大笑,大家觉得这名字特搞笑。开学才三天,同学以寝室为单位,彼此都不熟悉,炯炯的名字,他们第一次听见。
顺着教室里立起的身影,大家的视线集中在炯炯的身上,这才发现,班级里竟然有这么一个美少年。
少年身材纤长,含笑的丹凤眼清澈的如同月光,白色
很不舒服。
“看好了。”从炯炯的身上起来,东方有打开床边靠窗位置的那个一米宽的衣柜。衣柜里有放置他平时用的简单衣物。从里面拿出尚未穿过的全新内`裤,“先去穿上裤子,然后去教室继续上课。”
“好。”炯炯当场掀开毯子,光着PP穿了起来。全棉的内`裤本来就有弹性,东方有体格又是精瘦,所以穿在炯炯的身上,那裤子倒也不大,恰巧合身,如果穿在东方有的身上,怕是会更加优美的包裹出他的臀形。
炯炯穿好裤子转身的时候,正巧看见东方有脱下了睡衣,那光裸的上身看上去非常结实。炯炯凤目一转,身体朝着东方有扑去。东方有本能的想避开,可在意识到这个人是炯炯时,还是站着让他扑了。
“我看看,小有让我看看。”拉起东方有的手臂,腋下浓黑的毛,和自己的不同。“小有你是黑色的。”炯炯说着忍不住拉了几下。东方有只觉得一阵如针刺般的感觉划过,见炯炯的手中已经扯下了几根。
炯炯咧开嘴一笑:“你看,和我的不一样。”他抬起自己的手臂,非常热情的让东方有看。那浅褐色又恰似奶白色的,像是这个人的性格,倔强中带着几分憨厚。
东方有移开视线,眼中的笑更加沉了,只是怕让这单纯的孩子看见。
两人穿好衣服出去的时候,被炯炯遗忘的记忆也回来,他拉住东方有的衣服:“小有,你还做我媳妇吗?”
东方有正在关门的手一顿,险些把自己的手指给夹进去。可东方有的这一顿,让炯炯心急了:“小有,我们亲亲爱爱过,我要对你负责的。”
东方有的眼中闪过算计,他喜欢极了这孩子的口不择言。“只有女人才可以做媳妇的,而我不是女人,所以不能当你的媳妇。”他们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东方有没有细想过,可是却又那么自然的接受了,甚至连一丝的疑惑和挣扎也没有。他对这个孩子有欲望,超乎对女人的欲望,他想对这个孩子好,想对这个孩子温柔,想跟他睡在一张床上,甚至想……跟他组织成一个家。
心猛地一跳,家的出现,让东方有再一次认真的看着炯炯。从小到大,他都是个聪明的人,聪明的人,当然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曾经他活的没有光彩,借东方神的话说,简直很闷骚,那是因为没有可以引起他兴趣的人事物。但是第一眼,当这双如小鹿般会乱撞的眼睛,进入视线的时候,尽管东方有努力的维持镇定,可小鹿,还是引起了他的兴趣。
然而,在东方神的眼中,他看到了同样的信息。双胞胎的感应,有时是很可怕的。想到曾经,东方有在对小鹿还只是兴趣的时候,就决定放弃他,把小鹿交给自己的弟弟。东方家的男人,一旦认真了,就不会放手,他明白。可是偏偏,小鹿傻兮兮的找了上来。
用甚至不值钱的牛奶和面包,想讨他欢心。一向强冷的心,在听见小鹿哽咽的哭泣时,软了下来。
拥抱和亲吻,是最能表达心灵的一种方式,所以他情不自禁了。
炯炯听了,心底着急了:“那怎么办?我不想和小有你客气。”他想和小有当兄弟,像和小南一样的兄弟,甚至……甚至可以亲亲爱爱的兄弟。
这孩子,说话真不客气。
“其实,还有一种关系,也是可以不用客气的。”东方有表面看起来正经,内心就像个偷腥的狐狸,挖了坑,让炯炯跳下。
“什么关系?”果然,眨着闪亮的双眼,炯炯有兴趣了。
微微一笑,他俯身在炯炯的耳边,轻语:“情`人关系。”故意压低的嗓音,优雅有力,激的炯炯的心脏又噗通噗通的跳。
“情`人关系?”炯炯是知道所谓的情`人关系。
“恩,就是谈恋爱。恋爱之后就是求婚,等成婚之后,两个人就永远在一起。”永远,多么遥远的字眼。可是,听起来它那么动听。
“我知道,成婚之后就是媳妇了。可是小有,你不是说,男人是不能当媳妇的吗?”
