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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吓人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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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天。

    “招不招?”游县令端坐于大堂之上,望着堂下被压在地上的刘猛。

    “小民真的……”刘猛痛哭流涕,此刻他真是后悔了。

    “再打……”

    贺穆兰无语的看着游县令的升堂过程,被古代审案简单粗暴到爆的办法弄的哑口无言。

    也确实痛快。

    刘于安用自己的死诬陷刘猛没有成功,但他却成功的用自己的死惊起了人们对“刘猛谋夺家财”一案的注意。

    贺穆兰作为曾经目睹过双方争执,也是最后一个和刘于安相处过的外人,也一同参与了堂审,不过她是证人,又曾经有过官职,得以站在堂上,看着刘猛受罪。

    升堂是要录供的,贺穆兰自然不会坑远在边关的花木兰堂哥,所以端端正正的写了“花木兰”的名字,文书、县吏看见这个名字都忍不住吃了一惊,而后窃窃私语。

    在贺穆兰说完了她为何会去刘家,在刘家的所见所闻,以及刘于安对她诉过的苦后,游县令又点了刘猛的家人、撮合刘猛租下刘于安田的乡人来问。当年的中人已经搬离了刘家集,找他回来还要几天,但游县令十记臀杖对着刘猛下去,刘猛还是交代了当初给他写文书的那个读书人住的地方。

    这下几样证据其实已经全了,撮合两家的乡人最初是好意,谁也不知道会变成这样,连刘于安都死了,当下他自然是老老实实的说了当年是建议死者的父亲把田租于刘猛家种的。

    但凡读书人最讨厌招惹是非官司,这里又不能科举,当官当吏全靠推举,最重名声,很少有识字的学问人,愿意为不认识的人写这种可能会引起纠纷的文书,所以能给刘猛写文书的就那么几个,他一交代是妻子的舅家人写的,顿时堂外听审的乡绅宿老齐齐“喔”了起来。

    ‘这货绝壁是故意的!’

    贺穆兰看着游县令不停的问着刘猛一些旁枝末节的小问题,只要刘猛说不清楚或者稍有迟疑,就叫堂下皂隶行杖,心中忍不住好笑。

    想不到这县令也是个嫉恶如仇的,虽然不会枉判命案,但狠狠的让这种恶人吃个苦头却是可以的。

    由于证据基本齐全,刘猛前前后后挨了几十下臀杖,即使他是个强壮的汉子也受不住了,后来几乎是游县令问什么说什么,连迟疑一下都不敢。

    古代的法律只有“律”,“例”和“判”多掌握在地方官手里,也就是说,如何判,如何量刑,是审判的官员在律法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好恶来的。

    游县令是彻头彻尾的古代人,行事风格就是古代官员的作风。他年幼丧父,虽是出身高门旁支,但家境却是贫寒的,小时候也靠宗族接济长大。

    他最恨这种欺压孤苦之人,加上又可怜刘家的一双儿女,便把刘于安重重的判了,引起堂审外的观者阵阵叫好。

    刘猛谋夺他人家产,被判发配边关修葺城墙,每年需服苦役二百七十天。除了当庭销毁假地契,还田与刘家外,游县令还判定赔偿刘猛家的家产一半没入族中,由族中承担起抚养刘家两个孩子,以及以后的嫁娶,抚养到成年后,这笔家产归于族中抚养老幼孤苦之用。

    有这么个定判,刘家集人人都会争着抚养刘家遗留下来的两个孩子了。

    后面的冲没家产属于游县令因为同情而为刘猛加的刑。

    只是这刑加的人人痛快,没有一个提出质疑,可谓“人性化”到了极点。

    刘于安终是要回了自家的田地,以一种令人唏嘘的方式。

    而贺穆兰得以用参与者的形式目睹了一场古代的官司。

    “侦查”、“刑讯”、“搜索证人和证物”、“审问”、“定案”、“执行”……古代的县府衙门几乎是公检法于一身,这也让贺穆兰对这古代的衙门十分佩服。

    这时候一个案子会不会冤判,能不能判好,全看主官昏不昏聩了。

    这游县令明显是一位富有同情心,但是却不矫枉过正,又有着自己智慧的年轻人,贺穆兰对他很是欣赏。

    只可惜大概是为了避嫌,游县令没有怎么和贺穆兰沟通,而他虽然用的是贺穆兰的那一套验尸报告和结论来审问结案了“刘于安自杀案”,却也没有在卷宗和案子中提到任何和“花木兰”有关的东西。

    汉人比鲜卑人更注重女子这方面的操守,自秦汉以来,仵作全是贱籍,没人自甘下贱去学这些东西或把这个作为得意事的。

    游县令这般做是为了保护花木兰,所以贺穆兰领了这份情。

    案子很轻易的结了,贺穆兰和花小弟前后在虞城待了五六天,游县令考虑到他们是鲜卑人士,花木兰身份又特殊,便没有在审案期间让他们和其他证人一起住在府衙,而是安排住在了此地头人的家里。

    因为花小弟平日里要负责养马和种军田,很少来虞城,回去之前,贺穆兰便和花小弟在这里的集市逛了逛,买了一些蔬菜的种子和盐之类的东西回乡。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出门没带什么东西,北魏初年是没有铜钱流通的,最后付款是全靠贺穆兰几条棉布手帕以及身上一些小玩意。

    要不要告诉他们那个自己已经擦过嘴擦过汗了?

