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同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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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死一般的沉寂,两人都在等候宣判。
“你走吧!”心儿自言自语的说道。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不知是对谁说的,不过两个人都希望是对自己说的。
秦坚因为看不见东西,行动难免迟缓,胖子却是察言观色,二话不说,调头就走。
“我是让他走,你留下。”心儿差点让一个萍水相逢的胖子给逗乐了,她的心在笑,却不肯表现出来。
也不知道死胖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属泥鳅的,别看胖了点,哪怕是个小小的窟窿,他都能巧妙的溜走。
“我留下?”王浩用手指指鼻子,表情无辜之极,按理说,他和心儿素昧平生,两人往曰无怨,近曰无仇,心儿如果是帮助秦坚杀他还勉强说的过去,可是留下他就匪夷所思了。
“胖子留下。”心儿言简意赅的表明意思。
好像我也不是很胖,我回去马上瘦身,行不行?王浩悄悄在心底忏悔,不过却不敢再尝试了。
如果剑灵没有说谎,落在这个女人手里,半点脱身的机会都没有,他开始相信剑灵的忠告是明智的,可惜迟了。
秦坚等不及视力恢复,摸索着溜之大吉,临走时的怪笑让胖子咬牙切齿,那俨然就是在幸灾乐祸,大概他也知道留下的人的人没什么好事。
“咳,咳,我和仙子好像并不相识。”稳住,稳住,胖子不断默念着自创的咒语。
“我们下午见过,怎么说不相识?你的佛理让人印象深刻。”心儿将眼神放在胖子的脸上,这是他第一次说话时看人,她的目光让胖子毛骨悚然。
“萍水相逢而已,谈不上相识,呵呵。”如果不是场合不对,胖子一定要狠狠抽自己两个耳光,喝酒就喝酒,谈什么佛理?还傻乎乎的去搭讪,这才叫活腻了。
“别兜圈子,你对付秦坚,用的可是龙珠?”心儿目光灼灼的盯住胖子。
“是啊!”王浩知道无从抵赖,只好承认,同时暗自猜测,心儿修为绝高,而且生姓淡薄,应该不是觊觎龙珠,那么她到底要什么呢?
“我听说有五枚龙珠,就能开启魔界之门,不知道传闻是不是真的?”见他承认,心儿收回目光,又开始自言自语。
“谬传,没这种事。”王浩矢口否认。
心儿没有继续追问,淡然道:“你这个人很奇怪,明明是修真者,却穿着平民的衣服,要说你是为了掩饰身份,却穿了双蛟皮的靴子,这比什么都显眼,说你富裕,你连一口飞剑都没有,修真者再穷也穷不到这个份上,说你穷吧,你手里的两枚龙珠都是无价之宝,还有你的蛟皮靴子,虽然谈不上珍贵,也是件稀奇之物,相信没几个人舍得用它做成靴子。”
王浩不由听出一头冷汗,这个女人不仅修为高,好像还不傻呀。
“放心,我没有恶意,也不会强抢你的龙珠,就是找你帮个小忙,我知道,集齐五枚龙珠就能打开魔界之门,你手里已经有两颗,再找齐另外三颗就大功告成。也许你不知道龙珠在魔界意味着什么,所有的护法都对龙珠趋之若鹜,你刚才放走了秦坚,他一定将你藏有龙珠的事宣扬出去,凭你的本事无力自保。所以,我有个小小的提议,找齐五颗龙珠以前,你不妨与我同行,有我在,保证没人敢动你。”
“喂!秦坚好像是你放的。”王浩突然觉得自己很幼稚,连魔族的护法都知道龙珠的秘密,这女人是赛夺的亲信,怎么可能不知道?说不定她连炼制龙珠需要什么材料,谁能炼制都一清二楚,也许,这在魔族原本就不是什么秘密,她刚才故意询问,显然是一种试探,而试探的结果就是自己心中有鬼,还有,她故意放走秦坚,就是为了以此要挟自己。
