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 拒绝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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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秦洛水道别的时候,这家伙竟然不在国内!
宋书煜一问之下才知道他竟然去M国参加“世界顶尖模特大赛”的活动。
宋书煜以为是听错了,满心疑问,模特是个吃青春饭的行业,过了二十岁差不多都算老了,像秦洛水这样的家伙,估计该被称作大叔辈了吧。
“你怎么混混达达的,竟然就成了中国赛区的代表模特了?”
“我怎么知道?反正我收到了邀请我参加大赛的邀请函,没办法只好丢开日进斗金的生意,勉为其难地飞过来了。”
秦洛水悠闲地说着。
宋书煜听得脸部直抽,勉为其难?问题是——秦洛水什么时候竟然成了名模了?
“那你现在在哪里?”
“在主办方M国的洛杉矶假日酒店喝咖啡,真是难喝,不过,这里的美女多,养养眼也不错;有什么事情快说,别耽误我泡妞。”
“泡妞?别把国外的病毒带回来哦!”宋书煜咧咧嘴,也只有秦洛水这样的男人,能把找女人的事情当成喝茶一样随便地说。
“喂,什么人嘛,自己当和尚,吓我做什么。”
“好了好了,你下榻的酒店和房间号给我说一声,我过两天带人过去帮你捧场。”宋书煜想到难得出国一趟,竟然还和秦落水到一个城市,不由也乐了。
“捧场?别胡说哦,你那样的家伙,怎么可能说出国就出国?”秦洛水以为宋书煜是和他玩笑,当即就随口回道。
“好了,不和你拼了,我说的是真的。”宋书煜看看时间,正色道。
秦洛水也回过神,知道宋书煜这家伙不是胡说的主儿,他说过来,那就一定会过来的,当即就说了自己下榻的酒店和房间号,又贫了几句,两个人就道了别。
秦洛水一挂电话,不由就失笑了。
这家伙选择刚刚过完年就急巴巴地出来,显然目的很明确,无论借口多么冠冕堂皇,他都清楚,这货一定是不死心,出来亲自找桑红了。
哎呦,桑红,也真是有胆够狠,抛下负心郎就行了,连自己的家人都抛舍得下。
他是不是真的看走眼了,这个赢得他脱褂子的妞儿,骨子里本身就充满着叛逆和血性,从来都不是个软柿子!
宋书煜这样的家伙,没有影子的事情,他是不会出手的。
难道他老早就撒开了大网,现在亲自来收网了?
嘿嘿,又有热闹好瞧了!秦洛水百无聊赖的心肝儿顿时无良地兴奋起来。
那个倒霉的坏蛋被小区保安那杂沓的脚步声追着,惨叫、痛呼,马达快速旋转的加油门的声音,都被她紧紧地关在了窗外。
她要去补觉了,一晚上经历两次惊吓,虽然她有恃无恐,可这毕竟不是能让人高兴起来的事情。
下午充足的睡眠又让她无奈地躺在崭新柔软的床上毫无睡意,她随手拿起床边的摄影书籍开始认真地阅读。
不久,外边传来了敲门声,伴随着保安的询问声。
桑红站在门后告诉他们自己很好,盗贼没有来得及进来就被他们惊走了,谢谢他们的帮助。
保安告诉她厨房外边的防盗窗被盗贼撬得有些松动了,明天上午会有人过来帮她焊接结实的,桑红再次道了谢,听着他们离开的声音,她大脑里出现了今天中午那个伪作搬运工的大力男子,一个人能轻易而举就把几百磅重的床垫掂到了室内,无论是遗传还是后天的训练,这样的力道对普通人来说,威胁实在太大。
唉,离乡人贱,果然是处处小心才行。
为了适当地阻止自己陷入对往事毫无意义的回忆,桑红走进了暗室,她开始学着使用技巧来冲洗那些尚没来得及处理的照片。
她想到汤姆克鲁斯的嘲弄。
她做任何事情都很有精于计算的头脑,她常常只要闭着眼睛认真地想想,就能理顺很多事理的根源,摄影对她来说是一个因为喜爱反而不敢亵渎的事情,没有想到现在竟然会成为她谋生的职业。
她现在是一个自食其力的成年人,她需要一个职业来支撑自己的信念,让自己重拾信心,这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到目前为止,她还是很喜欢这种一切都充满未知的生活。
好了,不要再沉浸往事了,在成为一只被关进笼子的金丝雀之前,在她的等待和耐心被耗尽之前,这样惨烈的脱身方式虽然伤筋动骨,却何尝不是一种新生?