“可以当老公啊。”
“咦?老公?那也是可以不用客气的吗?”听起来,似乎也很好的样子,炯炯有些心动了,“那小有要当我老公吗?”
东方有笑了,并不急着回答,他想看这个孩子着急的样子。
“我知道了。”炯炯点了点头,“小有一定是觉得我没有向小有求婚,所以没有诚意对不对?爸爸说,要感动一个人,是要用实际行动的。所以……”拍了拍自己的胸膛,“我们就先谈恋爱吧。”
“谈恋爱啊。”东方有咬着余音。
“嗯,我会对小有很好很好的,我会当一个很称职的老公,然后让小有很放心的嫁给我。”拍拍东方有的肩膀,炯炯哼着歌往前走,可走了几步见东方有还站在那里,他转身,朝着东方有伸出手,“小有。”
炯炯的手掌大小适中,匀称的手指像是天使的翅膀,东方有觉得,那片纯白的世界在欢迎着他。一步一步,他走向炯炯,把自己的手交给他。小手牵着大手,两人走过长长的走廊,像是在走着教堂里的红地毯。
偶尔,少年抬起头,给了青年甜美的一笑。那笑容的温柔,尽管少年不自知,但是青年看出了其中的特别,他的笑,渗透进眼底,让人回味。
东方有只是送炯炯到音乐系大楼的对面,他看着炯炯的身影慢慢的远离自己,看见炯炯在阳光下不时的回头朝着自己招手,有一种冲动,一种想将他抱回来的冲动。
炯炯一口气跑到四楼,却在楼梯转角的地方,看见于文天倚在那里。“文天。”
于文天沉默的视线,将炯炯上上下下打量了一边。黑色的五分裤遮盖不住膝盖的伤,特别是膝盖上还涂着红药水。对东方有的话,本来存在这几丝怀疑,可小孩膝盖上的伤不会造假。
于文天泛起笑:“去哪儿了,怎么把自己弄伤了?”
炯炯灿烂的双眼眯成了月牙儿:“给小有送早餐去了,然后被石子绊倒了。你看……”炯炯抬起自己的膝盖,“好疼的,不过小有给我擦药水了。”
提起手,想揉揉那颗黑发闪闪的脑袋,但伸出的手还是收回来了。于文天顿了一下:“走吧,去上课了。老师那里给你请了假,就说摔伤了腿。”
“嗯。文天,你是在这里等我的吗?”炯炯心细如水,虽然傻,可也玲珑剔透。
于文天只是笑着。他一则在这里等候炯炯,二则想看看东方有。可是没想到,东方有并没有送他过来。不得不承认东方有是个沉稳的人。昨天送炯炯过来已经引起了论坛上的闲言闲语,如果今天再送他过来,那些流言蜚语势必会伤害到这个单纯的孩子。
音乐系的课程倒是不多,不像企管系有算不玩的数字、也不像法学系有分析不完的案例、更不似医学系有那么多的实验。
会搞音乐的,家底通常都是丰厚的,这样的家庭出来的孩子,也通常都是从小接触音律的。所以开学的第一天,音乐系就有了一个比赛,比赛的时间定于10月国庆前夕,也就是说9月底的最后一天。为了庆国庆,音乐系大一举行的学院杯比赛。
第29章 囧囧爱好
音乐系一年级有四个班级,而9月刚好有四个星期,所以比赛的日期表如下。
第一周:每个班级的选拔赛。也就是从每班20个同学中,选择成绩前五的学生。比赛的时间是周五下午,从1点到5点,每个班级有1个小时的初赛时间,在校多媒体音乐教室里。
第二周:以上被选择出来的20个同学,实行2进1的淘汰赛,留下10个到下一轮。但是有一个规则,必须是男女合奏。也就是说,被选出来的10位同学,要为自己选择一个异性搭档。
第三周:练习。
第四周:总决赛。
总决赛是全校公开的表演,到时莅临的不只是学院的领导,还有社会各层的商政人员,各国的音乐家,甚至各方面的媒体和经济公司。简单来说,这也是一次学校将新生带向全世界的表演。在诺克亚学院中,以往的此类比赛,一曲成名的不在少数,甚至有的已经站在了国际前列的水平。但是追溯诺克亚音乐系至今的历史,被称得上音乐天才的,却只有一人。
这是音乐系第一堂课的内容。
于文天和炯炯从后面溜进去的时候,同学们正在议论纷纷的讨论。所以迟到与否,并不重要。
“你小子去哪里了?”乐棉一张兴高采烈的脸,在看见炯炯之后,换上了埋怨。
炯炯知道对方是关心他,所以他很乖很乖的回答:“我摔倒了,好疼的,然后去擦药水了。”委屈的嘟着嘴,那双眼睛,仿佛只要一眨,就能逼出眼泪。