    算了,还是别说了。

    回乡的路上,花小弟状态有些不太对劲。

    贺穆兰虽然不是花小弟的姐姐,和花小弟也没怎么相处过,但花小弟平日里为她跑前跑后,端茶递水,每天灌满水缸烧好热水,她再怎么冷,也没法对他熟视无睹。

    所以贺穆兰开了口:

    “小弟……”

    花木托像是被贺穆兰出声吓了一跳似的,在马上滑了一下,又几乎是立刻晃了晃端正了身子,继续控缰向前。

    马术和马上的反应真不错,不愧是一直在养马的年轻人。

    贺穆兰心中赞赏花家小弟的骑术,接着说:

    “你到底想问我什么?说吧。”

    一直犹豫不定欲言又止的样子,看起来好像是便秘又像是要腹泻。

    她都问了他几次是不是内急要停一下了,结果他说不是,那就一定是腹中有话。

    花小弟一副突然陷入苦恼的表情,像是有什么不该被发现的事被发现了,又像是欣喜于自己的姐姐发现了他的情绪。

    就在花小弟一脸“便秘通畅”或“腹泻的真干净啊”的表情过去后,他很小声的说:

    “阿姊,为什么你会知道怎么看死人的伤口呢?”

    若是打仗的话,杀了便是,不需要验伤吧?

    难道她也曾经常遇见各种谋杀和自杀的情况吗?

    听说柔然的探子很多,军中也有不少柔然的奸细。柔然人和鲜卑人长得差不多,难道是姐姐也遇见过这些坏人吗?

    很遗憾的是,贺穆兰无法回答花小弟的这个问题。

    所以她沉默了一下,然后自己也不确定的开口:

    “大概是,因为见的比较多?”

    花木兰见过的死人一定也不少,毕竟打了十二年仗啊。这么说应该没错吧。

    花小弟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惨白到贺穆兰使劲在心底询问自己说的回答真的有这么可怕吗?

    花家这个男丁似乎很怕死尸。

    一个军户家的孩子怕死人,这简直就是最大的缺点了。

    从虞城回营郭乡的路变得十分安静,花小弟似乎还一直沉溺于“可怕的话”里,无限的想象了起来,以至于他们回到了家,袁氏看到了儿子不太好的脸色,急忙上下到处看。

    “怎么了怎么了!我一看你们走了这么多天,又有头人的人回来要我们收拾衣服,我就觉得不好,你们的阿爷也是日日都在门口等着,后悔自己让木托也跟去了……”

    袁氏话刚说完,就意识到自己说的有问题,听起来好像觉得他们家人更重视花小弟似的,心中有些不安的看向自己的女儿“花木兰”。

    贺穆兰并没有露出受伤的表情,反倒是笑着安慰袁氏:“没有的事,游县令是个好官,案子断的很清楚。小弟可能有些认床,休息的不太好,是吧?”

    她才不会告诉他的父母,自己骄傲的儿子是个看见尸体吐得胆汁都出来的家伙呢!

    呵呵,便宜小弟啊,感激于你“姐姐”的善解人意吧!

    花木托一愣,不停的点着头。

    袁氏这才松了一口气,不知道是松气女儿没有在意她的话,还是松气于花木托没有吃苦。

    贺穆兰不是真的花木兰,自然是不会受伤的。而且她家里就是更偏疼年幼的自己而不是身为男丁的哥哥,所以对于花家更担心年幼的花小弟并没有什么太大感触。

    父母真的想一碗水端平是很难的,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端看自己怎么选择。人心都是肉长的,谁说他们就不关心花木兰了?

    只不过花木兰离家十二载,他们对花小弟相处的更亲密,对花木兰变得有些客气了而已。

    花父坐在门边的一个小石墩上,只知道不停的说“回来就好”,“没事就好”,贺穆兰鼻中不知道为什么一酸,眼眶也红了起来。

    她自己的父亲是个老警察,其实也是花父这样的性格,一面自豪与全家都在公安系统担负着沉重的社会责任,一面又担心与她和哥哥的安全,每次他们办完案子回家,他都要等上很久,反复念叨着“回来就好”。

    她有些想家了。

    一旁的抱着两岁女儿的房氏一改平日见自己的那种郁色,从屋子里匆匆抱着孩子上来,没有先看看自己丈夫好不好,反倒把她全身上下瞧了一遍,口中念叨着“谢天谢地”,又把她怀里的两岁女儿递给花小弟,和他絮叨他不在家时,自己在家里种菜喂马多辛苦。

    等花小弟从怀里掏出一盒集市上买的新胭脂时,她立刻收起了埋怨,笑了起来。

    这让贺穆兰开始触摸到房氏的另一面。

    属于她这个年纪、还拥有少女之心的一面。

    大家都是好人呢。

    也许正是这样平凡又有些絮叨的生活,才让那位叱咤战场的女英雄最终选择了回乡吧。

    花木兰要的是这样的生活。

    她为什么一直要为花木兰可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