“这不是重点。”心儿轻描淡写的岔开话题。
“重要的是秦坚被放走了,他知道我有龙珠,而且对我怀恨在心,一定是四处宣扬,所以现在的我命悬一线,为了保命,只有依靠你的帮助。作为请你帮忙的报酬,我还要帮你个小忙,为什么你不直说让我消财免灾,把龙珠送给你就好了。”王浩一口气说出她的圈套,固然有发泄的成分,更多的则是无奈,这个女人对自己的本领和阴招了如指掌,反抗的结果是自取其辱。
心儿无视他的愤怒,自顾道:“正是这个意思,不过我不是觊觎龙珠,只是借用没必要强抢。”
言下之意,就是有必要的话,她不排除强抢的可能,王浩一阵气馁,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一样,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心儿就是魔族拳头最大的人,偏偏就让自己给撞上了,还有什么可说。
胖子是决计不会暴露另外三颗龙珠的,能不能找齐剩下的三颗就看她的本事,如果能找到,很快就能送走瘟神,如果找不到,也好让她死了贼心,无论如何都有脱身的希望,何乐而不为?何况答应的痛快点,还能留下个好印象,为逃跑做好准备,修为高又怎么样?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相比之下,和她作对实在是明智。
不到片刻的时间,王浩就做好决定,识时务者为俊杰,同行就同行。同时,他放出风狸通知卓月,大意是他没有危险,让她不要来找自己,合适的时候再汇合,分头行事。
心儿看见胖子愁眉苦脸的神情不免觉得可笑,和她同行有那么痛苦吗?换成别人求还求不来呢?
“想通了就好,佛祖在菩提树下苦坐四十九天才得以想通,从此功德圆满,你才这么一会儿就想通了,他曰的成就不可限量,那么,要不要叫上你的同伴?”
心儿见过卓月,因此知道胖子的确有个同伴,虽然她此刻提醒没有别的意思,至少能说明她不怕王浩搬救兵。
胖子何尝听不出她调笑的意思,无奈此刻不是发作的时候,跑路的时候,一个人永远比两个人方便,王浩明智的拒绝了。
“臭娘们,看谁笑到最后!”
“对了,我还有一口多余的飞剑,送你了。”无心即不愿意和陌生男人同乘,也不想步行,迫不得已只好出点血,表面上看,那应该是一口劣质飞剑,和胖子在草庐扶贫的飞剑是一个档次,这种货色也好意思送给胖子,亏她拿得出手。
“垃圾!”王浩和剑灵同时骂人,而且都是在心里。这种货色,放在手镯里都嫌占地方,还好意思飞出去招摇,那不成了转着圈丢人。
毕竟是魔界拳头最大的人,还是魔尊的亲信,不至于这么寒酸吧?
魔君赛夺挂掉以后,他的财富应该是全部落到这个女人手上,也就是说,这个女人应该是魔界最大的富婆。
王浩不死心的将飞剑擎在手中,屈指弹了弹,放在耳边细心倾听,沉闷的嗡嗡声,材料一般,失败!胖子又抓住剑尖,用力弯曲剑身,直到和剑柄贴到一起才突然放手,又是阵强烈的嗡嗡声,剑倒是恢复了原状,可惜弹动时太僵硬,缺少灵动的感觉,这说明张力不足,提纯也不够彻底,失败!在往下就是阵法的变化,倒是简洁大方,一目了然,除了能飞没有多余的功能,而且速度一定不快,以胖子的阵法见识都能一目了然,阵法的稀松平常可想而知。试验了云逸教授的所有鉴别方法以后,胖子不得不承认,这口表面上平平无奇的飞剑的确是一无是处,绝望中,他一口咬上剑身,他要验证,这把破剑是不是用普通白银炼制的?而且还没有提过纯。
“唉,凑合着用吧!”剑灵好心安慰,魔君的确是魔界的领袖,但是那不代表他富有,事实上,赛夺除了一剑一盾再无长物,即便留存下来,也该交由下一代魔君继承。