拿起照相机,拿起笔,她的生活正在按着她梦想中的方式进行着。
技巧!汤姆克鲁斯说她的作品完全没有技巧!
怎么做才能让技巧不那么明显,而让照片的主题凸显出来呢?
桑红使用了机动的自动对焦,修正了底片里的一些取景,剪切了一小部分背景,让那个酒吧女人的形象更为突出。
她眯眼打量着新的意境,酒吧女人的侧脸显得更加的生动,她把一张8X120开的溴化印像纸放入相框内,关掉了放大机,按下自动打印的按钮,她紧紧地盯着发光的照片,三秒钟之后,红灯亮起来。
她小心地用镊子夹起来一角,放在冲洗液里又按照操作程序浸泡了六十秒钟,然后使用定影剂,再然后是第二次修复,随后切换到了正常的荧光灯。
桑红屏住呼吸拉出这张经过最后一道化学工序的纸,挂起来放在烘干器前边的时候,她被这张使用技巧后截然不同的照片震撼了。
原来这就是摄影与众不同的地方——如果你是怀着一种睥睨众生的姿态把自己的镜头当做**裸的真相,去把丑陋的真实展示给人们去瞻仰的时候,你就不可避免地得到一些矫揉造作、妄自尊大的图像,而这样的图像是无法去触及事物的精神或者核心。
这个精神是需要加工,需要有技巧地转化,然后才可能以一种让人触目惊心又不反感的状态展示出来。
她觉得此刻那个老而疲惫的酒吧女人,虽然皱纹和辛苦的姿态没有变,但是她的眼睛里透出的俏皮泄露了她对生命的一种领悟,熠熠生辉,让她不由面对着照片露出欣赏的微笑。
这个模样应该才是那个酒吧女受到那群粗野的男子喜欢的原因吧?
她又翻出来在加油站拍到的小夫妻的照片,认真地观察了好久,除了同情和怜惜以及物伤其类的悲悯之外,她找不到其他的情绪,于是,她只好气馁地又把照片收了起来。
看来拍照、冲洗之间,也需要一个沉淀的过程。
等她的灵感出现,她才能赋予她手中的照片以新的生命力。
接下来的几天,桑红不停地实践自己摸索到的摄影理念。
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这样专注于一件事,让她集中了注意力,摒弃了胡思乱想,她一直在拖延,找些借口来安慰自己,比如天太冷,危险已经远离等等之类的,因而她不再出去探索甜水镇南面和西面的地形。
她不想逃了,真的累了,就在这样的一个陌生的小镇上生活吧,如果某一天这样的平静被打破了,她再选择逃离也不晚。
她努力不再躲躲闪闪,让自己真实地享受这里安闲的生活。
可是她受过的训练已经根深蒂固了,她甚至在每天黄昏不得不出去散步的时候,也不再下意识地改变着不同的行走或者购物路线。
虽然她依然让自己十天之内,不准在同一家超市购买两次东西,书店也选择四个书店轮流着进,她虽然有些不习惯那些收银员或者陌生人友好的微笑,无缘无故地向她搭讪,但是,她开始努力地学着融入生活,让自己看着入局一些。
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你是杀人犯,你的脸上没有写着我是通缉犯之类的字体,但是,桑红明白,她心里触犯刑律的阴影已经深入骨髓了,她即便再放松,也依然在悄悄地关注着梅晓楠的死讯,因为她的死,关系到桑红罪名的定位。
这种惴惴不安的心态和等着老天宣判一样,让她对冥冥中看不透的命运充满着敬畏,因为她记得教官说过,完美的谋杀除了依赖周密的计划之外,更多的还是看老天是不是愿意庇护你,因为一点点的环节错位都可能导致全盘皆输。
桑红克制着自己在跟着宋书煜之后短期内被养成的奢侈的习惯,避免过度消费,避免给任何人留下奢侈的印象。
但是她还是超市收银员友好的目光中警惕起来——她购买的水果种类和量太多了,她的消费水平显然超出了这个收银员的意料之外,因为那姑娘那充满羡慕的目光,分明流露出太多好奇或者探究的因素。
而且,那个收银员甚至在桑红走入超市的时候,很热情地告诉她,她最喜欢吃的香蕉和火龙果,因为某地发生了暴风雪封住了送货渠道,冷库里快要断货了,让她提前储备。
桑红微笑着表示感谢,她近期竟然开始怪异的妊娠反应,吃什么都有难以克制的呕吐的行为,只有水果能让她胃口大开,但是,她没有想到,连一个收银员都能这么快地记住她的爱好。
她到莫斯的摄影器材店里购买溴纸和影印液的时候,莫斯很友好地主动给她打了折扣,并且告诉她镇上有一个业余摄影者的组织,一个月聚会两次,他很热情地怂恿她加入进去,因为一个年轻的亚洲少女,独来独往,在这个镇上太引人注目了。
引人注目不是坏事,问题是她看起来太柔弱了,被某些行为暴虐的男子看中,当做犯罪的攻击对象,好像也不是不可能的。
莫斯甚至很关切地问她,经历过盗贼试图闯入公寓的事情,她是不是对甜水镇的印象差了很多。
这个地方真是太小了!
