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彩虹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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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先去我家,晚上带你出去见朋友。”程以华拎着沈旭辰的书包率先朝地铁口走去。沈旭辰抱着robert紧跟其后。两个大长腿男生走在一起,中间还有一只表情酷酷的猫,这简直把过路的姑娘们萌得不要不要的。
“见什么朋友?”沈旭辰问。
“都是京都世家圈子里的,年纪和我们差不多。你以后迟早会有所接触的,我先带你认认脸。”程以华说。
“哦,听你的。等等,抱着猫坐地铁没关系吗?”沈旭辰问。
程以华迟疑地停下了步子:“我不太清楚。”
“怎么会不清楚?来的时候是怎么来的?”沈旭辰又问。
程以华说:“打车来的……我知道你一定会说我浪费,所以和你在一起时,我没打算打车。但如果地铁不让猫进的话,我们只能打车了。”
地铁当然是不给进的。这其实在意料之中。有些出租车司机都不愿意接送带宠物的乘客,觉得那个会有味。程以华和沈旭辰只能打了一辆黑车回家。程以华的住处离学校不远,房子是租的,租金颇高。不过,反正程以华壕,不缺钱,因此把一整套屋子都租下来了。九十平米的房子,平时就他和robert住,空得很。
房子本身只有简装过,程以华租了这里后,陆陆续续也添了一些东西。但程以华这个人吧,说真的不是一个很会追求生活品质的人,因此屋子看上去也就那样。只能说,这是一个临时住处,这不是一个家。
沈旭辰把robert放地上,动作麻利地解开了robert身上的束缚。robert伸了个懒腰以后就迅速跑得没影了。沈旭辰看向程以华,问:“有热水吗?我先洗个澡,换身衣服。对了,你的衣服我应该能穿,给我拿一件。我去军训时自带的衣服还没有洗,现在揉成一团丢在书包里呢,没得换。还有,你和朋友们约了晚上几点?”
“约了七点,我们六点出门都来得及,反正坐地铁很方便。你去先洗澡吧。等下我们再出门逛个超市,顺便吃个饭。”程以华说着朝卧室走去。他在衣橱里翻了两下,拿出一套运动服,和他此刻穿在身上的一模一样。没办法,程以华的衣服都是秦钰置办的,秦钰只会买运动服,并且为了方便,她经常会将同样的衣服买上一打。
“需要内裤吗?我这里有干净的还未来得及穿过的。”程以华问。
沈旭辰接过运动服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两下,说:“行,再给我拿条内裤。”
拿着换洗的衣服进了浴室,沈旭辰看了一眼洗手台,然后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洗手台上摆着两套除了颜色以外都一模一样的牙具,只不过一套已经拆封了,一套还装在包装套里。毛巾也是,毛巾架上挂着两块洗脸巾,只不过一块潮潮的,一看就是经常使用的,一块估计才拿出来,毛巾上的折痕都没有消。
“这家伙,一定是希望我搬过来住……”沈旭辰自言自语说。明明什么都准备好了,结果程以华却什么都没有说,这个人简直不能再闷骚了。
男生洗澡的速度一般很快。但沈旭辰参加军训时,因为自觉尴尬,所以总是速战速决,于是这次就好好洗了一会儿,稍微废了一点时间。等他从浴室中出来时,他看见robert正蹲在浴室门口等着自己。
程以华正在给robert弄猫粮。robert或许是因为在流浪时被狠狠饿过,哪怕现在明明已经不缺食物了,它依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每一次都会把猫碗中的东西吃得一干二净,就算吃撑了也不会停下来。这样一来,程以华就不敢给robert准备过多食物了,每一次都少少给一点,宁可认着麻烦点,每天多喂它几顿。
“等我洗下衣服,忙完了再去超市。”沈旭辰说。因为个子差不多,他穿着程以华的衣服并没有什么违和感。沈旭辰臭美地照了下镜子。
“不急,你慢慢来。”程以华说,“我顺便把屋子里的地拖一下。”
两个人,一个洗衣服,一个拖地,看上去还真有几分小夫妻过日子的感觉。当然,如果程以华能把地拖得更干净一点就好了。果然在大多数时候是不能指望男生细心做家务的,哪怕程以华是天才也一样,哪怕程以华料理满分也一样。
拖地到底快一点,等程以华弄完,沈旭辰还在漂洗衣服。程以华将手交叉放在胸前,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沈旭辰在卫生间中忙碌,说:“看样子,以后我们可以共用一个衣柜。”他们互相换着穿衣服绝对没有违和感。
“现在就可以共用一个。”沈旭辰说。他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要懂得维护小男朋友的自尊心。不就是隐晦表明想同居么?小男朋友这么闷骚的人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了,他就勉为其难答应吧。
程以华笑了:“你果然喜欢穿着我的衣服……言情小说中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喜欢穿着男朋友的衬衫在屋子里跑……我没有衬衫,运动衫会不会委屈你了?”