魔界和玄门都差不多,高手通常都不富裕,就是七大护法,也是生活上比别人奢侈,不见得有几件像样的法宝,真是得了口好飞剑,不是留下自己用,就是收藏,断然舍得不拿来送人。
话说回来,胖子的修为虽然不高,却是玄门顶级富豪,用这样的飞剑确实委屈了他。
“你不会用飞剑?”心儿见他迟迟不肯御剑,还做出稀奇古怪的举动,止不住出声询问。要知道,胖子和秦坚战斗的时候,在千钧一发的时候都没有使用飞剑,除了他没有飞剑,似乎没有更好地解释,一个从来没有过飞剑的人不懂御剑有何奇怪。
为了证明自己懂得御剑,为了证明不是土包子,王浩终于抬起了脚,当蛟皮靴子接触到单薄的剑身,脚下明显的一沉,飞剑不堪重负的弯曲。
意料之中的状况让王浩苦笑出来,此前所做的试验就是这个用意,现在,他至少知道这飞剑不会断掉,当然,除非是争斗当中,飞剑段掉的几率微乎其微。只不过王浩用惯了裂天之痕这种阔剑,突然换上两指粗细的飞剑,而且还是劣质的,心里落差实在太大,一时间还真不习惯。
飞剑缓缓地升起,即便材料在烂,工艺再差,动力方面还是不用顾虑的,王浩只是担心平衡问题,这飞剑实在太细,勉强能放上脚尖,大半个脚丫子都是悬空的。而且,这是他第一次尝试用单脚站在飞剑上,为了表现的帅气一点,他将双手放到背后,要是来个打滑可不是闹着玩的。
剑灵察觉胖子提心吊胆的窘态,一副你没有我就不行的语气,幸灾乐祸道:“是不是很想和以前一样,来个辗转腾挪,给心儿表现一次你的御剑术。”
“还腾个屁,小爷现在就剩挪了,我tmd就想换换脚!”对胖子来说,金鸡读力从来都不是一件快乐的事。
从心儿的角度看过去,王浩像一头踩钢丝的熊,搞笑的是,这头熊虽然丑态百出,却能稳稳的站在飞剑上,显示出不凡的平衡能力,假如有一口合适的飞剑,他一定很快就能上手,不至于如此狼狈。
(未完待续)
气氛死一般的沉寂,两人都在等候宣判。
“你走吧!”心儿自言自语的说道。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不知是对谁说的,不过两个人都希望是对自己说的。
秦坚因为看不见东西,行动难免迟缓,胖子却是察言观色,二话不说,调头就走。
“我是让他走,你留下。”心儿差点让一个萍水相逢的胖子给逗乐了,她的心在笑,却不肯表现出来。
也不知道死胖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属泥鳅的,别看胖了点,哪怕是个小小的窟窿,他都能巧妙的溜走。
“我留下?”王浩用手指指鼻子,表情无辜之极,按理说,他和心儿素昧平生,两人往曰无怨,近曰无仇,心儿如果是帮助秦坚杀他还勉强说的过去,可是留下他就匪夷所思了。
“胖子留下。”心儿言简意赅的表明意思。
好像我也不是很胖,我回去马上瘦身,行不行?王浩悄悄在心底忏悔,不过却不敢再尝试了。
如果剑灵没有说谎,落在这个女人手里,半点脱身的机会都没有,他开始相信剑灵的忠告是明智的,可惜迟了。
秦坚等不及视力恢复,摸索着溜之大吉,临走时的怪笑让胖子咬牙切齿,那俨然就是在幸灾乐祸,大概他也知道留下的人的人没什么好事。
“咳,咳,我和仙子好像并不相识。”稳住,稳住,胖子不断默念着自创的咒语。
“我们下午见过,怎么说不相识?你的佛理让人印象深刻。”心儿将眼神放在胖子的脸上,这是他第一次说话时看人,她的目光让胖子毛骨悚然。
“萍水相逢而已,谈不上相识,呵呵。”如果不是场合不对,胖子一定要狠狠抽自己两个耳光,喝酒就喝酒,谈什么佛理?还傻乎乎的去搭讪,这才叫活腻了。
“别兜圈子,你对付秦坚,用的可是龙珠?”心儿目光灼灼的盯住胖子。
“是啊!”王浩知道无从抵赖,只好承认,同时暗自猜测,心儿修为绝高,而且生姓淡薄,应该不是觊觎龙珠,那么她到底要什么呢?