桑红撒谎道:“什么盗贼入室的事情,显然是误传,这里的人很友善,我很喜欢这里。”
而且为了表示对莫斯的谢意,她告诉他自己已经申请到了持枪证,有了最有效的防身武器。
莫斯更觉得她这样无非是欲盖弥彰罢了,于是,就告诉她过两天就是摄影爱好者的聚会,如果她想去玩玩,他很愿意带着她把她介绍给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
桑红垂下眼帘,笑了一下,抬头,摊摊手道:“最近有点忙,不过——也许等几个月,我忙完了手头上的事情,适应了甜水镇的新工作,或许,我会抽出时间去和同样爱好的人聚聚,对于您的盛情,真的很感谢。”
莫斯有些担忧地望着她,看到她身上背着的是和几天前所见到的型号截然不同的相机,最后无奈地转移了话题说:“你还是在用着汤姆借给你的相机吗?”
桑红点头:“虽然很方便,不过,使用过他珍藏的好多机型之后,我还是找到了更趁手更实用的机型,我想问问这里有快速摄影的新闻机吗?”
“有,不过是二手的,性能非常好,本身我是留作自己把玩的,不过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转手让给你,一个摄影师没有属于自己的相机,会很失落的。”
莫斯显然揣测出桑红的心理,显得很慷慨,而且开出了一个远远低于桑红期望的价格,桑红爽快地付了现款,拿到了那台新闻机。
尽管桑红低着头步子很快,而那个性感的开着画廊的学姐扫到她的身影,依然不顾严寒从店里出来和她打招呼,十分熟稔地和她攀谈。
桑红客套几句脱身之后,在经过美林的房屋租赁办公室的时候,再次被邀请进去喝茶。
联络秦洛水道别的时候,这家伙竟然不在国内!
宋书煜一问之下才知道他竟然去M国参加“世界顶尖模特大赛”的活动。
宋书煜以为是听错了,满心疑问,模特是个吃青春饭的行业,过了二十岁差不多都算老了,像秦洛水这样的家伙,估计该被称作大叔辈了吧。
“你怎么混混达达的,竟然就成了中国赛区的代表模特了?”
“我怎么知道?反正我收到了邀请我参加大赛的邀请函,没办法只好丢开日进斗金的生意,勉为其难地飞过来了。”
秦洛水悠闲地说着。
宋书煜听得脸部直抽,勉为其难?问题是——秦洛水什么时候竟然成了名模了?
“那你现在在哪里?”
“在主办方M国的洛杉矶假日酒店喝咖啡,真是难喝,不过,这里的美女多,养养眼也不错;有什么事情快说,别耽误我泡妞。”
“泡妞?别把国外的病毒带回来哦!”宋书煜咧咧嘴,也只有秦洛水这样的男人,能把找女人的事情当成喝茶一样随便地说。
“喂,什么人嘛,自己当和尚,吓我做什么。”
“好了好了,你下榻的酒店和房间号给我说一声,我过两天带人过去帮你捧场。”宋书煜想到难得出国一趟,竟然还和秦落水到一个城市,不由也乐了。
“捧场?别胡说哦,你那样的家伙,怎么可能说出国就出国?”秦洛水以为宋书煜是和他玩笑,当即就随口回道。
“好了,不和你拼了,我说的是真的。”宋书煜看看时间,正色道。
秦洛水也回过神,知道宋书煜这家伙不是胡说的主儿,他说过来,那就一定会过来的,当即就说了自己下榻的酒店和房间号,又贫了几句,两个人就道了别。
秦洛水一挂电话,不由就失笑了。
这家伙选择刚刚过完年就急巴巴地出来,显然目的很明确,无论借口多么冠冕堂皇,他都清楚,这货一定是不死心,出来亲自找桑红了。
哎呦,桑红,也真是有胆够狠,抛下负心郎就行了,连自己的家人都抛舍得下。
他是不是真的看走眼了,这个赢得他脱褂子的妞儿,骨子里本身就充满着叛逆和血性,从来都不是个软柿子!