“……呵呵,我真的会揍你的,别以为我不舍得,我真的会揍你的啊!”沈旭辰决定收回刚刚的想法,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他绝对不能再纵容自己的小男朋友了,因为这家伙绝对是给了阳光就灿烂,给了颜色就开染坊啊!
看到沈旭辰炸毛的样子,今天的天才程觉得心满意足了。
一切收拾利索,沈旭辰和程以华去了超市。沈旭辰推了一辆小推车,跟在程以华身后,然后看着程以华在果蔬区挑挑拣拣,不一会儿就往小推车里放了不少新鲜的蔬菜水果。这家超市的地段好,客流量大,因此果蔬都挺新鲜的。
“有点想吃你做的酸辣土豆丝了……”沈旭辰说。
“那就再去拿几个土豆,青椒家里还有。肉菜呢?是买点排骨炖着吃好,还是买点五花肉做红烧肉吃好?或者,你想吃鱼?”程以华问。
“买排骨吧……想喝汤了。”沈旭辰说。
“行。再去买点牛奶吧,上次曾祖父送我一些红茶,我喝着觉得味道还不错,晚上给你煮奶茶喝。”程以华说。
男生逛超市的速度真的很快,两个人在果蔬区称好重,又把其他几样想买的东西拿进小推车,看看时间却没过去多久。程以华带着沈旭辰去零食区转了一下。其实,他们两个都不是爱吃零食的人,但这是两个人第一次逛超市,因此还不打算立刻去结账。就算是学霸又怎样,恋爱中的人都一样无聊。
“去买瓶消毒水。猫尿的味道需要用消毒水洗,才能彻底洗干净。再去买点茶树籽粉,茶树籽粉的去污能力非常强,用来洗碗刚刚好。总觉得洗涤灵什么的对环境伤害太大了。纸巾也需要常备一些,咱们就买那种促销的吧,反正用着都差不多,促销的感觉特别实惠。”沈旭辰建议说。
程以华的目光却落在不远处的酒柜上,说:“买瓶红酒怎么样?你会喝酒吗?”
“随便你啊,我酒量还行。”沈旭辰到底没有程以华脸皮厚,把那句“你是不是想着坏坏的事情比如说酒后乱性啊什么的”的吐槽语给咽下去了。
酒柜那边是有导购的。看着程以华和沈旭辰像是要买酒,导购小姐立刻迎上来了:“两位先生需要一点什么?我们这里的红酒种类很齐全哦!你们是打算买什么类型的?我可以给你们推荐一下。”
“干的,或者甜的,你偏爱什么口感?”程以华问沈旭辰。
“我们买那种吧,口感不错还便宜,不到三十块钱一瓶呢。”沈旭辰对程以华说。
↑↑↑↑↑↑又是异口同声的两句话,两个人的金钱观实在差异太大!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觉得这样下去可不行。设想一下吧,很多年以后,别人问,你和程以华为什么分手啊!他总不能回答说,哦,那是因为我们的金钱观不和谐。只听过分手理由是性/生活不和谐的,金钱观不和谐是个什么鬼!
