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民国大文豪 > 第二十二章 出名要趁早

第二十二章 出名要趁早

推荐阅读:异界直播间英雄联盟之谁与争锋[综]卷毛控怎么了!网游之诡影盗贼创世纪之双鸟江湖我独行都市至尊天骄英灵君王穿越者纵横动漫世界网游之黑暗道士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15.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林子轩讲述的正是五十年代由奥黛丽赫本主演的《罗马假日》。

    这无疑是一部经典的电影,赫本因此成为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成为公主的代名词。

    当你想到公主的时候,脑海里就不由得浮现出赫本的形象。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时间跨度很小,可却让人回味悠长。

    这是一个如童话般的故事,一天的时间,一段快乐又忧伤的时光,一场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刹那也是永恒。

    在片尾的新闻发布会上,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碍于身份,他们相见却不能相认,咫尺却成天涯,只能通过凝望对方时专注、深情的眼神,以及一语双关的言语来表达自己的复杂心情与满腔爱意。

    当有记者询问公主最爱的城市时,公主如此回答。

    “最爱的,是罗马,当然是罗马!”

    只此一句,已胜过千言万语。

    故事讲完,殷明竹的眼睛明亮起来,聪颖的她意识到这是一个好故事,比《海誓》那种大团圆结局的故事好上一千倍。

    她一定要演这个∵,公主的角色,她要抓住这个机会,或许她会因此风靡整个上海滩。

    不过,她知道这不是由她决定的,而是饭桌上的另外两个男人。

    一个导演,一个投资人。

    她心里急切不已,可又不得不暂且忍耐,不能直接对但杜予说你原来的那个故事糟透了,咱们来拍摄这个新故事吧。

    但杜予非常不甘心的承认自己的故事的确没那么好,他搞技术在行,剧本就马马虎虎了。

    面对殷明竹热切的目光,但杜予颇为为难。

    《海誓》是他的心血,他为此准备了好久,不忍心放弃。

    可《上海假日》更为出色,任何东西都怕比较,和《上海假日》相比,他也觉得《海誓》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以前认为很有新意的情节,如今看来都有模仿的痕迹。

    《上海假日》如此完美,他想想能拍出这样的影片,心里就有些激动发抖。

    “若是拍摄《上海假日》,资金怕是不够。”但杜予犯难道。

    “林公子会投资的,对吧?”殷明竹殷切的问道。

    “那是自然。”林子轩答应道。

    能够把心目中的经典电影拍摄出来,林子轩也很兴奋,唯一的遗憾就是这是默片,女主角也不是奥黛丽赫本,此时的赫本还没出生呢。

    三人达成一致,改变拍摄计划。

    接下来,他们热切的讨论着这部新电影。

    林子轩负责解说情节,但杜予设想着怎么进行拍摄更为划算,殷明竹准备给自己的公主角色设计新造型。

    她了解时尚,公主的穿着,佩戴的首饰,走路的步态等等,既要展现公主高贵典雅的风采,也要有平民亲和的一面。

    她爱死这个角色了。

    大家兴尽而散。

    林子轩回到林宅,和家人打过招呼,回到自己房间,准备把《上海假日》的剧本写出来。

    这时候有人敲门,他打开房门,是他的妹妹林晓玲。

    林晓玲刚刚十六岁,还在上中学,兄妹之间的关系尚可。

    林子轩因为怕被人发现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基本上不会和家人闲话家常,因为那样容易造成记忆困扰。

    如果家里人都在兴奋的谈论过去的某件事情,只有他一个人茫然无措,这可不是好现象。

    一次两次说自己记不清还情有可原,次数多了难免会出问题。

    所以,他对这个妹妹也只是表面的亲切,不敢过分亲近。

    “哥,这个人说的是你么?”林晓玲拿着一本杂志,求证道。

    林子轩接过杂志,是北京大学的《新潮》诗歌增刊,上面刊载的正是他写的诗作。

    他从冯程程的信里知道了这件事,并没有太过专注,据说在北平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想不到都传到上海来了。

    《新潮》杂志有对作者的简单介绍。

    林子轩,沪上人氏,曾留学美利坚哥伦比亚大学,受国外诗歌影响,为新诗代表诗人。

    “是啊,这个人就是我。”林子轩平静的说道。

    “啊!”林晓玲惊呼起来。

    她心中激动不已,没想到在学校里疯传的新诗诗人竟然是自己的哥哥。

    自从哥哥从国外回来后,她明显觉得哥哥和她不那么亲近了,两人聊天的时候也闪烁其词,经常顾左右而言他。

    她想想毕竟两年不见,也没太在意,等时间长了,关系自然会好起来的,可如今半年过去了,情况还是没有好转。

    哥哥在银行工作之后,两人就更疏远了。

    哥哥甚至提出要搬出去住,幸好被母亲阻止了。

    这次发觉哥哥还会写诗,而且还写的那么好,林晓玲一下子觉得两人的距离拉近了,有了共同的话题。

    “哥,你出名了。”惊呼过后,林晓玲崇拜的说道。

    没错,林子轩的确是出名了,至少在文坛上是这样。

    经过一个多月的发酵,新诗的浪潮逐渐兴起,许多文人都加入到创作白话文新诗的行列,林子轩的诗作成了被学习和模仿的对象。

    特别是在学校里,更是引发了风潮。

    他的诗作被朗诵,被传播,被解析,被研究……

    各种赞誉纷至沓来,当然也有骂声。

    特别是支持文言文的学者,更是把他当作大敌,其中以南京东南大学的几位教授最为激烈,代表人物是梅光笛和吴谧等人。

    听着妹妹不停诉说学校里的学生如何的推崇他,如何喜欢他的诗作,林子轩表现的很平静,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他写的诗作都是剽窃后世诗人的杰作,都已经被时间所证明过的,若是还不引起轰动,那肯定是那里出了问题。

    对于那些骂他的人,他更是不在意。

    新诗是时代的潮流,没有人能够阻挡,后世会给出公正的评价。

    只是不知道那些人若是知道这些诗作的作者和写《寻秦记》小说的作者是同一个人,会有何感想。

    他略带恶趣味的想着。

    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出名了,迈出了成为文豪的坚实一步。

    把喋喋不休的林晓玲赶出房间,他坐在书桌前,铺开稿子,拿起钢笔,在脑海里搜索出《罗马假日》的各种资料,开始剽窃。文豪就是这样炼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