“我听说有五枚龙珠,就能开启魔界之门,不知道传闻是不是真的?”见他承认,心儿收回目光,又开始自言自语。
“谬传,没这种事。”王浩矢口否认。
心儿没有继续追问,淡然道:“你这个人很奇怪,明明是修真者,却穿着平民的衣服,要说你是为了掩饰身份,却穿了双蛟皮的靴子,这比什么都显眼,说你富裕,你连一口飞剑都没有,修真者再穷也穷不到这个份上,说你穷吧,你手里的两枚龙珠都是无价之宝,还有你的蛟皮靴子,虽然谈不上珍贵,也是件稀奇之物,相信没几个人舍得用它做成靴子。”
王浩不由听出一头冷汗,这个女人不仅修为高,好像还不傻呀。
“放心,我没有恶意,也不会强抢你的龙珠,就是找你帮个小忙,我知道,集齐五枚龙珠就能打开魔界之门,你手里已经有两颗,再找齐另外三颗就大功告成。也许你不知道龙珠在魔界意味着什么,所有的护法都对龙珠趋之若鹜,你刚才放走了秦坚,他一定将你藏有龙珠的事宣扬出去,凭你的本事无力自保。所以,我有个小小的提议,找齐五颗龙珠以前,你不妨与我同行,有我在,保证没人敢动你。”
“喂!秦坚好像是你放的。”王浩突然觉得自己很幼稚,连魔族的护法都知道龙珠的秘密,这女人是赛夺的亲信,怎么可能不知道?说不定她连炼制龙珠需要什么材料,谁能炼制都一清二楚,也许,这在魔族原本就不是什么秘密,她刚才故意询问,显然是一种试探,而试探的结果就是自己心中有鬼,还有,她故意放走秦坚,就是为了以此要挟自己。
“这不是重点。”心儿轻描淡写的岔开话题。
“重要的是秦坚被放走了,他知道我有龙珠,而且对我怀恨在心,一定是四处宣扬,所以现在的我命悬一线,为了保命,只有依靠你的帮助。作为请你帮忙的报酬,我还要帮你个小忙,为什么你不直说让我消财免灾,把龙珠送给你就好了。”王浩一口气说出她的圈套,固然有发泄的成分,更多的则是无奈,这个女人对自己的本领和阴招了如指掌,反抗的结果是自取其辱。
心儿无视他的愤怒,自顾道:“正是这个意思,不过我不是觊觎龙珠,只是借用没必要强抢。”
言下之意,就是有必要的话,她不排除强抢的可能,王浩一阵气馁,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一样,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心儿就是魔族拳头最大的人,偏偏就让自己给撞上了,还有什么可说。
胖子是决计不会暴露另外三颗龙珠的,能不能找齐剩下的三颗就看她的本事,如果能找到,很快就能送走瘟神,如果找不到,也好让她死了贼心,无论如何都有脱身的希望,何乐而不为?何况答应的痛快点,还能留下个好印象,为逃跑做好准备,修为高又怎么样?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相比之下,和她作对实在是明智。
不到片刻的时间,王浩就做好决定,识时务者为俊杰,同行就同行。同时,他放出风狸通知卓月,大意是他没有危险,让她不要来找自己,合适的时候再汇合,分头行事。
心儿看见胖子愁眉苦脸的神情不免觉得可笑,和她同行有那么痛苦吗?换成别人求还求不来呢?
“想通了就好,佛祖在菩提树下苦坐四十九天才得以想通,从此功德圆满,你才这么一会儿就想通了,他曰的成就不可限量,那么,要不要叫上你的同伴?”
心儿见过卓月,因此知道胖子的确有个同伴,虽然她此刻提醒没有别的意思,至少能说明她不怕王浩搬救兵。
胖子何尝听不出她调笑的意思,无奈此刻不是发作的时候,跑路的时候,一个人永远比两个人方便,王浩明智的拒绝了。
“臭娘们,看谁笑到最后!”