宋书煜这样的家伙,没有影子的事情,他是不会出手的。
难道他老早就撒开了大网,现在亲自来收网了?
嘿嘿,又有热闹好瞧了!秦洛水百无聊赖的心肝儿顿时无良地兴奋起来。
那个倒霉的坏蛋被小区保安那杂沓的脚步声追着,惨叫、痛呼,马达快速旋转的加油门的声音,都被她紧紧地关在了窗外。
她要去补觉了,一晚上经历两次惊吓,虽然她有恃无恐,可这毕竟不是能让人高兴起来的事情。
下午充足的睡眠又让她无奈地躺在崭新柔软的床上毫无睡意,她随手拿起床边的摄影书籍开始认真地阅读。
不久,外边传来了敲门声,伴随着保安的询问声。
桑红站在门后告诉他们自己很好,盗贼没有来得及进来就被他们惊走了,谢谢他们的帮助。
保安告诉她厨房外边的防盗窗被盗贼撬得有些松动了,明天上午会有人过来帮她焊接结实的,桑红再次道了谢,听着他们离开的声音,她大脑里出现了今天中午那个伪作搬运工的大力男子,一个人能轻易而举就把几百磅重的床垫掂到了室内,无论是遗传还是后天的训练,这样的力道对普通人来说,威胁实在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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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到汤姆克鲁斯的嘲弄。
她做任何事情都很有精于计算的头脑,她常常只要闭着眼睛认真地想想,就能理顺很多事理的根源,摄影对她来说是一个因为喜爱反而不敢亵渎的事情,没有想到现在竟然会成为她谋生的职业。
她现在是一个自食其力的成年人,她需要一个职业来支撑自己的信念,让自己重拾信心,这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到目前为止,她还是很喜欢这种一切都充满未知的生活。
好了,不要再沉浸往事了,在成为一只被关进笼子的金丝雀之前,在她的等待和耐心被耗尽之前,这样惨烈的脱身方式虽然伤筋动骨,却何尝不是一种新生?
拿起照相机,拿起笔,她的生活正在按着她梦想中的方式进行着。
技巧!汤姆克鲁斯说她的作品完全没有技巧!
怎么做才能让技巧不那么明显,而让照片的主题凸显出来呢?
桑红使用了机动的自动对焦,修正了底片里的一些取景,剪切了一小部分背景,让那个酒吧女人的形象更为突出。
她眯眼打量着新的意境,酒吧女人的侧脸显得更加的生动,她把一张8X120开的溴化印像纸放入相框内,关掉了放大机,按下自动打印的按钮,她紧紧地盯着发光的照片,三秒钟之后,红灯亮起来。
她小心地用镊子夹起来一角,放在冲洗液里又按照操作程序浸泡了六十秒钟,然后使用定影剂,再然后是第二次修复,随后切换到了正常的荧光灯。
桑红屏住呼吸拉出这张经过最后一道化学工序的纸,挂起来放在烘干器前边的时候,她被这张使用技巧后截然不同的照片震撼了。
原来这就是摄影与众不同的地方——如果你是怀着一种睥睨众生的姿态把自己的镜头当做**裸的真相,去把丑陋的真实展示给人们去瞻仰的时候,你就不可避免地得到一些矫揉造作、妄自尊大的图像,而这样的图像是无法去触及事物的精神或者核心。
这个精神是需要加工,需要有技巧地转化,然后才可能以一种让人触目惊心又不反感的状态展示出来。
她觉得此刻那个老而疲惫的酒吧女人,虽然皱纹和辛苦的姿态没有变,但是她的眼睛里透出的俏皮泄露了她对生命的一种领悟,熠熠生辉,让她不由面对着照片露出欣赏的微笑。
这个模样应该才是那个酒吧女受到那群粗野的男子喜欢的原因吧?