“摔倒了,严重吗?”还擦了药水?那一定很严重了。乐棉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来到炯炯面前,“我看看,哪里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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炯炯把裤子往上拉了拉:“你看看,红红的。”
这白白的一条腿,就膝盖上一点红,那也是万分的妖娆。乐棉咽了咽口水,被韩墨拉回凳子上坐好。
前排的同学传下来一张表格,那是周末比赛时的项目。大学最大的好处就是座位自由,308寝室的四个人,刚好凑成前后两桌。
“小炯,你报什么项目?”乐棉把身子转过来,面对着炯炯而坐。
“这个……”一眼下去,项目很多。竖琴、口琴、小提琴、中提琴……但是无疑,钢琴是学音乐的入门项目,又或者说,学音乐的,没有一个不会钢琴,特别是那些所谓豪门里的小姐少爷,钢琴是一种象征,身份的象征。“这个。”炯炯在钢琴的小方块里点了个勾。“小棉你呢?”
“我喜欢小提琴。”乐棉在小提琴的小方块里打了个勾,“墨喜欢吉他和贝斯,但是选哪个好呢?”转过头看着韩墨。
“随便。”韩墨仍然惜字如金。
“怎么能随便,他刚才没听老师说吗?如果一举成名,我们就成明星了,还没毕业就可以组织明星乐队,到时候发财了。”乐棉的眼底冒出一颗颗的星星,如同闪亮的黄金。
“做梦吧你。”韩墨哼了一声。
大一共四个班,每个班级20个学生,也就是一共有80个。80个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而乐棉的水平韩墨是知道的,要进入前十,根本那是不可能的。
“哼。”乐棉不愿意自己的梦想被看扁,“小炯你说,我们出名了,组织乐队当明星好不好?”
这个?炯炯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下,然后很酷的说:“我不追星的。”
一句话,三个不同的表情。冷静如于文天,相当意外;冷酷如韩墨,唇角在动;活泼如乐棉,只差没流下口水。他们得到一致的结论,追星的人,被这个孩子看不起了。
“玩物丧志嘛。”炯炯卷着嘴解释。他是好孩子啊,“可是我喜欢看柯南,我也喜欢看哈比,我也喜欢比卡丘。”
下一刻,三人唉声叹气,用正常的思维去问他,这是行不通的。
可是,柯南大家是知道的,毕竟从小,谁不是听着或者看着柯南长大的。比卡丘也耳有所闻,可哈比是谁?
“哈比是什么谁啊?”乐棉问了。
炯炯笑了,非常得意。“哈比是一只猫,取自英文happy的意思,是动漫妖精的尾巴里的宠物哦。而且啊……”凤目一转,“它还是一只公猫,会飞的公猫哦。”
“哇,会飞的猫我喜欢。”乐棉生性好玩,这一听就来了兴致。于是,两人喋喋不休了。
韩墨目光瞥过于文天,他的那张纸上,还是空白的。察觉了他的意思,于文天微笑:“我跟那群贵公子不一样,从小不喜欢这些,所以对这些东西一窍不通。”意思是,他退出了。韩墨只是挑眉,不答。
等那些名单全部收回去之后,班导继续:“下午一点半,大家去音乐楼集合,我带大家去熟悉乐器,然后分组练习,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同学们兴奋的叫嚣。
“君炯炯,有人找。”坐在门口的同学大声嚷嚷,这原本热闹的气氛,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接着又是一阵哄堂大笑,大家觉得这名字特搞笑。开学才三天,同学以寝室为单位,彼此都不熟悉,炯炯的名字,他们第一次听见。
顺着教室里立起的身影,大家的视线集中在炯炯的身上,这才发现,班级里竟然有这么一个美少年。
少年身材纤长,含笑的丹凤眼清澈的如同月光,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