于是,沈旭辰真诚地说:“我不太懂这个……你来挑吧。”他上辈子原本打算做个外科医生,所以基本不怎么喝酒,毕竟酒可以麻痹神经,对手上动作的精确性有影响。后来则是没能碰到可以一起喝酒的人,因此他虽然酒量还可以,但对红酒、白酒都不怎么了解,最多知道那种啤酒的口感更好。
一直跃跃欲试的导购小姐闻言正想站出来给帅哥科普一下,另一个帅哥指着几瓶酒说:“这瓶、这瓶和这瓶,都给我包起来。”导购小姐立刻转身取酒了,争取多卖一点拿提成才是正事,帅哥又不能当饭吃!
程以华又对沈旭辰说:“这几瓶酒比较经典,回去的时候,你可以试下口感。以后你就知道自己更爱喝那种酒了。”
沈旭辰强忍着那句“买三瓶好浪费”,微笑着说:“都听你的。”
排队结账的时候,程以华忽然想起来家里没有香叶了。炖排骨得放点香叶才好。程以华便让沈旭辰去拿下香叶,自己继续留在队伍中排着。沈旭辰走了以后,程以华又觉得无聊。他就开始研究收银台旁边那排占地面积不大的柜子上放着的东西。
于是,等沈旭辰拿着香叶回来的时候,就看到程以华对着避/孕/套发呆,似乎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出手。沈旭辰一下子窘迫起来。现在就考虑这样那样的事,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点啊!两辈子的处男有点接受不能啊!
终于,程以华伸出手去了。沈旭辰眼睁睁地看着程以华拿了一盒避/孕/套……旁边的彩虹糖。
程以华很快就看见沈旭辰了,他见沈旭辰站在那里,知道自己刚刚犹豫要不要买糖的样子被沈旭辰看在眼里了。程天才竭力隐藏的事情竟然就在这一刻暴露了。程以华眨了眨眼睛,故作淡定地问:“啊,这个、这个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太幼稚?”
“不会,彩虹糖很好,你还可以再拿一包。”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
对不起,是我太污。
“走吧,先去我家,晚上带你出去见朋友。”程以华拎着沈旭辰的书包率先朝地铁口走去。沈旭辰抱着robert紧跟其后。两个大长腿男生走在一起,中间还有一只表情酷酷的猫,这简直把过路的姑娘们萌得不要不要的。
“见什么朋友?”沈旭辰问。
“都是京都世家圈子里的,年纪和我们差不多。你以后迟早会有所接触的,我先带你认认脸。”程以华说。
“哦,听你的。等等,抱着猫坐地铁没关系吗?”沈旭辰问。
程以华迟疑地停下了步子:“我不太清楚。”
“怎么会不清楚?来的时候是怎么来的?”沈旭辰又问。
程以华说:“打车来的……我知道你一定会说我浪费,所以和你在一起时,我没打算打车。但如果地铁不让猫进的话,我们只能打车了。”
地铁当然是不给进的。这其实在意料之中。有些出租车司机都不愿意接送带宠物的乘客,觉得那个会有味。程以华和沈旭辰只能打了一辆黑车回家。程以华的住处离学校不远,房子是租的,租金颇高。不过,反正程以华壕,不缺钱,因此把一整套屋子都租下来了。九十平米的房子,平时就他和robert住,空得很。
房子本身只有简装过,程以华租了这里后,陆陆续续也添了一些东西。但程以华这个人吧,说真的不是一个很会追求生活品质的人,因此屋子看上去也就那样。只能说,这是一个临时住处,这不是一个家。
沈旭辰把robert放地上,动作麻利地解开了robert身上的束缚。robert伸了个懒腰以后就迅速跑得没影了。沈旭辰看向程以华,问:“有热水吗?我先洗个澡,换身衣服。对了,你的衣服我应该能穿,给我拿一件。我去军训时自带的衣服还没有洗,现在揉成一团丢在书包里呢,没得换。还有,你和朋友们约了晚上几点?”