“对了,我还有一口多余的飞剑,送你了。”无心即不愿意和陌生男人同乘,也不想步行,迫不得已只好出点血,表面上看,那应该是一口劣质飞剑,和胖子在草庐扶贫的飞剑是一个档次,这种货色也好意思送给胖子,亏她拿得出手。
“垃圾!”王浩和剑灵同时骂人,而且都是在心里。这种货色,放在手镯里都嫌占地方,还好意思飞出去招摇,那不成了转着圈丢人。
毕竟是魔界拳头最大的人,还是魔尊的亲信,不至于这么寒酸吧?
魔君赛夺挂掉以后,他的财富应该是全部落到这个女人手上,也就是说,这个女人应该是魔界最大的富婆。
王浩不死心的将飞剑擎在手中,屈指弹了弹,放在耳边细心倾听,沉闷的嗡嗡声,材料一般,失败!胖子又抓住剑尖,用力弯曲剑身,直到和剑柄贴到一起才突然放手,又是阵强烈的嗡嗡声,剑倒是恢复了原状,可惜弹动时太僵硬,缺少灵动的感觉,这说明张力不足,提纯也不够彻底,失败!在往下就是阵法的变化,倒是简洁大方,一目了然,除了能飞没有多余的功能,而且速度一定不快,以胖子的阵法见识都能一目了然,阵法的稀松平常可想而知。试验了云逸教授的所有鉴别方法以后,胖子不得不承认,这口表面上平平无奇的飞剑的确是一无是处,绝望中,他一口咬上剑身,他要验证,这把破剑是不是用普通白银炼制的?而且还没有提过纯。
“唉,凑合着用吧!”剑灵好心安慰,魔君的确是魔界的领袖,但是那不代表他富有,事实上,赛夺除了一剑一盾再无长物,即便留存下来,也该交由下一代魔君继承。
魔界和玄门都差不多,高手通常都不富裕,就是七大护法,也是生活上比别人奢侈,不见得有几件像样的法宝,真是得了口好飞剑,不是留下自己用,就是收藏,断然舍得不拿来送人。
话说回来,胖子的修为虽然不高,却是玄门顶级富豪,用这样的飞剑确实委屈了他。
“你不会用飞剑?”心儿见他迟迟不肯御剑,还做出稀奇古怪的举动,止不住出声询问。要知道,胖子和秦坚战斗的时候,在千钧一发的时候都没有使用飞剑,除了他没有飞剑,似乎没有更好地解释,一个从来没有过飞剑的人不懂御剑有何奇怪。
为了证明自己懂得御剑,为了证明不是土包子,王浩终于抬起了脚,当蛟皮靴子接触到单薄的剑身,脚下明显的一沉,飞剑不堪重负的弯曲。
意料之中的状况让王浩苦笑出来,此前所做的试验就是这个用意,现在,他至少知道这飞剑不会断掉,当然,除非是争斗当中,飞剑段掉的几率微乎其微。只不过王浩用惯了裂天之痕这种阔剑,突然换上两指粗细的飞剑,而且还是劣质的,心里落差实在太大,一时间还真不习惯。
飞剑缓缓地升起,即便材料在烂,工艺再差,动力方面还是不用顾虑的,王浩只是担心平衡问题,这飞剑实在太细,勉强能放上脚尖,大半个脚丫子都是悬空的。而且,这是他第一次尝试用单脚站在飞剑上,为了表现的帅气一点,他将双手放到背后,要是来个打滑可不是闹着玩的。
剑灵察觉胖子提心吊胆的窘态,一副你没有我就不行的语气,幸灾乐祸道:“是不是很想和以前一样,来个辗转腾挪,给心儿表现一次你的御剑术。”
“还腾个屁,小爷现在就剩挪了,我tmd就想换换脚!”对胖子来说,金鸡读力从来都不是一件快乐的事。
从心儿的角度看过去,王浩像一头踩钢丝的熊,搞笑的是,这头熊虽然丑态百出,却能稳稳的站在飞剑上,显示出不凡的平衡能力,假如有一口合适的飞剑,他一定很快就能上手,不至于如此狼狈。
(未完待续)