她又翻出来在加油站拍到的小夫妻的照片,认真地观察了好久,除了同情和怜惜以及物伤其类的悲悯之外,她找不到其他的情绪,于是,她只好气馁地又把照片收了起来。
看来拍照、冲洗之间,也需要一个沉淀的过程。
等她的灵感出现,她才能赋予她手中的照片以新的生命力。
接下来的几天,桑红不停地实践自己摸索到的摄影理念。
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这样专注于一件事,让她集中了注意力,摒弃了胡思乱想,她一直在拖延,找些借口来安慰自己,比如天太冷,危险已经远离等等之类的,因而她不再出去探索甜水镇南面和西面的地形。
她不想逃了,真的累了,就在这样的一个陌生的小镇上生活吧,如果某一天这样的平静被打破了,她再选择逃离也不晚。
她努力不再躲躲闪闪,让自己真实地享受这里安闲的生活。
可是她受过的训练已经根深蒂固了,她甚至在每天黄昏不得不出去散步的时候,也不再下意识地改变着不同的行走或者购物路线。
虽然她依然让自己十天之内,不准在同一家超市购买两次东西,书店也选择四个书店轮流着进,她虽然有些不习惯那些收银员或者陌生人友好的微笑,无缘无故地向她搭讪,但是,她开始努力地学着融入生活,让自己看着入局一些。
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你是杀人犯,你的脸上没有写着我是通缉犯之类的字体,但是,桑红明白,她心里触犯刑律的阴影已经深入骨髓了,她即便再放松,也依然在悄悄地关注着梅晓楠的死讯,因为她的死,关系到桑红罪名的定位。
这种惴惴不安的心态和等着老天宣判一样,让她对冥冥中看不透的命运充满着敬畏,因为她记得教官说过,完美的谋杀除了依赖周密的计划之外,更多的还是看老天是不是愿意庇护你,因为一点点的环节错位都可能导致全盘皆输。
桑红克制着自己在跟着宋书煜之后短期内被养成的奢侈的习惯,避免过度消费,避免给任何人留下奢侈的印象。
但是她还是超市收银员友好的目光中警惕起来——她购买的水果种类和量太多了,她的消费水平显然超出了这个收银员的意料之外,因为那姑娘那充满羡慕的目光,分明流露出太多好奇或者探究的因素。
而且,那个收银员甚至在桑红走入超市的时候,很热情地告诉她,她最喜欢吃的香蕉和火龙果,因为某地发生了暴风雪封住了送货渠道,冷库里快要断货了,让她提前储备。
桑红微笑着表示感谢,她近期竟然开始怪异的妊娠反应,吃什么都有难以克制的呕吐的行为,只有水果能让她胃口大开,但是,她没有想到,连一个收银员都能这么快地记住她的爱好。
她到莫斯的摄影器材店里购买溴纸和影印液的时候,莫斯很友好地主动给她打了折扣,并且告诉她镇上有一个业余摄影者的组织,一个月聚会两次,他很热情地怂恿她加入进去,因为一个年轻的亚洲少女,独来独往,在这个镇上太引人注目了。
引人注目不是坏事,问题是她看起来太柔弱了,被某些行为暴虐的男子看中,当做犯罪的攻击对象,好像也不是不可能的。
莫斯甚至很关切地问她,经历过盗贼试图闯入公寓的事情,她是不是对甜水镇的印象差了很多。
这个地方真是太小了!
桑红撒谎道:“什么盗贼入室的事情,显然是误传,这里的人很友善,我很喜欢这里。”
而且为了表示对莫斯的谢意,她告诉他自己已经申请到了持枪证,有了最有效的防身武器。
莫斯更觉得她这样无非是欲盖弥彰罢了,于是,就告诉她过两天就是摄影爱好者的聚会,如果她想去玩玩,他很愿意带着她把她介绍给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
桑红垂下眼帘,笑了一下,抬头,摊摊手道:“最近有点忙,不过——也许等几个月,我忙完了手头上的事情,适应了甜水镇的新工作,或许,我会抽出时间去和同样爱好的人聚聚,对于您的盛情,真的很感谢。”
莫斯有些担忧地望着她,看到她身上背着的是和几天前所见到的型号截然不同的相机,最后无奈地转移了话题说:“你还是在用着汤姆借给你的相机吗?”
桑红点头:“虽然很方便,不过,使用过他珍藏的好多机型之后,我还是找到了更趁手更实用的机型,我想问问这里有快速摄影的新闻机吗?”
“有,不过是二手的,性能非常好,本身我是留作自己把玩的,不过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转手让给你,一个摄影师没有属于自己的相机,会很失落的。”
莫斯显然揣测出桑红的心理,显得很慷慨,而且开出了一个远远低于桑红期望的价格,桑红爽快地付了现款,拿到了那台新闻机。
尽管桑红低着头步子很快,而那个性感的开着画廊的学姐扫到她的身影,依然不顾严寒从店里出来和她打招呼,十分熟稔地和她攀谈。
桑红客套几句脱身之后,在经过美林的房屋租赁办公室的时候,再次被邀请进去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