“约了七点,我们六点出门都来得及,反正坐地铁很方便。你去先洗澡吧。等下我们再出门逛个超市,顺便吃个饭。”程以华说着朝卧室走去。他在衣橱里翻了两下,拿出一套运动服,和他此刻穿在身上的一模一样。没办法,程以华的衣服都是秦钰置办的,秦钰只会买运动服,并且为了方便,她经常会将同样的衣服买上一打。
“需要内裤吗?我这里有干净的还未来得及穿过的。”程以华问。
沈旭辰接过运动服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两下,说:“行,再给我拿条内裤。”
拿着换洗的衣服进了浴室,沈旭辰看了一眼洗手台,然后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洗手台上摆着两套除了颜色以外都一模一样的牙具,只不过一套已经拆封了,一套还装在包装套里。毛巾也是,毛巾架上挂着两块洗脸巾,只不过一块潮潮的,一看就是经常使用的,一块估计才拿出来,毛巾上的折痕都没有消。
“这家伙,一定是希望我搬过来住……”沈旭辰自言自语说。明明什么都准备好了,结果程以华却什么都没有说,这个人简直不能再闷骚了。
男生洗澡的速度一般很快。但沈旭辰参加军训时,因为自觉尴尬,所以总是速战速决,于是这次就好好洗了一会儿,稍微废了一点时间。等他从浴室中出来时,他看见robert正蹲在浴室门口等着自己。
程以华正在给robert弄猫粮。robert或许是因为在流浪时被狠狠饿过,哪怕现在明明已经不缺食物了,它依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每一次都会把猫碗中的东西吃得一干二净,就算吃撑了也不会停下来。这样一来,程以华就不敢给robert准备过多食物了,每一次都少少给一点,宁可认着麻烦点,每天多喂它几顿。
“等我洗下衣服,忙完了再去超市。”沈旭辰说。因为个子差不多,他穿着程以华的衣服并没有什么违和感。沈旭辰臭美地照了下镜子。
“不急,你慢慢来。”程以华说,“我顺便把屋子里的地拖一下。”
两个人,一个洗衣服,一个拖地,看上去还真有几分小夫妻过日子的感觉。当然,如果程以华能把地拖得更干净一点就好了。果然在大多数时候是不能指望男生细心做家务的,哪怕程以华是天才也一样,哪怕程以华料理满分也一样。
拖地到底快一点,等程以华弄完,沈旭辰还在漂洗衣服。程以华将手交叉放在胸前,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沈旭辰在卫生间中忙碌,说:“看样子,以后我们可以共用一个衣柜。”他们互相换着穿衣服绝对没有违和感。
“现在就可以共用一个。”沈旭辰说。他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要懂得维护小男朋友的自尊心。不就是隐晦表明想同居么?小男朋友这么闷骚的人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了,他就勉为其难答应吧。
程以华笑了:“你果然喜欢穿着我的衣服……言情小说中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喜欢穿着男朋友的衬衫在屋子里跑……我没有衬衫,运动衫会不会委屈你了?”
“……呵呵,我真的会揍你的,别以为我不舍得,我真的会揍你的啊!”沈旭辰决定收回刚刚的想法,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他绝对不能再纵容自己的小男朋友了,因为这家伙绝对是给了阳光就灿烂,给了颜色就开染坊啊!
看到沈旭辰炸毛的样子,今天的天才程觉得心满意足了。
一切收拾利索,沈旭辰和程以华去了超市。沈旭辰推了一辆小推车,跟在程以华身后,然后看着程以华在果蔬区挑挑拣拣,不一会儿就往小推车里放了不少新鲜的蔬菜水果。这家超市的地段好,客流量大,因此果蔬都挺新鲜的。
“有点想吃你做的酸辣土豆丝了……”沈旭辰说。
“那就再去拿几个土豆,青椒家里还有。肉菜呢?是买点排骨炖着吃好,还是买点五花肉做红烧肉吃好?或者,你想吃鱼?”程以华问。
“买排骨吧……想喝汤了。”沈旭辰说。
“行。再去买点牛奶吧,上次曾祖父送我一些红茶,我喝着觉得味道还不错,晚上给你煮奶茶喝。”程以华说。
男生逛超市的速度真的很快,两个人在果蔬区称好重,又把其他几样想买的东西拿进小推车,看看时间却没过去多久。程以华带着沈旭辰去零食区转了一下。其实,他们两个都不是爱吃零食的人,但这是两个人第一次逛超市,因此还不打算立刻去结账。就算是学霸又怎样,恋爱中的人都一样无聊。
“去买瓶消毒水。猫尿的味道需要用消毒水洗,才能彻底洗干净。再去买点茶树籽粉,茶树籽粉的去污能力非常强,用来洗碗刚刚好。总觉得洗涤灵什么的对环境伤害太大了。纸巾也需要常备一些,咱们就买那种促销的吧,反正用着都差不多,促销的感觉特别实惠。”沈旭辰建议说。
程以华的目光却落在不远处的酒柜上,说:“买瓶红酒怎么样?你会喝酒吗?”
“随便你啊,我酒量还行。”沈旭辰到底没有程以华脸皮厚,把那句“你是不是想着坏坏的事情比如说酒后乱性啊什么的”的吐槽语给咽下去了。
酒柜那边是有导购的。看着程以华和沈旭辰像是要买酒,导购小姐立刻迎上来了:“两位先生需要一点什么?我们这里的红酒种类很齐全哦!你们是打算买什么类型的?我可以给你们推荐一下。”
“干的,或者甜的,你偏爱什么口感?”程以华问沈旭辰。
“我们买那种吧,口感不错还便宜,不到三十块钱一瓶呢。”沈旭辰对程以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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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沈旭辰真诚地说:“我不太懂这个……你来挑吧。”他上辈子原本打算做个外科医生,所以基本不怎么喝酒,毕竟酒可以麻痹神经,对手上动作的精确性有影响。后来则是没能碰到可以一起喝酒的人,因此他虽然酒量还可以,但对红酒、白酒都不怎么了解,最多知道那种啤酒的口感更好。
一直跃跃欲试的导购小姐闻言正想站出来给帅哥科普一下,另一个帅哥指着几瓶酒说:“这瓶、这瓶和这瓶,都给我包起来。”导购小姐立刻转身取酒了,争取多卖一点拿提成才是正事,帅哥又不能当饭吃!
程以华又对沈旭辰说:“这几瓶酒比较经典,回去的时候,你可以试下口感。以后你就知道自己更爱喝那种酒了。”
沈旭辰强忍着那句“买三瓶好浪费”,微笑着说:“都听你的。”
排队结账的时候,程以华忽然想起来家里没有香叶了。炖排骨得放点香叶才好。程以华便让沈旭辰去拿下香叶,自己继续留在队伍中排着。沈旭辰走了以后,程以华又觉得无聊。他就开始研究收银台旁边那排占地面积不大的柜子上放着的东西。
于是,等沈旭辰拿着香叶回来的时候,就看到程以华对着避/孕/套发呆,似乎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出手。沈旭辰一下子窘迫起来。现在就考虑这样那样的事,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点啊!两辈子的处男有点接受不能啊!
终于,程以华伸出手去了。沈旭辰眼睁睁地看着程以华拿了一盒避/孕/套……旁边的彩虹糖。
程以华很快就看见沈旭辰了,他见沈旭辰站在那里,知道自己刚刚犹豫要不要买糖的样子被沈旭辰看在眼里了。程天才竭力隐藏的事情竟然就在这一刻暴露了。程以华眨了眨眼睛,故作淡定地问:“啊,这个、这个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太幼稚?”
“不会,彩虹糖很好,你还可以再拿一包。”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
对不起,是我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